基金会是指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1、基金会可以向国内外热心于其活动宗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募捐以筹集资金但必须出于捐赠者的自愿严禁摊派。
2、基金会的领导成员不得由现职的政府工作人员兼任。
基金会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帐目。
3、基金会的基金应当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不得挪作他用。基金会不得经营管理企业。
4、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但购买某个企业的股票额不得超过该企业股票总额的20%。
5、基金会对接受资助者使用资助资金的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不按原定的协议使用资金基金会有权减少、停止或者收回资助的资金。
6、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在基金利息等收入中开支。
7、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外汇归基金会所有允许开立外汇存款帐户。
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物资免征关税归基金会所有基金会有权将其作为资助无偿转让给与其宗旨有关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但不得出售。
8、建立基金会由其归口管理的部门报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发给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后方可进行业务活动。
全国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国务院备案。地方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审查批准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基金会改变名称、合并或者撤销按照申请成立的程序办理。
9、基金会应当每年向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报告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接受人民银行、民政部门的监督。
基金会的活动违反以上规定时人民银行有权给予停止支付、冻结资金责令整顿的处置民政部门有权给予警告、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10、以上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负责实施并可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B. 私募股权基金的6种模式
公司制
顾名思义,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主要根据《公司法》(2005年修订)、《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等法律法规设立。
在商业环境下,由于公司这一概念存续较长,所以公司制模式清晰易懂,也比较容易被出资人接受。
在这种模式下,股东是出资人,也是投资的最终决策人,各自根据出资比例来分配投票权。
信托制
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可以理解为私募股权信托投资,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下取得的资金进行权益类投资。
其设立主要依据为《信托法》(2001年)、银监会2007年制定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简称“信托两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2008年)。
采取信托制运行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借助信托平台,快速集中大量资金,起到资金放大的作用;但不足之处是:信托业缺乏有效登记制度,信托公司作为企业上市发起人,股东无法确认其是否存在代持关系、关联持股等问题,而监管部门要求披露到信托的实际持有人。
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2006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
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由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同时《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一规定明确地承认了作为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的智力资本的价值,体现了有限合伙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优势。
而在运行上,有限合伙制企业,不委托管理公司进行资金管理,直接由普通合伙人进行资产管理和运作企业事务。
采取有限合伙制的主要优点有:(1)财产独立于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各合伙人权利义务更加明确,激励效果较好;(2)仅对合伙人进行征税,避免了双重征税。
“公司+有限合伙”模式
“公司+有限合伙”模式中,公司是指基金管理人为公司,基金为有限合伙制企业。该模式,较为普遍的股权投资基金操作方式。
由于自然人作为GP执行合伙事务风险较高,加之私人资本对于有限合伙制度的理念和理解都不尽相同,无疑都增强了自然人GP的挑战。
同时,《合伙企业法》中,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是没有要求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的。
于是,为了降低管理团队的个人风险,采用“公司+有限合伙”模式,即通过管理团队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再以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自然人、法人LP们一起,设立有限合伙制的股权投资基金。
由于公司制实行有限责任制,一旦基金面临不良状况,作为有限责任的管理公司则可以成为风险隔离墙,从而管理人的个人风险得以降低。
该模式下,基金由管理公司管理,LP和GP一道遵循既定协议,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目前国内的知名投资机构多采用该操作方式。主要有深创投、同创伟业投资、创东方投资、达晨创投等旗下的投资基金。
“公司+信托”模式
“公司+信托”的组合模式结合了公司和信托制的特点。即由公司管理基金,通过信托计划取得基金所需的投入资金。
在该模式下,信托计划通常由受托 人发起设立,委托投资团队作为管理人或财务顾问,建议信托进行股权投资,同时管理公司也可以参与项目跟投。
需要提及的是,《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第21条规定,“信托文件事先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但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
这意味着,管理人不能对信托计划下的资金进行独立的投资决策。同时,管理人或投资顾问还需要满足几个重要条件:(1)持有不低于该信托计划10%的信托单位;(2)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3)管理团队主要成员股权投资业务从业经验不少于3年。
采用该模式的,主要为地产类权益投资项目。此外,一些需要通过快速运作资金的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也常常借助信托平台进行资金募集。新华信托、湖南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都发行过此类信托计划。
母基金(FOF)
母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基金的基金,也称为基金中的基金(Fund of Fund),其通过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而参与到其他股权投资基金中。
母基金利用自身的资金及其管理团队优势,选取合适的权益类基金进行投资;通过优选多只股权投资基金,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
国内各地政府发起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都是以母基金的运作形式存在的。政府利用母基金的运作方式,可以有效地放大财政资金,选择专业的投资团队,引导社会资本介入,快速培育本地产业,特别是政府希望扶持的新兴产业。
C.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一定要参与跟投吗
不一定。有关私募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文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要参与跟投。基金管理人参与跟投更多的是业内的一种通用做法,主要目的是为了体现和投资者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决心。如果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能力能够得到投资者的充分认可,跟投与否并不重要。而如果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能力不能被认可,跟投再多,也是枉然。
D. 什么是MOM基金
多管理人基金(Multi-manager
Fund)在海外已经是一种比较常见和成熟的基金种类,这类基金具备组合投资分散风险、一站式选基服务便捷、把握养老需求等特点而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虽然目前我国这类基金还较少,但我们相信,随着我国基金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有了阳光,深埋的种子必将会发芽。我们希望通过对海外多管理人基金以及我国现有多管理人基金的分析,寻找照亮我国多管理人基金发展的那一米阳光。
一、多管理人基金简介
多管理人基金是指基金经理不直接将基金资产投资于诸如股票、债券等证券产品,而是用来投资于其他基金或者直接将基金资产委托给其他基金经理来管理。这类基金的特点是专业筛选优秀基金或者基金经理,形成实质上的投资决策权限外移和分散化,标志着基金从专业管理其他资产进入了专业管理基金的新阶段。千层金股票跟投
多管理人基金主要包括FOF和MOM两种类型:FOF(Fund of funds)是一种以精选基金组合为投资对象的新型基金,被称作基金中的基金或者组合基金,
FOF的子基金不仅可以是共同基金也可以是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 或者风险投资基金等,相应的,存在共同基金中基金以及对冲基金中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中基金等多种形式,
本文仅分析共同基金FOF。事实上,根据FOF持有的基金是否是本公司旗下基金,还可以将FOF分为内部FOF和外部FOF,外部FOF是指FOF持有的基金不是本公司发行的基金,而所谓的内部FOF(In-house
FOF)是指FOF持有的都是本公司发行的基金。MOM(Manager of
managers)管理人的管理人基金,是指该基金的基金经理不直接管理基金投资,而是将基金资产委托给其他的一些基金经理来进行管理,直接授予他们投资决策权限,MOM本身的基金经理仅负责挑选和跟踪监督受委托基金经理的表现,并在需要的时候进行更换。
二、美国MOM发展状况
MOM是与FOF平分秋色的另一类重要得多管理人基金,但是由于这类基金信息披露较少,我们能对其进行的分析较为有限。普通投资者可以通过MOM享受到明星基金经理的服务,但由于MOM对发行人的资质要求较高,目前只有一些实力雄厚的投资公司发行这类产品。
MOM规模发展迅速
2000年到2006年,美国MOM规模从2440亿美元增长到6390亿美元,但其规模略小于FOF的规模。从MOM主要客户看,MOM诞生之初主要为机构投资者服务,直到2002年在整个MOM中机构和零售所占比重才基本相当,但自2002年以来,零售MOM发展迅速,目前已经超过机构MOM,成为市场主流的MOM。
MOM费率高于FOF
从MOM的管理费率看,MOM的管理费用略高于FOF,且随着管理难度的增加,管理费用逐步增加,例如管理费最低的是国内债券基金而最高的是对冲基金。MOM收取较高管理费一方面因为其要向受聘基金经理支付较高管理费,另一方面MOM本身筛选基金经理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这些支出都计入MOM管理费中。当然,目前市场上发行MOM的都是罗素、黑石、泛美等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其产品对投资者较有吸引力,因此管理人在费率上有较大的议价能力也是MOM费率较高的一个原因。
三、究竟什么是MOM基金?
MOM是Manager of
Mangers的简称,指管理人的管理人基金,属于多管理人基金的一种,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罗素是MOM的创始机构。
MOM由MOM基金管理人通过长期跟踪、研究基金经理投资过程,从而从市场上挑选顶尖的基金经理,构建管理人投资组合,并以投资子账户委托形式让他们负责投资管理的一种投资模式。简言之,MOM投资就是一种多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基金投资。
MOM基金的基金经理不直接管理基金投资,而是将基金资产委托给市场上其他的一些基金经理来进行管理,直接授予他们投资决策权限,MOM本身的基金经理仅负责挑选和跟踪监督受委托基金经理的表现,并在需要的时候进行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