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人死之后银行的存款会保存几年
居民到银行存款,自银行收取资金并开出存款凭证开始,银行和储户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储蓄合同关系,而这份合同是没有时有效期的。因此,在法律意义上,储户存款是长期有效的,没有时间限制。至于在现实生活,死亡人的存款会保存几年?主要分两种情况。
2.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时,死亡人存款有特殊处置程序。比如08年的汶川特大地震,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与生命造成重大损失,死亡69227人,受伤374643人,失踪17923人。出于特殊原因,当时央行和国家相关部门也出台对于死亡人存款的处置规定,同样参照2011储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执行。
有法定继承人的,由法定继承人持有效继承法律文书依法支取或过户。无法定继承人的,根据死者职业性质,收归国库或集体所有,其中农民属于村集体社员,也应该归村集体所有。对于暂时失踪的,给予了缓冲时间,等待认领。但是,大家知道,当一个自然人宣告失踪时,时效一般为3年,超过3年可以宣告死亡,则按照上述方式处置。
3、这种情况更加特殊,就是银行的主动账户清理时,余额非常少的账户(特指银行卡)有可能自然销户。比如银行卡账户,因为有年费和小额费,假如卡存余额100元,每年年费和小额费合计22元会被银行主动扣收,5年后余额为零。对于零余额和零交易的双零账户,有银行会主动销户。
特别是2017年央行个人账户管理新规出台后,部分银行加大了双零账户清理力度,比如招商行发布公告,从2017年7月15日始,对于双零账户超过6月的,直接销户,不会通知本人。因此,死者存款能够保存几年,不能一概而论,而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按照不同规定处理。但是,只要不发生以上特殊情况,存款人无论健在还是死亡,存款都会被一直留存银行,至于有些不实传言,只是道听途说而已。
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定期存款存款人已死亡,是不是到到期的那天就可以领取
您好 请查询 中国人民银行储蓄管理条例 关于存款人死亡 相关手续,这两个银行办理业务的大前提都是在知悉存款人死亡的情况下,根据自身机构的风险控制原则对此进行要求。只要在业务过程中需要用到存款人身份证件的地方,您是无法提供的因为存款人身份证件已经注销,所以银行会要求代理人出事公证书。
❸ 人死亡后,银行的存款怎样取出
人死亡后,银行存款取出方法:
1、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死者生前办的是银行卡,而继承人又知道该卡的密码,可以直接持卡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或转存。银行将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银行对事后发生的存款继承争执与纠纷不负责任。
2、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果继承人遗失了被继承人的银行卡,或者不知道被继承人银行卡的密码,便无法直接从银行取出该笔遗产。所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存款作为遗产,银行不能擅自把它支取给任一继承人。
3、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也就是说,继承人要取得被继承人死亡后留有的存款,就必须向银行出具自己对被继承人财产享有继承权的有效证明。
(3)储蓄管理条例关于死亡扩展阅读:
受理继承或遗嘱公证后,尤其在审查当事人提供的遗嘱,或为当事人起草遗嘱时,必须明确合法的遗产范围,避免当事人错误处分不属于遗产范围的其它财产。继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由于法律水平参差不一,公证人员对“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所含范围的理解极可能与法律规定相悖,作者在这里也很难用文字一一罗列其它合法财产,我们不妨使用排除法,只需了解哪些财产不属继承范围即可。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继承权公证
❹ 死亡证明有效期是多久啊死者之前的定期存款,现在大量取出要身份证的,到期了怎么取出来或处理继承
死亡证明的有效期是永久有效。
死者的生前定期存款是因为一旦开了死亡证明就会注销户口,所以在没有身份证件的前提下存款就不能被取出,但是可以在死者死后由配偶或是子女来继承过户处理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银发〔1993〕7号)第四十条规定,合法继承人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4)储蓄管理条例关于死亡扩展阅读
(1)财产继承的发生原因具有特定性。财产继承是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法律现象,这是财产继承发生的法定原因。
(2)财产继承的主体范围具有限定性。公民死亡后,能够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国家、集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都不能作为继承人,只可以作为受遗赠人。此外,能够作为继承主体的自然人,也有一定的限制,即只能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死者的近亲属,除此之外的人只能成为受遗赠人。
(3)财产继承的客体范围具有限定性。继承是处理死者财产的法律制度。作为继承的客体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他人的财产、国家、或集体的财产都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公民虽然死亡,若未遗留任何财产,也不会发生继承。因此,继承是以私有财产的存在为前提的。
(4)财产继承的法律后果具有权利变更性。财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已经不再是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其财产权的主体必定要发生变更,要么转移给继承人,要么转移给受遗赠人。因此,公民死亡时发生的财产转移不都属于财产继承。
❺ 中国人民很行关于存款人死亡后存款怎样处理的
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提取。
根据1980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
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继承基金、股票、股金亦是如此。
(5)储蓄管理条例关于死亡扩展阅读:
三种情形存款,取出的难易程度不同:
一、有卡有密码
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死者生前办的是银行卡,而继承人又知道该卡的密码,可以直接持卡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或转存。银行将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银行对事后发生的存款继承争执与纠纷不负责任;
二、有卡无密码
如果继承人遗失了被继承人的银行卡,或者不知道被继承人银行卡的密码,便无法直接从银行取出该笔遗产;
三、有存折有密码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办理的是存折,继承人即使持有存折和密码,也无法持存折直接到银行取出遗产,因为继承人可能不止一人,银行不能确定取款人是唯一的继承人。
如果某一继承人在其他继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把存款取出,就会产生纠纷。所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存款作为遗产,银行不能擅自把它支取给任一继承人。
解决方法:
一、公证
继承人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如: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去世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涉及的财产凭证,如存单,有价证券等,还有亲人的死亡证明等。
而且所有继承人都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果对存款金额不明,必须先明确存款金额。经公证机构审查确认身份的继承人,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作为被继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
二、诉讼
可以继承权纠纷为由,由任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到法院起诉其他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起诉。
继承人之间互为原被告,由法院确定遗产的归属。这也就意味着,即便各继承人之间没有任何纠纷,也要确定原、被告,只有这样“诉”才能提起。如果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权发生争执,就必须走法院路径,由法院判处。
❻ 死亡人在银行有存款取款时要什么证明
中国人民银行1993年发布的一个文件(银发[1993]7号)。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此规定的第四十条第一项,有如下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为了避免麻烦,建议储户平时应该将自己基本的资产情况告诉值得信赖的人,如在哪个银行有存款、密码等。如果发现有休眠存款的存在,又不知密码,就只能按银行所说,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继承权公证时,所有继承人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涉及的财产凭证,如存单、有价证券等,还有亲人的死亡证明等。在收费上,公证处或按比例收费,或计件收费。还有,银行为了保护存款人的隐私,是不接受一般客户向银行申请查询亲人包括朋友这样一些存款的,只有司法机关等部门才有权力查询客户的存款情况。
❼ 人去世了,农行的定期存款如何取出有期限吗
客户本人因严重老弱病残等原因不能亲自办理补领新存款凭证(存单、折)、密码重置等业务的,可由本人出具授权委托书,通过公证等方式核实客户有关情况后由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办理时,要审核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保留授权委托书、公证书等相关证据。客户因重症导致无民事行为能力、又急需资金用于治疗疾病的,代理人(直系亲属)可持医院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客户本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相关业务。银行要双人上门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后将所需存款直接转入医院指定账户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公证处(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营业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营业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❽ 人死了存款怎么办
存款人死亡的业务涉及到实名登记、财产公证、遗产分配等诸多问题,在实行严格的账户实名制登记以后,大量的此类问题亟待处理,梳理此类问题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待为相关业务操作提供法律依据。
一、法律依据
存款人死亡后银行存款处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委于1980年11月21日联合颁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简称《通知》)以及1981年与中国银行《关于存款人死亡后存款过户和支付手续问题的补充通知》(简称《补充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对《关于查询储蓄存款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以上文件事实上确立了办理此类问题的基本原则。前一文件确立了办理存款人死亡后存款过户的基本原则,即保护存款人财产所有权原则、为储户保密原则、依法审慎处理原则;后一文件则是进一步明确了前一文件的法律效力,明确指出,该法律文件由五部位联合颁布,任何除此之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此作出的解释都是无效的。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重复了《通知》的规定内容。
按照以上法律的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存款的具体处理需其合法继承人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财产公证,银行凭公证机构的析产通知书支付;如果当地没有公证机构或者对存款处理存在争议的,银行应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等予以执行;如果没有继承人的则依具体情况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
二、具体操作情况
1.直接支付
银行支付的依据在普通情形下是存储介质和交易密码,而且这也是银行的主要支付依据。因此,当具备普通的办理支取条件时,银行可以直接支付给相关要求给付的相对人。因为,银行无法审查存款所有人是否死亡的具体情况,在无需特别要求比如要求本人亲自办理的情形下,只要持有存储介质和交易密码,银行有理由相信此为存款所有人本人的授权代理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此后纠纷银行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这符合民事法代理的基本精神,也实际上为中国人民银行予以了确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在1981年的《关于存款人死亡后存款过户和支付手续问题的补充通知》中明确规定:“由于银行不可能及时把握存款人的死亡情况,因此,对存款的支付,仍宜按现行储蓄存款章程的规定和习惯的做法,即凭存款存单、存折付款(留有印鉴的须验对图章),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者,须查看取款人的身份证实。如存款人死亡后,在其合法继续人主张权利以前,存款如已被人取走,银行不负责任。”
2.凭有效的法律文书支付
依据五部委的联合通知,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因此,当银行知晓存款所有人死亡的事实,当事人对存款的继承权存在争议的,分两种情形处理。
第一,当地有公证机构且存款继承权不存在争议的,银行应该要求支付请求权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财产继承公证,公证机构会依据当事人提交的存款人死亡证明、存款银行的名称、户名、账号、存款日期、金额等、申请人与存款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单位证明信等)、申请人的身分证明等相关申请材料,在符合法定的公证程序的条件下,出具析产通知书并经所有有继承权人签字确认。银行依据公证机构出具的析产通知书将财产直接过户到继承权人名下。当存在几个继承人的情形下,应当分别过户到各自继承人的名下。
第二,当地没有公众机构或者就存款的继承发生争议的,银行只得要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合法生效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调解书进行财产分配。
3.收归国有或者集体所有
另外, 五部委《通知》还规定存款人死亡后, 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 经公证部门的证明,暂按财政部规定: 全民所有制企、 事业、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财政部门入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因此,凡符合以上几个方面的应当依法收缴。
三、特殊情形的处理
1.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存款如何处理
依据《通知》,在国外的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在国内银行的存款或者委托银行代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后,如果其合法继承人在大陆,可凭原存款人死亡证明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与支付手续;继承人在国外者,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与支付手续,居住国外的继承人继承在我国银行的存款能否汇出国外,应按我国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继承人所在国如果系禁汇国家,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困难时,可由当地侨团、友好社团、友好人士提供证明,向我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再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2.对于无继承人而不符合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如何处理
法律规定了无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的,职工属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职工的存款处理机制,但是对不属于以上情况的如何处理并无规定。
❾ 亲属死亡,个人是否可以凭死亡证明去每个银行查找其是否有存款法律有规定吗
亲属死亡个人可以凭死亡证明去每个银行查找其是否有存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规定:
第四十条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应慎重处理。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二)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而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三)在国外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等在国内储蓄机构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四)在我国定居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者),存入我国储蓄机构的存款,其存款过户或提取手续,与我国公民存款处理手续相同,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
(五)继承人在国外者,可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付手续。
继承人所在国如系禁汇国家,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困难时,可由当地侨团、友好社团和爱国侨领、友好人士提供证明,并由我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后,向我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再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继承人所在国如未与我建交,应根据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居住国外的继承人继承在我国内储蓄机构的存款,能否汇出国外,按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
(9)储蓄管理条例关于死亡扩展阅读:
老人去世存款咋取出
最近,家住省城北气象巷社区居民白女士向本报反映,老伴去世后,她发现老伴有一张三千多元的存折,但是家里没有人知道存折的密码。“我到银行去,银行的工作人员说要取钱,必须要做遗产公证。”白女士咨询,她能不能作为配偶直接从银行取出这笔钱?
白女士说,两个孩子都在外地上班,平日家里就她一个人,她也懒得跑,这事一直就拖着。
到底怎样才能把钱取出来?7月2日下午,记者咨询了工商银行。据银行工作人员解释,根据相关规定,存款人去世的情况下,子女或配偶想取钱必须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公证这笔遗产的归属。如果公证后有若干个继承人的话,还需每人持身份证均到场才能办理。
就白女士反映的情况,建议她首先到附近的银行去查看一下,这个存折是否是有效存折,如果是有效存折,就必须做一份遗产继承书并公证,继承人再带着存折和本人身份证到开户行挂失或更改密码等。
随后,记者咨询了西宁市夏都公证处。据公证处工作人员曹海文介绍,当事人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家人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时需持当事人的死亡证明、存折、户口本、子女配偶等相关人员的情况,还要所在单位或所辖办事处、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根据公证处的审查核实来确定继承权,“遗产公证比较麻烦,所以白女士如果有时间来一趟公证处,我们可以做详尽的回答。”曹海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