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张学良教育基金会的主要职责
用于支持东北大学教育事业,改善办学条件,包括学校基础建设、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奖励优秀学生、奖励优秀教师、奖励基础研究、教学研究、著作出版、论文发表、资助教师出国深造、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学校重大活动等。对特定项目的资助可以按捐赠者的意愿定向使用。
为加强对基金工作的管理,学校成立基金工作管理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实施具体工作职能。各基金会分别设有基金会理事会。
东北大学热忱希望得到国内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广泛的支持和大力协助。
② 基金会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区别
名称而已。
基金会,一般是非盈利的。
基金管理公司,通常是盈利性的。
③ 爱德基金会的主要职责
爱德基金会成立于1985年4月,旨在促进我国的教育、社会福利、医疗卫生、社区发展与环境保护、灾害管理等各项社会公益事业,迄今为止,项目区域累计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逾千万人受益。
爱德基金会主要职责:为我国的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作出贡献;
鼓励中国基督徒积极参与社会发展事业;
为增进世界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和资源分享沟通渠道。
爱德基金会建设宗旨:在信仰互相尊重的原则下共同献策出力,开展同海内外的友好交往,发展我国的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发展,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维护世界和平。
④ 中国禁毒基金会的主要职责
中国禁毒基金会注册登记以来,遵循“边筹建、边工作”的原则,积极开展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
—— 开展经常性的抚恤慰问。中国禁毒基金会会同国家禁毒办、公安部禁毒局,对牺牲、受伤的禁毒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抚恤慰问,对患有重大疾病、家庭十分困难的禁毒工作人员给予补助,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禁毒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几年来,共抚恤慰问、补助和奖励140余人次近300万元。
—— 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中国禁毒基金会会同国家禁毒办分别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如创办了中国社会报《禁毒周刊》,组织了中央电视台《同一首歌》大型禁毒公益演唱会,制作发行了《世纪之患——新型毒品》宣传教育光盘和《防范新型毒品挂图》,募集资金开展了《全民禁毒教育读本》赠阅活动,策划开展了全国禁毒公益漫画大赛,推动了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 结合禁毒业务开展项目活动。会同国家禁毒办、北京大学举办“首届全国禁毒论坛——禁吸戒毒的理论与实践”;参与组织第一届、第二届全国十大民间禁毒人士评选表彰活动;为基层一线戒毒所、禁毒队、派出所专项募集了价值600万元的戒毒康复药品和毒品检测试剂;会同福建、黑龙江、江西等省禁毒办为基层禁毒部门专项募集200余万元专项业务资金;资助长年进行义务禁毒宣传的湖南益阳民间花鼓戏艺术团10万元。
—— 积极开展基金募集工作。积极开展基金募捐活动,成立以来共募捐到完美(中国)日用品公司、澳门志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港中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等企业捐赠的1600多万元的资金,及天大药业集团、中国长农集团公司、广州万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捐赠的价值2600多万元的戒毒康复药品、毒品检测试剂。自1999年注册至今,还通过本金存储获取收益,实现了近1000万元的本金增值。
⑤ 慈善基金会的制度
第八条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第十条 基金会章程必须明确基金会的公益性质,不得规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的内容。
基金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及住所;
(二)设立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三)原始基金数额;
(四)理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理事的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六)监事的职责、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七)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定制度;
(八)财产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会的终止条件、程序和终止后财产的处理。
第十一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条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依据基金会的授权开展活动,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十三条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依照本条例登记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凭登记证书依法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将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六条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十七条 基金会撤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注销登记。
基金会注销的,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
第十八条 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告。
参考资料:http://www.chinanpo.gov.cn/web/showBulltetin.do?id=16650&dictionid=1203
⑥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的主要职责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接受国内外捐赠的资金和实物,用以推进保护消费者事业;积极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职责,正确引导消费。
本会致力于与国内外热心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以及知名人士的友好合作和国际交流。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的基金主要用于:奖励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资助和参与商品检验、消费调查和引导消费工作;开展消费教育;资助保护消费者问题研究和宣传活动;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救助受损害的消费者。
凡热心保护消费者事业的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界人士,向该会捐赠资金和实物,不管数额多少,均发予捐赠证书;数额巨大者,将举行捐赠仪式,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实行理事会制,由社会各界著名人士及热心于保护消费者事业的单位和代表人物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是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该会建立了完善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基金管理,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⑦ 北京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各部职责
综合部职责: 负责基金会理事会日常工作,协调基金会事务,综台会议的组织安排,基金会的行政及文秘工作,理事联络。负责基金会的信息,公益活动项目的媒体宣传工作。
项目活动部职责: 公益项目的策划、论证、实施及协调,负责公募活动项目捐赠仪式的举办。负责助残志愿者组织、培训、协调、表彰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与交流。
资产管理部职责: 基金会财务管理及捐赠物资管理,资金的等集、管理和使用计划。论证有关救助活动,开展扶残助残工作。发布捐赠资金使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