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基金管理费
您好,基金管理费是指从基金资产中提取的、支付给为基金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基金管理人费用,即管理人为管理和操作基金而收取的费用。
㈡ 什么是基金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是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报酬,其数额一般按照基金净资产值的一定比例,从基金资产中提取。基金管理人是基金资产的管理者和运用者,对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基金管理费收取的比例比其他费用要高。基金管理费是基金管理人的主要收入来源,基金管理人的各项开支不能另外向基金或基金公司摊销,更不能另外向投资者收取。在国外,基金管理费通常按照每个估值日基金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年率)、逐日计算,定期支付。
如果是普通投资者,与基金相关的是基金申购赎回费。现在在凯石财富上买基金的话,申购费是有折扣的,比较划算。
㈢ 基金中的管理费和托管费是啥回事由谁收取的,向谁收取的,何时收取的
基金的管理费是基金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基金托管费是托管银行执行托管义务的“辛苦费”。是向全体基金持有者收取,不会自己单独交纳,是从基金总资产中直接扣除的。我们看到的基金收益,基金净值等,已经是扣除完这些费用之后的。收取时间是——每天。这两种费用都是年费率,分摊到每天收取。
具体计算:
基金管理费由基金管理人收取,一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计提当日的管理费,管理费计算如下:
H=E×管理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定期支付。
基金托管费由基金托管人收取,一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计提当日的托管费,托管费计算如下:
H=E×托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定期支付。
㈣ 基金公司的托管费,管理费怎么计算
你好,基金管理费是指从基金资产中提取的、支付给为基金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基金管理人的费用,即管理人为管理和操作基金而收取的费用。
基金托管费是指基金托管人为保管和处置基金资产而向基金收取的费用。
1、 计提标准
从基金规模来看,基金规模越大,基金管理费率越低;
从基金种类来看,基金风险程度越高,基金管理费率越高。
(不同国家、地区的基金管理费不完全相同,具体标准具体参考。)
2、 计提方法和支付方式
托管费通常按照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目前通常为0.25%,逐日累计计提,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费的提取金额是按照基金净资产值的一定比例从基金资产中提取,也是逐日累计计提,按月支付。
所以托管费和管理费是从净值中提取的,投资者不需要额外支付相应费用。
㈤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是怎么回事
基金管理费:基金是委托专家理财,应该付给专家,也就是基金公司一定的管理费。目前国内的年管理费率一般在0.3-1.5%之间,视投资目标和管理的难易程度不同而有所区别。
基金托管费,是指基金托管人为基金提供服务而向基金或基金公司收取的费用。
管理费的支付方式和销售费、赎回费不同。后两种费用是在买卖基金的时候支付或从赎回款中扣除,而管理费则是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在实践中,一般是每天计算,从当日的净值中扣除,投资人不需要额外拿钱出来。
托管费通常按照基金资产的一定比例提取,逐日计算并累计,至每月末时支付给托管人,此费用也是从基金资产中支付,不须另向投资者收取。基金的托管费计人固定成本。基金托管费收取的比例与基金规模和所在地区有一定关系,通常基金规模越大,基金托管费费率越低。
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的收取与基金规模和所在地区有一定关系。通常基金规模越大,基金托管费用越低。基金业越发达的地区,基金托管费率也越低,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的基金托管费率相对较高。托管费费率国际上通常为0.2%左右。我国目前的基金托管费年费率为0.25%。
㈥ 基金中的管理费和托管费是怎样的收取的。另外炒股票都要交什么费用,
基金管理费是基金公司收取的佣金,通常按照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目前通常为1.5%此费用是从基金资产中支付,不须另向投资者收取
基金托管费是指基金托管人为基金提供服务而向基金收取的费用,比如银行为保管、处置基金信托财产而提取的费用托管费通常按照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目前通常为0.25%,逐日累计计提,按月支付给托管人此费用也是从基金资产中支付,不须另向投资者收取。基金定投必交的费用是申购费1,5%,赎回费0,5%。
佣金及股票交易印花税:所谓佣金,是证券商为投资者代理买卖证券时按成交金额计算向其收取的费用。
目前我国证券商收取佣金的标准,是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由上海、深圳两证券交易所分别制定的,具体标准见下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 3.35‰ 起点10元 3.3075‰ 起点5元
B股 7‰ 起点20美元 4.3‰
国债现货 2‰ 起点5元 2‰ 起点5元
企业债券 3‰ 起点5元 2‰ 起点5元
国债回购 0.25‰-1.5‰ 0.4‰-1.4
股票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我国税法规定,对证券市场上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按书立时实际市场价格计算的金额征收印花税。目前我国的股票交易印花税率为4‰。
50.每股净资产值 净资产收益率
㈦ 基金理才业务归哪个政府部门管理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根据预算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出资,是指财政部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的资金。
第四条 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或合同章程规定代行政府出资人职责。
第二章 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
第五条 政府出资设立投资基金,应当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
第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控制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数量,不得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基金。
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一般应在以下领域设立投资基金:
(一)支持创新创业。为了加快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
(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了体现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意图,扶持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改善企业服务环境和融资环境,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增强经济持续发展内生动力。
(三)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为了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扶持重大关键技术产业化,引导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有效解决产业发展投入大、风险大的问题,有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
(四)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为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公共设施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八条 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可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等不同组织形式。
第九条 政府投资基金出资方应当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组织形式,制定投资基金公司章程、有限合伙协议、合同等(以下简称章程),明确投资基金设立的政策目标、基金规模、存续期限、出资方案、投资领域、决策机制、基金管理机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等。
第三章 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和风险控制
第十条 政府投资基金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
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基金募资、投资、投后管理、清算、退出等通过市场化运作。财政部门应指导投资基金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确保投资基金政策性目标实现,一般不参与基金日常管理事务。
第十二条 政府投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第十三条 投资基金各出资方应当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约定收益处理和亏损负担方式。对于归属政府的投资收益和利息等,除明确约定继续用于投资基金滚动使用外,应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投资基金的亏损应由出资方共同承担,政府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出资的引导作用,政府可适当让利,但不得向其他出资人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不得承诺最低收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基金应当遵照国家有关财政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制度,建立投资决策和风险约束机制,切实防范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十五条 政府投资基金应选择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托管银行依据托管协议负责账户管理、资金清算、资产保管等事务,对投资活动实施动态监管。
第十六条 加强政府投资基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投资基金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信用记录,并将其纳入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第四章 政府投资基金的终止和退出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基金一般应当在存续期满后终止。确需延长存续期限的,应当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与其他出资方按章程约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基金终止后,应当在出资人监督下组织清算,将政府出资额和归属政府的收益,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第十九条 政府投资基金中的政府出资部分一般应在投资基金存续期满后退出,存续期未满如达到预期目标,可通过股权回购机制等方式适时退出。
第二十条 财政部门应与其他出资人在投资基金章程中约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政府出资可无需其他出资人同意,选择提前退出:
(一)投资基金方案确认后超过一年,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手续的;
(二)政府出资拨付投资基金账户一年以上,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的;
(三)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不符合政策目标的;
(四)基金未按章程约定投资的;
(五)其他不符合章程约定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政府出资从投资基金退出时,应当按照章程约定的条件退出;章程中没有约定的,应聘请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出资权益进行评估,作为确定投资基金退出价格的依据。
第五章 政府投资基金的预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级政府出资设立投资基金,应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章程约定的出资方案将当年政府出资额纳入年度政府预算。
第二十三条 上级政府可通过转移支付支持下级政府设立投资基金,也可与下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投资基金。
第二十四条 各级政府单独出资设立的投资基金,由财政部门根据年度预算、项目投资进度或实际用款需要将资金拨付到投资基金。
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的投资基金,由财政部门根据投资基金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案、项目投资进度或实际用款需求以及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将资金拨付到投资基金。
第二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向政府投资基金拨付资金时,增列当期预算支出,按支出方向通过相应的支出分类科目反映;
收到投资收益时,作增加当期预算收入处理,通过相关预算收入科目反映;
基金清算或退出收回投资时,作冲减当期财政支出处理。
第六章 政府投资基金的资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完整准确反映政府投资基金中政府出资部分形成的资产和权益,在保证政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各级财政部门向投资基金拨付资金,在增列财政支出的同时,要相应增加政府资产——“股权投资”和净资产——“资产基金”,并要根据本级政府投资基金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基金清算或退出收回投资本金时,应按照政府累计出资额相应冲减政府资产——“股权投资”和净资产——“资产基金”。
第二十七条 政府应分享的投资损益按权益法进行核算。政府投资基金应当在年度终了后及时将全年投资收益或亏损情况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按当期损益情况作增加或减少政府资产——“股权投资”和净资产——“资产基金”处理;财政部门收取政府投资基金上缴投资收益时,相应增加财政收入。
第二十八条 政府投资基金应当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基金运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投资损益情况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其他重大情况。按季编制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要按本办法规定将政府累计投资形成的资产、权益和应分享的投资收益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要按照本办法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要求,相应增加政府资产和权益。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按年度对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情况等开展评价,有效应用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十一条 政府投资基金应当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基金运行情况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办法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㈧ 什么是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 如何收取
基金管理费:是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报酬,其数额一般按照基金净资产值的一定比例,从基金资产中提取。在国外,基金管理费通常按照每个估值日基金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年率)、逐日计算,定期支付。
基金托管费:是指基金托管人为保管和处置基金资产而向基金收取的费用。托管费通常按照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目前通常为0.25%,逐日累计计提,按月支付给托管人。此费用也是从基金资产中支付,不须另向投资者收取。
收取原则: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费通常按照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目前通常为0.25%,逐日累计计提,按月支付给托管人。此费用也是从基金资产中支付,不须另向投资者收取。
(8)基金属于哪个部门管理费扩展阅读:
基金管理费费率规则:
基金管理费费率的高低与基金规模有关,一般而言。基金规模越大,基金管理费费率越低。但同时基金管理费费率与基金类别及不同国家或地区也有关系。
一般而言,基金风险程度越高,其基金管理费费率越高,其中费率最高的基金为证券衍生工具基金,如认股权证基金的年费率为1.5%--2.5%。最低的要算货币市场基金,其年费率仅为0.5%--1%。
香港基金公会公布的其他几种基金的管理年费率为:债券基金年费率为0.5%--1.5%,股票基金年费率为l%--2%。在美国等基金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基金的管理年费率通常为1%左右。但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则较高,如我国台湾的基金管理年费率一般为1.5%。
我国最初的基金管理年费率为2.5%。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目前我国基金大部分按照1.5%的比例计提基金管理费,债券型基金的管理费率一般低于1%,货币基金的管理费率为0.33%。
为了激励基金管理公司更有效地运用基金资产,有的基金还规定可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基金业绩报酬。基金业绩报酬,通常是根据所管理的基金资产的增长情况规定一定的提取比率。至于提取的次数,香港规定每年最多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