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基金管理 > 甘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甘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发布时间:2021-08-10 07:49:43

Ⅰ 甘肃 失业保险金 标准 201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将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Ⅱ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外国专家局)设2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秘书、会务、机要、文书档案、财务、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工作,负责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的办理,承担机关工作的督办落实。
(二)政策法规处(新闻宣传办公室)。
组织起草相关法规草案和规章;开展本系统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政策法规汇编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政策宣传、舆情监督和引导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编制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项目管理规划;承担信息项目和统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省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厅专项经费的管理;承担厅属单位和甘肃行政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全省劳动保障目标考核工作;承担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经费管理工作。
(四)就业促进处。
拟订全省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省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服务管理;参与拟订全省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甘就业管理政策。牵头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省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审批全省性人才交流会。指导市州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六)军官转业安置处(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承担省直机关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军转安置和培训工作,配合协调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安置;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落实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全省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全省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制定全省企业和社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等级鉴定考核办法;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拟订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开发、管理、使用、引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国家和省上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境内自费留学人员就业指导与推荐工作;负责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政策并督促实施。
(九)职称管理处(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资格考试制度、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标准;负责全省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和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负责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奖惩制度;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省级事业单位和部属驻兰州地区事业单位从外地调配人员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省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奖惩等工作。
(十一)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村劳务输转工作的协调指导;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二)劳动关系处。
拟订全省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全省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办国有企业员工的流动备案事宜。
(十三)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工作;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福利和津贴补贴的管理和完善工作;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综合计划管理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工作并组织实施。
(十四)养老保险处。
统筹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全省企业职工离退休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五)失业保险处。
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和完善失业调控、失业监测、失业预警及应急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六)医疗保险处。
拟订全省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省直医疗和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人员医疗费统筹政策调整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支付范围及结算办法;拟订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
(十七)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标准、规划和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资格标准;组织开展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工作;承担中央在甘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农村社会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村干部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整顿规范各项农村社会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和运营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拟定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参与制定全省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办公室)。
拟定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申诉劳动、人事信访事项。
(二十一)劳动监察处。
拟订全省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监督检查中央在甘、省属国有企业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
(二十二)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工资福利、考核奖惩、选拔任用、出国政审等工作;承办甘肃行政学院处级干部考察任用、人员调配和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厅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三)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工作处。
拟订全省留学人员、博士后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负责全省留学回国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及科研资助等工作。负责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境)外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招聘与管理工作。
(二十四)外国专家处。
负责来甘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负责外国专家及境外人员来甘工作认证许可事宜;负责企业和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国(境)外专家单位资格的审批;承办政府对外国专家的奖励事宜;负责全省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承办相关国际和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事宜。负责机关的外事接待工作。
(二十五)引智项目管理处。
拟订全省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负责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全省引进国外专家项目和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引智计划;承担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省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成果评估推广。负责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的管理及年度培训计划的编制。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另行设置。

Ⅲ 甘肃省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统筹城乡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个人不再缴费,直接享受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第三条新农保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有利于与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等原则。
第四条新农保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第五条新农保制度实行县级统筹。
第二章养老保险费筹集
第六条新农保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
(一)个人缴费。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暂设为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缴费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国家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每人每年补贴30元。允许有条件的试点市州、县市区对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给予适当补贴,具体办法由市州政府制定,报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试点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办法由有试点县市区的市州政府确定。
第八条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16周岁且不满45周岁的农村居民,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年满45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至60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允许补缴,补缴时,政府补贴部分由试点县市区政府承担。
第三章个人账户
第九条试点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村集体补助资金;其他经济组织资助资金;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补助资金;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移。
第四章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第十二条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
第五章制度衔接
第十三条本办法实施时,已经按照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领取养老金的,且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同时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未满60周岁的,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照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第十四条本办法实施时,参加了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尚未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人员,应当参加新农保,其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达到待遇享受年龄时,按本办法规定计发养老金;已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人员,在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第六章基金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列支。
第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在新农保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负责新农保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对缴费困难群体补助资金和政府补贴资金的筹集。
第十八条试点县市区政府负责建立健全新农保工作机构,整合办公资源,落实工作经费。有困难的试点县市区由市州政府给予补助。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新农保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对经办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检查审核基金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设立新农保基金专户,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核和拨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参保登记、个人账户管理、待遇发放和基金收支预算管理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共同配合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要求,各市州和试点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办法分别制定实施方案。试点县市区实施方案报经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Ⅳ 2011甘肃省社保试题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练习题库(含答案要点)

第一章 社会保障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哪一个?
A.国家B.企业C.个人 D.其他社会组织
2.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足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需要?
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现代化生活需要
3.实行特殊性保障原则的国家,其社会保障的对象面向哪一层面?
A.全体社会成员 B.部分社会成员C.全体劳动者 D.部分劳动者
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
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C.思想教育
5.现阶段我国城镇职工按规定需要缴纳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有几种?
A.一种B.二种C.三种 D.四种
6.世界上第一个以立法形式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是哪一个?
A.美国B.英国C.德国D.日本
7.下述哪一个不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
A. 单位缴费 B.个人缴费 C.财政补贴 D.社会捐赠
8.社会保障体系中最核心的保障是什么项目?
A.社会救助B.社会福利C.社会保险 D.社会优抚
9. 现阶段我国法定的社会保险有几种?
A.二种B.三种C.四种D.五种
10.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主要保障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A.年老、失业、下岗、工伤、生育 B.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
C.年老、失业、下岗、疾病、工伤
11.我国建国早期所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哪种社会保障模式?
A.储蓄保障型 B.福利国家型 C.传统保障型 D.国家保障型
12.以下哪个国家是储蓄保障型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代表?
A.美国B.英国C.德国D.新加坡
13.最高颁布《社会保障法》的是哪一个国家?
A.美国B.英国C.德国D.新加坡
14. 按照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A.本人当月工资 B.本单位职工当月平均工资
C.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D.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参考答案:1A,2B,3B,4A,5C,6C,7D,8C,9D,10B,11D,12D,13A,14C
二、多项选择题
1.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哪些基本功能?
A. 实现共同富裕 B.维护稳定社会 C.保持社会公平 D. 促进经济发展
2.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哪些特点?
A. 法定性 B.互助性 C.盈利性 D. 特殊性
3.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资金主要通过以下哪些方式保值和增殖?
A. 存银行 B. 买国债 C. 证券投资 D. 期货投资
4.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哪些保险项目?
A. 养老保险 B. 失业保险 C.生育保险 D.医疗保险
E.工伤保险 F.企业补充保险 G.财产保险
5.现代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模式有哪几种?
A.现收现付制 B.完全积累制 C.部分积累制 D.社会统筹制
6.按社会保障的给付原则分类,社会保障资金的给付一般可分为哪几种类型?
A.一律定额型 B.所得比例型 C.就业关联型 D.二阶层型
7.下列社会保险项目中,职工个人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哪些?
A.养老保险 B. 医疗保险 C.失业保险 D. 工伤保险
8.下列社会保险保障项目中,哪些保险项目依法必须建立个人帐户?
A.基本养老保险 B. 失业保险 C.基本医疗保险 D. 工伤保险
9. 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A.受保人不需缴费 B.社会保险待遇较高
C.保险待遇与劳动贡献挂钩 D.社会保险覆盖全体社会成员
10.在我国,由国家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包括哪几类?
A.养老保险 B.社会救助 C.社会优抚 D.社会福利 E.失业保险
参考答案:1BCD,2AB,3ABC,4ABCDE,5ABC,6ABD,7ABC,8AC,9ABC ,10BCD
三、是非选择题(简要说明理由)
1. 社会保障是社会的稳定器。
答案要点:
(1) 对。
(2) 因为当社会上有许多人因为基本生活需求不能得到满足时,社会就会不稳定;而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使社会成员不至于因为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陷于贫困。
2. 世界各国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有所不同。
(1) 对。
(2) 社会保障由国家来主办,世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建立社会保障的原则不同,加上人类对社会保障概念的认识本身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因此对社会保障的定义的理解自然也有所不同。
3. 我国的社会保险项目面向全体劳动者。
答案要点:
(1) 错。
(2) 从社会保险实施的目的和发展方向看,确实社会保险应该覆盖社会全体劳动者;但由于受制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所实施的各类社会保险项目仅限于城镇劳动者,尚不包括农村的劳动者。
4. 社会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答案要点:
(1) 对。
(2) 社会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主要包括:一是社会保障受制于经济发展的水平;二是社会保障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三是社会保障必须与社会经济保持协调发展。
5. 所有社会保障项目的资金筹集均采取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分担的原则。
答案要点:
(1) 错。
(2) 社会保障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四大方面,保障基金的筹集方式取决于社会保障项目的目标,不完全一样。现有的各类社会保障项目中,只有社会保险的基金筹集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分担的原则。社会救助基金主要源于政府和社会的募捐;社会福利基金主要来自于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社会优抚则主要由各级政府承担。
6. 社会保障范围的大小取决于各国建立的社会保障原则。
答案要点:
(1) 对。
(2) 各国建立社会保障的原则分为普遍性和特殊性两种,建立普遍性原则的国家保障的范围为全体社会成员,建立特殊性原则的国家保障的范围往往只是部分社会成员。
7. 现代社会保障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手段。
答案要点:
(1) 对。
(2) 社会保障具有公平性的特点,按照收入的一定百分比缴纳费用,高收入者多缴纳,低收入者少缴纳,因此具有劫富济贫的作用,是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手段。
8. 社会保障具有调节投资和融资的功能。
(1) 对。
(2) 社会保障的资金直接来源于社会保障费、国家资助(财政补贴)以及资金运营收入,经过长期积累,数量巨大,并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成为国家调节投资的一大支柱。

四、 论述题
1. 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意义何在?如何运作才能保值和增值?
答案要点:
(1) 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意义:社会保障基金是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所建立起来的、法定的、收支平衡的、专款专用的经费。按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设立,专款专用。社会保障各项目的运作均需要一定的资金,因此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是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顺利运作的基础。
(2) 可主要采用两种基本途径保值和增值。一为储蓄。由于国家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的储蓄享受同期银行利率,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保值的作用。但当银行利率低于通货膨胀率时,会导致贬值。二为投资。是保值和增值的积极方法,但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因此必须选择稳妥的投资途径。目前常用的投资途径:有形资产投资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证券投资、信贷投资。
2. 现代社会保障体系有哪几种不同的模式?各有什么特点?
答案要点:主要有四种不同的模式。
(1) 传统型保障模式。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采用国家、雇主和雇员三方负担的原则,社会保障待遇给付标准与劳动者个人收入和保障缴费相联系。
(2) 福利国家模式。以英国、瑞典、挪威等国为代表。面向社会所有成员,保障项目无所不包,社会保障费用主要来源于国家税收,保障水平偏高。
(3) 国家保障型模式。以东欧及前苏联为主要代表。与计划经济相适应,受保人个人不需要缴纳费用,保障水平较高,保障待遇与劳动贡献相联系。
(4) 储蓄保障型模式。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国家通过强制储蓄方式进行。实行个人账户积累制。保险费由劳资双方按比例缴纳。
3.为什么说社会保障是调节经济的自动稳定器?
答案要点:社会保障通过平衡社会总需求,对经济的稳定产生作用:
(1) 当经济衰退而失业增大时,由于失业给付,抑制了个人收入减少的趋势,给失去职业和生活困难的人们以购买力,从而具有唤起有效需求的效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复苏。
(2)而当经济高涨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支出相应缩减,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因此增大,减少了社会需求急剧膨胀,最终又使社会的总需求与总供给达到平衡。
(3)可见,社会保障支出自动地随着国民经济运行变化情况呈现出反方向增减变动,这就是社会保障支出手段的“内在稳定器”功能,以支出为手段,调节社会总供求关系,自动地平抑经济过热或过冷的现象,维持社会安定,促进和保持国民经济良性循环。
4.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哪四个方面的内容?相互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答案要点:(1)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优抚四个方面的内容。
(2)社会保障四个方面的内容相互补充,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居主导地位,其他保障项目是社会保险项目的补充。
(3)社会保障体系四个方面的内容具有一种递进的关系。社会救助属最低层次,主要保障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核心的保障,属基本纲领;社会福利属最高纲领,主要是为了改善社会成员的生活;而社会优抚属特殊纲领,是国家对以军人为主的特殊群体的一种特殊保障制度。
四、 案例分析题
1.一外商投资企业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只领取货币工资,社会保险费包括在工资之中,由员工自行参加社会保险。请问该外商投资企业的上述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1)该外商投资企业在工资中支付社会保险费的做法是不正确的,违反了我国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有关规定。
(2)依照现行的相关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其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由企业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Ⅳ 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金是如何计算的

甘肃省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计算)+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标月平均缴费工资×年底前缴费年限1997×1.4%。



(5)甘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扩展阅读: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2018年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实际,研究制定了《2018年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经国务院批准省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起。

计划明确,本次调整范围为: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休人员,下同)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退休人员按国发〔1978〕104号文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职工,2017年12月31日前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管理的“五七职工、家庭职工”,以及被征地农民(以下简称“五七工人、家庭工人”、“被征地农民”)等。

Ⅵ 社保一一七组合委托哪个基金管理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016年2月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贵州、江苏、上海等地方下调社保费率措施。2016年2月3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在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2016年6月,随着平均工资的公布,北京、上海、重庆、安徽等多地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调。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扩大统计口径范围,社保缴费基数将有所降低,这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缴费负担,让更多低收入者交得起社保,享受社保待遇。同时,低收入者拿到手的工资也有望增加。

Ⅶ 甘肃的养老保险的要求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甘政办发〔2009〕18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行办法》已经2009年9月29日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甘肃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统筹城乡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个人不再缴费,直接享受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第三条新农保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有利于与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等原则。第四条新农保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第五条新农保制度实行县级统筹。第二章养老保险费筹集第六条新农保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一)个人缴费。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暂设为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缴费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政府补贴。国家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每人每年补贴30元。允许有条件的试点市州、县市区对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给予适当补贴,具体办法由市州政府制定,报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第七条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试点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办法由有试点县市区的市州政府确定。第八条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16周岁且不满45周岁的农村居民,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年满45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至60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允许补缴,补缴时,政府补贴部分由试点县市区政府承担。第三章个人账户第九条试点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村集体补助资金;其他经济组织资助资金;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补助资金;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第十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移。第四章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一条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第十二条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第五章制度衔接第十三条本办法实施时,已经按照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领取养老金的,且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同时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未满60周岁的,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照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第十四条本办法实施时,参加了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尚未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人员,应当参加新农保,其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达到待遇享受年龄时,按本办法规定计发养老金;已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人员,在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第六章基金管理和监督第十五条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列支。第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在新农保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第十七条各级政府负责新农保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对缴费困难群体补助资金和政府补贴资金的筹集。第十八条试点县市区政府负责建立健全新农保工作机构,整合办公资源,落实工作经费。有困难的试点县市区由市州政府给予补助。第十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新农保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对经办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检查审核基金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设立新农保基金专户,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核和拨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参保登记、个人账户管理、待遇发放和基金收支预算管理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共同配合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要求,各市州和试点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办法分别制定实施方案。试点县市区实施方案报经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主题词:劳动新农保试点办法通知抄送: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好像最高缴费500元。60岁以后的养老保险金得与那时的物价、工资水平等有关系。不好估计。当前是55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阅读全文

与甘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炒股可以赚回本钱吗 浏览:367
出生孩子买什么保险 浏览:258
炒股表图怎么看 浏览:694
股票交易的盲区 浏览:486
12款轩逸保险丝盒位置图片 浏览:481
p2p金融理财图片素材下载 浏览:466
金融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什么 浏览:577
那个证券公司理财收益高 浏览:534
投资理财产品怎么缴个人所得税呢 浏览:12
卖理财产品怎么单爆 浏览:467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浏览:531
保险基础管理指的是什么样的 浏览:146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 浏览:719
行驶证丢了保险理赔吗 浏览:497
基金会招募会员说明书 浏览:666
私募股权基金与风险投资 浏览:224
怎么推销理财型保险产品 浏览:261
基金的风险和方差 浏览:343
私募基金定增法律意见 浏览:610
银行五万理财一年收益多少 浏览: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