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大成基金会董事长是谁呀
罗登攀将出任大成基金总经理,而周健男是大成基金董事长的人选。
『贰』 光华教育基金会的简介
光华教育基金会由润泰集团出资设立。本着「润泽社会,泰安民生」之理念,润泰集团在企业取得成就之时,怀着感恩之心,努力回馈社会。先后设立了财团法人纪念尹珣若先生教育基金会、财团法人尹书田纪念医院、光华教育基金会、光华科技基金会等。
『叁』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光华基金会哪个好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简称为“中国青基会”,于1989年3月成立。希望工程是中国青基会于1989年发起实施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展望计划是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于1993年共同发起的一项公益项目。“诵读工程”自1998年6月启动.
光华教育基金会创立于1989年,由著名国学大师南怀瑾先生发起,并由台湾润泰集团(Ruentex Group)出资设立。本着光大中华文化的宗旨,通过设立奖学金、投资助学项目等形式坚持资助祖国的教育事业。自成立以来,该基金会已经先后捐赠16亿元人民币,在全国34所高校设立奖学金,约有13万学子得到基金会的各种资助,为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肆』 光华教育基金会的介绍
光华教育基金会创立于1989年,由著名国学大师南怀瑾先生发起,并由台湾润泰集团(Ruentex Group)出资设立。本着光大中华文化的宗旨,通过设立奖学金、投资助学项目等形式坚持资助祖国的教育事业。自成立以来,该基金会已经先后捐赠16亿元人民币,在全国34所高校设立奖学金,约有13万学子得到基金会的各种资助,为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伍』 光华教育基金会的发展历程
1989年,光华教育基金会在北京大学设立光华奖学金。除光华奖学金外,1994年北京大学与光华教育基金会签定合作办学协议,工商管理学院改名为光华管理学院。光华教育基金会长期支持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发展。
2006年9月25日,浙江大学校长杨卫院士与光华教育基金会董事长、台湾润泰集团总裁尹衍梁先生,签署了建设“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协议书,向浙江大学投资一个亿。但是由于光华教育基金会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立独行,设立了所谓的教授委员会并由台湾教授陈长文担任主席。
2009年4月3日,台湾光华教育基金会捐资建设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签约仪式暨捐赠典礼在教学主楼报告厅举行,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及夫人连方瑀、副主席林丰正、中央评议会主席黄大洲,台湾光华教育基金会总干事、润泰集团总裁尹衍梁,润泰集团医疗体系执行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心湜,台湾阳明大学校长吴妍华,中共陕西省委副秘书长杨志刚,西安交大党委书记王建华、校长郑南宁及省台办负责人等出席了捐赠典礼。全国人大常委、西安交大副校长蒋庄德主持典礼。由尹衍梁、郑南宁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庄严签字,尹衍梁代表台湾光华教育基金会将一亿元人民币支票交到郑南宁手中。西安交大向尹衍梁赠致谢牌匾,牌匾上刻着“光华捐赠,惠泽教学,富国益民,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全体师生,深表谢忱!”
2010年4月20日,台湾光华教育基金会与南京大学签署协议,双方决定在5年内共同出资6000万元设立“南京大学人文基金”,以促进与文化软实力相关的人文科学发展,提升中华文化在世界的影响力。
台湾光华教育基金会(Kwang-Hua Ecation Foundation)董事长尹衍梁与南京大学校长陈骏20日在南京就合作设立“南京大学人文基金”签署协议。根据协议,光华教育基金会将在连续5年内每年投入人民币480万元,共计2400万元用以支持南京大学文史哲等人文科学的建设和发展。据介绍,基金将用于师资建设、专项研究、学术交流、科研支撑体系建设等4个方面。为此,南京大学人文基金将面向文科院系设立专项教席,聘请国内外一流大学知名学者来校任教;设立“中青年教师专项研究基金”,以工作坊(workshop)为主开展专项研究,鼓励文史哲学科交叉,鼓励海内外合作;并分配资金用于“南京大学博物馆建设”“文史哲研究数据库与网络建设”“专项研究成果出版”等项目。
『陆』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部门主管工资待遇怎么样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工资,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协商一致确定,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和工作岗位、工作能力、绩效考核、加班时间、用人单位补助等相关。基金会部门主管工资待遇通常很高的,月工资上万是很正常的,具体因区域的不同存在差异。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如果用人单位工作拖欠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柒』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的主导项目
光华书海工程是由共青团中央、新闻出版总署于2005年8月共同发起并联合主办、基金会承办的大型公益项目。该项目旨在动员全国各图书出版发行和销售单位捐赠库存积
压图书,为基层学校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和广大农村赠书,用现代网络手段架起图书捐赠者与需求者之间的桥梁,为推动基层文化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项目自实施以来,坚持“互利共赢、按需捐赠、长期开展”的理念,以规范的操作模式、高效的服务手段,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认可。截止2008年底,全国已有260多家出版发行单位捐赠图书5亿多码洋,受助单位达5600多家,遍布30个省市自治区。该项目已成为国内募集图书最多、捐助数额最大、社会影响最广的图书捐赠品牌项目。 新农村建设支持行动于2006年5月正式启动。该项目旨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捐物助困行动”、“光华新村工程”等活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物资、人力资源的支持。截止2008年底,“捐物助困行动”共募集款物总额10130万元,通过“送温暖”、“公益牵手、爱心助学”等活动实施捐赠9279万元,极大的提高了项目公信力。“光华新村工程”共在天津、河南、山东、宁夏、青海、四川、河北、辽宁、吉林、重庆十个省市自治区实施建设,累计实施捐助近千万元,在用公益手段推动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作为民政部首批许可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的9家基金会之一,在2008年雨雪冰冻和汶川地震灾害发生后,基金会充分发挥该项目自身特有优势,通过灾区各级团组织为灾区捐赠了大量的急需物资,同时为基金会长期支持灾后重建积累了经验。
此外,基金会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凝聚社会力量,工作领域还延伸到教育培训、文化艺术、绿色能源、环保科技等方面。与此同时,基金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大幅提升,基金会年捐赠收入从2004年的1827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32777万元,5年增长近18倍;年捐赠支出从2004年的1524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23743万元,5年增长近16倍;资产规模从2004年的429万元增长到26528万元,5年增长近62倍。2008年获得民政部颁发4A级社会组织等级。
『捌』 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哪年成立
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Bright China Foundation, BCF)由香港光华控股有限公司捐资设立。于2005年4月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注册(京民基证字第0020009号),有系统有组织的承担起光华控股有限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职能,同时也致力于成为社会各界在公益、慈善领域的平台。
『玖』 为什么国立大学里还有董事长
当时北京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接受光华基金会捐助,进而改名为了光华管理学院,现任董事长即是著名的慈善家尹衍梁先生
光华学院目前看来其体制是很成功的 股份制和民办大学没有必然的联系
『拾』 中华光华科技基金会是非法集资吗
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则要看该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是否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