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
(一)设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兴区业务管理部、南浔区业务管理部,为市中心的派出机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于副科级,其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业务管理工作。
核定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兴区业务管理部事业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级)。
核定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浔区业务管理部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级)。
(二)设置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长兴县分中心、安吉县分中心,为市中心的派出机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于副科级。
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核算的要求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规定,各县分中心受市中心的委托和授权,承担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工作。市中心聘用分中心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县政府同意。
核定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长兴县分中心、安吉县分中心事业编制各8名,其中主任各1名(副科级)。
2.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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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6个科室。
(一)办公室(法规科)
负责中心有关政务、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草拟综合性报告、文件和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协调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研、起草、修改和解释等工作;负责组织政策性住房金融相关的课题研究,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规划;负责文秘、宣传、培训、信息、保密、保卫、信访、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各项工作任务、规章制度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人事教育、劳动工资、行政监察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接待、会议会务组织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对派出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二)归集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和操作规程;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的宣传与推行;组织实施年度基数调整、催缴、清欠和扩大缴存覆盖面;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验审、审核单位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经办行政执法案件的核实、听证、应诉等工作;负责对缴存单位的业务培训,负责对派出机构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的指导和培训。
(三)使用管理科(资产保全科)
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政策和操作规程;执行年度委托贷款计划;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的审查;负责对逾期贷款的贷款人提起诉讼和抵押物处理、清欠、资产保全;负责个人贷款信用体系的建立与跟踪管理;负责对派出机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指导和培训。
负责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其销售房屋的审查;负责制定逾期三期以上不良贷款年度催收计划,编制催收进度报表,催收不良贷款;负责抵债资产的接收、变现,盘活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受托银行和法院做好诉讼类贷款的起诉、执行工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配合相关科室对呆坏账贷款进行核销;负责对不良贷款的抵押物进行合理性管理;负责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抵押资产评估、测绘中明显不合理数据的确认工作;负责对派出机构资产保全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四)计划财务科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计划和预决算的编制、调整及实施工作;负责建立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体系,开展银行收付结算业务,进行会计总账、明细账核算,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负责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建立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市公积金的资金调度和内部结算;负责安排购买国债资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会计、统计报表的汇总、报送工作;负责协调财政、银行等与资金管理工作有关的部门的工作;负责编制机构综合管理经费预算和会计核算,负责管理机构的固定资产核算、管理;负责对派出机构住房公积金会计的指导和培训。
(五)稽核审计科
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财务管理、运作效率、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会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的稽核;制定内部控制评介标准,并进行内部控制评介和工作质量考核;负责对全市管理机构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负责对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的考核;负责财务收支、资金风险、盈利能力和有关业务信息的综合分析;负责对派出机构稽核审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六)信息技术科
负责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的设计、运行和维护;保障公积金业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站的正常工作;组织计算机应用项目的开发、调试、验收及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编制并组织实施计算机系统配套的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中心计算机等设备的采购、验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对派出机构计算机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4. 浙江湖州的公积金怎么提取的,手续流程
公积金提取分很多情况,以农村建房、翻建住房、大修理住房为例,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
1、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村建房的,提供《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呈报表》、《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农村拆迁安置建房协议书》审批文件中的一项,或者由乡镇政府以上(含乡镇)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也可办理提取。
2、如属大修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并提供危房鉴定证明原件;
3、夫妻双方要提取的请出示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委托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4、属建房、翻建住房的,提取截止到上述有效证明批准或签订时间后一年,属大修住房的,截止到房屋鉴定证明所载明的时间后一年。
其他说明
1、婚前购买单独产权的,婚后可以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
2、房屋产权为共有的,只能为共有权人的其中一方提取。
3、属再次以该套住房支付物业费申请提取时不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只需提供载明详细地址与业主姓名的物业费税务发票以及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原件。
4、提取本人余额不足的,可由配偶方补提,但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如提取后,封存职工账户内余额不足100元的可销户提取。
5、缴存职工违反本办法,采取欺骗手段,以支付物业费名义骗提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收回所提用于支付物业费的住房公积金,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处罚。三年内不再受理该缴存职工及配偶以支付物业费名义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4)湖州公基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各类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中房屋设计用途必须为住宅;
2、贷款受理后,不得再凭另一套住房办理提取;
3、如房屋产权属共同共有,又未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的,提取金额按均分控制额度;
4、提取额度截止到购房付款凭证所载明的时间。如您及配偶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截止时间不得超过贷款发放日,且提取额度加上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包括住房补贴)。
5、上述提取情况,在您及配偶有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下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6、一次性住房补贴可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无公积金贷款情况下,您及配偶在2000年3月以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提取条件同上。
7、提取时提供本人的建、工、农、中行及其他银行借记卡,中心会将提取金额打入到您的卡折内。
8、公积金中心对于提供的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当天办结。
9、对所提供材料需要核实的,在接到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提取原因或提供的证明材料调查核实难度较大的,按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5.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员编制
核定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直属机构)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县级),副主任3名(正科级),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科室领导7名(副科级)。
6.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在什么地方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到了那里再问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