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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大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发布时间:2021-08-13 04:38:14

1. 公共维修基金怎么算及使用管理办法

维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或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特殊使用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2. 房屋维修基金是怎么管理和使用的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或“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养护和改造而缴纳的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于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程序等都有相关规定。

3. 陕西省物业维修基金使用

一、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①小区内的道路;
②小区内的路灯;
③小区内园林绿化地;
④小区内的地下排水管;
⑤小区内的文化体育场所;
⑥小区内的停车场;
⑦其他公用设施。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①房屋的承重墙的结构部位;
②抗震结构部位;
③多墙面;
④楼梯间;
⑤公共通道;
⑥门厅;
⑦公共屋面;
⑧电梯;
⑨机电设备;
⑩本体消防设施;
⑾公共天线;
⑿本体上下水共用管道;
⒀共用防盗监控设施;
⒁其他房屋本体共用部分。

二、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

1.发展商按本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交纳公用设施维修基金。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请参照《附录》,仅供参考):

①多层房屋(不带电梯)
--外墙涂料(含水刷石):0.25元/平方米o月;
--外墙贴瓷砖、马赛克:0.20元/平方米o月;
②高层房屋(含多层带电梯):
--使用国产(含合资)电梯:0.30元/平方米o月
--使用进口电梯:0.35元/平方米o月

三、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①发展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计算公用设施维修基金;
②发展商应一次性将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划拨到区住宅管理部门的专用账户上。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①公司财务部应在小区住宅保修期满以后开始计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②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的20日编制住户下月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收明细表》;
③明细表交财务部经理审核:--经审核存有疑问,应及时查明并予以更正; --经审核无误财务部经理应在明细表上审核栏内签署姓名、日期。
④财务部会计根据审核无误后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明细表》,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填写费用收取单;
⑤收费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无误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交管理处公共事务部的相关人员派发;
⑥公共事务部的相关人员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派发;
⑦已办理银行托收的住户,由出纳员将托收明细表交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托收,并直接划归代管基金专项账户上;
⑧出纳员应在银行每次托收后的二日内到银行读取托收数据,并及时将托收结果制表交财务部会计按《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⑨住户用现金交纳的由出纳员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收取;
⑩出纳员应在每日下班前,将当日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和《银行存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存入基金的专项帐户内;
⑾出纳员应在每日下班前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款收据、收款清单、银行解款书及时交财务部会计核对;
⑿财务部会计对没有按时交纳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应收账款标准作业流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催缴;
⒀对尚未售出的空置房屋,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由发展商交纳;
⒁对催缴3次依然不交纳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业主,公司可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或根据《委托管理全合同》、《业主公约》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摧缴措施;
⒂对逾期未缴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财务部会计应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计收滞纳金。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①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使用公用设施维修基金时,应向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提供以下材料:
--公司总经理签字并加盖管理公司或管理处章的使用申请;
--相关项目的有关图纸、预算资料;
--施工承接单位或人员资质资料。
②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在接到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后14日内召集业主大会审议:
--同意使用的,向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处经理共同签字的《住宅小区共用设施专用基金使用申请表》;区住宅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表后的14日内完成审批,并将款项划拨到公司账户;
--不同意使用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应将不同意见书面通知管理公司。
③业主大会不同意使用公用设施维修基金,而管理公司认为有充足理由的,应向区住宅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经复议同意管理公司申请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必须执行;
④业主管理委员会可以对使用维修基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材料消耗等进行监控,并按工程要求进行验收;
⑤公用设施维修基金账目,应由下列单位每3个月张榜公布一次;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管理处。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①管理公司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原则上30%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70%用于房屋本体公用部位的中修以上维修工程,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②管理公司因需要进行中修以上的维护工程时,应向业主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有公司总经理或管理处经理签名的申请计划;
--该项目的预算资料;
--其他相关资料。
③申请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或该栋业主审议:
--如经审议,业主管理委员或该栋50%的业主不同意,而公司或下属管理处认为有足够理由实施该项工程的,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可向小区住宅管理部门申请,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
--如经审议,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0%的业主书面同意后,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应按计划执行该项工程;
④整个小区的本体基金不够支付的,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由全体业主分摊;
⑤单栋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不够使用时,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该栋50%以上业主书面同意,由该栋各业主分摊;
⑥公司财务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业主管理委员会提交下年度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及预算:
--业主委员会应在收到公司计划及预算的1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业主委员会在收到公司提交的急修工程计划及预算的7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⑦公司或下属管理处使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完成房屋本体共用部位维修养护项目后;
--日常维修和零星小修的费用支出证明由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记账凭证;
--中修以上的工程应出具《施工项目清单》,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或该栋楼长(或20%以上业主)、公司总经理签字,作为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记账凭证。

⑧财务部应每3个月公布一次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

五、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①公用设施的维修基金由区住宅管理部门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区管理部门不得干涉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基金的正常使用,但应严格按使用审批程序审查无误后支出;
②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银行利息可以作为维修基金的日常开支;
③财务部会计根据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收支单据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薄,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独立的财务处理;
④小区业主或其他相关人员及单位,如对设施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有疑问,可向下列单位提出质询:
--业主管理委员会;
--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
⑤管理公司或下属管理处接到质询后:
--原则上应在7日内予以答复;
--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管理程序:

①财务部会计应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以房屋每栋为单位设立专账管理,并设立专用账号存储各栋物业的本体维修基金;
②经办人凭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支出的原始凭据,按《费用审核报销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③财务部会计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报销单据按照《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④如小区内的日常小修超过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比例,则应:
--经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所需进行维修的单栋房屋的50%以上的业主同意;
--将超出的部分在下年度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小修费里冲抵;
--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决定提高本体基金标准来弥补。
⑤小区内的业主、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支存有疑问,可以:
--向业主管理委员会查询;
--向公司财务部查询。

六、物业维修基金资料的保管

1.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月末将本月物业维修基金的发生凭据汇总、记账并按《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2.财务部经理对物业维修基金的财务资料审核无误后,加密在财务部长处保存。

4. 西安大修基金标准是什么主要有什么注意事项

新的《管理办法》规定,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实行按照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缴存,具体数额为: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m2;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m2,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m2。

5. 物业管理条例大修基金使用完怎么办

根据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维修基金使用完毕,房屋、设备设施、场地场所仍然处于正在使用的范畴,需要对其进行更新、改造、大修、更换的,由全体产权所有者,也就是全体业主续筹。如果抗性比较大,由政府住建部门、办事处、居委会组织自召开业主大会,临时续筹也可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根据当地的产权面积的分摊,续筹维修基金,确保后期房屋和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如果不续筹,而且业主也不愿意自动分摊,那就只有等着小区不保值、增值、设施老化落后、场地破损不堪、小区负重超额、小区品质下降。

6. 西安市房屋大修基金及契税怎么算

一、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规定: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6)陕西省大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扩展阅读:

关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1、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等。

2、建筑工程的保修期: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的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供暖、供冷期;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两年;装修工程为两年。

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 西安,大修基金

大修基金也称维修基金,各地区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都有各自的条款,但都是依据建设部和财政部颁发的从2008年2月起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而制定的细化条款。可以具体去看看,或者你所在地区的大修基金管理办法。
通常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是:1,公共设施质保期之后的修缮;2,公共设备质保期后的修缮;
何为公共?顾名思义就是除了你自己专属部分和其他业主专属部分之外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范围很广,如电梯,发电机,消防设备等等
使用方法: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
2,业主委员会提请通过
3,公示,若无异议进行下一步
4,向维修基金管理单位提交申请
5,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具体实施.
当然,物业管理费里边也包含了一个公共部位的维护费用,但是,一定要详细的理解,维护和维修是有很大区别的,维护的是设施设备完好情况下用于采取的保养手段,以期达到使用时间更久的目的,如电梯公司维护费等,就属于物业管理费支付的范围!
四种情况可用大修基金
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什么情况下可使用大修基金,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作出明确规定,侵占、违规使用大修基金将受到处罚。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大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办法》规定,涉及大修基金的有:专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专有部分业主承担;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房屋未全部出售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未出售部分的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使用大修基金,必须由业主委员会制定使用方案,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5天以上。方案中的内容包括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的具体范围和内容,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及工程计划,费用预算及用款进度计划。
根据《办法》,以下费用不能从大修基金中支取,而是由物管费承担: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补充
大修基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
第一,用于住房与楼宇配套的共用资产或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比如共用的电梯、二次供水、中央空调、各类管线等,邮政信箱、垃圾道、消防设施等。
第二,用于共用部位、即房屋承重结构部位的维修,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前提是这些问题是发生在共用部位而非某个业主的家中。比如,某位业主家中出现漏水、天花板坍塌等问题,则不属此列,不能动用大修基金。
当一项维修完成后,经区房管局计算核实,按照住房面积或平摊费用,直接从业主各自的大修基金的账户中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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