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金会跟NGO有什么不同
1、NGO:
是英文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非政府组织)一词的缩写,非政府组织(NGO)这一概念主要是指“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那块制度空间”。它是现代社会结构分化的产物,是一个社会政治制度与其他非政治制度不断趋向分离过程中所衍生的社会自组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政府组织一词来自国外。据考证这一词汇最早出现在1945年联合国成立时的一份重要文件里,当时主要指那些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中立作用的非官方机构,如国际红十字会、救助儿童会等,后来成为一个官方用语被广泛使用,泛指那些独立于政府体系之外具有一定公共职能的社会组织。1995年,北京举办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因同期举行的“世界妇女非政府组织论坛”,而使非政府组织这一词汇在中国推广开来。
2、基金会
基金会(慈善基金会,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组织和制度形态,基金会不同于政府、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非营利组织,公益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基金信托性是基金会的基本特征。
1、公益性
基金会的公益性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基金会源于捐赠,是公益捐赠的制度化和组织化形式;二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宗旨;三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用途,通过各种项目活动使特定群体和整个社会受益。公益性决定了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益组织。
2、非营利性
非营利性体现在基金会的运作管理及其相应的制度规范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存在非营利的分配与收入约束机制,要求基金会的捐赠人、实际受托管理者不得从基金会的财产及其运作中获得利益;二是存在非营利的组织运作和管理机制,要求基金会具备有效规避较高风险与较高回报的自我控制机制;三是存在非营利的财产保全机制,要求基金会不得以捐赠以外的其他方式变更财产及产权结构。
3、非政府性
基金会的非政府性是其区别于政府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基金会在决策体制上不同于政府,是具有自主决策、自治的独立法人;二是基金会在治理结构上不同于政府,是民主治理、公开的社会组织;三是基金会在运作机制上不同于政府,是追求核心竞争力、在市场中优胜劣汰的组织。
4、基金信托性
基金会是以捐赠为基础形成的公益财产的集合,是以基金形式存在的公益财产,有两层含义:一是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是捐赠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围绕公益财产达成的公益信托,良好的公信力是其核心价值所在;二是基金会是以公益财产形式存在的财产集合,通过有效的财产运作实现保值增值是其生命力的体现。
2. 基金会的雇员是什么概念
基金会的雇员是属于企业单位编制组织的员工。
基金会不是政府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
基金会(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
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基金会的特征:
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组织和制度形态,基金会不同于政府、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非营利组织,公益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基金信托性是基金会的基本特征。
1、公益性
基金会的公益性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基金会源于捐赠,是公益捐赠的制度化和组织化形式;二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宗旨;三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用途,通过各种项目活动使特定群体和整个社会受益。公益性决定了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益组织。
2、非营利性
非营利性体现在基金会的运作管理及其相应的制度规范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存在非营利的分配与收入约束机制,要求基金会的捐赠人、实际受托管理者不得从基金会的财产及其运作中获得利益;二是存在非营利的组织运作和管理机制,要求基金会具备有效规避较高风险与较高回报的自我控制机制;三是存在非营利的财产保全机制,要求基金会不得以捐赠以外的其他方式变更财产及产权结构。
3、非政府性
基金会的非政府性是其区别于政府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基金会在决策体制上不同于政府,是具有自主决策、自治的独立法人;二是基金会在治理结构上不同于政府,是民主治理、公开的社会组织;三是基金会在运作机制上不同于政府,是追求核心竞争力、在市场中优胜劣汰的组织。
4、基金信托性
基金会是以捐赠为基础形成的公益财产的集合,是以基金形式存在的公益财产,有两层含义:一是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是捐赠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围绕公益财产达成的公益信托,良好的公信力是其核心价值所在;二是基金会是以公益财产形式存在的财产集合,通过有效的财产运作实现保值增值是其生命力的体现。
3. 成立基金会是干什么用的
基金会(慈善基金会,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组织和制度形态,基金会不同于政府、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非营利组织,公益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基金信托性是基金会的基本特征。
1、公益性
基金会的公益性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基金会源于捐赠,是公益捐赠的制度化和组织化形式;二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宗旨;三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用途,通过各种项目活动使特定群体和整个社会受益。公益性决定了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益组织。
2、非营利性
非营利性体现在基金会的运作管理及其相应的制度规范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存在非营利的分配与收入约束机制,要求基金会的捐赠人、实际受托管理者不得从基金会的财产及其运作中获得利益;二是存在非营利的组织运作和管理机制,要求基金会具备有效规避较高风险与较高回报的自我控制机制;三是存在非营利的财产保全机制,要求基金会不得以捐赠以外的其他方式变更财产及产权结构。
3、非政府性
基金会的非政府性是其区别于政府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基金会在决策体制上不同于政府,是具有自主决策、自治的独立法人;二是基金会在治理结构上不同于政府,是民主治理、公开的社会组织;三是基金会在运作机制上不同于政府,是追求核心竞争力、在市场中优胜劣汰的组织。
4、基金信托性
基金会是以捐赠为基础形成的公益财产的集合,是以基金形式存在的公益财产,有两层含义:一是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是捐赠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围绕公益财产达成的公益信托,良好的公信力是其核心价值所在;二是基金会是以公益财产形式存在的财产集合,通过有效的财产运作实现保值增值是其生命力的体现。
基金会功能:
第一,可用于大规模的社会福利以自愿的方式被聚集起来。《2015-2020年中国基金会运作情况与治理模式分析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到 20 世纪末,美国的基金资产总额为4800 亿美元,每年向社会提供的基金高达300 亿美元,基金会数量有56000 之多。在不完全统计中,欧洲国家的基金多达10 万之多,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中的基金会大量出现。
第二,基金会的目的是为全人类的明天服务,为了实现更美好的社会愿想,基金会需要对自身进行思考,实现一种自身发展的创新。
第三,基金会是法人为主体的体系模式,能筹到的资金高于其他非营利机构,这使得现代基金会具有适应新的社会需要和时代变化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四,基金会是公民社会发育的推进器。公民社会强调每个人的独立行为能力。基金会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和财富结构,不仅推动了在政府和企业部门之外的社会财富的聚集,而且通过基金会的公益运作将社会资源的支配权交给了公民的代表,将分散的公民意志、公民意愿集中起来,将公民的权利回归到公民手上,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
4. 银行作为受托人的企业年金计划 私募基金可以做管理人吗
中国基金业协会14日称,已开始调查某私募基金管理人随意提取业绩报酬,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事件。据财新网报道,上海猛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陈扬帆在产品赎回封闭期内3次提取业绩报酬,且没有用任何形式告知持有人。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内存在明显良莠不齐的现象,那么,成为合规合法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今天汉路带您看看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方面的小贴士。《内部控制指引》主要着眼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体系订立了目标、原则,并搭建了基本框架。根据《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授权控制制度、募集机构遴选制度、财产分离制度、防范利益冲突制度、投资业务控制制度、基金托管人遴选制度、基金财产安全保障制度、外包业务控制制度、信息系统和会计系统、信息披露控制等。由于私募基金在类型、组织结构、投资方向等方面的多样性,《内部控制指引》多以原则性规定以指引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内部控制工作,但其中也不乏值得注意的重点内容。1)内部控制责任划分【条文】第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最高权力机构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经营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解析】划分了私募基金内部控制的责任归属,明确经营层对内控执行的责任,强调了私募基金运营保障和过程控制的有效执行。2)禁止兼营其他业务【条文】第八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解析】以前,《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中就已经要求私募投资基金不得兼营部分“与私募基金属性相冲突、容易误导投资者”的业务,例如,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交易平台等。本次,《内部控制指引》直接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业务限制扩大至“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与此相对应的是,很多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变更经营范围,缩减无关事项。3)高管人员数量要求【条文】第十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具备至少2名高级管理人员。【解析】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限定在2人以上,并且,根据《登记公告》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4)设置合规风控高管【条文】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置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独立地履行对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的职能,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内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关责任。【解析】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置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并且,根据《登记公告》,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加强了合规风控高管人员的责任程度。5)私募基金募集渠道【条文】第十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私募基金的,应设置有效机制,切实保障募集结算资金安全;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第十七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募集的,应当委托获得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募集私募基金,并制定募集机构遴选制度,切实保障募集结算资金安全;确保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以及不变相进行公募。【解析】确定了私募基金的两类销售渠道,可由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或委托合格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管理人募集的,应当选择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并且,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承担保障募集结算资金安全及合格投资者适当性责任。6)制定备案内控制度【条文】第二十九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及上传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解析】明确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制定、备案内部控制制度,私募基金管理人将更需要律师事务所提供合规内控服务,起草、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5. 什么叫委托人 ,什么叫受托人
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定义如下: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 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 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
受托人是指在信托关系中,依信托意图管理被授予的信 托财产并承担受托义务的当事人。受托人可以是有行为能力 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具有受托经营能力的法人,可以为一人,也可以为数人,但某些国家的法律对受托人人数有限制。
受托人有普通受托人、司法受托人和公职受托人之分, 其中,基于财产授予人委任而产生的受托人为普通受托人; 基于法院指定而产生的受托人为司法受托人;依政府委派而 取得受托人地位的公职人员为公职受托人。受托人可以辞退委任,也可以基于全体受益人的合意或 法院判决而被撤职。按照英、美、法观念,受托人对信托财 产享有“法律上的所有权”,即由信托条款所明确授予的以 及那些虽未明确授予但为实现信托意图所必需的财产支 配权。
6. 国内首单由高校基金会做委托人的项目是民生信托落地的吗
2020年12月31日,“中国民生信托—2020立德树人慈善信托”在北京市民政局完成备案,国内首单由高校基金会作为委托人的慈善信托顺利落成。
此单慈善信托的成立对于扩大慈善信托财产范围、满足社会各界多样化的慈善需求具有重要的创新和探索意义。
7. 中国方圆基金会是什么是国家单位吗
方圆基金会全称为:方圆国珍基金会。不是国家单位,是民间组织。
基金会(慈善基金会,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基金会的特征:
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组织和制度形态,基金会不同于政府、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非营利组织,公益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基金信托性是基金会的基本特征。
1、公益性
基金会的公益性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基金会源于捐赠,是公益捐赠的制度化和组织化形式;二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宗旨;三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用途,通过各种项目活动使特定群体和整个社会受益。公益性决定了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益组织。
2、非营利性
非营利性体现在基金会的运作管理及其相应的制度规范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存在非营利的分配与收入约束机制,要求基金会的捐赠人、实际受托管理者不得从基金会的财产及其运作中获得利益;二是存在非营利的组织运作和管理机制,要求基金会具备有效规避较高风险与较高回报的自我控制机制;三是存在非营利的财产保全机制,要求基金会不得以捐赠以外的其他方式变更财产及产权结构。
3、非政府性
基金会的非政府性是其区别于政府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基金会在决策体制上不同于政府,是具有自主决策、自治的独立法人;二是基金会在治理结构上不同于政府,是民主治理、公开的社会组织;三是基金会在运作机制上不同于政府,是追求核心竞争力、在市场中优胜劣汰的组织。
4、基金信托性
基金会是以捐赠为基础形成的公益财产的集合,是以基金形式存在的公益财产,有两层含义:一是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是捐赠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围绕公益财产达成的公益信托,良好的公信力是其核心价值所在;二是基金会是以公益财产形式存在的财产集合,通过有效的财产运作实现保值增值是其生命力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