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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闫宝航兹善基金会

发布时间:2021-08-20 22:50:50

『壹』 急急急!个人或企业组织捐款活动需注意些什么问题

公司捐款,最好能考虑到所得税的的方面,因为,通过有些机构捐款,国家承认可以全额抵扣所得税,有些机构不能全额抵扣。我将相关的抵扣机构名单罗列下来,希望能有帮助

007年3月16日全国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按受捐赠单位性质或行业分:扣除标准比例为3%、10%和100%
(1)向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按10%比例扣除:如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某些艺术表演团体(如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等)、文物保护单位。
(2)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世博会、第二十九届奥运会等的捐赠按全额扣除。
(3)对向遭受洪涝灾害地区的捐赠(包括资金和实物),通过联合国儿童基金组织向贫困地区儿童的捐款,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阎宝航教育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孤残儿童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中华文学基金会、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和中国安烈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予以扣除。
(4)几年来国家又相继发文,对全额扣除的机构名单予以确定:这些机构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最简单的办法,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捐款,这样可以在利润的12%范围内,可以全额抵扣

『贰』 哪个电视剧的主人公是闫宝航

唐国强主演的:英雄无名,很好看。

『叁』 乐町的乐町公益

深圳乐町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闫惠民与未婚妻谢秋丽在麒麟山庄的户外草坪上举办了一场浪漫而别致的婚礼。闫惠民在婚礼上郑重宣布,成立“38周”慈善基金会,首期募集200万元善款,用于资助贫困孕妇

『肆』 闫氏家族的族长是谁

我有个朋友是闫氏的

『伍』 抗震救灾的款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里面抵扣吗

可以的,个人所得税也可以抵扣哦,从税务部门网站COPY的,看看吧.

依据当前所得税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企业、个人的公益性捐赠的所得税处理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指引,供纳税人在进行所得税申报时参考,如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所得税政策做出修改、调整,我局将及时按照新的政策规定给出新的操作指引,敬请广大纳税人注意。
一、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操作指引
(一)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二) 计算公益性捐赠扣除的方法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在利润总额12%比例范围内的,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利润12%比例的部分,要做纳税调增,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按月预缴,下面以例子说明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对公益性捐赠的所得税处理方法。
例1:甲公司实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2008年5月通过政府民政部门向四川地震灾区捐赠人民币100万元。甲公司二季度累计实现会计利润500万元。一季度已缴企业所得税40万元。甲公司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
甲公司二季度应预缴所得税=二季度按累计利润计算的企业所得税额-一季度已缴企业所得税款=500×25%-40=85(万元)
说明: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是按照会计利润计算预缴税款,由于二季度发生的捐赠支出已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做为一项支出已减除,因此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不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
例2:[接例1]2008年终了,甲公司2008年实现会计利润10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8年一到四季度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240万元。
甲公司2008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1000×12%=120(万元)
甲公司2008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为100万元,小于可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120万元,因此公益性捐赠100万元可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甲公司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00×25%=250(万元)
减去已累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40万元,甲公司2008年度汇算清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0万元。
例3:[接例1]2008年终了,甲公司2008年实现会计利润8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8年一到四季度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240万元。
甲公司2008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800×12%=96(万元)
甲公司2008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为100万元,大于可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96万元,因此公益性捐赠100万元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增加4万元。
甲公司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800+4)×25%=201(万元)
减去已累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40万元,甲公司2008年度汇算清缴可申请退还企业所得税39万元。
例4:[接例1]2008年终了,甲公司2008年实现会计利润-5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8年一到四季度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240万元。
甲公司2008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0×12%=0(万元)
甲公司2008年会计利润-500万元,即会计亏损500万元,2008年可扣除的捐赠0元,因此公益性捐赠100万元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增加100万元。
甲公司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500+100=-400(万元)
甲公司2008年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已累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40万元,甲公司可申请退还。
(三) 关于公益性捐赠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税法上所指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要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才允许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条件做了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或公益性社会团体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时,应注意保存捐赠票据或其他能证明捐赠支出的凭据、证据,以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证明材料。
3、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企业应根据捐赠支出的情况,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行将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无须经过税务机关的批准。
二、公益性捐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操作指引
(一)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
1、公益救济性捐赠限额扣除的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捐赠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
如果实际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时,只能按捐赠限额扣除;如果实际捐赠额小于或者等于捐赠限额,按照实际捐赠额扣除。
在扣除实际捐赠额(或捐赠限额)情形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此外,还有两个特别规定:
1、近年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文明确,个人向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阎宝航教育基金会、中国禁毒基金会、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中华文学基金会、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公安英烈基金会、中国高级检察官教育基金会、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基金会、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中远慈善基金会、张学良基金会、周培源基金会、中国孔子基金会、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中国交响乐发展基金会、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中国电影基金会、中国麻风防治基金会、中国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国寿慈善基金会等的捐赠,在个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在《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后,有些基金会已由社团法人改为非营利性法人,此处,仍将基金会视同社会团体。
但个人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捐赠扣除仅限于对下列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一是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的捐赠;二是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三是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四是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
2、个人直接向民政部紧急救援中心、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孤残儿童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捐赠,在个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2、全额扣除的政策规定
从2000年开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放宽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出台了全额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允许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个别的也可以直接捐赠),对下列机构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税前100%(全额)扣除:
(1) 对红十字事业的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30号)规定,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1)“红十字事业”的认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8号)规定,红十字事业是指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所赋予的职责

『陆』 企业捐赠给政府部门的款是否可在税前抵扣

2007年3月16日全国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此规定与现行执行的内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暂条例》和外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哪些差异,现行的标准如何,实际操作应注意哪些问题。本文试作一探讨与分析:
一、关于基数与比例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抵扣基数为:企业年度利润总额。扣除比例为12%。
内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抵扣基数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比例为3%。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用于中国境内有公益、救济性性质的捐赠可作为成本列支,税前全额扣除。
二、关于扣除标准
由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具体的实施细则尚末出台,下面对现行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作一归类。
1、按捐赠主体分: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比例为1.5%、3%和据实扣除。其中金融、保险企业为1.5%,而其他企业(非外资)为3%,外资企业据实扣除。
2、按受捐赠单位性质或行业分:扣除标准比例为3%、10%和100%
(1)向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按10%比例扣除:如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某些艺术表演团体(如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等)、文物保护单位。
(2)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世博会、第二十九届奥运会等的捐赠按全额扣除。
(3)对向遭受洪涝灾害地区的捐赠(包括资金和实物),通过联合国儿童基金组织向贫困地区儿童的捐款,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阎宝航教育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孤残儿童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中华文学基金会、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和中国安烈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予以扣除。
(4)几年来国家又相继发文,对全额扣除的机构名单予以确定:这些机构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三、关于条件的规定
凡是申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致力于服务全社会大众,并不以营利为目的;2、具有公益法人资格,其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3、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公益法人所有;4、收益和营运节余主要用于所创设目的的事业活动;5、终止或解散时,剩余财产不能归属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6、不得经营与其设立公益目的无关的业务;7、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 具有不为私人谋利的组织机构;9、捐赠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非营利公益性组织的分配,也没有对该组织财产的所有权。
四、注意几点
1、捐赠方只有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方可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而捐赠者直接扣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2、捐赠方应取得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出具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票据,否则税务部门不予确认;
3、企业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
4、纳税人向中国境外的捐赠(包括公益、救济性捐赠)不能扣除?
5、在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捐赠支出明细表"的填列中"公益救济型捐赠扣除限额"及"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额"的计算应按照"分项不分户"的原则计算,既不能按受赠户逐户计算,也不能全部合计计算。只能将所有捐赠支出额按每档扣除率进行分类归项,分项后按"计算捐赠支出的应税所得额"乘以税法及法规规定的相应扣除比例计算"扣除限额",与该项实际捐赠支出额小计比较后确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额。

『柒』 阎宝航的生平简介

阎宝航(1895—1968),字玉衡,1895年4月6日生于辽宁省海城市。1918年毕业于奉天两级师范学校。1918年4月创办了奉天贫儿学校,得到程砚秋、张学良、郭松龄等人的支持。1921年,被基督教奉天青年会聘为青年部干事。先后组织“星期三会”、“启明学社”等团体讨论新文学,学习马列主义,探讨救国救民之路。
1925年6月阎宝航在沈阳组织学生2万多人,举行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声援“五卅”运动。1929年毕业于英国爱丁堡大学研究院。相继组织起“辽宁省国民外交协会”、“辽宁省国民常识促进会”、“辽宁省拒毒联合会”3个反日群众团体,分别被选为主席、总干事、会长,进行了一系列反日斗争。“九·一八”事件后,阎宝航化装逃亡北平,联合高崇民等于9月27日发起组织“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阎宝航任常委兼政治部长,为抗日救亡而奔走呼吁,并募集钱款衣物援助东北义勇军抗日。
他杰出的组织才能和交际艺术,为宋美龄、蒋介石所赏识,先后在蒋介石、张学良合办的“四维学会”,蒋介石、宋美龄倡导的“新生活运动”中担任要职。经蒋介石任命,担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参议、军事委员会政治部设计委员。西安事变前夕,向张学良面陈联共抗日主张。事变后,多方设法营救张学良。
1937年4月,阎宝航等在上海八仙桥成立“东北抗日救亡总会”,被推选为常务委员,受中共中央北方局领导。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参与组织中国民主革命同盟。1945年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发起成立东北政治建设协会,任理事长。
他以善交友朋的良好人际关系,博得国民党元老于佑任、孙科、宋庆龄、何香凝、邵力子、冯玉祥的好感,并经常周旋于陈诚、宋子文、陈立夫、戴笠、徐恩曾等党、政、军、情要员之间。
他获取了国民党军事情报部门收集和秘藏的有关德国闪击苏联、日本突袭珍珠港美军基地和日本关东军在中国东北设防部署等三大国际战略情报,并先后供给战时盟国苏联和美国,阎宝航也因此成为中共情报战线最出色的国际战略情报专家。
阎宝航日记有云:“吾之最大悲痛,莫过于民族同胞惨重牺牲;吾之最大欢悦,莫过于同胞骨肉彻底解放。”抗战期间,他的家从北平迁往南京,再迁武汉、重庆,一直是流亡学生、难民和革命者的栖身避难处。阎宝航夫人高素,是这个家庭“招待所”的“所长”兼“炊事员”。久而久之,阎宅被誉为“阎家老店” 。周恩来多次称赞高素(高素桐)“是我们的好大嫂,革命的好妈妈”。
1946年6月23日被推举为上海人民和平请愿团成员,赴南京呼吁和平。同年任东北行政委员会委员、辽北省人民政府(今吉林双辽)主席。1949年5月,调任全国政协筹委会副秘书长,协助周恩来筹备政协会议的召开。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任中苏友好协会理事兼副总干事,后兼任中苏友好协会俄文学校校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阎宝航调外交部,先后任外交部办公厅副主任、条约委员会主任、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治法律学会常务理事等职。1959年辞去外交部的职务,到文史资料委员会以政协常委和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委员的身份主持征集、整理文史资料工作。到“文化大革命”前夕,经他征集的文史资料近2000件,1500余万字。
“文化大革命”中,阎宝航受到迫害,于1967年11月6日晚被投入监狱。1968年5月22日,这位年过七旬的第67100号“犯人”,在审讯中被人一脚踢倒在地,昏迷不醒,送到复兴医院后,也无人理睬,含冤去世,终年73岁。监狱的批文写道:“反革命罪犯67100号,不得留骨灰。”粉碎“四人帮”后,阎宝航得以平反昭雪。1978年1月5日,阎宝航的骨灰安放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
1995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俄罗斯总统叶利钦签署命令,把三枚卫国战争纪念章授予阎宝航和他领导下的情报人员阎明诗、李正文。

『捌』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办学规模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ShanghaiPolytechnicUniversity),简称“二工大”,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经文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发展高水平国际化的高职教育,同时举办富有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承担一定规模的继续教育。

2009年4月被上海市教委列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2010年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2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列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首批成员、“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师资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上海市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上海市‘双名工程’培养基地”、“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

截至2018年6月,学校由主校区和若干个分校区组成,总占地面积近八百亩。主校区位于上海浦东金海路,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学校设有12个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学校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理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22个专业类别,设有43个本科专业、31个高职专业,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位点。学校有校级重点学科、培育学科15个。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2450人(本科生9978人,专科生2472人),专业硕士研究生233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85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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