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战略,什么是战略管理
战略管理是一个过程,是用一定的技术和技巧制定、评价和实施企业战略的过程。也就是说,战略管理不仅决定公司将要采取的战略,还涉及这一战略的选择过程以及如何运用一定的技术和技巧来评价和实施战略。在经典畅销教材《战略管理必读12篇》中,战略管理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战略分析——了解公司所处的环境和相对的竞争地位;战略选择——对行为过程的模拟;战略实施——采取怎样的措施使战略发挥作用;战略控制——监督战略实施进程、及时纠正偏差,确保战略有效实施。
(一)战略制定原则
战略原则是战略的最高层次,它是指导和规范战略选择与行为的哲学思想和行动原理。没有战略原则,战略分析、选择、制定、实施等就会缺乏坚实的理由和明确的方向性。例如“战略必须因人因时因地而异”,就是一条非常重要的战略原则,谁违反了它谁就会犯下大错。在中外哲学思想中,尤其是在中国诸子百家思想中,埋藏着大量这样卓越的成长性或竞争性哲学原理。战略在本质上作为一种竞争、成长策略,毫无疑问,应该遵循这些基本的哲学原则、原理。如果没有对战略思想、战略原则、战略原理的哲学思考,就不能看到战略的内在本质和真正的动力源泉。
战略控制既存在于战略实施过程当中,也存在于战略实施结束之后。当一定时期一个稳定的战略实施当中或完成之后,公司在对战略实施成果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战略进行符合形势发展的调整。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战略管理过程其实是一个不断制定战略又修改战略的循环过程,因此,公司的战略管理部门应该是公司内一个常设机构,是公司管理系统中的灵魂部分。
㈡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职费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负责基金发起设立与经营管理的专业性机构、通常由证劵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机构等发起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国家(地区)有不同的名称。例如,在英国称投资管理公司,在美国称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称投资信托公司,在我国台湾称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但其职责都是基本一致的,即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2. 及时、足额的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3. 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
4. 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 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另外,《开放式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除应当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 依据基金契约,决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2. 编制并公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3. 办理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并且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契约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㈢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与责任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核心职责和义务是按照约定为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此外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出的相应的规范性要求。
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2、及时、足额的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3、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4、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5、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6、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9、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及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㈣ 什么是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指具有专业的投资知识与经验,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经营管理基金资产,谋求基金资产的不断增值,以使基金持有人收益最大化的机构。在我国,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管理公司通常由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发起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㈤ 什么是战略管理
三个核心分别是:企业在哪里?企业去哪里?我们何时竞争(行动)?
企业战略管理体系的设计其实质是围绕着企业的三个核心问题进行细化设计的过程,“企业在哪里”是指明晰企业的位置,我们的优劣所在,我们如何从广泛的市场参与中选择有价值的目标市场与顾客,以提供满足其需求的服务举措。
“企业去哪里”是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我们何时行动”指我们什么时间怎样行动才能战胜竞争对手,这需要企业详细分析竞争对手以及获取较高价值的各种策略手段。
(5)什么是基金管理战略管理职责扩展阅读:
企业战略思想的第一种观点。20 世纪初,法约尔对企业内部的管理活动进行整合,将工业企业中的各种活动划分成六大类:技术活动、商业活动、财务活动、安全活动、会计活动和管理活动,并提出了管理的五项职能: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其中计划职能是企业管理的首要职能。这可以说是最早出现的企业战略思想。
企业战略思想的第二种观点。1938 年,美国经济学家切斯特·巴纳德在《经理人员的职能》一书中,首次将组织理论从管理理论和战略理论中分离出来,认为管理和战略主要是与领导人有关的工作。
企业战略思想的第三种观点。19世纪60年代,哈佛大学的安德鲁斯对战略进行了四个方面的界定,将战略划分为四个构成要素,即市场机会、公司实力、个人价值观和渴望、社会责任。其中市场机会和社会责任是外部环境因素,公司实力与个人价值观和渴望则是企业内部因素。
㈥ 战略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工作目的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企业管理水平,负责调查分析公司的内外环境,拟订公司战略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公司经营信息,调整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
工作职责
1. 协助经理进行战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1.1 拟订公司战略管理相关制度,协助经理构建公司战略管理体系;
1.2 根据内外环境变化,及时提出上述有关制度的调整建议方案;
1.3 监督落实上述有关制度。
2. 负责公司的战略管理
2.1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战略管理体系,组织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调研、拟订工作;
2.2 及时分析公司内外环境变化,定期提供战略研究分析报告,为公司领导战略调整决策提供依据;
2.3 结合国内外行业发展状况,总结提炼公司先进的理念、管理机制和经营模式,针对性地学习其他优秀企业的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4 根据战略目标的需要,会同人力资源部调整公司组织结构和部门职能,实现动态管理;
2.5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常性地进行各子战略的专题研究,向领导提交研究报告;
2.6 指导协调各子公司的战略规划。
3. 负责公司经营信息管理等其他企业管理工作
3.1 统计、汇总、分析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各类信息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
3.2 总结归纳决策层的创新性思路,提炼出具体的管理方法或制度;
3.3 跟踪、督促、协调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重大决议,保证其按时、高质量的落实。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㈦ 基金公司的职能是什么
1、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
2、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战略资产配置策略;
3、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
4、根据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并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履行方式;
5、接受委托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开展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
6、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关的记录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7、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7)什么是基金管理战略管理职责扩展阅读:
根据《基金公司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七)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四)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依据职权责令整顿,或者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一)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不再具备本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条 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一)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二)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三)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四)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在六个月内选任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管理人产生前,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基金管理人或者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接收。
第二十四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㈧ 请问基金管理人的基本职责有哪些
根据《内控指引》第八条,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内控指引》本身并未对“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做出明确定义,但是根据我们之前对协会相关文件的研究,我们理解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业务均被视为存在利益冲突。此外,如果名称和经营范围不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等相关字样,协会将不予登记。如果管理人尚未设立,则在前期筹划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前述要求。
㈨ 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9)什么是基金管理战略管理职责扩展阅读:
基金管理人需具备的条件:各个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但通常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如《基金办法》中规定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2、与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管理人员上相互独立;
3、有完整的组织结构;
4、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
5、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在我国,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担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