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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非法人慈善基金会

发布时间:2021-08-24 18:39:09

基金会到底是不是社会团体法人,求详细解释

1、基金会到底是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慈善基金会,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2、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规定:
《民法通则》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因此,社会团体法人有自己的区别于企业法人的特点。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已经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② 法人或个人如何成立慈善组织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第四条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第七条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以及不存在第五条所列情形的书面承诺;

(三)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召开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

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关于申请理由、慈善宗旨、开展慈善活动等情况的说明;

(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民政部门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核。

情况复杂的,民政部门可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者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也可以根据需要对该组织进行实地考察。

第九条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2)设立非法人慈善基金会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一条慈善组织的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和住所;

(二)组织形式;

(三)宗旨和活动范围;

(四)财产来源及构成;

(五)决策、执行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六)内部监督机制;

(七)财产管理使用制度;

(八)项目管理制度;

(九)终止情形及终止后的清算办法;

(十)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开展慈善活动。

慈善组织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应当包括年度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慈善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情况。

第十四条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以及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慈善组织、受益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以及管理人员与慈善组织发生交易行为的,不得参与慈善组织有关该交易行为的决策,有关交易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③ 慈善组织是非企业法人吗

1.
企业法人指公司法人(如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非公司法人(工厂、商店等)
2.
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法人(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等)、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基金会法人
慈善组织是公益性的,有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的性质特点,所以属于非企业法人。

④ 慈善基金的成立条件

慈善基金会的实施与好处
如果企业设立了慈善基金会,可以自行向社会捐款、捐物等。但由于企业慈善基金会的性质,所以没有权利向社会进行筹款筹物;企业进行大规模慈善投资,比如建立希望学校、希望公园、帮助残疾人中心等,需经过民政登记管理单位的申报允许,然后经过土地管理局的审批。
既然慈善基金会是一个完全公益性的部门,那么是什么“好处”让企业如此热衷于慈善事业呢?
根据西方经济学,公民和企业可以选择两种不同的途径履行纳税人的职责:他们可以将自己的一部分收入作为税交纳给政府;或者作为社会捐款捐献给慈善事业。两者没有先后,更没有差别。这样一来,个人和企业与其将税务缴纳给政府,由他们决定这笔费用的公共支出,还不如将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回馈,直接用于公益或福利事业。由此得出“慈善好处”之一:企业个人不通过政府途径=免税。
当然,慈善基金一直被西方企业津津乐道的好处不光只是“免税”,还有被西方企业家称为品牌的“软性广告”。在国外,每一个企业家都有一个观念:企业品牌不仅是企业财产,更是社会公共财产,从更大的范围上说,品牌甚至会成为一个城市、省份、国家、或者一个时代的象征。所以很多国外企业家十分乐意投入慈善基金,塑造“公益品牌”,使企业的“特色品牌”体现公益价值,提升亲和力,吸引消费者。再者对于企业内部,慈善基金会通过员工之间义务募捐,创造活动经费,帮助困难职工,增加全体员工的合作性,互动性,有利于创造“和谐、愉快”的企业道德文化。
浙商慈善基金会知多少
据浙江省民政厅民间组织局介绍,目前登记在案的设有慈善基金会的企业共有15家左右:如浙江东盛印染有限公司、温州叶康松慈善会等。这个数字相对于浙江几十万家企业而言,实在是一个小小数,也就是说,有99.99%以上的企业没有设立过慈善基金部。
既然慈善基金有那么多好处,但涉足这个领域的浙商为什么感到举步艰难呢?记者从浙江省慈善协会了解到,我国不健全的慈善基金法是导致慈善基金无法普及的主要因素。现在,这一问题已经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2004年6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基金法条例》;2005年11月制定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这两项法规和纲要的推出,为中国企业慈善基金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保证,也标志着中国企业慈善基金会的发展迈入了里程碑式的一步。
然而,慈善基金会的发展会因为法规条例的推出,而变得从此一帆风顺了吗?答案是未知的。根据《基金法条例》和《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给企业和个人带来的的最大利益:“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中华慈善等机构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但据统计,全国民政系统今年共收到个人捐赠17亿,而个人退税率为零。里面的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公益法规刚开始执行,和很多立法还不配套。可是记者却了解到,真正的原因是我国慈善基金会还未采用普会制度,所有的法规所制定的保障只有在国家级的10个慈善机构才能得到实行,《慈善基金法条例》等于给地方企业开了一张空头支票。
在企业中,慈善基金会受到了“法人概念”的束缚,经济学中提出的法人概念几乎无法确定中国慈善基金会的法人地位。国外企业的法人,是严格按照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定律来划分的,公司属于社团法人,慈善基金会属于财团法人,这两者是同等的级别。也就是说,慈善基金会应该是一个完全独立的部分,它可以不受政府和企业的行政管理。可是我国现行的法律没有建立财团法人的概念,几乎所有的中国慈善基金会还是依托在公司的管理下,缺乏独立性。不仅如此,中国企业慈善基金会还要受到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以至于这些企业组织从一“诞生”就烙上了官方的印记,很难走出行政管理的框架。慈善基金在欧美
在慈善基金发展成熟的欧洲、美洲国家,流行着一种等号说法:“企业家=慈善家”。
在4年前,美国企业和个人的慈善基金为社会提供的资助额度已经达到290亿美元,是现在中国的整整60倍。
慈善事业是个人、企业提高政治地位和社会尊重的一种表达方式。文化背景的不同,就直接导致了慈善理念不同,下面一组简单的对比就可以很清楚地展现出不同国家的个人和企业是如何看待财富这个问题。
西方的企业和个人,在聚集了大量财富以后的第一观念是要通过慈善事业来改变自己的政治地位,获取社会的尊重,所以,在美国社会,人们在衡量一个体面的商人,很少谈论他们赚了多少钱,花了多少钱。人们关心的是,这些人对慈善事业捐出了多少。而在中国,企业和个人却通过摆阔、攀比来达到社会地位提高的目的,所以就形成了许多中国富人只知道如何赚钱、花钱,而不知道如何去捐钱的现象。
下面一张图表是美国《商业周刊》2005年11月28日在其网站上公布的2005年美国“50位最慷慨慈善家”排行前十位(详见表1)。从这里,我们更加明确一个观点,在美国,越是富有的财团捐赠的金额越多,其实在2001-2004年,一直是大名鼎鼎的盖茨夫妇名列第一位,但是为让慈善事业更好地发展,今年他们把第一位的名次,拱手让给了英特尔的创始人戈登夫妇。
最后,记者认为:中国企业还以中,小规模为主。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经济主导还是创造利润,增加税收,解决社会就业问题。所以,我们不应该将“慈善”等社会责任概念无限的扩大化,增加企业的经营负担。对于中国企业,“慈善”应该量力而行。

⑤ 法人或个人如何成立慈善组织请问办理由企业法人或个

法人或个人成立慈善组织的规定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法人和个人都是可以设立慈善组织的。
1、设立应向相关国家或省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应当具备的条件。
3、应提供的手续文件。
4、审批流程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九条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4、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6、组织机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第二十条 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⑥ 如何建立一个非盈利组织或公益基金会,需要那些相关的手续的法律流程

建立非盈利组织或基金会,由其归口管理的部门报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发给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后,方可进行业务活动。 全国性的非盈利组织或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国务院备案。

地方性的非盈利组织或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审查批准,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6)设立非法人慈善基金会扩展阅读: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基金会是非营利性机构。可以以安全、合理等方式对基金会资产进行保值增值。但基金会管理条例同时要求,基金会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不得低于当年收入(接受募捐、资本运营收入)的70%。

可以考虑将善款捐助给有关慈善基金会,如果善款额度有一定规模,就可以考虑在该慈善基金会中成立专项基金,就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流向进行决策。即使不设立专项基金,可以与该慈善基金会签订捐助协议,有权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⑦ 注册公益基金会需要什么条件

硬性条件有这些: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其业务必须在公益范围内;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申请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原始基金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慈善基金会名称要求:

1.基金会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并以“基金会”字样结束,公募基金会的名称可以不使用字号;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非公募基金会不得使用上述字样;

3.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应当冠以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冠以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的,可以同时冠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冠以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冠以市的名称;

4.非公募基金会的字号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公募基金会的字号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有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我。

⑧ 如何成立慈善基金

设立基金会的程序如下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申请人在网上履行设立登记的填报程序后,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基金会登记后,应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九条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8)设立非法人慈善基金会扩展阅读: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⑨ 请问在中国怎么设立基金会有什么要求和规定谢谢回答~

慈善基金会成立的基本条件

根据性质不同,慈善基金会分为两种形式:公募和非公募,企业的慈善基金会形式属于后者,即基金会没有向社会筹集捐款的权利。按照国务院2004年6月1日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企业慈善基金会成立的条件如下:·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固定的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慈善基金会的申请,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即浙江民政厅)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4、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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