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责险平台是什么
2016 年 12 月 9 日《中共中央国务安责险是指以被保险企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险种。而2018 年1 月1 日实施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立安监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信息共享,实现安全生产信息监管信息平台和安责险保险信息平台对接。
为建立健全安责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安责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无疑为企业的安全风险管理增添了一件利器。安责险充分体现了安全与保险的跨界融合,对生产经营单位来说,保险为企业的风险事故提供保障;对保险公司来说,安全服务也降低了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赔付率。可以说,无论对企业还是保险公司来说,都是双赢的局面。
那么,怎样帮助保险机构为投保企业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怎样利用安全服务提升企业安全水平,降低企业的风险事故的发生?因此,为解决企业和保险机构的问题。城市安全智慧管理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基于安全管理的一整套系统,通过安全大数据的统计、分析,运用系统方法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常态化机制,用先进方式替代传统思维,实现资源整合,进而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高企业工作效率。为保险机构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为企业的安全保驾护航。
而且在此阶段,系统的核心运用主要有:风险评估管理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安责险投保系统、政府行政执法系统、安全事故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等,可为政府、企业、第三方机构提供智能风险管理平台化应用服务。
B.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为了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郑州中铁大桥炬烽工程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劳务公司为全体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并制定本公司《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第一款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劳务公司的工伤风险,公司参加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三条 劳务公司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公司内公示。
劳务公司和公司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四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务公司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公司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第二款 工伤认定
第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本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本公司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郑州市金水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款 工伤保险待遇
本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款 意外伤害保险
公司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工程所在地为全体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C.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是什么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公司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 财务部负责缴纳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第五条 人事行政部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第六条 人事行政部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第七条 人事行政部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
第八条 财务部负责财务业务结算。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九条 财务部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财务部必须确保资金按时支付。
第十条 发生事故,有相关部门立即上报人事行政部,有人事行政部负责派车将受伤人员送达医院就诊治疗。
第十一条 人事行政部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 第十二条 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人事行政部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第十四条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需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第十五条 事故后人事行政部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事宜。
第十条 发生事故,有相关部门立即上报人事行政部,有人事行政部负责派车将受伤人员送达医院就诊治疗。
第十一条 人事行政部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
第十二条 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人事行政部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第十四条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需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第十五条 事故后人事行政部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事宜。
D. 安全生产责任险是什么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对于高危行业分布广泛,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的地区,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是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各级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保持社会稳定。
E. 什么是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2、保险科技应用与保险责任保障
保险科技应用
除了重视安责险的保险保障力度,各地保险公司还积极探索安责险的保险科技应用与平台建设。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平台
人保财险嘉兴分公司2019年开发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应用,主要实现线上与线下服务的融合,即线上为安全生产风险企业匹配相应安全生产服务专家,线下进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帮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与解决。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平台
山西吕梁与成都则重点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如成都安责险信息平台,能够提供在线投保、在线批改、索赔查询、业务等信息化服务,对于万元以下的安责险案件还可通过线上方式完成索赔,帮助优化安责险的保险服务质量。而山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则主要发挥系统平台风控服务功能,通过运用大数据等保险科技,建立风险管理预测模型,对各类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在线测评,动态即时防范各类安全生产风险。
保险责任保障
相较于传统险种,各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更广,保障力度更大,并且实行无过错原则。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到事故救援费用、疏散费用、调查勘验费用、法律费用等,且对一般商业险种规定的“投保企业的重大过失责任”和“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免责条款剔除。
此外,目前多个地方将安责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到因感染新冠肺炎导致的人员伤亡,进一步提高安责险的保险保障效果,如成都即宣布自2020年2月10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成都市安责险对保险期限内的统保示范项目所有参保企业,将保险责任免费扩展到了因感染新冠肺炎导致的人员伤亡。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雇员初次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并导致身故的,将给与每人10万元的赔偿金;导致残疾的,将给予每人10万元*残疾比例的赔偿金,累计赔偿限额600万元,约占2019年全部保费的89%。
从国家即将展开的三年安全专项整治与相关法律修订来看,国内安全生产形式十分严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国家大力推动的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制度,应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保险制度,扩展市场应用,发挥更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险保障作用。
F.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怎么回事
某化工厂车间发生毒气泄漏事故,造成多名员工受伤和死亡。这次的灾难对该工厂造成巨大损失。对受伤员工和死亡家属的巨大赔偿也使化工厂入不敷出。该厂负责人刘某吸取此次教训,在投保工伤保险的同时,也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那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怎么回事?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如果生产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那么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会降低企业损失。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由此可见,安全生产责任险并不是企业必须投保的险种。这也是安全生产责任险与工伤保险的不同之处。在本案中,负责人刘某使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对企业日后发展大有益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国家鼓励生产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是在用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生产经营管理,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对于减轻各级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促进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
G.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为将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引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实现风险专业化管理与安全监管监督工作的有机结合,通过强化事前风险防范,最终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1、安全责任保险涉及原则,细分高位作业领域、明确高风险岗位;高风险岗位安实名方式购买;低风险岗位按不记名方式确定最低人数的形式进行购买。
2、核定风险性高的岗位新员工入职时,向行政室提交有效的证件或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健康证等)。
3、新员工入职的7个工作日内,行政室到保险部门办理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手续。
4、每月30日前,行政室办理参保人员次月续保的相关手续以及退保人员的更新工作。
5、低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参保,根据公司规模和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一个科学的投保数量和金额。
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应拟定:
1、投保安责险应拟定相应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在保证证明有效的情况下,尽量简化理赔程序,达到安责险迅速、实效的进行理赔。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拟定赔付时限。规定保险公司在接到案件报告时,应立即查勘定损,提高工作效率,缩短赔付时间,在规定时限里结案,及时保障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及公司责任风险得到有效转移,尽最大可能利用安责险的保障功能。
事故处理:
1、现场处理:
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同时向行政室报告。行政室必须在五分钟到达事故现场,了解并处理现场工作,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事故上报: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12个小时内将事故经过报告书、事故责任情况、事故损失、人员受伤者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或者住院通知书一起报行政室。
事故申请:事故发生后行政室再24小时内按有关要求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事故理赔:公司、被保险人、第三方受害者请求赔偿时,应准备如下证明和资料提供给保险公司:
1、保险单正本;
2、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填具的索赔申请书;
3、公司或第三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资料;
4、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5、伤亡人员名单;
6、受害人伤残的,应当提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伤残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受害人死亡的,公安机关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7、发生第三者上海时保险人与受害人所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或和解书经判决或仲裁的,应提供判决文书或仲裁裁决文书;
8、公司及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奖励和惩处:
1、奖励:所有安全责任部门,半年内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公司予以奖1000元;一年内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公司予以奖2000元。
2、处罚行政室因过失未购买安全责任保险或未按要求及未按时申报,致保险部门不予赔偿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安全责任保险主办人承担责任事故损失30%,行政室主任承担损失20%;
3、事故相关责任人最高处罚限额10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