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内地人买香港保险靠谱吗
很多客户来问我在香港买保险安全吗靠谱吗?作为一名保险傱业员想让大家对香港保险有更清楚的认知,借此宝地,把所知告诉大家。
首先要中肯的告诉大家,没有所谓最好最好的产品,只有最合适自己的产品,希望大家可以理智的去选择合适自己的产品。
首先针对「地下保单」无效,现在还会存在这种保单吗?
如果有,那只能说是真的受骗了,因为香港保险一定要投保人亲自赴港去保险公司验证,购买。保险公司公司一旦受保,一定会受香港法律监管。
以下对大家关注的最不保险的几个问题做出详细解释。
1、汇率问题。
过去7年人民币一直在升值是事实,但反观近期微妙的贬值变化,短短时间以是一年前贬值到一年前的0.8了,如果是去年投保,什麼概念?懂?人民币未必会如大家所料一直单边升值,否则基金经理是傻子都能闭起眼睛都能赚钱。不说其他优势,单就香港比国内保费平均便宜30-50%来说,如果投保人预计人民币未来十年还能继续对美元贬值22%,那投保人还是赚的。但是人民币对美元过去几年贬值了22%其实最大的原因是有背景的,之所以会几年内贬值22%是人民币对美元傱固定汇率变成浮动利率造成的。但是目前已经是浮动利率的背景下,个人觉得再这样十年贬值22%政府会同意吗,中国制造事业难道就不出口了吗?最重要的是香港保险分十几二十年交,汇率波动对收益影响相对不会很大。
2、大陆人在香投保两地都不受法律保护?纠纷不予受理?
重复了,那就是所谓的「地下保单」,现在资讯发达,清楚知道投他香港保单,一定要亲自来港保险公司验证,购买。
香港政府去年也就是2013年5月1日起,非香港居民购买保险同样受理而非不予受理。(各附有文件证)香港政府和保监会已经明确规定大陆人投保香港保险的合法性和受到香港法律保护,并且欢迎全世界人民在香港投保。
3、宣布死亡定义,在香港投保不俱备避税避债功能?
是的,香港保险确实是需要失踪7年才能宣布死亡,这跟内地法律规定失踪2年可以宣布死亡不同。这个规定是由于法律基础不同引起的,一个是英美法系,一个是大陆法系。香港法制健全监管严格以是事实,在香港投保的人寿保单不仅有避税避债功能还有传承。因为许多人以知道并且已经在运用保险这项特殊功能,所以不想多说。
4、在港投保服务,理赔,续交保费不便利?
您在香港投保亲自去一趟签单缴付首次保费,后面缴费,一可以在香港渣打银行开个户口,办理自动转账非常简便,,也可以电汇到保险公司户口,接下7月开始可用银联自动转账缴费,有何不便。理赔时只要把索赔的文件,一个DHL快递到保险公司,不仅快捷而且方便(另有真实理赔案例附上)。您的所有账户变化均可以在保险公司的网站查到。每年保险公司都会用email和邮政邮件告诉您账户的红利收入等变化,何时需要缴付保费等等。试问一辈子会赔几次大病?而在中国的赔付,只是把快递改成徒手去拿或者送索赔文件而已,其他区别不大。在香港索偿文件还少一些。
5、香港保险公司倒闭?
先说中国保险公司,因体制不同,国外完全是市场经济,中国还没有完全市场经济,但却是个趋势。对於大家说的中国的保险公司不能倒闭。一直觉得这是个非常大歧义的问题。保监会副主席魏莹宁说过:市场机制有进有退,各个行业都有破产,中国以前没有保险公司倒闭,不代表将来没有。中国保险法原文第九十条: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再说香港保险公司,香港的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再保险安排,「保险公司条例」规定,保险公司须备有或将会作出足够安排,为其拟经营的保险类别的风险作出再保险。
此外,申请授权的保险公司亦须符合由保险业监督发出的《授权指引》[PDF]中胪列的其他条件,以确保申请人具备足够的财力和有能力为投保人士提供足够水平的服务。保险公司在获授权後仍须继续遵守这些条件。该指引第11项列举的规定适用於所有申请人,不论申请人是在本地或海外成立为法团的公司。而且香港政府会让另一间保险公司接管,或以第三方形去销售,政府监控非常严格。
6、保单现金价值前三年为零?佣金问题。
不知道这位朋友看过几家保险几公司的计画书,采用英式分红的公司前两年确实是现金价值是零,但是後面过了多少年就能够超过中国的保险为什麼没有有提呢?采用英式分红的前几年都是有现金,朋友如果有对比过计画书就一目了然。至于说到佣金问题,香港大陆都是有成本的,这个看公开的数据就能够知道,保险公司不是开善堂,没有利润如何生存?香港大陆的傱业员都是要吃饭的,维持良好的职业操守,有合理的收入以激励傱业人员更加努力提高自己的素养和知识,这是必不可少的。买保险是一辈子的事,买保险的本意是什麼,千万不要本末倒置。
7、购买了重疾,医疗保险存在就医便利及成本问题,指定医院只有百家,数量有限?
首先要分清楚重疾和医疗的分别,先说重疾险,重疾险是带有储蓄的寿险,保障的范围更广,就本公司产品最少都有68种主要大病和早期疾病,另有危疾加倍保更可保105种重疾加早期疾病,可多次赔付,同样保额比内地便宜接近三分一,天灾人祸均可以赔偿,更有分红每年4-6%足以抗衡通涨。总的来说,有疾病保险公司会赔付投保额加上额外的红利(如有)。身体健康则可在年老时提取作退休费用。反之国内的重疾险基本都有八大免责:战争,军事冲突,武装判乱不赔,核辐射不赔;酒驾,不合理实用驾照不赔等等。而香港基本只有一条,自杀一年後才可以赔偿。
再说医疗险,公司理赔方便不用再去细说了,针对朋友说就百来家医院,不知道他的这个数据傱何而来,姑且不论其他保险公司,就保诚保险公司在全国三甲以上的指定医院960家,发出这番言论的朋友根本不成立。
相信香港保险傱业员诋毁大陆保险只是极个别素质差的现象,大部份都是非常尊重的。
以上是对香港保险心存不解的朋友们,有与趣的朋友们可以留意。
⑵ 香港保险香港保险公司会倒闭吗
会的,只要是公司为主体,都会倒闭的,无论是在中国香港,美国,英国甚至是中国内地的保险公司都会倒闭的。
例如根据我国保险法第90和91条:
第九十条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第九十一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保险公司欠缴的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保险公司都一样会倒闭的,这是法律规定上。但如果实际操作却有不同,由于保险属于涉及到民生,社会保障,稳定等问题,所以实际操作上,就算保险公司遇到财政危机,国家一般会出面进行入股,收购或者并购,而不会让其倒闭的。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08年金融风暴时,当时很多金融机构都陷入了经济危机,例如雷曼,甚至连全球最大的保险公司AIG(也是以前的曼联长期赞助商)也陷入了危机,当时美国政府对其它金融机构都是自生自灭的,例如雷曼就直接倒闭了,唯独用了850亿救了AIG,不让它倒闭,就是因为它是民生保障的保险公司。
所以涉及到保险公司,无论是我国内地,我国香港或者是其它国家,法律上规定都会有倒闭的风险的,实际上这风险却是少到是0,因为这是涉及到民生保障,稳定的行业。
⑶ 保监会 银监会 证监会的主席分别是
保监会主席是项俊波,银监会主席是尚福林,证监会主席是肖钢。
肖钢,1958年8月出生,江西吉安人,出生于湖南长沙,法学硕士。现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1981年开始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1989年5月至1996年10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司长等职务。1996年10月至2003年3月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及副行长,并于此期间先后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司长、货币政策司司长、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自2003年3月至2004年8月任中国银行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2004年8月至2013年3月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2003年5月至2013年3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董事长。2013年3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是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证监会的全称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五)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八)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九)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十一)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十二)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⑷ 香港保险和大陆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要中肯的告诉大家,没有所谓最好最好的产品,只有最合适自己的产品,
希望大家可以理智的去选择合适自己的产品。香港保险和大陆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以下对大家关注的最不保险的几个问题做出详细解释。
1、汇率问题。
过去7年人民币一直在升值是事实,但反观近期微妙的贬值变化,短短时间以是一年前贬值到一年前的0.8了,如果是去年投保,什麼概念?懂?人民币未必会如大家所料一直单边升值,否则基金经理是傻子都能闭起眼睛都能赚钱。不说其他优势,单就香港比国内保费平均便宜30-50%来说,如果投保人预计人民币未来十年还能继续对美元贬值22%,那投保人还是赚的。但是人民币对美元过去几年贬值了22%其实最大的原因是有背景的,之所以会几年内贬值22%是人民币对美元傱固定汇率变成浮动利率造成的。但是目前已经是浮动利率的背景下,个人觉得再这样十年贬值22%政府会同意吗,中国制造事业难道就不出口了吗?最重要的是香港保险分十几二十年交,汇率波动对收益影响相对不会很大。
2、大陆人在香投保两地都不受法律保护?纠纷不予受理?
重复了,那就是所谓的「地下保单」,现在资讯发达,清楚知道投他香港保单,一定要亲自来港保险公司验证,购买。
香港政府去年也就是2013年5月1日起,非香港居民购买保险同样受理而非不予受理。(各附有文件证)香港政府和保监会已经明确规定大陆人投保香港保险的合法性和受到香港法律保护,并且欢迎全世界人民在香港投保。
3、宣布死亡定义,在香港投保不俱备避税避债功能?
是的,香港保险确实是需要失踪7年才能宣布死亡,这跟内地法律规定失踪2年可以宣布死亡不同。这个规定是由于法律基础不同引起的,一个是英美法系,一个是大陆法系。香港法制健全监管严格以是事实,在香港投保的人寿保单不仅有避税避债功能还有传承。因为许多人以知道并且已经在运用保险这项特殊功能,所以不想多说。
4、在港投保服务,理赔,续交保费不便利?
您在香港投保亲自去一趟签单缴付首次保费,后面缴费,一可以在香港渣打银行开个户口,办理自动转账非常简便,,也可以电汇到保险公司户口,接下7月开始可用银联自动转账缴费,有何不便。理赔时只要把索赔的文件,一个DHL快递到保险公司,不仅快捷而且方便(另有真实理赔案例附上)。您的所有账户变化均可以在保险公司的网站查到。每年保险公司都会用email和邮政邮件告诉您账户的红利收入等变化,何时需要缴付保费等等。试问一辈子会赔几次大病?而在中国的赔付,只是把快递改成徒手去拿或者送索赔文件而已,其他区别不大。在香港索偿文件还少一些。
5、香港保险公司倒闭?
先说中国保险公司,因体制不同,国外完全是市场经济,中国还没有完全市场经济,但却是个趋势。对於大家说的中国的保险公司不能倒闭。一直觉得这是个非常大歧义的问题。保监会副主席魏莹宁说过:市场机制有进有退,各个行业都有破产,中国以前没有保险公司倒闭,不代表将来没有。中国保险法原文第九十条: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再说香港保险公司,香港的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再保险安排,「保险公司条例」规定,保险公司须备有或将会作出足够安排,为其拟经营的保险类别的风险作出再保险。
此外,申请授权的保险公司亦须符合由保险业监督发出的《授权指引》[PDF]中胪列的其他条件,以确保申请人具备足够的财力和有能力为投保人士提供足够水平的服务。保险公司在获授权後仍须继续遵守这些条件。该指引第11项列举的规定适用於所有申请人,不论申请人是在本地或海外成立为法团的公司。而且香港政府会让另一间保险公司接管,或以第三方形去销售,政府监控非常严格。
6、保单现金价值前三年为零?佣金问题。
不知道这位朋友看过几家保险几公司的计画书,采用英式分红的公司前两年确实是现金价值是零,但是後面过了多少年就能够超过中国的保险为什麼没有有提呢?采用英式分红的前几年都是有现金,朋友如果有对比过计画书就一目了然。至于说到佣金问题,香港大陆都是有成本的,这个看公开的数据就能够知道,保险公司不是开善堂,没有利润如何生存?香港大陆的傱业员都是要吃饭的,维持良好的职业操守,有合理的收入以激励傱业人员更加努力提高自己的素养和知识,这是必不可少的。买保险是一辈子的事,买保险的本意是什麼,千万不要本末倒置。
7、购买了重疾,医疗保险存在就医便利及成本问题,指定医院只有百家,数量有限?
首先要分清楚重疾和医疗的分别,先说重疾险,重疾险是带有储蓄的寿险,保障的范围更广,就本公司产品最少都有68种主要大病和早期疾病,另有危疾加倍保更可保105种重疾加早期疾病,可多次赔付,同样保额比内地便宜接近三分一,天灾人祸均可以赔偿,更有分红每年4-6%足以抗衡通涨。总的来说,有疾病保险公司会赔付投保额加上额外的红利(如有)。身体健康则可在年老时提取作退休费用。反之国内的重疾险基本都有八大免责:战争,军事冲突,武装判乱不赔,核辐射不赔;酒驾,不合理实用驾照不赔等等。而香港基本只有一条,自杀一年後才可以赔偿。
再说医疗险,公司理赔方便不用再去细说了,针对朋友说就百来家医院,不知道他的这个数据傱何而来,姑且不论其他保险公司,就保诚保险公司在全国三甲以上的指定医院960家,发出这番言论的朋友根本不成立。
相信香港保险傱业员诋毁大陆保险只是极个别素质差的现象,大部份都是非常尊重的。
以上是对香港保险心存不解的朋友们,有与趣的朋友们可以留意。
⑸ 中国四大央企保险公司是哪四个
1、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太平”),1929年11月20日始创于上海,1956年移师海外,2001年重新进军中国内地市场。中国太平是四大国有金融保险集团之一,2012年列入中央管理,总部设在香港。
2、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保监会批准,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改制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是中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2001年12月18日正式揭牌运营,现有15个职能部门,营业机构包括总公司营业部、18个分公司和6个营业管理部,已形成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并在英国伦敦设有代表处。
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1949年10月2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
经国务院的决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96年8月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并在中国大陆地区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及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三家保险子公司
(5)香港保险监督管理局扩展阅读
央企保险公司组织机构特征
股东
1、在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权利通过股东会行使。
2、而在国有保险公司中,国家是唯一的股东,因此不设股东会。
3、国有保险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委派董事,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董事会
1、国有保险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负责。
2、董事会制订并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国有保险公司的董事会由三到九名董事组成。”
4)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
经理
1、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是董事会决议的具体的执行者。
2、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工作。
3、《公司法》:“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国有保险公司的经理。
监事会
1、《保险法》:“国有保险公司设立监事会。”
2、“监事会由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专家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代表组成。”
3、“对国有保险公司提取各项准备金、最低偿付能力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⑹ 香港保险有什么特点 有哪些重大风险
香港的重疾保障,涵盖更多、更新病种,达到100多种,而内地普遍只包括约40种左右疾病。人寿险则涵盖若干内地不保项目,比如艾滋病,更全面地保障了投保人的利益。而在投资储蓄方面,香港作为世界金融中心,投资产品开发得更加充分,保险类投资产品投资基金选择更多,可以实现保障与投资兼备。
另外,香港保险可全球受保,无论投保者是旅游还是留学到世界其他地方,发生疾病或者意外而住院,都可以理赔。相比之下,大部分内地所购保险的受保范围只限制于大陆地区,若要求全球受保,则保费较高。
2. 保障程度更深
香港保险的受保时间更长,终身受保为100岁;而大陆部分保险可达到85岁。而香港保险中的儿童留置权仅为6个月,内地大部分保险的儿童留置权则根据保单的不同,从5岁到18岁不等。儿童留置权意味着,在被保人达到某个年龄段以前,一旦发生风险,保险公司不予以理赔,仅退还保费。
另外,香港保险做出赔付的认定程度与大陆保险不同:以重疾保障为例,香港保险在病症的严重程度还较轻时就可做出赔付,而大陆保险可能在病症晚期才可做出赔付。
同时,在香港保险中,重疾是主险,主险赔付后,附险(如医疗住院险、癌症中风险)依然存在;而大陆的重疾主险赔付后,整个保单就失效了。
3. 严核保,宽理赔
香港保险更注重“严核保,宽理赔”,即核保有明确、详细的规定,理赔程序却更简单、快捷、利落、可靠。
实际上,香港保险的索偿流程很简单,且无需本人亲赴保险公司。一旦需要索赔,只需要填妥申请表格(索偿表格可以在保险公司网站下载),提供所需的医疗文件和收据,邮寄给香港的保险代理人即可。当保险代理人将完整的材料带回公司,理赔完毕,则公司会直接在14天内将理赔款项打入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去信确认。
另外,香港保险存在“不可争议条款”,即由保单生效日起记,当受保人在生期间保单已持续生效超过2年后,除非保单是欺诈性所得,否则香港保险公司将不会争议受保人人寿保障的有效性。而内地的新《保险法》中,“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过于笼统,可能会影响其实际运用。
4. 低保费,高保额,高回报
对比国内的同类产品,香港保费率比内地低两到三成,但保障额却比内地高30%以上。
同时,香港保险公司的业务质量高,环境开放,可进行全球投资,所以费率和分红都对客户更有利。而国内政府对保险公司的监管比较保守,所以保险公司受限较多,不能最有效地进行投资。
5. 保险公司更具实力
香港的保险业拥有超过170年历史,在长期的发展中显示出稳定性。
在香港这个自由竞争的经济体系中,保险公司需要通过更专业和优质的服务来吸引客户:香港保险持牌人必须经过严格的资格认证考试,并且需要持续的学习,每年必须完成12个学分;且香港保险的持牌人流动性低,要想在这行业长久的做下去,诚信当然是金字招牌。
6. 监管完善、严格
香港保险的监管体制以高效率、高透明和严格著称,健全的法制可最大程度保护客户的利益。
香港保险业监理处(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Insurance)在1990年6月成立,是负责执行《保险公司条例》(第41章)的规管机构。《保险公司条例》作为极为重要的法例,为香港保险业提供了一套审慎的规管架构。保险业监督的主要职能,是确保保单持有人或潜在保单持有人的利益获得保障,以及促进保险业的整体稳定。
此外,保险索偿投诉局(ICCB)于2013年5月1日起,将处理索偿服务范围扩大至内地居民,为内地居民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途径。从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可裁决的赔偿限额,由原来80万港币上调至100万港币。
7. 最佳离岸资产管理工具
其实,香港保险绝不仅是能提供生命健康保障那么简单,更可以作为一种家庭资产规划、财富传承的重要工具。
内地居民蜂拥赴港购买保险的背后,除了香港保险产品的高性价比外,还可利用香港保险的一些特性如处于自由开放的金融市场、拥有高度的司法保护、低风险、高私密性等,达到资产保值增值、全球资产配置、财富继承等目的(关于高净值人群的保险妙用,在公众号中回复“高净值”可查看介绍)。如此说来,香港保险真可谓是最佳离岸资产管理工具之一。
……………………
香港保险的“魔法”其实很简单。
保险公司的高资质和激烈竞争,推动保险产品不断优化,真正为投保人提供多元稳定、高质量的保障和收益;
而香港作为世界金融中心,又能以完善的制度、开放的环境支撑香港保险稳定、快速发展,并提供一些额外优势。
⑺ 我是内地的,想在香港买保险是不是一定要到香港办理
你好,内地人购买香港保险必须本人亲自去香港投保。
另外很多客户来问我在香港买保险安全吗靠谱吗?作为一名保险傱业员想让大家对香港保险有更清楚的认知,借此宝地,把所知告诉大家。
首先要中肯的告诉大家,没有所谓最好最好的产品,只有最合适自己的产品,希望大家可以理智的去选择合适自己的产品。
首先针对「地下保单」无效,现在还会存在这种保单吗?
如果有,那只能说是真的受骗了,因为香港保险一定要投保人亲自赴港去保险公司验证,购买。保险公司公司一旦受保,一定会受香港法律监管。
以下对大家关注的最不保险的几个问题做出详细解释。
1、汇率问题。
过去7年人民币一直在升值是事实,但反观近期微妙的贬值变化,短短时间以是一年前贬值到一年前的0.8了,如果是去年投保,什麼概念?懂?人民币未必会如大家所料一直单边升值,否则基金经理是傻子都能闭起眼睛都能赚钱。不说其他优势,单就香港比国内保费平均便宜30-50%来说,如果投保人预计人民币未来十年还能继续对美元贬值22%,那投保人还是赚的。但是人民币对美元过去几年贬值了22%其实最大的原因是有背景的,之所以会几年内贬值22%是人民币对美元傱固定汇率变成浮动利率造成的。但是目前已经是浮动利率的背景下,个人觉得再这样十年贬值22%政府会同意吗,中国制造事业难道就不出口了吗?最重要的是香港保险分十几二十年交,汇率波动对收益影响相对不会很大。
2、大陆人在香投保两地都不受法律保护?纠纷不予受理?
重复了,那就是所谓的「地下保单」,现在资讯发达,清楚知道投他香港保单,一定要亲自来港保险公司验证,购买。
香港政府去年也就是2013年5月1日起,非香港居民购买保险同样受理而非不予受理。(各附有文件证)香港政府和保监会已经明确规定大陆人投保香港保险的合法性和受到香港法律保护,并且欢迎全世界人民在香港投保。
3、宣布死亡定义,在香港投保不俱备避税避债功能?
是的,香港保险确实是需要失踪7年才能宣布死亡,这跟内地法律规定失踪2年可以宣布死亡不同。这个规定是由于法律基础不同引起的,一个是英美法系,一个是大陆法系。香港法制健全监管严格以是事实,在香港投保的人寿保单不仅有避税避债功能还有传承。因为许多人以知道并且已经在运用保险这项特殊功能,所以不想多说。
4、在港投保服务,理赔,续交保费不便利?
您在香港投保亲自去一趟签单缴付首次保费,后面缴费,一可以在香港渣打银行开个户口,办理自动转账非常简便,,也可以电汇到保险公司户口,接下7月开始可用银联自动转账缴费,有何不便。理赔时只要把索赔的文件,一个DHL快递到保险公司,不仅快捷而且方便(另有真实理赔案例附上)。您的所有账户变化均可以在保险公司的网站查到。每年保险公司都会用email和邮政邮件告诉您账户的红利收入等变化,何时需要缴付保费等等。试问一辈子会赔几次大病?而在中国的赔付,只是把快递改成徒手去拿或者送索赔文件而已,其他区别不大。在香港索偿文件还少一些。
5、香港保险公司倒闭?
先说中国保险公司,因体制不同,国外完全是市场经济,中国还没有完全市场经济,但却是个趋势。对於大家说的中国的保险公司不能倒闭。一直觉得这是个非常大歧义的问题。保监会副主席魏莹宁说过:市场机制有进有退,各个行业都有破产,中国以前没有保险公司倒闭,不代表将来没有。中国保险法原文第九十条: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再说香港保险公司,香港的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再保险安排,「保险公司条例」规定,保险公司须备有或将会作出足够安排,为其拟经营的保险类别的风险作出再保险。
此外,申请授权的保险公司亦须符合由保险业监督发出的《授权指引》[PDF]中胪列的其他条件,以确保申请人具备足够的财力和有能力为投保人士提供足够水平的服务。保险公司在获授权後仍须继续遵守这些条件。该指引第11项列举的规定适用於所有申请人,不论申请人是在本地或海外成立为法团的公司。而且香港政府会让另一间保险公司接管,或以第三方形去销售,政府监控非常严格。
6、保单现金价值前三年为零?佣金问题。
不知道这位朋友看过几家保险几公司的计画书,采用英式分红的公司前两年确实是现金价值是零,但是後面过了多少年就能够超过中国的保险为什麼没有有提呢?采用英式分红的前几年都是有现金,朋友如果有对比过计画书就一目了然。至于说到佣金问题,香港大陆都是有成本的,这个看公开的数据就能够知道,保险公司不是开善堂,没有利润如何生存?香港大陆的傱业员都是要吃饭的,维持良好的职业操守,有合理的收入以激励傱业人员更加努力提高自己的素养和知识,这是必不可少的。买保险是一辈子的事,买保险的本意是什麼,千万不要本末倒置。
7、购买了重疾,医疗保险存在就医便利及成本问题,指定医院只有百家,数量有限?
首先要分清楚重疾和医疗的分别,先说重疾险,重疾险是带有储蓄的寿险,保障的范围更广,就本公司产品最少都有68种主要大病和早期疾病,另有危疾加倍保更可保105种重疾加早期疾病,可多次赔付,同样保额比内地便宜接近三分一,天灾人祸均可以赔偿,更有分红每年4-6%足以抗衡通涨。总的来说,有疾病保险公司会赔付投保额加上额外的红利(如有)。身体健康则可在年老时提取作退休费用。反之国内的重疾险基本都有八大免责:战争,军事冲突,武装判乱不赔,核辐射不赔;酒驾,不合理实用驾照不赔等等。而香港基本只有一条,自杀一年後才可以赔偿。
再说医疗险,公司理赔方便不用再去细说了,针对朋友说就百来家医院,不知道他的这个数据傱何而来,姑且不论其他保险公司,就保诚保险公司在全国三甲以上的指定医院960家,发出这番言论的朋友根本不成立。
相信香港保险傱业员诋毁大陆保险只是极个别素质差的现象,大部份都是非常尊重的。
以上是对香港保险心存不解的朋友们,有与趣的朋友们可以留意。
⑻ 香港买保险靠谱吗
香港保险和内地的保险的条款大概内容是差不多的,只有特别约定不同,这说的是疾病类的,如果你要买理财类的,收益比内地高2-5但是有限,但是现在香港的保险内地是不承认的,出事情都没法告或者是仲裁,整体很被动。
还是建议谨慎一点,毕竟内地不承认。望采纳!
⑼ 香港做保险业用特殊审批吗
《保险公司条例》第6条规定,除获授权保险公司、劳合社或获保险业监督认可的承保人组织外,任何人均不得在香港或从香港经营保险业务。
只有符合《保险公司条例》第8(2)及8(3)条内的授权规定的保险公司,才会获授权在香港或从香港经营保险业务。授权规定共有多项,其中主要包括下述各项:
股本的规定
目前的最低实缴股本为1,000万港元;至於经营综合业务其最低实缴股本为2,000万港元。
偿付准备金的规定
保险公司须将其资产多於负债的数额,维持在不少於条例规定的偿付准备金水平。这项规定的目的,经营一般业务的保险公司、经营长期业务的保险公司及专属自保保险公司有不同的规定:
经营一般业务的保险公司偿付准备金以下述较大者决定:
有关保费收入在2亿港元以内部分的五分之一,另加有关保费收入超逾2亿港元部分的十分之一;或有关未决申索在2亿港元以内部分的五分之一,另加未决申索超逾2亿港元部分的十分之一。
惟偿付准备金须最少为1,000万港元,如保险公司经营法定类别保险业的直接业务,则偿付准备金最少为2,000万港元。
管理人员及股东的适当人选
根据《保险公司条例》第13A及13B条的规定,任何出任保险公司的董事或控权人的人士,必须是担当此等职位的合宜和适当人选。在进行适当人选测试时,保险业监督除考虑其他因素之外,亦会把申请人公司董事或控权人的品格、履历及经验加入审议。
足够的再保险安排
《保险公司条例》规定,保险公司须备有或将会作出足够安排,为其拟经营的保险类别的风险作出再保险。
⑽ 内地居民购买香港保险是否具有法律风险
内地居民购买香港保险具有法律风险
一、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
首先,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单,需亲赴香港投保并签署相关保险合同。如在境内投保香港保单,则属于非法的“地下保单”,既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也不受香港法律保护。其次,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险适用香港地区法律。如果发生纠纷,投保人需按照香港地区的法律进行维权诉讼。与内地相比,香港法律诉讼费用较高,可能面临较高的时间和费用成本。
此外,除了法律诉讼之外,投保人也可选择向香港的保险索偿投诉局投诉与理赔索偿有关的纠纷,但该局目前可裁决的赔偿上限是100万港币,大额保单的赔偿纠纷无法通过该局裁决处理。
二、存在汇率风险和外汇政策风险
一方面,内地居民在香港购买的保单,赔款、保险金给付以港币、美元等外币结算,消费者需自行承担外币汇兑风险。另一方面,内地居民个人到境外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是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的项目,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此外,如以期交保费方式购买长期寿险保单,也可能存在因外汇支付政策变化导致无法交纳续期保费的风险
三、保单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对于分红保险,其保证收益之上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目前内地保险产品遵照监管要求,按照低、中、高三档演示红利水平,演示利率上限分别为3%、4.5%和6%。香港保险市场化程度较高,未对红利演示作出明确要求,大多数产品通常采用6%以上的投资收益率进行分红演示。但分红本身属于非保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能否实现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能否长期保持高投资收益。
四、保单前期现金价值低,退保损失大
中途退保时,投保人只能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香港监管部门对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无具体要求,大多数长期期交保单在保单前期现金价值很低,前2年甚至为零,客户如果退保将承受较大的损失
五、需认真阅读保险产品条款
香港保险产品条款使用繁体字,表述方式与内地不尽相同。投保人需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充分理解保险责任、理赔条件等重要内容,避免因对条款理解不准确而引发合同纠纷。
(10)香港保险监督管理局扩展阅读:
香港保险和内地保险的对比
1.香港保险公司被国家政策约束,不得在内地设立服务机构,服务便利性有所欠缺。
2.小额理赔以快递形式办理,理赔效率和大陆没有差异。但是大病理赔有可能处理比较繁琐,因为内地和香港的医疗诊断差异较大,理赔认定可能会产生纠纷。
3. 如果万一理赔出现纠纷,内地法律不能保护投保人的利益,必须由香港法院才能受理。而内地法院和香港法院各自对于当地的医疗认定是有偏差的。
4. 香港保险赔付的制度和内地区别较大,赔付的重点也区别很大。香港的保单重点赔付是手术费用,额度比较高。但是内地的情况是药费,杂费比较高。如果是在内地就医,去香港理赔,就是全额赔付也是不够的。
5. 外资保险公司在香港的分公司是允许破产的,而内地保险公司受国务院管辖,不允许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