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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向个人捐赠如何取得票据

发布时间:2021-03-30 06:30:29

A. 个人通过基金会捐赠,如何抵扣个人所的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

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 关于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

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部分经过批准的基金会,如农村义务教育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红十字会等,个人向其捐赠的所得,按照规定可以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1)基金会向个人捐赠如何取得票据扩展阅读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B. 企业向个人捐款应如何取得什么样的原始凭证

个人没有票据,小额的让他签名就是了.大额的一定要通过政府的民政部门指定捐款.

C. 个人捐赠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个人向教育及公益事业的具体对象捐赠必须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进行,直接向受赠单位或个人的捐赠,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直接对具体对象如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一些基金会的捐赠,必须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才能税前扣除;没有文件规定的,不能税前扣除。 通过“社会团体”转赠给教育或公益事业的捐赠都可以税前扣除。“社会团体”是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县以上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的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根据财税[2007]6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确认;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其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由省级财政部门进行确认。 个人的捐赠扣除应当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就是说,应当在减除法定费用之后再减除实际捐赠额(或捐赠限额),故其扣除顺序是先扣除法定费用,后扣除实际捐赠额(或捐赠限额)。 个人捐赠办理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接受捐赠或办理转赠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票据,并加盖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2)对于单位统一将个人的捐赠款汇总捐赠的,代扣代缴单位在取得统一的捐赠票据后,将与其相对应的个人捐款的明细单附后,以此作为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 (3)向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捐赠须提供科研机构和学校的研究项目计划及资金收款证明。税务机关据此对捐赠单位和个人进行税前扣除。

D. 公益性捐赠要取得什么票据才能按规定税前扣除

公益性捐赠要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五条 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联合公布的名单予以办理,即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位于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向名单内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在名单内,或虽在名单内但企业或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属于名单所属年度的,不得扣除。

(4)基金会向个人捐赠如何取得票据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 个人名义成立的基金会能开具捐赠发票吗

可以.

捐赠发票的开票范围

  1. 该票不得用于其他不属于捐赠行为,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

  2. 《行政事业单位捐赠收据(资金)》的开票范围为:各行政事业单位(含社会团体)接受国内外社会各界无偿捐赠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时,开具的票据。

  3. 另外 学校在录取或接收学生时向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捐赠或赞助款等都不能使用该票据。

F. 基金会捐现金给到个人或机构,对方需要开具什么票据

按具体用途来开票据。

G.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什么部门统一监制的捐赠票据

捐赠票据对慈善组织、捐赠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捐赠票据是慈善 组织接受用于慈善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向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就捐赠人而言,捐赠票据是进 行慈善捐赠的法定凭证,也是申请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就慈善组织而 言,其开具捐赠票据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并依法进行。
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
《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第七条进一步明确,公益性群众团体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者《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对于已开具的捐赠票 据存根,慈善组织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此外还有免于开具慈善捐赠票据的情形,是开具票据原则的例外。 一是捐赠人要求匿名的;二是捐赠人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对与上述无 需开具捐赠票据的情形,慈善组织应做好记录。

H. 基金个人捐赠款票据如何开

当然是当地的税务部门申请,至于是否免税要看基金会的性质和当地税务的认定
按照税法规定,非公募捐是要交税的,应该给你开正式发票。发票由基金会向税务部门取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
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 关于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
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部分经过批准的基金会,如农村义务教育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红十字会等,个人向其捐赠的所得,按照规定可以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I. 慈善基金会对外捐赠取得什么票据

需打印赠送清单,如果针对农民的 ,最好有基层政府机构鉴收盖章,再由受捐农民签名并记录身份证号码备查

J. 捐赠的钱要对方开发票吗

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根据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第九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捐赠资产的价值,按以下原则确认:

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算。捐赠方在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

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不得向其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

(10)基金会向个人捐赠如何取得票据扩展阅读:

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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