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昆山商品房维修基金怎么收有无补充文件
国家有规定;维修基金按房价的2%左右缴纳的,可以由开发商代收、也可以自己交到房屋属地房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
⑵ 昆山购房,房屋的维修基金是多少
昆山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如下:
1.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按照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标准为:
(1)不配备电梯的房屋按照75元/平方米(购房人)交存;
(2)配备电梯的房屋按照125元/平方米(购房人)交存;
(3)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独立式房屋,无论是否配备电梯,均按30元/平方米(购房人)交存,同时,为了保证同一小区维修资金缴纳的统一性,凡已批复单一产权独立式房屋规划方案的小区且尚未交付的,仍按《关于调整昆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昆政办抄〔2012〕7号)文件执行;
(4)半地下室(车库)、地下室(车库),按照45元/平方米(购房人)交存;
(5)进行产权登记的阁楼、储藏室,按照所属房屋类型对应上述内容分类交存。
2.层高低于2.2米,产权登记未计建筑面积的阁楼、地面底层车库、储藏室,按照房产测绘机构提供的套内建筑面积作为交存面积;
3.限价商品房统一执行上述交存标准,动迁安置小区按《关于开展区镇动迁安置房维修资金退还工作的通知》(昆住建〔2014〕184号)执行,暂缓缴纳;
4. 商业用房(含办公楼)按照125元/平方米(购房人)交存,工业用房按照75元/平方米(购房人)交存,上述商业用房(含办公楼)、工业用房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
5.维修资金的缴纳统一由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代交,并在办理交房手续时统一向购房人收取。
维修基金适用范围:
1、屋面、外墙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2、电梯故障;
3、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4、楼体单侧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6、危及公共消防安全(消防设施瘫痪、损毁等情形)
7、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⑶ 我在昆山,马上就要拿房了,我看到物业给我的入伙通知书,上面有个维修基金项目那是什么费用,怎么收取的
维修基金是住建部规定收取的按房屋售价的2%-3%收取具体由当地住建部门确定,主要用于小区公共设施毁损的维修及保养,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管理支出,并定期公示。
⑷ 房屋维修基金是怎么管理和使用的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或“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养护和改造而缴纳的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于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程序等都有相关规定。
⑸ 昆山房屋维修基金新政策之情交多少
您好!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储备资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1999年购房的职工,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售房单位也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的标准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售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条件具备的小区,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照单幢房屋设置。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维修基金不足时,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望采纳,谢谢
⑹ 房屋维修基金由谁管理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将会遵循五个原则,即“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随着政府监督房屋维修基金去向力度的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完善以及老百姓对于自身应享受福利的提高,房屋维修基金所存在的问题将会应迎刃而解。
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办结后,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
⑺ 昆山买房维修基金新政策从何时算起
2016年1月1日起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的住宅小区、商业用房(含办公楼)、工业用房,须在购房合同中明确交存对象与交存标准,昆山房姿势看狩坊新浪博客,并告知购房人,交存标准按本文规定执行;2016年1月1日前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的住宅小区、商业用房(含办公楼)、工业用房,仍按《关于调整昆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昆政办抄〔2012〕7号)文件执行。
⑻ 房屋维修基金,归那个部门管理,怎么样去查
维修资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
⑼ 昆山住房维修基金是多少
25/平
⑽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折叠编辑本段第二章交存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