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申请和母基金进行合作的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首先要具备合格的运营资质,实收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管理机构可以是已经运行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或是为申请母基金投资而专设的投资管理机构,但应在申请前完成注册,且应是该管理机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以确保管理团队的延续性。然后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成员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再一个管理机构具备合理的项目评估标准和独立的投资决策机制,健全的创业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完备的投资管理制度和完整的投资档案体系,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最后管理团队有2个以上的种子期、初创期或成长期企业投资成功案例。各个地区的要求不一样,仅供参考。君曜资本作为专业的母基金管理人,“循趋势、择时点、选赛手”,以专业管理人视角甄选全市场优质资产,为投资者提供稀缺投资机会,在支持产业发展的同时,为投资者带来财富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