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的成立,对提高白银银行、证券和保险市场的竞争力,以及在更大范围内防范金融风险,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建立了中央银行宏观监管、保监会微观监管的保险监管新体系。
中国保监会是国务院直属部级机构,根据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职能,依法对全国保险市场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保险行业的合法稳定运行。
中国保监会的成立,从根本上说是要实现金融宏观监管与金融微观监管的分离,是金融监管与监管日益复杂、专业化、技术化的金融市场的必然要求。建立了中央银行宏观监管、保监会微观监管的保险监管新体系。
(1)管理保险公司机构权力大吗扩展阅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中国商业保险事业的主管部门。它是国务院直属的部级机构,依照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职能,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国保险市场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截至2017年2月,中国保监会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了36个保险监察局,在苏州、烟台、汕头、温州、唐山设立了5个保险监察局。
每个地方办公室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授权,执行保险行业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管理职能,监督和管理保险市场以统一的方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国家,维护合法,保险行业的稳定操作,和指导,促进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保险行业。
『贰』 大家认为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哪个部门最好,权力最大
三个部门所管的项目不一样, 证监会负责证券市场的监管,监管证券市场,维持证券市场正常秩序;为证券市场正常运行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保监会负责对保险公司的监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远行。主要职责是以下四点: 1、审批和管理保险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制定、修改或备案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3、监督、检查保险业务经营活动。 4、查处和取缔擅自设立的保险机构及非法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 银监会主要对商业金融机构的日常运作的管理,比如对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等等的管理。银监会的职能是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第一条涉及资本充足率、风险评级和并表监管等框架性法规陆续出台; 第二条对银监会自身的机构设置和银监法规建设加速进行; 第三条对银行不良资产的分类、检测和考核办法的细化与实施; 第四条主线是对国有、外资和专业金融机构从风险角度权衡之后,进行治理整顿或市场准入。所以很难说哪个好,哪个权力大.在各自领域他们都是老大.
『叁』 保监管理机构的权利不包括什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2003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保监会由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改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并相应增加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和人员编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16个职能机构和2个事业单位,并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设有36个保监局,在苏州、烟台、汕头、温州、唐山市设有5个保监分局。
16个内设部门为:
(一)
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拟定会机关办公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办公;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机要、文秘、信访、保密、信息综合、新闻发布、保卫等工作;拟订派出机构管理、协调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派出机构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和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负责保险信访和投诉工作;承办会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
发展改革部。拟订保险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险监管的方针政策及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保险市场整体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对保监会对外发布的重大政策进行把关;归口管理中资保险法人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的市场准入和退出;负责规范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并对公司的重组、改制、上市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保监会对外重要业务工作与政策的协调。
(三)
政策研究室。负责保监会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对保监会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进行把关;研究国家大政方针在保险业的贯彻实施意见;研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行业政策和金融市场发展与保险业的互动关系;根据会领导指示,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保险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中国保险学会开展研究工作。
(四)
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拟定保险企业和保险监管会计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编制保监会系统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审核机关、派出机构的财务预决算及收支活动并实施监督检查;审核会机关各部门业务规章中的有关财务规定。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拟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及相关制度;制定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管保险保障基金使用情况。
(五)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拟订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研究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协调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重大问题;接受保险消费者投诉和咨询,调查处理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事项;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及服务信息体系建设工作,发布消费者风险提示;指导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工作;督促保险机构加强对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有关信息的披露等工作。
(六)
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承办对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和财产保险精算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和备案管理财产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七)
人身保险监管部。承办对人身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和人身保险精算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和备案管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八)
保险中介监管部。承办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检查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中介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订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标准。
(九)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承办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工作。拟订监管规章制度;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资金运用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订保险保障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征收与管理。
(十)
国际部(港澳台办公室)。承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国际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和保险机构的联系及合作。负责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外事管理工作;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保险机构,以及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及有关变更事宜的审核工作;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代表处的审核和管理事宜;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十一)
法规部。拟订有关保险监管规章制度;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或修改的建议;审核会机关各部门草拟的监管规章;监督、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开展保险法律咨询服务,组织法制教育和宣传;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二)统计信息部。拟订保险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和维护保险行业数据库;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负责保险机构统计数据的分析;拟订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负责保险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负责建立和维护偿付能力等业务监管信息系统;负责信息设备的建设和管理。
(十三)稽查局。负责拟订各类保险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调查的规则;组织、协调保险业综合性检查和保险业重大案件调查;负责处理保险业非法集资等专项工作;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实施保险业反洗钱案件检查;调查举报、投诉的违法违规问题,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案件统计分析、稽查工作交流和考核评估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部(党委组织部)。拟订会机关和派出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承办会机关和派出机构及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根据规定,负责有关保险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会机关及本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对派出机构年度工作业绩的评估意见。
(十五)监察局(纪委)。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领导本系统监察(纪检)工作。
(十六)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群工部)。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和协调本系统统战、群众和知识分子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会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个事业单位为:培训中心、机关服务中心。
『肆』 保险公司属什么部门监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授权,依法对保险公司履行监管职责。
保险公司是指依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将保费所得资本投资于债券、股票、贷款等资产,运用这些资产所得收入支付保单所确定的保险赔偿。保险公司通过上述业务,能够在投资中获得高额回报并以较低的保费向客户提供适当的保险服务,从而盈利。
保险公司(insurance company),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 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同时,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伍』 保险公司的主任是什么样的职务权利有多大
业务员的主任职级,在各家公司代表的业务绩效和团队规模都不一样,不可一概而论。
内勤服务人员的“主任”,可能是分公司营业区的基层办公室主任,管1-2个下属,做的工作很基础;也可能是分公司管理部门中的处室主任,管辖的下属多一些,责权利也会大一些。
『陆』 保险公司是个什么性质的单位
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单位。
保险公司是利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业务是经营各种保险业务。 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拥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而且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保险公司销售保险合约、主要风险保障的公司。保险公司是就是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保险公司,是通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而且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
扩展内容
现行《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和股份有限保险公司,除保险法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保险公司的其他组织形式,如相互保险公司等,可以根据保险业改革和发展的情况,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根据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构体制改革方案的报告》,今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将改建成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保集团"),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改建后的中保集团下设三个子公司,即中保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保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分别经营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再保险业务。
中保集团将体现商业化原则,坚持集团化经营和实行分业经营。
参考资料:网络词条保险业
『柒』 金融办主任,能管理保险公司吗,实权大不和食安办主任保障房建设领导小组是干什么的
能管。食安管食品药品
『捌』 国家管理机构为啥对保险公司不严格管理
保险公司国家机构对他们应该管理比较严格,保险公司的成立,都是很有限制的,否则如果国家不管理,可能现在保险公司可能遍地都是了。
『玖』 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
(一)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概念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它是国家以投资者的身份参与保险业经营的重要手段,并担负着经营政策性保险业务的重要职能。
(二)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特殊性
(1)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
(2)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其特色。
(3)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是一种有限责任公司,它不是独立于有限责任公司形态的一
(4)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是一种特殊的国有企业。
(三)股份保险公司的概念
股份保险公司:又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性质为组织资合性、资本股份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以股东购买股票的形式募集资金,股东以领取股息或红利的办法分配公司的利润,并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四)股份保险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
股份保险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主要由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三部分组成: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为了保证股份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各国保险法律法规对其资本金的最低限额、高级管理人员,一般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其设立、组织机构、股份发行和转让等与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相同,受公司法的管辖。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