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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慈善基金会

发布时间:2021-08-02 19:15:11

㈠ 向哪些公益机构捐赠 个人所得税可扣除

个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规定

  1. 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电子游戏厅有关所得税和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1号)规定,对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是指专门为青少年学生提供科技、文化、德育、爱国主义教育、体育活动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的公益性场所。对农村义务教育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03号)规定,对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农村义务教育范围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乡镇(不含县和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镇)、村的小学和初中以及属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纳税人对农村义务教育与高中在一起的学校的捐赠,也享受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2. 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72号)规定,对个人通过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救助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3. 对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的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7号)规定,个人通过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4. 对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8号)规定,个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5. 对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6号)规定,对个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6. 对中华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4号)规定,为支持我国农村医疗卫生、经济科学教育、慈善、法律援助和见义勇为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个人自2003年1月1日起(注:也可以直接)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和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7. 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经费捐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24号)规定,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资助的,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㈡ 谁知道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捐款方式 要真实的 不真实的你们要付法律责任

捐款鼓励超生
何亚福
一项合理的政策,应该是让遵守这项政策的人得到好处,而让违反这项政策的人吃亏。但计划生育政策却不是这样的,它让违反这项政策的人得到好处,而让遵守这项政策的老实人吃亏。
有人肯定要反驳说:“现在计生政策是奖励少生,惩罚超生。因此,计划生育就是让遵守这项政策的人得到好处,而让违反这项政策的人吃亏!”不错,表面上看是这样的,但从更深一层来看,事实就完全相反了。
我们知道,在1980年,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本来是企图不分城乡地规定全国绝大多数夫妇都只能生一个孩子。然而,“一胎化”虽然在城市推行得比较顺利,但在农村遇到了广大农民的强烈反对。因此,在1984年,政府不得不对农村的生育政策作了一些调整,主要的调整是把“一孩”改为“一孩半”,即头胎是女孩可以生第二个。198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仅为19.4%,也就是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因此,如果真的是要控制中国人口,那么主要应该是控制农村的人口,但为什么农村的生育政策反而比城市宽松呢?就是因为在城市比较容易实行“一胎化”。如果城市的国营企业职工超生,除了被处以巨额超生罚款外,还有可能会被开除。但如果农民超生,农民当然不怕“开除”。有些农民很穷,即使超生很多个孩子,计生部门也罚不到多少钱,因此,超生最多的往往是最穷的农民。
本来,城市和农村实行统一的生育政策,让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享有平等的生育权,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法律的基本精神之一是平等)还是从提高人口素质的角度来看都是有利的。但为什么计划生育要实行“城市紧、农村松”的政策呢?就是因为城市人比农村人更容易控制。农村人超生比较多,所以生育政策就比较宽松;城市人超生比较少,所以生育政策就比较严格,也就是谁老实就欺负谁。(注:所谓“城市紧、农村松”,只是相对而言,我认为农村现行生育政策也是“紧”,只不过比城市宽松一些而已)。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成都市人口计生委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对地震灾害中亡残的独生子女家庭迅速进行补报,从今年起,符合条件的家庭即可享受相应计划生育政策扶助。另外还有一项规定是:“违法生育的子女在地震灾害中死亡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退。”显然,这项规定也体现了“老实人吃亏”的精神。设想一下:有两个家庭,张家和李家都在一年前超生了一个孩子,张家超生后,立即老老实实按政策交纳了社会抚养费,给孩子上了户口;而李家则一直拒绝交纳社会抚养费。这两个超生孩子都在地震中死亡,按照成都计生委的规定,“老实的”张家显然比“不老实的”李家更吃亏。
中国将要面临严重的老龄化问题,而严重的老龄化有可能导致养老金制度的破产,将来也根本不可能兑现“少生奖”的诺言。现在遵守独生子女政策的“老实人”,将来不得不度过孤独凄凉的晚景。而现在“违法超生”的家庭,虽然会在一段时期内面临严重的经济压力,但一般来说,他们将来的老年生活显然比遵守独生子女政策的“老实人”更为幸福。
农村老百姓说,现在我们可以大量生孩子了,小学初中不要钱了,高中大学有城镇居民捐款。因为城市人民只能养一个孩子,他们钱多,没地方用,只有捐给我们。将来城镇居民的后代逐步减少,甚至断子绝孙,还需要我们农村人们去补充。

㈢ 四川震灾有哪些企业捐款了

盖茨基金(Gates Foundation),17508万
台湾台塑,10000万
海内外华商,6850万
台湾鸿海集团/富士康,6000万
台湾润泰集,5000万
中国烟草总公司,5000万
李嘉诚及其名下基金会、长和公司,4500万
星星文化传媒公司,3000万
中国银行,2300万
广汽集团,2103万
金光集团,2100万
中国建设银行,2000万
益海嘉里,2000万
百丽国际,2000万
哈药集团,2000万
中联重科(设备),2000万
壹基金,1860万
三一重工(现金+物资) ,1800万
光大集团,1765万
长虹及子公司多媒体产业,1632万
中国人寿,1600万
国寿集团,1600万
农业银行,1500万
法国赛诺菲安万特制药,1500万
中信证券,1410万
三鹿(乳制品),1200万
上海市委市政府,1200万
中国工商银行,1200万
交通银行,1200万
华夏银行,1200万
水井坊携手帝亚吉欧,1200万
华侨城集团,1100万
佳能,1100万
唐山市丰南区,1100万
现代汽车,1050万
唐山市,1000万
中国民生银行,1000万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1000万
中国石化,1000万
中国石油,1000万
人保慈善基金会,1000万
南方航空,1000万
比亚迪汽车 ,1000万
泛海控股,1000万
浙江新湖集团,1000万
海尔,1000万
联想,1000万
辉瑞药业,1000万
九龙集团,1000万
世茂集团,1000万
中国泛海,1000万
四川蓝光集团,1000万
国开行,1000万
人保集团,1000万
中远集团,1000万
一汽与丰田,1000万
辉瑞,1000万
安踏,1000万
兴业银行,1000万
中国海运,1000万
复星集团,1000万
汇丰银行,1000万
新希望集团,1000万
石药集团(现金+药品),1000万
统一集体(现金+食品),1000万
旺旺集团(现金+食品),1000万
顶新集团康师傅(现金+食品),1000万
扬子江药业集团,1000万
强生在华公司,1000万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员工,1000万
吉利,1000万
上汽集团与旗下企业,1000万
森马集团(衣物),1000万
安踏公司,1000万
长安汽车集团,1000万
珠海华发,1000万
格力电器,850万
广东中烟,800万
招商银行,800万
珠海格力电器,800万
华能,800万
中金公司,800万
中国五矿,800万
国美集团,700万
国际奥委会,700万
日立建机,666万
上海期货交易所,600万
中国保险集团,600万
海信,600万
龙湖集团,600万
体彩中心,600万
大众汽车携手南北大众,600万
宁波杉杉服装,600万
白家粉丝,600万
美特斯邦威,600万
北京银行,560万
蒙牛(牛奶),520万
华峰集团,520万
南方电网,519万
中国奥委会和正在备战北京奥运会的中国运动员,500万
中国平安,500万
中钢集团,500万
大连万达,500万
太平洋保险,500万
奥克斯,500万
康佳集团,500万
恒安集团,500万
招商证券博爱基金,500万
江西省,500万
浦发银行,500万
网易,500万
苏宁电器,500万
合生创展,500万
体育总局,500万
新希望集团,500万
广东发展银行,500万
长实及和黄,500万
华为,500万
先声药业(现金+药品),500万
福彩中心,500万
娃哈哈,500万
腾讯,500万
爱立信及员工,488万
中信建投证券,450万
日本友人和在日华人华侨留学生,449万
山西亚宝药业,400万
江铃汽车,360万
锐珂医疗集团(医疗器械),350万
农发行,350万
高通,350万
中再集团,300万
劲霸男装,300万
合众人寿,300万
泰康人寿,300万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300万
美的电器,300万
绿地集团,300万
棕榈泉,300万
碧桂园,300万
半山半岛,300万
富力集团,300万
上海通用汽车,300万
江西仁和集团(药品),300万
新东方,300万
华硕,300万
华新丽华集团,300万
方正集团及员工,300万
宏碁,300万
半山半岛携六百位业主,300万
卡夫(食品),300万
施耐德电气,300万
燕京啤酒,300万
百胜餐饮集团,300万
红蜻蜓集团,300万
华晨汽车,280万
贝因美母婴关爱基金,250万
中国航天二院,244.5万
万科集团,220万
湖北福星惠誉集团,220万
空中网,220万
英特尔,210万
BANNED,200万
SOHO中国基金会,200万
中国银联,200万
招商证券第二轮,200万
摩托罗拉,200万
新奥集团,200万
汇源果汁(首批),200万
深圳市,200万
红塔集团,200万
西门子,200万
阿里巴巴,200万
陶氏化学,200万
永泰房地产,200万
星河湾地产,200万
兆泰置地,200万
经纬置地,200万
宝钢,200万
路易威登,200万
招商证券第二轮,200万
南瑞继保,200万
威盛电子,200万
网络,200万
才子男装,200万
中国航油集团公司,200万
东莞新世纪房地产,200万
宁波银行,200万
江淮汽车,200万
生命人寿,200万
紫金矿业,200万
上海银行,200万
汪氏蜂业集团,160万
太平人寿(首笔款项),150万
完美时空,150万
广发证券系统,150万
日本资生堂公司,150万
圣元(奶粉),150万
新浪,150万
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150万
上投摩根基金,150万
大成基金,131万
东芝,130万
国泰基金及员工,123万
卡巴斯基(首批),120万
金钱豹(中国)控股有限公司,120万
金山软件,120万
天津住宅建设集团,120万
星马汽车,120万
华宝兴业基金及员工,110万
广发基金,106万
AMD公司,100万
H3C,100万
TCL集团,100万
东亚中国,100万
伊利,100万
分众传媒,100万
千橡,100万
华北制药(药品),100万
华宝兴业,100万
博时基金,100万
博纳英龙,100万
善存(救援物资),100万
嘉实基金,100万
太太乐(物资),100万
宇通客车,100万
富国基金,100万
巨人网,100万
广发证券,100万
康明斯,100万
建信基金管理公司,100万
微软(首批),100万
指南针公司,100万
新大地集团,100万
瑞星公司,100万
盛大,100万
神威药业,100万
神舟,100万
第九城市,100万
索尼,100万
诺安基金,100万
金六福,100万
长江证券,100万
青岛啤酒,100万
新世界集团,100万
亿城集团,100万
华宇集团,100万
盘古氏投资,100万
阳光100,100万
大连东特集团,100万
体操中心,100万
宝马,100万
广州本田,100万
上汽通用五菱,100万
东风Honda,100万
陕汽集团,100万
神龙公司,100万
三全食品,100万
耆卫集团及其旗下瑞泰人寿,100万
华安基金,100万
深圳华昱机构,100万
劲牌公司,100万
富国基金,100万
建信基金,100万
雅士利,100万
南方基金,100万
工银瑞信,100万
IDG,100万
天语手机,100万
应用材料公司,100万
吉林敖东,100万
赛维LDK首批,100万
深圳富安娜家居用品公司,100万
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100万
东海集团,100万
宝洁,100万
泛华集团,100万
正荣集团,100万
豪爵摩托,100万
奇虎,100万
易居中国,100万
瑞银集团及瑞银证券,100万
金蝶软件集团,100万
百事中国,100万
华泰保险,100万
鸿雁电气,100万
中建一局集团,100万
东南汽车,100万
标致雪铁龙,100万
美国A.O.史密斯,100万
爱普生,100万
学大教育,100万
DHL在华企业,100万
内蒙古新大地建设集团,100万
大连简柏特公司,100万
雷士照明,100万
八哥板鞋世家,100万
校内网,100万
鱼跃医疗,100万
观澜湖,100万
神舟电脑,100万
南孚公司,100万
大众交通大众公用,100万
银桥集团,100万
湖南金沙利彩色印刷有限公司,100万
长城基金,90万
汇添富公司与员工,80万
鹏华基金,70万
长盛基金,70万
日本连锁零售集团永旺集团,67万
中国足协,60万
阳光保险集团员工,60万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60万
泰达荷银及员工,60万
CNET中国,50万
国投瑞银基金公司,50万
拜耳(医疗器械),50万
松下在华中日员工,50万
海富通,50万
迅雷(首批),50万
香港红十字会,50万
上海东渡国际集团,50万
纳帕地产,50万
米其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50万
飞鹤乳业(食品),50万
丝宝集团,50万
招商地产,50万
富力地产,50万
汉枫缓释肥料公司,50万
中国生物技术集团,50万
上海益盟软件,50万
中国男女篮,40万
戴姆勒,40万
泰信基金,35万
金科集团,30万
京基集团,30万
海口苏格兰柏思房产公司,30万
柯尼卡美能达集团,30万
三盛,30万
万家乐,30万
山西省总工会,20万
保利地产,20万
卓越集团,20万
国华置业,20万
绿湖豪城,20万
广西省红十字会,10万
松禾成长关爱基金,10万
宜宾碎米芽菜有限公司,10万
亚豪房地产服务机构,10万
中坤集团,10万
中国网协,10万
中国羽毛球队,10万
哈尔滨惠天力食品公司,10万
华富基金,10万
中欧基金,10万
济南实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万
天治基金,10万
陕西足球队,8万

㈣ 捐赠行为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1.国税函〔2001〕164号
纳税人将其应纳税所得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向教育、民政部门以及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个人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2.(国税发〔2001〕214号)
纳税人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个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3.(国税函〔2002〕890号)
纳税人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对下列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捐赠额未超过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一)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的捐赠。
(二)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
(三)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
(四)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 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
4.(国税函〔2002〕97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人通过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
5.对(国税函〔2003〕78号)
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允许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6.(国税函〔2003〕72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捐赠,并用于法律援助事业的,可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
7.(国税函〔2003〕762号)
对纳税人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捐赠,可纳入公益救济性捐赠范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
8.(国税函〔2003〕763号)
对纳税人通过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的捐赠,个人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9.(财税〔2003〕224号)
对工商企业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捐赠给贫困地区的费用支出,视同公益救济性捐赠,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予以税前扣除。
10.(国税函〔2004〕341号)
纳税人通过阎宝航教育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个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部分,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11.(财税〔2005〕127号)
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第四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筹委会和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筹委会的捐赠,可按现行税法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办法,准予个人在其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在所得税前扣除。
12.(国税函〔2005〕9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人向中国高级检察官教育基金会的捐赠,捐赠额在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13.(国税函〔2005〕9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人向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的捐赠,捐赠额在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14.(财税〔2006〕73号)
对个人通过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孤残儿童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中华文学基金会、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和中国公安英烈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个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15.(财税〔2006〕84号)
对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用于艾滋病防治事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16.(国税函〔2006〕3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纳税人通过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17.(国税函〔2006〕3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纳税人通过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18.(国税函〔2006〕4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人通过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19.(国税函〔2006〕1253号)
对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20.(财税〔2006〕164号)
对个人通过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和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个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实行税前扣除。
21.(财税〔2006〕171号)
对个人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捐赠,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22.(财税〔2007〕98号)
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委会的捐赠,可按现行税法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办法,准予个人在其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在所得税前扣除。
23.(财税〔2007〕112号)
自2007年1月1日起,对个人通过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中远慈善基金会、张学良基金会、周培源基金会、中国孔子基金会、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中国交响乐发展基金会、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中国电影基金会、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中国麻风防治协会、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和中国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等16家单位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个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24.(财税〔2009〕94号)
对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亚运会、大运会和大冬会的资金、物资支出,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可以全额扣除的情况有:
1.(财税〔2000〕21号)
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本通知所称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是指专门为青少年学生提供科技、文化、德育、爱国主义教育、体育活动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的公益性场所。

2.(国税发〔2000〕24号)
社会力量资助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研究开发经费税前扣除问题: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资助的,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3.(财税〔2000〕30号)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4.(财税〔2000〕97号)
对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5.(财税〔2001〕28号)
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及办事机构、编制经同级编制部门核定,由同级政府领导联系者为完全具有受赠者、转赠者资格的红十字会。捐赠给这些红十字会及其“红十字事业”,捐赠者准予享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
由政府某部门代管或挂靠在政府某一部门的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为部分具有受赠者、转赠者资格的红十字会。这些红十字会及其“红十字事业”,只有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号召开展重大活动(以总会文件为准)时接受的捐赠和转赠,捐赠者方可享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除此之外,接受定向捐赠或转赠,必须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认可,捐赠者方可享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
6.(财税〔2001〕103号)
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7.(财税〔2003〕204号)
对个人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和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8.(财税〔2004〕39号)
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9.(财税〔2004〕172号)
对个人通过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10.(财税〔2006〕66号)
对个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11.(财税〔2006〕67号)
对个人通过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12.(财税〔2006〕68号)
对个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13.(财税[2007]155号)
自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个人通过全国县级以上总工会(不含各级行业性工会和各类企业工会)用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14.(财税〔2008〕104号和财税〔2010〕59号文
自2008年5月12日起,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㈤ 中远的发展

今天的中远集团,在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航运、物流等全球优质承运服务的同时,还能够为客户提供船舶和货物代理、船舶工业、码头、贸易、金融、房地产和IT等多个行业的服务。
四十五道金色年轮,镌刻下一段光辉历程。四十五载铁血春秋,孕育着一个蓝色梦想。风雨里挺起中华脊梁,艰难中肩负民族使命,一路奋飞,一路搏击。今天,一个英雄的舰队,将为世界领航。
更大、更强、更优,是我们今天的追求。最大、最强、最优,是我们明天的目标。胸存猛志,问鼎天下。彰显卓越,勇夺第一。是中远人与生俱来的性格。
中远拥有和经营着130艘现代化全集装箱船舶,其中包括数艘世界最大的10,000TEU型集装箱船。设施先进、装备精良,是当今世界航海领域中科技含量最高的新型船队之一,被誉为中远“精锐之师”。船队总载箱量超过35万个标准箱位,主干航线置达100多个世界重要港口,规模居世界第五。
中远拥有并控制的干散货船队,总运力超过2800万载重吨,是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散货船队。船队的规模和效益迅猛增长,举手投足间,成为全球航运界密切关注的焦点。
全球高端航运市场,是中远特种船队大显身手的舞台。中远集团拥有和经营着110多艘专业杂货船和能够装载超大超重货物的特种运输船,综合实力居世界第二,尤其是中远拥有的半潜船,更是接受航运领域里“稀有品种”,其中扬名全球的“泰安口”轮,素有半潜船中的“全能冠军”和“亚洲第一船”之美誉,可以潜至水下9米,托起一整座石油钻井平台漂洋过海。
中远的油轮船队在中国油运市场举足轻重。以“远大湖”为代表的中远系列30万吨级油轮,堪称国内油轮中的“巨无霸”,也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现代化运输船队之一。
进入新世纪,中远凭借其强大的国际海上运输实力,迅速引入当代先进的综合物流理念,全力推进在家电、汽车、电力、化工、医药、会展等物流领域的快速发展,稳居中国物流企业之首。
现代物流业的蓬勃发展使中远的服务触角从海上走向了广阔的内陆腹地,从繁华的沿海都市走向了无数个乡村城镇。从东海之滨到西南边疆,从海南琼岛到北国冰域,从江南水乡到塞北大漠,从华北平原到世界屋脊。数以千计的中远大型物流车辆日夜穿梭在祖国的各条运输干线上;十几列中远专列、每月数百次的内支线航班,繁忙地奔波于内陆城乡和国门之间。
今天,凡是重大建设工程的地方,就一定有中远人忙碌的身影;凡是有外贸活动的地方,就一定有中远人奉献的舞台。如今,依托强大的远洋运输实力,中远物流已经走出国门,布局全球,踏上了现代物流的新征途。
迅速崛起的中远修船工业,堪称中国修船业的“航母”。在大连、南通、舟山、广州、上海等地,中远拥有数家中国一流的修船基地,总规模居国际同行前列,每年为来自50多个世界著名航运企业的500余艘大型船舶提供优质的修理和改装服务。
中远旗下的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大型船舶制造企业,自成立以来短短数年间,便创造了多项“全国第一”。其建造的30万吨级超大型油轮,5000车位汽车滚装船、全球先进的第五代5400标准箱位集装箱船,为中远赢得了巨大的荣誉,改写了中国造船工业的历史。
作为世界第五大集装箱码头经营商,中远在全球范围内已参与投资20多个码头项目,泊位数达九十多个,总吞吐量超过2300万箱,成为中远一体化、多功能的全球运输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足中国,面向全球。今天的中远以远洋航运和全球物流为依托,在世界各大洲构筑起了以北京为中心,以香港、美洲、欧洲、新加坡、日本、澳洲、韩国、西亚、非洲等九大区域公司为辐射点的全球服务网络,拥有国内业务网点近300家,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的服务机构700多家,佣外籍员工有4500人。
为适应全球化发展战略。中远在管理和服务手段上不断创新。先后引进全球集成信息系统“IRIS-2”和“SAP”财务信息系统,迅速跨入企业数字化的领先行列。
与此同时,中远集团持续不断地推进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先后通过了挪威船级社、中国船级社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等专业机构关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等方面的综合认证,已经由世界先进管理手段的追随者成长为先进管理模式的创造者。
希望的巨轮,游弋于浩瀚动荡的资本之海。价值的天平,指引着恒久超值的创富之门。坦荡面对全世界,挑剔的目光,资本的阳光将照耀未来的航程。
1993年10月5日,在新加坡诞生了第一家中国海外上市公司:中远投资(新加坡)公司,由此也拉开了中远全面进军国际资本市场的序幕。在此后的10多年间,中远先后在海外和国内资本市场拥有“中远太平洋”、“中远国际”、“中远航运”等七家上市公司。2005年6月30日,“中国远洋”在香港联交所豪迈登场,标志着中远主业的旗舰平台在国际资本市场的成功构筑。此外,中远集团通过并购重组、资源整合大大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诚实互信、合作共赢,是中远全球化战略的重要理念,也是中远文化的特有品质,战略合作伙伴。世界500强中已有近半数成为中远的重要客户。
中远使命:逐步发展和确立在航运、物流和修造领域的领先地位,保持与客户、员工和合作伙伴诚实互信的关系,最大程度地回报股东、社会和环境。
中远在推行全球化发展战略的过程中,同时也向全世界诠释着伟大中国“和谐发展,造福人类”的价值理念,代言着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爱国奉献”的自强精神。在今天的人们看来,中远是一种风范,更是一种品牌。这个品牌既是中华民族的,也是世界的。
坚持以诚信为本,不断追求卓越,使中远集团在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也创造出令世人瞩目的品牌。
服务客户最优、回报股东最大是我们不变的诺言。全球承运、诚信全球是我们永恒的信念。
传承优良,与时俱进。时代风云铸就锅铁团队。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民族使命立为报国誓言。胸中装有航程万里。腾飞的岁月里,我们拥有永恒的力量之源。
中远集团是一个对员工、环境和社会高度负责任的企业。
2004年,中远集团正式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协议(Global Compact)”;
2005年1月4日,在印尼发生海啸后,中远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1000万元用于灾后重建;
2005年12月20日,中远发起成立“中远慈善基金会”;
2006年2月22日,中远集团获选2005十大最具责任感企业;
从来志存高远,何惧长空搏击。千回驾涛驭浪,哪怕激流涉险。只待我,轻舟越关山,长天揽明月,谱写百年长歌。
经历了半个世纪的风雨沧桑,中远已经豪迈地踏上了全球化发展的新征程,并且一步步地朝着实现“百年中远,领航世界”的梦想奋进。
由全球航运承运人向以航运为依托的全球物流经营人转变,由跨国经营企业向世界级跨国公司转变。可以预见,未来,中远将进一步在科技进步,自主创新中振翅高飞;在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两轮驱动中加速发展;在提升航运、物流和修造船主业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全国实现战略上的“两个转变”,进入世界500强。
打造百年中远,实现永续辉煌,是所有中远人的世纪愿景。
百年中远,心随梦飞。百年中远,沧海云帆。

㈥ 在这一次的抗震救灾中明星捐款是多少

郭台铭 捐款6000万元
成龙杨受成 捐款1000万元
博纳英龙众艺人 捐款100万元
陈慧琳
与演唱会主办单位 捐款60万元
周杰伦
捐款50万元
李冰冰 捐款30万元
谢霆锋 捐款30万元
阿Sa 捐款30万元
那英 捐款20万元
范冰冰 捐款20万元
陈坤 捐款20万元
黄圣依 捐款20万元
林建岳 捐款20万元
徐静蕾 捐款20万元
黄晓明 捐款15万元
陆毅鲍蕾夫妇 捐款15万元
赵薇 捐款10万元
周迅 捐款10万元
姜文 捐款10万元
孙俪 捐款10万元
顾长卫蒋雯丽夫妇 捐款10万元
刘伦浩翁虹夫妇 捐款10万元
李湘 捐款10万元
何润东 捐款10万元
冯小刚徐帆夫妇 捐款10万元
钟欣桐 捐款10万元
王中军 捐款10万元
刘晓庆 捐款10万元
林心如 捐款10万元
刘德华 捐款10万元
刘烨 捐款10万元
李咏 捐款10万元
蒋勤勤 捐款10万元
张信哲 捐款10万元
《中国兄弟连》剧组 捐款10万元
张国立邓婕夫妇 捐款10万元
田亮叶一茜夫妇 捐款10万元
容祖儿 捐款10万元
谭维维 捐款10万元
伊能静 捐款10万元
邵兵 捐款10万元
苏有朋 捐款10万元
张庭林瑞阳 捐款10万元
于丹 捐款10万元
张靓颖 捐款10万元
易中天 捐款8万元
朱时茂 捐款5万元
姜武 捐款5万元
巫启贤 捐款5万元
陈佩斯 捐款5万元
贾樟柯 捐款3万元
卡雷拉斯 捐款1000欧元

㈦ 管理学作业: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举两个例子、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远集团通过中远慈善基金会在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中慷慨解囊,规范而有序地进行捐款资助,累计捐赠资金3.1亿元人民币,援助项目100多个,多次获得民政部颁发的“中华慈善奖”。持续性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关注民生,已成中远集团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行为习惯。定点援助西藏洛隆县,定点扶贫河北盐山县、海兴县和湖南安化县、沅陵县,每年扶贫资金近1800万元,不过是中远集团援助项目的冰山一角。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以创建节能型企业为目标,南航着眼未来,在节能排放方面牢记社会责任,高度关注不可再生能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大力倡导推行“绿色飞行”。在确实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动态成本指数飞行、优化飞行高度层、就近选择备降机场、按实际业载加油、减轻飞机重量等办法,精打细算为飞机加油。巧借空中管制外力,截弯取直,打造“空中直行道”,缩短飞行距离,减少航油消耗。在2009年-2010年度,南航通过优化各类机型航线232条,减少飞行时间5600小时,共节约航油1.68万吨。

㈧ 高分悬赏,顶

楼主诚心可嘉,爱国强烈,值得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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