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
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组织生产或提供劳务及各项活动中产生的成本、费用,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支出和其他支出。
二、加强支出管理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对村干部的通信、交通等非生产性支出要实行限额控制,具体限额标准南街道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2.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原则上应取得合法、规范的支出票据,对确因客观情况不能取得合法、规范的票据凭证且金额较小的,可由收款方出具自制的内容齐全的原始凭证,具体金额按县或乡镇制定标准执行,原则上不得使用无据支出凭证报销。
3.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支出票据,必须写明用途并由经手人签名、证明人签证,会计和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审批人审批后,出纳付款。如果支出是实行乡镇、街道集中核算、代理记账的,上报乡镇、街道村级财务服务中心审核,审核合格后,再由代理会计登记入账。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补办手续,支出票据原则上应在一个会计期内报销,对于跨年度,明确注明无效的凭证,不得报销。
2. 为什么要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
基金主要面向贫困村,重点扶持能够带动村集体增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发展基金由担保公司负责具体的管理运作,坚持市场化运作,严格按照市场标准,对申报的项目开展风险评估,确定基金发放对象和金额,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放款。对基金运作中出现的风险,由基金和担保公司承担代偿责任,并引入商业保险进行承包,有效分散和规避风险。基金运作过程中,明确要求各级党政不能随意干涉基金运作,尽量减少行政性干预,切实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