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什么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社区内为农业、农民、农村服务的资金互助组织,不是金融机构。
农业部负责制定有关的政策法规,指导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管理和发展。地方农业行政部门为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并会同农业行政部门对违反规定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理。
农村合作基金会要维护其合法权益,规范其行为,有关部门要一如既往指导和支持农村合作基金会健康发展。
1983年在黑龙江省的农村诞生了第一个后来被称为“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农村合作基金组织,在政府先默许后
承认的政策下,此后这类农民自发组织的“农村合作基金会”雨后春笋般地在全国农村建立、发展起来,到1992年全国已建立乡(镇)级“农村合作基金会”
17400个,村级合作基金会112500个,分别占乡(镇)总数和村总数的36.7%和15.4%;农民们庆幸地想:自己的“银行”总可以更直接、更方便地服务于农业
生产了吧?事实也果真如此,自1990年至1996年,全国农村合作基金会累计投放于种植、养殖业生产的资金达到1515亿元;其中1996年投放于农业生产的资金占
其当年投放总额的比重高达43.3%,投放于农村生活服务方面的资金占其当年投放总额的19.9%,这两项支农资金合计占其投放总额的63.2%,大大地高于农业银
行和信用社支农资金所占的比重。但好景不长,1999年1月,在“规范金融市场,整顿金融秩序”的旗帜下,国务院一个3号文件否定了农民们在农村合作金融领域
的“二次创业”——“农村合作基金会”关闭了。
2.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农业社的联系与区别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农业社的联系,最主要在于两者都与农村经济为主要基础区别,在于股份制涉及的范围比较广
3. 农村经济股份合社财务清算
农村经济股份合社财务清算,按每年实际收入增长百分分之的速度来算:
一、本社按年度盈余亏损等。
二、本社在年度盈余中提取股本金的10%,用于按成员的入股金额进行分红。
20%的比例提取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增强服务功能、扩大生产能力、弥补
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内部经营管理制度(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农民合作社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 农村基金会和农村合作社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我们老家农村基金会已经没有了,但农村信用合作社还有,看起来业务还不错。
5. 农村股权证到底是依据什么条件办理的
1、户籍在本村居、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的农村居民;
2、户籍在本村居、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村居经济合作社社员的农村居民;
3、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本村居的农村居民;
4、社员依法收养落户本村居的农村居民;
5、政策性移民落户本村居的农村居民;
6、户籍迁出本村居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初级士官;
7、户籍迁出本村居的全日制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
8、户籍迁出本村居或注销的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
9、经社员代表大会程序表决通过同意给予享受集体资产股权的人员;
10、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股权证是由乡、镇政府办理,然后交到村委会统一发放到农民手中。股权证是农民享有集体资产、收益的凭证。
(5)农村股份合社社基金会权证扩展阅读:
持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并取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核发的股权证书的股权人,为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凡年满16周岁并享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基本股东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享受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享有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享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及各项福利的权利;按照股份取得分红的权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解体后,经核算依法分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剩余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