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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30 14:50:14

❶ 平安保险合规岗主要职责是什么啊

合规工作包括识别、评估和监测以下各项工作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险业务行为,包括广告宣传、产品开发、销售、承保、理赔、保全、反洗钱、客户服务、客户投诉处理等;保险资金运用行为,包括担保、融资、投资等;保险机构设立、变更、合并、撤销以及战略合作行为等。

合规工作是近年来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内控的新举措。目前确实没有形成科学管理方法体系,各保险公司设立合规岗位更多的是为了应付监管部门的需要。国内大型保险公司所谓的合规部的工作开展也是摸索前行。

(1)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方案扩展阅读:

建立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必要性:

合规风险管理是指银行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发现并采取适当措施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其岗位手册也是一个相关制度和相应做法持续修订的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这一合规风险管理的过程,是构建银行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和核心。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合规风险的界定,银行的合规特指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或标准。传统的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这三大类风险有可能对银行资本造成损失,但合规风险主要判别在于银行经营过程是守法还是违法。

近年来"曝光"的银行内部的一些案件,恰恰说明"合规文化"在我国银行业的肤浅或缺失,“合规文化”的管理理念还远远没有浸润到银行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中。

❷ 证监会召开“2020年系统年中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部署了哪些内容

证监会召开“2020年系统年中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部署的内容包括在落实“六稳”“六保”中进一步体现资本市场担当作为;聚焦“建制度”主线;践行“不干预”理念;落实“零容忍”要求;把握好改革的时度效;坚定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坚持标本兼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一、在落实“六稳”“六保”中进一步体现资本市场担当作为。细化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举措,将前期的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提高政策的精准度、可操作性和直达力,促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发挥资本市场机制作用,更好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国资国企改革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完善在疫情背景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机制。保持IPO常态化,推进再融资分类审核。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落地,尽快形成示范效应。推进期货期权产品创新。

二、聚焦“建制度”主线,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坚持整体设计、突出重点、问题导向,加快关键制度创新,补齐制度短板。完善注册制制度规则,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审核注册的质量、效率和透明度。

健全市场化法治化退市机制,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稳妥推进交易结算制度改革。

三、践行“不干预”理念,构建资本市场良好的可预期机制。减少管制,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按规则制度办事,保持市场功能正常发挥;完善预期管理机制,加强宏观研判,稳定市场预期。

以编制权责清单为抓手,全面清理“口袋政策”和“隐形门槛”,进一步整合规范备案报告事项。健全促进行业机构做优做强的制度机制,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

四、落实“零容忍”要求,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工作部署,持续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推动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机制,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有机体系。抓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实施。多渠道、多平台强化执法宣传,传递“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五、把握好改革的时度效,平稳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落地实施。保持改革定力,加强改革评估,进一步统筹好融资端和投资端的各项改革举措。着力提升融资端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持续推进科创板制度创新;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落地和稳定运行;继续深化新三板改革,增强市场吸引力、辐射力和覆盖面。

坚持内外双向发力,在投资端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举措,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努力打造专业化资产管理机构,推动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加快落地。

六、坚定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强化监管合作。持续推进市场、行业和产品开放,研究逐步统一、简化外资参与境内市场的渠道和方式,同步加强开放条件下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切实采取措施做好中概股情况应对,推进相关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共同打击跨境证券违法犯罪行为。

修订整合现有境外上市规则,构建完整清晰的境外上市监管制度体系。健全与香港金融监管部门常态化协作机制,坚定维护香港金融市场稳定发展。

七、坚持标本兼治,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持久战。加强风险研判,强化对杠杆资金的监测,防范和打击体系化、规模化场外配资,努力走在市场曲线的前面,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发展。

积极推进化解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等重点领域风险,力争处置效果有新的提升,风险进一步收敛。加大私募基金风险防范和监管,加快推动出台《私募基金条例》,出台私募基金规范经营的底线要求,稳妥推进高风险个案处置。

八、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进一步落实分类和差异化的理念,强化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监管。推进上市公司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促进归位尽责。加快推动科技监管落地见效,促进提升全行业科技化水平。加快制定欺诈发行责令回购办法。创新投资者教育服务,积极培育成熟理性的股权投资文化。

九、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扎实推进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协同推进风险处置和金融反腐工作。

持续推进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地见效。推动系统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打造“忠专实”的高素质监管干部队伍。

❸ 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的方案

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
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是政府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一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为增强国家科技实力、提高综合竞争力、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分类资助方式不够完善,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存在着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等现象,多头申报项目、资源配置“碎片化”等问题突出,不能完全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当前,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日益兴起,世界各主要国家都在调整完善科技创新战略和政策,我们必须立足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通过深化改革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尽快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改革管理体制,统筹科技资源,加强部门功能性分工,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建立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管理制度,形成职责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组织管理机制,更加聚焦国家目标,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更加高效配置科技资源,更加强化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充分发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在提高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和保障国家安全中的战略支撑作用。(二)基本原则。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政府各部门要简政放权,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监管,对中央财政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评估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在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具体项目管理中的作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科学布局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完善项目形成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需求导向,分类指导,超前部署,瞄准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围绕重大任务推动科技创新的新机制。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加强科技与经济在规划、政策等方面的相互衔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统筹衔接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环节工作,更加主动有效地服务于经济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升级,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经济。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积极营造激励创新的环境,解决好“越位”和“缺位”问题。发挥好市场配置技术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突出成果导向,以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普惠性政策和引导性为主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坚持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全部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科技报告系统,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和痕迹管理。除涉密项目外,所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营造遵循科学规律、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氛围。
二、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一)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科技部牵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议事规则,负责审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与设置、重点任务和指南、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业机构的遴选择优等事项。在此基础上,财政部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统筹配置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预算。各相关部门做好产业和行业政策、规划、标准与科研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在提出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需求,以及任务组织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中的积极作用。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和重点专项设置等重大事项,经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报国务院,特别重大事项报党中央。(二)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将现有具备条件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等改造成规范化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由专业机构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各方面提出的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对实现任务目标负责。加快制定专业机构管理制度和标准,明确规定专业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科技领域的项目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制定章程,按照联席会议确定的任务,接受委托,开展工作。加强对专业机构的监督、评价和动态调整,确保其按照委托协议的要求和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项目管理工作。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国家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中选取。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参与竞争,推进专业机构的市场化和社会化。(三)发挥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的作用。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对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重点专项设置和任务分解等提出咨询意见,为联席会议提供决策参考;对制定统一的项目评审规则、建设国家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规范专业机构的项目评审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接受联席会议委托,对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组织开展评审。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要与学术咨询机构、协会、学会等开展有效合作,不断提高咨询意见的质量。(四)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科技部、财政部要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实施绩效、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和专业机构的履职尽责情况等统一组织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实行“黑名单”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绩效评估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结果作为中央财政予以支持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科研成果评价监督制度,强化责任;加强对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科技部、财政部要根据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结果以及相关部门的建议,提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动态调整意见。完成预期目标或达到设定时限的,应当自动终止;确有必要延续实施的,或新设立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以及重点专项的,由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建议。上述意见和建议经联席会议审议后,按程序报批。(六)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要通过统一的信息系统,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需求征集、指南发布、项目申报、立项和预算安排、监督检查、结题验收等全过程进行信息管理,并主动向社会公开非涉密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分散在各相关部门、尚未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信息要尽快纳入,已结题的项目要及时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报告系统。未按规定提交并纳入的,不得申请中央财政资助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
三、优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根据国家战略需求、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和科技创新规律,将中央各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整合形成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增强源头创新能力。(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按照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四)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通过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支持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五)基地和人才专项。优化布局,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能力提升,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科研工作,提高我国科技创新的条件保障能力。上述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要全部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管理,加强项目查重,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中央财政要加大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中央级科研机构和高校自主开展科研活动的稳定支持。
四、整合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本次优化整合工作针对所有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不包括对中央级科研机构和高校实行稳定支持的专项资金。通过撤、并、转等方式按照新的五个类别对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整合,大幅减少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数量。(一)整合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遵循研发和创新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将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有关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进行整合归并,形成一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该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及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凝练形成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二)分类整合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按照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不同阶段的需求,对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管理的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科技部管理的政策引导类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共同管理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支持科技创新的部分,以及其他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项资金(基金),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并进行分类整合,避免交叉重复,并切实发挥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进入技术创新领域,形成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补偿等政府引导的支持方式。政府要通过间接措施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支持科技创新的普惠性政策,激励企业加大自身的科技投入,真正发展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三)调整优化基地和人才专项。对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合理归并,进一步优化布局,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完善评价机制,加强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相互衔接。提高高校、科研院所科研设施开放共享程度,盘活存量资源,鼓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对外开放共享和提供技术服务,促进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现跨机构、跨地区的开放运行和共享。相关人才计划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相互之间的衔接。在此基础上调整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大聚焦调整力度,准确把握技术路线和方向,更加聚焦产品目标和产业化目标,进一步改进和强化组织推进机制,控制专项数量,集中力量办大事。更加注重与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分工与衔接,避免重复部署、重复投入。(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要聚焦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注重交叉学科,培育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加大资助力度,向国家重点研究领域输送创新知识和人才团队。(六)支持某一产业或领域发展的专项资金。要进一步聚焦产业和领域发展,其中有关支持技术研发的内容,要纳入优化整合后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根据产业和领域发展需求,由中央财政科技预算统筹支持。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持科技创新的资金,要逐步纳入中央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支持科技创新。
五、方案实施进度和工作要求(一)明确时间节点,积极稳妥推进实施。优化整合工作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2014年,启动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初步建成中央财政科研项目数据库,基本建成国家科技报告系统,在完善跨部门查重机制的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照新的五个类别进行优化整合,并在关系国计民生和未来发展的重点领域先行组织5-10个重点专项进行试点,在2015年财政预算中体现。2015-2016年,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的要求和“十三五”科技发展的重点任务,推进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优化整合,对原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等),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基本完成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照新的五个类别进行优化整合的工作,改革形成新的管理机制和组织实施方式;基本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实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安排和预算配置的统筹协调,建成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开放。2017年,经过三年的改革过渡期,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运行,不再保留优化整合之前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渠道,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改革,修订或制定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资金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各项目承担单位和专业机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合规开展科研活动和管理业务。(二)统一思想,狠抓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工作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任务重,难度大。科技部、财政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率先改革,作出表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配合,主动改革,以“钉钉子”的精神共同做好本方案的落实工作。(三)协同推进相关工作。加快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推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强科技政策与财税、金融、经济、政府采购、考核等政策的相互衔接,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激励创新的普惠性税收政策;加快推进科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科研人员评价制度,创造鼓励潜心科研的环境条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推动符合科技创新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将技术标准纳入产业和经济政策中,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形成创新的倒逼机制;将科技创新活动政府采购纳入科技计划,积极利用首购、订购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科技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动军工和民口科技资源的互动共享,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各省(区、市)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统筹考虑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本地实际,深化地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优化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❹ 风险控制流程图

风险控制流程图:

风险控制有效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管理有利于企业作出正确的决策、有利于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有利于实现企业的经营活动目标,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❺ 天津圳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老总是不是被抓了,最近公司怎样

天津市滨海新区圳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老总陆振宇被丹东市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为网上逃犯。被广东深圳市警方以相同罪名立为网上逃犯。被朝阳市公安局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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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求各地《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预警机制》

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现就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充分认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廉政文化以崇尚廉洁、鄙弃贪腐为价值取向,融价值理念、行为规范和社会风尚为一体,反映人们对廉洁政治和廉洁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精神追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政文化建设,面向全党全社会,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为根本,以廉政制度和规范为支撑,以群众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和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产品为载体,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举措,对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形成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文化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廉政文化建设充满活力,影响力、渗透力不断增强。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与之相比,当前廉政文化建设相对滞后。一方面,反腐倡廉制度、措施有效运行所必需的文化基础和社会环境尚未完全形成,影响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效能。另一方面,腐朽落后文化的存在,腐蚀人们心灵、败坏社会风气,致使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价值观扭曲,甚至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因此,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党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和文化氛围,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着力培育廉洁价值理念,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风尚,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提供思想保障和文化支撑。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大局、统筹协调。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教育。尊重干部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用科学理论引导人、廉洁理念教育人、先进文化熏陶人,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意识;坚持突出重点、面向社会。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广泛群众基础和良好社会氛围;坚持继承创新、与时俱进。注重继承和发扬我们党清正廉洁的优良传统,挖掘和利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和吸收世界各国廉政建设有益成果,适应时代发展变化,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理论和实践创新;坚持重在建设、务求实效。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廉政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扎实推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大力培育和弘扬廉洁价值理念
(一)树立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依法行使权力。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廉洁操守和政治本色。把从政道德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时刻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持把廉洁从政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与廉洁从政实践结合起来,引导领导干部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相统一。加强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教育,大力宣传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有利于落实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社会氛围。
(二)培育公民廉荣贪耻、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普及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引导人们加强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准则。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使廉洁、诚信、勤俭、守法等道德观念成为广大群众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气。加强国家公职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把廉洁知识和诚信要求纳入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广泛开展行业廉洁教育,加强以公正、诚信、自律、守法为主要内容的行业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要求寓于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和行业规范之中,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提高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研究建立廉荣贪耻的道德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褒扬和鼓励廉洁从业行为,抵制和克服违规从业行为。
(三)增强全社会大力支持、有序参与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形势任务、工作成效宣传,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廉政理论和廉洁规范通俗化、大众化,使反对腐败、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被人们认同和接受。深入宣传腐败对党和国家事业以及社会的危害,积极鼓励公民检举腐败行为,提高公民监督意识,在全社会倡导和弘扬不容忍腐败和抵制腐败的良好风气。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主动做好反腐倡廉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三、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一)推动廉政文化深入社会领域。把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突出先进思想和廉政文化内涵,强化道德教化功能,使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家庭,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中自觉增强廉洁意识。
1.结合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将廉政文化融入机关文化建设,使机关干部在文化熏陶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积极推行廉政承诺制度。大力宣传、表彰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教育干部廉洁从政。
2.结合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廉政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纳入示范单位指标体系之中,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适应社区居民的文化需要,广泛开展以廉政为主题的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有效整合和利用社区文化资源,充分发挥社区文化活动场所、文化设施的作用,大力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社区人文环境。
3.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把青少年廉洁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中小学思想品德类课程和高校思想政治课程标准中明确廉洁教育内容,扎实推进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针对青少年特点,定期开展各类青少年廉洁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加强师德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在开展廉洁教育中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把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范畴。
4.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送文化下乡活动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文化惠民工程,使廉政文化进入农村日常生活,建设文明乡风。发挥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等公益性文化实体的作用,利用民间艺术、地方戏曲等形式,开展富有农村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广泛宣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政策措施,引导农民增强民主监督意识。
5.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把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融入企业党建工作和文化建设之中。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意识教育和勤俭办企业教育。建设反贪拒腐、诚信守法的企业文化,引导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教育企业管理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6.结合创建文明家庭,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倡导清廉家风。大力弘扬以廉立身、以廉治家、以廉教子的优秀文化传统,把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为增强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抵御腐败的能力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结合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加强窗口行业廉洁教育,树立廉洁新风,把打造廉洁行业纳入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之中,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向社会全面覆盖。大力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工程。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品位,体现特色,打造健康向上、富有声势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品牌。
(二)加强各类基层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注重挖掘各类历史文化名胜、旅游景点中蕴含的廉政资源,使之成为弘扬廉政文化的重要场所。加强廉政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有步骤地命名一批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廉政文化阵地建设的有效经验,建设一批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示范点。重视廉政文化景观建设,设置与城乡环境相协调、与自然生态相融合的廉政文化设施。将廉政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四、积极推动廉政文化产品的创作和传播
(一)推动廉政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与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机结合,大力提高廉政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坚持弘扬时代主旋律,把廉政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生产,电影和电视剧制作,报刊、图书、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计划。重点规划、扶持一批体现廉政主题的创作项目,着力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深受群众喜爱的优秀廉政文化作品,把廉政文化产品纳入各类评奖范围。与文化古籍整理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相配套,整理、挖掘古今中外的廉政文化资源,建设廉政文化作品共享库。编写廉政文化通俗读本,不断丰富优秀廉政文化出版物品种。结合推动全民阅读活动,向公众推荐优秀廉政文化读物。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完善激励机制,引导文化企事业单位开发和推广弘扬廉洁价值理念的文化产品。
(二)加大廉政文化传播力度。大力宣传、积极传播廉政文化,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舆论环境。积极组织优秀廉政文化作品的宣传和展演、展示工作。切实发挥大众传媒在传播廉政文化中的作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宣传报道力度,办好廉政专版、专栏,在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经常安排刊播廉政公益广告。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廉政频道、网页,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关切的反腐倡廉热点问题,推动健康向上的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注重发挥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媒介的优势,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廉政文化传播平台。注重研究传播艺术,采用受众易于接受的方式,不断提高廉政文化传播能力。
(三)加强廉政文化理论研究。把廉政文化理论研究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的系统研究。党政机关、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科研究机构、高等学校要密切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理论创新,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五、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融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寓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廉政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及时了解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等领导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二)明确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宣传、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以及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旅游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等群团组织,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要结合业务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合力。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考核范围,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以及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确保廉政文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三)加大投入,健全保障机制。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支持的廉政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把廉政文化建设经费列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及党员教育经费支出,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实施廉政文化建设精品工程、开展重大廉政文化活动所必需的资金。大力扶持和奖励为廉政文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真正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主题词:廉政文化建设 意见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
2009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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