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保监会为何要求互联网保险销售记录可回溯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进行可回溯管理,让互联网保险在“阳光下”销售。
目前,随着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保险行业深度应用,涉及互联网保险的消费投诉逐渐增多。数据显示,2017年原保监会及各保监局共接收互联网保险投诉4303件,较2016年同期增长63.05%。由此可见,行业建立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迫在眉睫。
这个好,有证可查。减少争执。
来源:新华网
2.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重点规范哪一类业务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普及,互联网及移动互联已成为保险机构销售和服务的新兴渠道。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保险呈现加速发展态势,为保险业注入了活力,但也存在销售行为触及监管边界、服务体系滞后和风险管控不足等风险和问题,亟需进一步规范。
3. 互联网保险包括哪些风险防范措施
一、互联网保险创新的现状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2015年年初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针对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分类,人身险公司有44家,财产险公司有16家,总体占全行业133家产寿险公司的45%。包括中国人保财险、泰康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保险、天安财险等在内的多家险企已率先在线上跑马圈地,中国保险公司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已全面到来。
首先在监管层面,上个月,酝酿已久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终于由中国保监会发布,这标志着中国互联网保险业务基础监管规范的形成。《办法》以鼓励创新、防范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基本思路,从经营条件、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的基本规则;规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负责;强化了经营主体履行信息披露和告知义务的内容和方式,着力解决互联网自主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以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其次在保险主体方面,早在2013年,中国人保就推出“掌上人保”,并号称是指尖上的保险;去年,以“理赔简单,就在天安”为口号的天安财险“车易赔”APP在全国上线;随后,“中国太保”“大地通保”、“泰康在线”等保险在线服务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可见,拼服务、拼体验已经成为各家保险主体竞争的主要方向。同时,各家保险公司在立足保险本身的同时,从渠道上也不断向外围延伸,分别与P2P平台、信用保证机构等开展不同程度的合作。以下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从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渠道创新等三个方面对2014年60家提供互联网服务的产、寿险公司进行评价后的前15名榜单:
二、互联网保险创新背后的风险
应该说基于提升客户体验的互联网保险创新,方向是对的。互联网保险作为一个新兴的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同时互联网保险创新也带来一系列风险和问题。从目前已经暴露的风险来看,主要包括保险产品创新异位、消费者投诉急剧增加、消费者道德风险敞口扩大、风险评估和控制不到位等。
(一)保险产品创新异位
自2013年底由“三马”投资的众安在线成立以来,带动了中国各大保险主体在保险产品上的创新热潮。盗刷险、高温险、退货险、喝麻险、世界杯足球流氓险等创新险种不断涌现,寿险公司也相继推出求关爱、爱升级、救生圈等所谓的基于微信平台的“扔捞”产品,名字一个比一个花哨,其中,不乏一些险种初具规模,但更多的是为创新而创新。如世界杯足球流氓险从头到尾就没卖出几份,导致本来就比较便宜的3元/份,到后期直接降价到1分钱/份,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噱头。更有甚者,开发出雾霾险、赏月险、摇号险等,严重脱离保险的本质。
(二)消费者投诉急剧增加
据保监会近日公布的《关于2015年上半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15年上半年,中国保监会12378投诉维权热线全国转人工呼入总量157544件,同比上升40.24%。而其中,捆绑销售互联网产品的投诉占据一定比例,究其原因,很多保险主体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但管理和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片面注重销售前端网络化,后台运营管理却仍是传统思维,前端和后台不配套,买时容易退时难,从而导致消费者投诉。
(三)消费者道德风险敞口扩大
目前,各家保险主体在理赔服务上基本上都推出了简易赔付,即保险公司对于一定金额以下(2000-10000元不等)的保险事故实行简易赔付,消费者通过保险公司自己推出的APP平台,或拍照、或视频,将事故现场信息传输到保险公司后台,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后立刻赔付,全程一般在5分钟左右时间完成。应该说这种做法极大地简化了理赔程序,缩短了理赔时间,方便了消费者。但是,客观地讲,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当下国内的基本现状,国民的平均道德水准有待提高,修理厂、4S店有组织地批量造假,保险欺诈层出不穷,这些无疑都将保险公司的风险敞口无限扩大。
(四)风险评估和管理不到位
保险从本质上是风险转移的安排,应该有可量化的数据支撑,目前,很多产品的创新,缺少基本的费率厘定、成本测算等程序。同时,保险讲究的是大数法则,如果一款产品不能具备一定规模,赔付水平就会极不稳定,风险管理也就无从谈起。
三、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风险管理
(一)保险产品创新:回归本质
保险,在法律和经济学意义上,是一种风险管理方式。因此,保险产品创新的基本原则和底线是创新的产品具有风险管理的可能性,即通过经验的积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能够降低保险标的风险。这也就是一般情况下地震、飓风等不可抗力不列入保险范围的根本原因,因为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无法通过自身的行为影响上述事件的发生。反观现在的保险产品创新,雾霾险也好,赏月险也罢,甚至是高温险,基本上都突破了上述这一基本原则。
之所以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我想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保险本身,在目前的保险市场上,规模产品的同质性非常严重,基本相同的条款,基本相同的费率,基本相同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产品创新的目标已经不再是客户的“需求”,而是客户的“眼球”。记得若干年前,有一个保险公司开发了一个险种叫“酒驾险”,从始至终没卖出一份保单,但公司从上到下都非常开心,因为这个产品在当时引起了包括新闻媒体、监管部门、同业公司以及消费者的极大关注,很好地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二是与目前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有关,当下,从集体到个体,在物质和经济的指挥下,每一个社会组织和细胞都在极力获取尽量多的资源,而忽视了资源本身的效用和价值。正像有一句话所说,走着,走着,忘记了出发的目的。
(二)保险风险管理:大数据为器
1.大数据在费率厘定中的应用。保单的费率设定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源头,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主要目的是使设定的费率对应于投保人的风险等级,风险越小,费率越低,尽量做到公平。确定费率较为关键的问题就是找出“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其实生命表就是“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之一年龄的一个分类。再如,在车险定价中城市交通的拥挤程度、驾驶员的年龄、驾龄、性别、汽车的新旧程度等都可能是“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而这些因素或变量就是可以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和处理来确定。
2.大数据在风险评估中的应用。在大数据时代,风险评估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公司的历史数据、行业的历史数据,无论是风险特征的描述还是数据资源的获取都更加便利。首先在占据财产险市场70%以上份额的车险领域,保险公司可以获取三个层级数据来支撑风险评估,第一层级是核心层,包括公司和行业数据,第二层级是紧密层,包括车型、汽车零整比、二手车等数据;第三层级是外围移动层,包括利用车载传感设备收集驾驶员行为数据等。同时,对于保险公司的精算师来讲,更多、更广的数据获取,可以更精确地识别个体对象的潜在风险,建立更加有效的数据模型,不断改善和提高精算的精准程度,以帮助判断和评估风险以及风险准备金。
3.大数据在反理赔欺诈中的应用。在确保数据资源的情况下,通过完整的、多样化的数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保单及理赔历史记录、行业数据、征信记录、公共社交网络数据、犯罪记录等),辅之以有效的算法和模型,来识别理赔中可能的欺诈模式、理赔人潜在的欺诈行为以及可能存在的欺诈链条,应该是未来反理赔欺诈的主要方向。而对于整个中国保险行业来讲,尽快建立起一套行业级的保险数据信息平台,是反理赔欺诈的关键。目前,上海、江苏等省市已经实现理赔信息数据共享,在这些地区反理赔欺诈行为的成效明显提高。
4.大数据在保险行业风险管理中应用之核心—数据整合。目前保险公司的数据有行业平台的同业数据、前端客户APP导入(或现场出单)数据,中端中介、渠道、理赔、呼叫数据,后端财务收付数据,另外,还有定价系统的汽车零配件数据、人事系统的人员数据、稽核审计风控系统的风控数据等,种类繁多和庞杂,因此,急需建立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整合,统一数据存储和传递标准,并将不同系统进行数据打通,再根据不同需要进行数据挖掘。
(三)保险风险控制:新技术应用
未来,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将成为保险行业风险控制的主要途径。在承保环节,基于大数据基础的数据分析技术将在第一时间立体呈现保险标的各项数据和特征,为承保决策和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从源头控制风险。在理赔环节,新技术、新设备同样将被广泛应用。在车辆保险领域,通过装载在车上的无线电子设备,运用通讯网络,实现对车辆、道路以及行车驾驶员进行静、动态信息提取和行为记录,从而监督行车驾驶员人的行为风险和道德风险,并进行出险前预防、出险中响应和出险后处理,从而使保险事故管理变被动为主动,降低理赔成本。在人寿保险领域,利用能够实时监控人体健康情况的可穿戴设备,来获取和细分不同群体、不同年龄的人体健康和生死概率,并适时向客户提供饮食、健身等方面的建议,从而降低投保人的医疗费用。在家庭财产险领域,通过智能家居系统对住宅进行远程监控并及时发现和缓解风险,当家中发生煤气泄漏或水管爆裂,可自动关掉阀门,从而减轻损失等。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有与之相对应的配套管理措施,互联网保险创新也不例外。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互联网保险创新都将在路上,基于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风险管理也必将亦步亦趋,紧紧跟随。
4. 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发布对象
各保监局,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各保险经纪公司。
5. 目前国内有哪些比较成熟的互联网保险公司
互联网保险在近几年迅猛发展,网上购买保险已经是超过3.3亿人的选择,很多人也都享受到了线上购买保险的便利。所以,互联网保险是越来越多人的选择。
中国互联网人身险最新市场份额
(数据来源:艾瑞咨询《2019年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研究报告》)
但肯定还有不少朋友想问奶爸:这些互联网保险公司平时都没怎么听过,那它们究竟靠不靠谱呢?与传统线下保险公司对比,它们又具有哪些优势呢?
对于第一个问题,朋友们其实可以不用太过担心。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的保险公司,它们在设立时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得到银保监会的批准。
互联网保险往往比传统线下售卖的保险便宜。
我们买保险时交的保费,是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两部分构成的,附加保费又包括了承保成本和经营成本。
而互联网保险利用它线上进行的优势,为大家节省了大量的承保成本和经营成本,所以保费的价格也就相应地降低了许多。
其次,在网上购买保险更加方便快捷。
选择产品和投保时,直接在网页上浏览购买即可,不用自己到处奔波。
核保时可以选择智能核保或者人工核保,被拒绝的可能性更低。选择智能核保的话,即使健康告知没有通过也不会留下痕迹。
理赔时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理赔、上传理赔资料,不用像传统那样去线下报案、提交资料。
不过自己在线上投保,没有代理人帮忙的话,繁杂的保险条款看起来实在是令人头疼。各种除外责任、健康告知条款,也要求投保人自己有一定的保险知识。
那么怎么办呢?不要着急,来奶爸保的公众号,我们有专业咨询师提供保险配置以及条款讲解服务。
最后,在网上可以浏览对比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
传统在线下购买保险,大家往往是确定了保险公司,再去咨询保险产品,这样的话大家的选择范围就变小了。如果不满意,去了解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也十分麻烦。
而互联网保险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大家可以自由地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到各款产品的价格和差异,十分的方便。
在网上购买保险还有不同的渠道可以选择。
①传统保险公司官网,如平安保险、太平保险的网站。
②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如众安保险、泰康在线。它们同样持有专业牌照,不过没有线下的销售网点。
③第三方专业代理平台。它的优势在于有专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为大家比较不同保险公司产品的优劣。《网上买保险靠谱吗?关于保险销售渠道的选择指南》
总的来说,互联网保险优缺点都有,但优势会更加明显,因为这取决于个人,只要你了解清楚保险知识,明白自己的需求,在互联网保险里找到合适自己的保险并不难。
望采纳!
资料来源:奶爸保
6. 广东互联网保险监管
需要到保监会申请互联网保险牌照,互联网保险牌照是依据保监会2015年7月22日颁发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而来的。
第三方网络平台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中,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且网站接入地在境内;可靠的互联网运营系统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能够完整向保险机构提供开展保险业务所需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以及投保操作轨迹信息等。
企业要获取互联网保险牌照,最快捷的办法便是通过收购持有牌照的公司股权。因此,经常可以看到市场上的兼并收购信息报道,其中绝大多数为股权收购。如何才能实现预期的牌照收购目的,这取决于企业与被收购企业之间的资源整合。在收购中,这体现为收购方案的制订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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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吗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方式,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为经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专业自保公司除外。本办法所称保险中介机构是指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其中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包括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非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第四条;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销售本办法规定的投保人为自然人的保险产品时,必须实施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团体保险产品除外。
第五条;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应将电话通话过程全程录音并备份存档,不得规避电话销售系统向投保人销售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依照中国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的有关规定开展可回溯管理。
第六条 除电话销售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之外,人身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取得投保人同意后,对销售过程关键环节以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予以记录。
8. 2019年互联网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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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市场集中度远高于传统业务,网络车险业务市场集中度高表现更为明显。
(1)总体业务市场集中度:
2014年1-12月份,互联网全险种保费累计为505.70亿元,规模超亿元的公司共11家,合计保费收入为502.84亿元,占行业整体的99.43%,人保、平安、大地、太平洋和阳光五家公司均超过10亿元,合计保费收入为477.71亿元,五家公司占行业整体的94.47%。人保、平安超过百亿元,大地超过34亿元,前三家合计保费收入为430.94亿元,占行业整体的85.22%。同期整体市场前三家公司(人保、平安、太保)累计保费占比为64.70%,互联网保险市场集中度远超过全渠道市场业务集中度。
(2)车险市场集中度:
2014年1-12月份,互联网车险保费累计为483.39亿元,占互联网总体的95.59%。超亿元的公司共9家,合计481.99亿元,占行业车险互联网累计保费的99.71%;超过10亿元的公司为人保、平安、大地、太平洋和阳光五家公司,占行业车险互联网保费的97.80%;人保、平安、大地三家公司合计427.11亿元,占行业车险总体保费的88.36%。互联网车险市场集中度又高于互联网保险总体的集中度。
(3)非车险市场集中度:
2014年1-12月份,互联网非车险保费累计为22.31亿元,占互联网保险业务的4.41%。规模超过5000万元的公司共5家,分别为众安、华泰、平安、太平洋和美亚公司,合计20.28亿元,占行业非车险互联网累计保费的90.91%,其中众安、华泰和平安三家公司规模超过亿元,占行业车险互联网累计保费的83.84%。
财产保险互联网产品不断丰富出新,在加大传统保险的线上网络化的同时,新产品创新能力不断加强,在相关监管发展指导的框架下,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目标,以用户体验至上为理念,以互联网大数据为依托,从保障内容和风险管控等方面不断创新,开发出了很多得到消费者认可、市场信赖的保险产品。
1.互联网产品特征:
(1)碎片化/颗粒化:保险产品碎片化主要体现在保险期限与转嫁风险时间更加契合、保障内容与预期风险更加匹配、保险成本与销售价格大幅下降,条款简单、标准化。(2)场景化:场景化也是互联网保险以用户为中心的,精准满足用户需求的一个重要表现,产生于细分的、特定场景下的保险需求。(3)简洁化:互联网保险产品简洁,易于理解。(4)个性化:借助互联网的大数据工具,保险公司可开发需求曲线尾部的那部分海量用户的相关产品,且透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保险公司可轻松将大量此类同质风险集中并分散风险。(5)定制化: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大数据,捕捉客户需求和市场需求,对市场多层次保险需求针对性开发出定制化产品。
2.互联网非车险产品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产品日益丰富,带动业务规模快速增长
(1)针对淘宝网可能的网购退货费用风险,华泰开发了网络退货运费保险和手机3C业务。运费险凭借价格低廉、新颖和亲民等特点,一路走红,获奖无数。2012年3月“退货运费险”被中国新闻网列为“2011年保险市场八大看点”的首位,并被和讯网评为2012年保险“最火爆的产品”,成为年度中国保险业最大的创新项目。越来越多的人因为淘宝运费险知道了华泰。2013年9月,在首届杭州金融创新奖新闻通报暨创新项目推介会上,“退货运费险”被授予杭州市“金融创新奖一等奖”。
淘宝退运险与旅行险是华泰电商的两大生命线。淘宝是国内最大的综合电商平台,华泰作为首批商户入驻天猫开设旗舰店,随后开发了网络退货运费保险和手机3C业务。运费险2013年“双十一”单日成交超1.2亿笔,创造了保险业单日同一险种成交笔数的世界记录。旅行险不仅推出境内外旅行险、户外运动、自驾车等适用于互联网销售的传统产品,并先后针对第三方平台开发了酒店取消险,机票取消险、票务取消险等一系列创新险种,填补市场空白。
(2)阳光公司“求关爱”系列产品开启了互联网碎片化营销,针对母亲节推出了“女性重疾险”,针对夏季出游推出了“旅游意外险”,针对教师节推出了“板擦险”。阳光保险还借助预售、团购、众筹等多种互联网时代营销手段,提升营销效果。
(3)人保公司与5173网站合作的虚拟财产险2014年累积保费已突破1000万元,与去哪儿网、艺龙等合作的酒店退订险2014年12月当月保费突破150万。
3.互联网非车险业务签单量大,单均保费小
非车险产品相对较为丰富,签单量大,单均保费小。在非车险业务中,签单数量众安和华泰两家公司遥遥领先其他公司,合计签单量为19.77亿单,单均保费仅为0.77元,这与淘宝、天猫合作产生的退运险业务是密切相关的。
4.行业基于互联网非车险产品单量大、单均保费低的特点创新研发电商小微产品自动化实务流程,实现了从承保到理赔的全流程无纸化运营,有效降低运营成本。
财产保险公司积极建设官网电子商务网站,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访问量突破8.9亿次,累计自主网站保费收入达455.94亿元,从下图中可以看出产险公司90%以上的互联网业务均通过自主网站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