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社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上海社保中心电话是12333,全国是统一的。
社保查询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32、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社会保险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
(1)浦东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2. 上海市社保中心
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管理中心中山南路865号6楼63689900
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中山南路63673001
浦东新区社保中心浦东南路3993号50879091
徐汇区社保中心徐虹北路80号64864804
长宁区社保中心定西路1016号9F62512186(举报、投诉)
普陀区社保中心武宁路1032号62573913
闸北区社保中心沪太路711号56531268
虹口区社保中心曲阳路179号65085055
杨浦区社保中心江浦路736号55210395
黄浦区社保中心新永安路9号63112290
卢湾区社保中心中山南一路535号1楼63041494
静安区社保中心武宁南路211号62312119
宝山区社保中心友谊支路238号56695040
闵行区社保中心莘北路385号64929265
嘉定区社保中心博乐路69号59522253
金山区社保中心朱泾镇健康路271号57313749
松江区社保中心人民北路荣东路口57716059
青浦区社保中心公园路200号69717054
南汇区社保中心惠南镇城西路61号58024030
奉贤区社保中心南桥路262号57414032
崇明县社保中心城桥镇人民路207号59620854
3. 我要去办理社保卡。。请问上海社保局的电话和地址是多少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2、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
3、电话:86-21-23111111
4、邮编:200125
5、劳动人事咨询:12333
6、医保咨询:962218
办理条件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
申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咨询电话12333。
社保卡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8、用于身份证明。
4. 浦东拉社保单去哪里
浦东新区办理养老保险地址:浦东南路3993号,浦东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找12333问一下也行。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社保中心地址和电话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993号。办公电话:021-50879104、50879091
(1) 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如个人帐户);
(3)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与转移;
(4) 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咨询;
(5) 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
(6) 离退休待遇给付;
(7) 基本养老保险现收现付与积累基金的管理;
(8) 本统筹区域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付计划的制定。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隶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其在各地的系统分支机构一般称为“社会保险基金中心”,而对外对接通道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个人,针对于个人参保用户会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当地户口才能正常到社保局缴纳社保,且缴纳的为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
2、企业,对于企业用户是没有户口限制的,而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保为职工社保,包括医疗、养老、生育、工伤和失业五险。
3、第三方代理机构,对于一些自由职业者的外地户口个体及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可通过第三方形式缴纳社保,社保代理对于这类人群确有帮助,操作有简有繁,好易保,网上社保服务平台在线操作就比较方便。
6. 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周日或者节假日上班吗 打印社保缴费凭证周日或者节假日可以去打印吗
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周日或者节假日不上班
打印社保缴费凭证周日或者节假日不可以去打印
7. 上海的社保中心点位分点在哪里
上海社保的热线是:12333
你要办理社保卡的话,是到你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地址如下:
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管理中心 中山南路865号6楼 63689900
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中山南路 63673001
浦东新区社保中心 浦东南路3993号 50879091
徐汇区社保中心 徐虹 北路80号 64864804
长宁区社保中心 定西路1016号9F 62512186
普陀区社保中心 武宁路1032号 62573913
闸北区社保中心 沪太路711号 56531268
虹口区社保中心 曲阳路179号 65085055
杨浦区社保中心 江浦路736号 55210395
黄浦区社保中心 新永安路9号 63112290
卢湾区社保中心 中山南一路535号1楼 63041494
静安区社保中心 武宁南路211号 62312119
宝山区社保中心 友谊支路238号 56695040
闵行区社保中心 莘北路385号 64929265
嘉定区社保中心 博乐路69号 59522253
金山区社保中心 朱泾镇健康路271号 57313749
松江区社保中心 人民北路荣东路口 57716059
青浦区社保中心 公园路200号 69717054
南汇区社保中心 惠南镇城西路61号 58024030
奉贤区社保中心 南桥路262号 57414032
崇明县社保中心 城桥镇人民路207号 59620854
8. 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哪里
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地址:航头镇航头路188号。经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航头镇没有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市社保中心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社会服务处(信访办公室)、城镇职工保险业务处、城乡居民保险业务处、征收管理处、基金结算处、审计稽核处(法律事务处)、业务数据处理中心、档案资料管理中心、市直业务经办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8)浦东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市社保中心在17个区县设置分支机构:浦东分中心、闵行分中心、黄浦分中心、徐汇分中心、杨浦分中心、奉贤分中心、黄浦分中心、静安分中心、虹口分中心、长宁分中心、徐汇分中心、普陀分中心、闸北分中心、宝山分中心、松江分中心、青浦分中心、嘉定分中心、崇明分中心、金山分中心。
9. 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保中心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电话:12333
浦东分中心(本部)
地址:浦东南路3993号
邮编:200126
工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1:30 13:30~16:30(午间设值班),周六办理生育保险申领
(9)浦东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上海市人社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上述规划和政策。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境外人员在本市就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人才引进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配合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才服务全国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五、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和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负责国(境)外智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的管理,拟订吸引国(境)外智力的有关政策,负责非教育系统出国(境)留学人员的派出和回国安置的协调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团组和人员的审核、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政策,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医疗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十三、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 上海浦东新区北蔡社保局在什么地方
上海市浦东新区的社保局就是上海市社保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2号楼
邮编:200125
电话:23111111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9:00-17.30
(10)浦东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上海市社保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上述规划和政策。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境外人员在本市就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人才引进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配合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才服务全国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五、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和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负责国(境)外智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的管理,拟订吸引国(境)外智力的有关政策,负责非教育系统出国(境)留学人员的派出和回国安置的协调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团组和人员的审核、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政策,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医疗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十三、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