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银行储蓄卡自动销户新规定
中国银行借记卡,账户余额为0,1年未使用,且没有办理任何业务(如网银、短信提醒等),系统将自动注销,不影响信用。
根据中国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第二十条 乙方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乙方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甲方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未办理视同自愿销户,乙方将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⑵ 银行的借记卡如何规定收取年费的
楼主如果想保留帐号,那么成本较高
楼主的卡属于小额账户,除每年10元的年费外,还需要加收每月1元的小额账户管理费
如果帐户内余额不够,则先扣减至0元,等储户存款后继续扣除,如果连续6个月帐户余额为0,则自动销户
⑶ 2020年办理银行卡新规定
1,关于办理银行卡的年龄要求:未满16周岁办理银行卡,需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陪同前往银行办理。
2,年满16周岁,可凭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年满18周岁,可开通网上银行,年满18周岁,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可申领信用卡。
3,未满18周岁,即未成年人,可以办理银行储蓄卡,不能申请信用卡。
4,未成年人开立银行卡可以本人不到现场,由监护人提供相关合规资料代理开立。监护人代理开卡时视同本人办理,无须户主本人亲自激活。
5,按相关法律法规来讲,16周岁足岁需从生日第二天算,可在16岁生日第二天起本人去农行柜台开户。
(3)银行储蓄卡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公民办理银行卡是没有门槛的,只要有相关的证件或者满足相关规定都能够成功办理。因此学生办理银行卡也不需要太麻烦的程序。
2,银行卡年费问题。有些银行会向申请人收取一定的年费,一般为10元,一年固定时间收取一次。如果申请人申请该银行银行卡只是为了使用一次,可以考虑使用完以后将卡注销,以免支付更多的年费。
⑷ 储蓄卡有年费管理费这些费用吗
若是招行一卡通(储蓄卡)没有年费,“月日均资产”没有达标的账户按月收取账户管理费。
当您只有一张一卡通普卡/存折时,会自动减免此卡账户管理费,减免一直有效。如果有多张普卡,仅能指定一张。登录手机银行,点“首页”→右上角“耳机”标志→“账户管理费”选择对应卡号可以查询是否设置了指定减免账户管理费。
具体卡片类型和账户管理费减免条件,详情请拨打客服热线,选择3-5-9流程,可再根据提示按*号和#号键快速进入人工服务详细核实。
(应答时间:2020年4月21日,最新业务变动请以招行官网公布为准。)
⑸ 12月1日起银行借记卡有什么新规定
央行2016年12月1日起实行七条最严格新规,其中包括同一银行每人只能开一张借记卡,ATM转账24小时内可撤销。
⑹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第一章
总则 商业银行开办银行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开业3年以上,具有办理零售业务的良好业务基础;
(二)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指标,经营状况良好;
(三)已就该项业务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明确的内部授权审批程序;
(四)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相应的管理机构;
(五)安全、高效的计算机处理系统;
(六)发行外币卡还须具备经营外汇业务的资格和相应的外汇业务经营管理水平;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商业银行,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开办银行卡业务,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论证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市场预测;
(二)银行卡章程或管理办法、卡样设计草案;
(三)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措施;
(四)由中国人民银行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系统安全性和技术标准合格的测试报告;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发卡银行各类银行卡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卡的名称、种类、功能、用途;
(二)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及使用方法;
(四)卡的账户适用的利率,面向持卡人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五)发卡银行、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事项。 银行卡的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
(一)商业银行开办各类银行卡业务,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加强内部控制和授权授信管理的规定,分别制订统一的章程或业务管理办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批。 商业银行总行不在北京的,应当先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中心支行申报,经审查同意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批。
(二)已开办信用卡或转账卡业务的商业银行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联名/认同卡、专用卡、储值卡;已开办人民币信用卡业务的商业银行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外币信用卡。
(三)商业银行发行全国使用的联名卡、IC卡、储值卡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批。
(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办理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银行卡业务应当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文件和其总行授权文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行备案。 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发行区域使用的专用卡、联名卡应当持商业银行总行授权文件、联名双方的协议书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中心支行备案。
(五)商业银行变更银行卡名称、修改银行卡章程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如下优惠条件:
(一)免息还款期待遇。银行记账日至发卡银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所使用全部银行款项即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
(二)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所使用全部银行款项有困难的,可按照发卡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还款。 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
(一)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
(二)其他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1%。 跨行交易执行下列分润比例:
(一)未建信息交换中心的城市,从商户所得结算手续费,按发卡行90%,收单行10%的比例进行分配; 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协商,实行机具分摊、相互代理、互不收费的方式进行跨行交易。
(二)已建信息交换中心的城市,从商户所得结算手续费,按发卡行80%,收单行10%,信息交换中心10%的比例进行分配。 持卡人在ATM机跨行取款的费用由其本人承担,并执行如下收费标准:
(一)持卡人在其领卡城市之内取款,每笔收费不得超过2元人民币;
(二)持卡人在其领卡城市以外取款,每笔收费不得低于8元人民币。 从ATM机跨行取款所得的手续费,按机具所有行70%,信息交换中心30%的比例进行分配。 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从其单位的外汇账户转帐存入,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钞。其外汇账户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境内外汇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开立;
(二)其外汇账户收支范围内具有相应的支付内容。 发卡银行应当遵守下列信用卡业务风险控制指标:
(一)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元(含等值外币)、单位卡不得超过5万元(含等值外币)。
(二)同一账户月透支余额个人卡不得超过5万元(含等值外币),单位卡不得超过发卡银行对该单位综合授信额度的3%。无综合授信额度可参照的单位,其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10万元(含等值外币)。
(三)外币卡的透支额度不得超过持卡人保证金(含储蓄存单质押金额)的80%。 (四)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新发生的180天(含180天,下同)以上的月均透支余额不得超过月均总透支余额的15%。 发卡银行通过下列途径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
(一)扣减持卡人保证金、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物;
(二)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
(三)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进行追偿。 发卡银行的权利:
(一)发卡银行有权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索取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并有权决定是否向申请人发卡及确定信用卡持卡人的透支额度。
(二)发卡银行对持卡人透支有追偿权。对持卡人不在规定期限内归还透支款项的,发卡银行有权申请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持卡人或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发卡银行对不遵守其章程规定的持卡人,有权取消其持卡人资格,并可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银行卡。
(四)发卡银行对储值卡和IC卡内的电子钱包可不予挂失。 发卡银行的义务:
(一)发卡银行应当向银行卡申请人提供有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资料,包括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现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资料。
(二)发卡银行应当设立针对银行卡服务的公平、有效的投诉制度,并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发卡银行对持卡人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应当在30天内给予答复。
(三)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按月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在下列情况下发卡银行可不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
1、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折或其他交易记录;
2、自上一份月结单后,没有进行任何交易,账户没有任何未偿还余额;
3、已与持卡人另行商定。
(四)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银行卡对账单应当列出以下内容:
1、交易金额、账户余额(贷记卡还应列出到期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可用信用额度);
2、交易金额记入有关账户或自有关账户扣除的日期;
3、交易日期与类别;
4、交易记录号码;
5、作为支付对象的商户名称或代号(异地交易除外);
6、查询或报告不符账务的地址或电话号码。
(五)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
(六)发卡银行应当在有关卡的章程或使用说明中向持卡人说明密码的重要性及丢失的责任。
(七)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 持卡人的权利:
(一)持卡人享有发卡银行对其银行卡所承诺的各项服务的权利,有权监督服务质量并对不符服务质量进行投诉。
(二)申请人、持卡人有权知悉其选用的银行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适用利率及有关的计算公式。
(三)持卡人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卡银行索取对账单,并有权要求对不符账务内容进行查询或改正。
(四)借记卡的挂失手续办妥后,持卡人不再承担相应卡账户资金变动的责任,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另有判决的除外。
(五)持卡人有权索取信用卡领用合约,并应妥善保管。 持卡人的义务:
(一)申请人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并按照发卡银行规定向其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
(二)持卡人应当遵守发卡银行的章程及《领用合约》的有关条款。
(三)持卡人或保证人通讯地址、职业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发卡银行。
(四)持卡人不得以和商户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银行款项。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按有关法律、规章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一)擅自发行银行卡或在申请开办银行卡业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计息和收费标准的;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银行卡账户及交易管理规定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一)骗领、冒用信用卡的;
(二)伪造、变造银行卡的;
(三)恶意透支的;
(四)利用银行卡及其机具欺诈银行资金的。 本办法从一九九九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发卡银行应当在半年内达到本办法有关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一九九六年颁布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6〕27号)同时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在本办法颁布之前制订的银行卡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⑺ 银行规定满多少周岁可以办银行卡
办理银行卡没有年龄限制,但是不同年龄锻要求不同。
1、10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要本人持户口簿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等办理好身份证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及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到任何银行都可办理。
办理时本人要在"个人结算帐户管理协议"上签上您的名字,再填一张"个人卡开卡申请书",交给银行工作人员, 然后留密码,您在密码器上输入想留的六位密码(输入二次并确认),工作人员就把卡给您了。另外,银行卡上要存一点钱,有的银行要求至少存10至50元,有的银行要求较少,1元钱就行。
2、10周岁以下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银行卡需要家长陪同, 办理银行卡需要携带如下证件:家长身份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能体现监护性质的其他证件(如出生证等)才可以办理。程序与方法与1相同。银行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银行卡要求挺严,原则上不予办理,但你所携带的各类证件齐全,大部分银行也不会为难你的。
3、已满16周岁的,办理银行卡的方法与成人相同,持本人身份证去银行办理即可。
(7)银行储蓄卡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办理信用卡年龄要求:
目前各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对信用卡申请的具体要求有所差别,但基本条件是相同的:
1、申请者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
2、申请者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申请者有良好的信用和按时还款付息的能力;
4、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机器人、植物人、未成年人、一定程度的精神病人均不可以)。
如果申请人没有达到申请普通信用卡的条件,可以通过父母、配偶申请附属卡,申请附属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年满13周岁;
3、不满16周岁的附属卡申请人在申请时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