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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七条

发布时间:2021-08-04 21:05:23

⑴ 医疗费报销的有效期是多久相关的政策规定出自哪里

你好!
根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在外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武劳社[2001]123号)的规定:
第七条退休人员易地安置在居住地、职工长驻外地在驻地住院,门诊紧急抢救、职工因公外出、探亲、法定假期期间外出在外地门诊紧急抢救,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本市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执行;住院或门诊紧急抢救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出院或门诊紧急抢救后一个月内由所在单位持其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费用凭证,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⑵ 投保阳光保险爱健康百万医疗险,如果本次得大病报销30万,明年还能否续保

根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七条规定,短期健康险需不含保证续保条款,但是阳光保险不会因为被保险人个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者使用保险情况而拒绝被保险人续保或者单独调整被保险人的续保保费。

⑶ 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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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为员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方式:联系商业保险公司办理
注意事项:
第一,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必须由企业为职工办理,职工不得个人自己进行办理。
第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办理必须基于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办理完毕,否则无法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第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对象是退休职工住院时需要支付的费用以及在职职工住院需要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四,北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基本可以参照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管理规定,参考相关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支付标准给定和服务设施范围。
第五,企业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当年有结余的哈,可以转到下一年进行使用。
第六,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需要在每年的1月30号之前在所属的参保地区以及相关机构进行登记,并说明上一年资金的使用情况,如果不按时报到登记将会走很麻烦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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