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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基金会财务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8 19:43:55

㈠ 西湖大学基金会主管会计是谁

西湖大学基金会主办会计是谁?中国会计有具体信息,你可以直接网络搜索一下

㈡ 基金会财务都需要做哪些帐

可睹,传统的通用财务会计电算化硬件没法满足基金财务会计信息化的需要。3、基金财务会计信息化的重要内容正如后面所述,基金会计核算的特点决议了基金财务会计必须实行...

㈢ xx大学基金会,这个基金会是干什么的,一般就是接受外来的捐款,但是和基金有什么关系了

和现在大家购买的基金不是一回事。大学的基金会,是以接受的捐款为基本的资金,然后拿出利息去资助特定对象的人。

㈣ 向大学捐赠收入为什么要从基金会走

向大学捐赠收入从基金会走,是为了监管

大学捐赠基金是捐赠人发起,在大学内设立,以捐赠资金或其投资收益用于大学教育事业,从而起到兴教助学效果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捐赠人包括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外籍团体的友好人士。捐赠资金可以是人民币、外汇等货币,可以是有价证券,也可以是房地或其他实物,还可以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大学捐赠基金的分类方法不同,类型也不同。通常可以根据其使用方式与管理模式进行分类。根据按其捐赠及使用方式可以分成终结型、永续型和增长型三种类型。
这三种类型的基金有其特定的含义与特点:
(1)终结型基金由捐赠人一次捐资或在一定期限内定额捐资设立基金,基金会在一定期限内用完捐赠基金,基金终止,这非常类似于一般的封闭式基金。
(2)永续型基金由捐赠人一次捐资而设立基金,基金会仅使用基金投资收益,捐赠资金永久保留。
(3)增长型基金由捐赠人捐资发起设立基金会,仍有捐赠人不断捐资加入,基金会使用投资收益再投资,使基金总额不断增长。
这几种类型的捐赠基金各有特点,概括起来可以总结为:终结型基金以使用捐赠资金为主,没有投资收益或投资收益较少,基金期限较短,虽然投资管理较简单,但因其缺乏后劲,不能为学校各项科教事业的发展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永续型基金使用投资收益,基金可以长期存在下去,适合于设立以捐赠人名称命名的大学捐赠基金。增长型基金以使用投资收益为主,可以使用少量新增捐赠资金,能够保持合理稳定的基金额增长速度和基金使用额增长速度,适合设立规模较大的综合性的大学捐赠基金。
根据捐赠基金的管理模式还可以分为五种类型:
1)市场运作型。(2)行政管理型。(3)委员会型。(4)海外拓展型。(5)行业依靠型。

㈤ 财务报告的参考文献

财务报表论文参考文献一:

[1]刘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代理成本与审计师选择[D].新疆财经大学,2011.
[2]蔡利.内部审计质量对盈余管理与审计定价的影响研究--来自我国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D],西南财经大学,2010.
[2]董望、陈汉文.内部控制、应计质量与盈余反应--基于中国2009年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椐[J].审计研究,2011,(4): 68-78.
[4]韩新新.中国内部控制风险对审计收费的影响研究[D].青岛理工大学,2011
[5]刘文军.审计师变更与盈余质量相关性的实证研究[D].内蒙古大学,2009.
[6]胡波.审计定价: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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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陈丽蓉、牛艺琳.内部控制有效性对审计意见影响的实证研究--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J].会计之友,2010,(9): 66-71.
[9]李继河.内部控制鉴证对审计收费的影响及审计师报告策略选择[D].东北财经大学,2011.
[10]李艳姣.内部控制质量与审计定价的相关性研究[D].暨南大学,2009.
[11]柳俊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与盈余管理行为的相关性研究基于我国A股上市公司2009年的经验数据[D].东北财经大学,2010.

㈥ 关于大学爱心基金会的设立!!!

基金会管理办法
1988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基金会的管理,以利于基金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基金会,是指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的活动宗旨是通过资金资助推进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社会福利和其他公益事业的发展。由国家拨款建立的资助科学研究的基金会和其他各种专项基金管理组织,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建立基金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性质、宗旨和基金来源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二)有人民币10万元(或者有与1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外汇)以上的注册基金; (三)有基金会章程、管理机构和必要的财务人员;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第四条 基金会可以向国内外热心于其活动宗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募捐以筹集资金,但必须出于捐赠者的自愿,严禁摊派。
第五条 基金会的领导成员,不得由现职的政府工作人员兼任。 基金会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帐目。
第六条 基金会的基金,应当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不得挪作他用。基金会不得经营管理企业。
第七条 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但购买某个企业的股票额不得超过该企业股票总额的20%。
第八条 基金会对接受资助者使用资助资金的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不按原定的协议使用资金,基金会有权减少、停止或者收回资助的资金。
第九条 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在基金利息等收入中开支。
第十条 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外汇,归基金会所有,允许开立外汇存款帐户。 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物资,免征关税,归基金会所有;基金会有权将其作为资助,无偿转让给与其宗旨有关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但不得出售。
第十一条 建立基金会,由其归口管理的部门报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发给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后,方可进行业务活动。全国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国务院备案。地方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审查批准,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基金会改变名称、合并或者撤销,按照申请成立的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基金会应当每年向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报告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接受人民银行、民政部门的监督。 基金会的活动违反本办法时,人民银行有权给予停止支付、冻结资金责令整顿的处置,民政部门有权给予警告、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负责实施,并可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九五年四月四日

在我国大学教育基金会这类新型的公益机构中,资金的运作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但是资金运作机制作为决定组织公益性质的关键,其有效的管理和资金的保值增值,正是彰显公益机构的公正与公平的性质与宗旨所在。简而言之,支出、成本与投资,成为大学教育基金会作为公益性机构资金运作的主要内容构成。

(一)公益支出。公益支出是谋取共同的利益、满足彼此的需求、分享发展的成果,是公益机构公益性质的主要表达形式。涉及到监督和制约公益机构支出的内容包括:公益资助项目的费用、执行项目的成本以及基金会组织募捐的费用,不包括基金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基金会日常办公的行政开支.
在公益机构的支出方面,亚太地区比较流行公益支出的最低比例(MAE)。确立MAE的理由和政策基础是基金会等公益组织利用社会资源、享受国家税收优惠、以社会公益为己任,因此,应当为社会做贡献。否则,似有用公器谋私利之嫌。对MAE的具体比例确定,各国的作法不尽相同,但主要考虑几个因素的平衡:1.要满足社会公众对基金会公益性的合理期待;2.不要因此限制了基金会的能力和发展;3.充分考虑不同基金会的差别。比如,美国要求私立基金会(类似我国的非公募基金会)的MAE,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5%,否则将会丧失免税资格。美国法律对公共基金会及其他公共慈善机构没有最低公益支出要求。因为美国人相信社会的公信是公共基金会生命力的保障,公共基金会不可能在失去社会信赖的条件下生存,即使法律不规定强制性的标准,公共基金会也会尽力提高资金的公益使用效率,以赢得更加广泛的社会支持。然而,尽管法律不作强制性要求,公共基金会的行业组织一般也都有推荐性的自律标准,以作为评价基金会资金运用效益的参照。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如韩国、我国台湾地区等,一般将基金会上一年的收入作为基数来确定MAE,比例多在60-70%左右。在执行周期上,一般按照四年一个检验周期,这样可以使得标准的执行更灵活,让硬标准软适应。在我国2004年3月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中就明确规定了基金会年公益支出的最低比例: “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为了保障公益支出比例得到执行,条例在法律责任中规定了撤销登记、责令补交违法行为存续期间享受的税收优惠等处罚(第四十二条)。

由于公益机构所在的外部环境的影响,社会关系主体在互构过程中发生的共时和共变并不意味着完全一致、一一对应,而是包含差异和冲突的过程。因此,为了规避这不必要的逆向冲突,我们经常通过制度规定我国公益基金会的公益支出的最大目的,就是为了制约基金会“敛钱”、“不花钱”或者“乱花钱”。许多基金会为了证明其工作的正当性,都申明它们处于一种消费压力中,因为它们有责任在年度内花掉一定数目的资金。也正是因为公益支出的明确规定,促使公益基金会不断开展和规划与其宗旨与目的相关的公益项目,以项目来完成公益支出。

(二)运行成本。对于大学教育基金会来说,它作为非营利性组织,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是不能拿募捐的钱“办自己的事”的。但不允许“谋私”并不等于不发生费用,也不能代表无偿服务。因为对于公益性机构来说,不仅每一项活动的开展,从策划到实施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在项目开展中还需要投入人力、物力等行政开支,也就是“运行成本”。

公益性机构运行的成本主要包括项目运行成本以及人员工资和行政费用。在我国,政府以及社会对公益性机构的运行成本一直是严格进行限制。国务院1988年颁布施行的《基金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在基金利息等收入中开支。”颁行于199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三条增加了几个字,“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厉行节约,降低管理成本,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从利息等收入中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开支。”按照这些规定,公益机构的行政管理成本只能从“利息等收入”中提取,而不准从捐款中直接列支。这意味着,如果某个公益机构的“利息等收入”没有达到一定额度,该机构就不可避免地陷入财务困境。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除了在公益支出中规定了项目成本的开支外,还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对于这一数字,官方的说法是“旨在提高基金会资金效益,促使基金会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办事效率。这也是针对部分基金会只养人不办事的情况而作出的”。
(三)投资增值。大学教育基金会应当如何处理在保障公益性和非营利特点的条件下,积极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这是一对看起来对立却又统一的矛盾。作为公益组织,大学教育基金不是不能挣钱,而是不能分钱。无论从事什么事业,都需要充足的、可持续的财力支持,大学教育基金从事公益事业也不例外。公益机构通过投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是众所周知的国际惯例。许多国家的公益机构拥有自己的投资项目,比如诺贝尔基金会,其成功运作除了诺贝尔本人在1896年逝世时捐献的3100多万瑞典克朗(当时为960万美元,约合目前1.4亿美元)中的2800万瑞典克朗用做奖金基金之外,更要归功于诺贝尔基金会的理财有方。基金会聘请了一批金融、房地产专家,自1958年以来,不仅在证券和有担保的贷款方面投资,还可自由地在不动产或股票方面投资。1993年基金的总资产增到2亿多美元。目前该基金会更大胆地投资于世界各主要债券和股票市场,收入也不断攀升。近年来它的年经营收入一直保持在1000万美元,奖金和运营支出几乎全部来自股息和红利的收入,而基金会的总资产也因此大幅度增加,达到了22亿瑞典克朗。

在我国,对公益基金会的投资增值有相应的规定。国务院《基金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但购买某个企业的股票额不得超过该企业股票总额的2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积极实现捐赠财产的保值增值”。《基金会管理条例》也取消了以往对基金会开展投资和经营活动的诸多限制,今后基金会可自主进行投资;登记管理机关对基金会是否进入证券市场,既不鼓励也不遏制。换而言之,按照规定,只要不违反章程并经过内部程序决策,公益机构可以进行自认为适宜的任何形式的经营和投资活动,比如买卖股票,搞房地产投资等等。

二、大学教育基金会资金及其运作特点

(一)资金的稀缺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基金会日益体现其价值的重要性,把基金会的资金放在社会发展的动态进程中去考察,资金永远是一种稀缺资源。资金的稀缺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资金的稀缺性体现在它的多用性上。高校教育基金会作为一个筹款机构,是高校建设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定向性资金,捐赠者明确地指明使用方向以外,其筹集的非定向性资金使用途径具有高度的多样化,既可以用于帮助贫困大学生解决生活和学业上的困难,也可以用于资助校园环境建设;既可以分配给理科院系用于科研设备的引进,又可以分配给文科院系用于社会调查研究。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有效地将有限的资源配置到不同的用途中去以取得最大的效用,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另一方面,资金的稀缺性体现在它的不稳定性上。由于本着捐赠自愿的原则,很多基金会资金的来源比较不稳定,导致需要钱的时候没有钱的情况时有发生。
再一方面,资金的稀缺性还体现在资金方向的不可预测性上。虽然基金会可以通过提出方案的方式引导捐赠人或捐赠单位将资金投往某个方面,但是并非所有的捐赠人或捐赠单位的意愿都与学校的需求完全保持一致。不能强求捐赠人必须把钱捐到什么地方,必须尊重捐赠人的意愿。

(二)资金运作灵活化趋势明显增强

我国高校教育基金会虽然仍然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但各方面的发展速度都相对较快.效果已经证明教育基金会的重要性,这使得高校领导逐渐开始对基金会产生重视。一方面,少数高校开始对基金会的发展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加强了专业人员的纳入,采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使得基金会有了更加新颖、灵活的运作方式。另一方面,部分高校基金会负责人已经开始探索基金会新的资金分配结构。我们希望以企业化管理的方式来管理我们的基金会。资金的分配不能仅仅就那么几个方面,我们现在正在思考新的项目,能够把基金会资金的使用渠道打的更开一些。如果只是局限在给学生发放一点奖学金什么的,或者只是帮学校拉赞助建几套房子,那么基金会的存在价值就大大缩小了。

(三)资金分配决策方式的多样化

根据资金分配决策主体的不同,当代中国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金分配决策方式可分为三种:以个人决策为基础的自由型分配、以基金会决策为基础的计划型分配和以双向选择为基础的混合型分配。以个人决策为基础的自由型分配是一种自愿性资金分配方式,其首要目的是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实际上,自由分配不仅是尊重捐赠者意愿,也是追求资金效用最大化的过程。捐赠者在捐赠之前与基金会达成协议,要求所捐款项使用的方向,尽管捐赠不是一种商业投资行为,但是捐赠者往往会顾及自己的钱是否被有效地利用,通常要考虑到资金使用所能产生的效用问题。以基金会决策为基础的计划型分配为非定向资金,即捐赠者没有明确地指出该笔资金的使用意图,资金的使用权归基金会所有,基金会是决策主题,基金会针对这所捐赠的非定向资金做出决策并指定相应的分配规则,即计划型分配。由于种种原因,有的资金无法征求捐赠者的意愿这种分配方式与捐赠者的意愿无关,分配主要依靠基金会领导者,通过宏观调配来实现资金在各个项目之间的调衡。以双向选择为基础的混合型分配方式下,基金会和捐赠者双方处于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双向选择,从而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一般是基金会提出方案,然后征求捐赠者的意见,调整资金分配方案,在捐赠者同意的基础上,再由基金会实施方案。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高校教育发展基金会都是按照此种模式进行的。

三、大学教育基金会资金运作的现状与问题

虽然当代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发展势头较好,在资金运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使得基金会的功能与宗旨得到了社会及国家的认可,在社会的发展中占据了一席之地。但是在新时期的风险社会中,它仍然存在着一些漏洞,需要我们去深入观察和了解。

(一)资金支出规模与结构问题突出

资金的支出规模与结构是表现基金会运作机制的关键性的因素。它可以很好地反映出基金会运作过程中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在实地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我国的基金会支出的规模都不太大,许多基金会负责人都表示,目前的资金收入情况不稳定,处于慎重原因不能过大地扩大支出规模。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基金会的能力较为有限,还难以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满足社会更多的需求。

我国基金会真正用于活动或项目的经费相对较低,不到总支出的一半。这方面反映了我国基金会经费短缺的现状,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一些基金会仅仅只是在维持生存,而开展项目与活动是基金会的生命与价值所在,基金会正是通过开展各种项目活动为社会提供服务,满足社会的需求。在互构论的视野下,这也是在较为不利的困境下一种自主的同向谐变.
(二)资金分配规则的空置

基金会工作是一种特殊的工作,在这个行业中没有岗前培训,没有资格考试,也几乎没有职业再教育。对于什么才是优秀的基金会管理人员,如何进行资金管理和分配工作,前人进行过一些描述,但是这些描述过于分散、隐讳。大部分出现在期刊上,也有的出现在专论上,但是更多的是出现在各高校的基金会年度报告上。尽管如此,目前我国的高校基金会管理更多是流于形式,年度报告做得十分简单,有不少年份是空缺的,很少有教育基金会可以出示一份完整详细的年度报告,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制作年度报告。相关部门,包括国家指定的《基金会管理办法》也只是简单地涉及到资金管理不能逾越的界限,对于在资金管理过程中的资金分配应该如何进行,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应该如何做好均没有涉及。资金分配的过程完全由基金会自行处理和解决。很明显,这种规范体系的真空会对高校教育基金会未来的发展产生不良的影响,甚至,这种规则空置的现象很可能会是教育基金会发展产生畸形的重要因素。

(三)资金结构单一化

和所有非营利性组织的问题一样,资金结构仍然是教育基金会发展中的一大主要障碍。资金结构是决定资金管理和分配过程中的前提条件,无法明确资金结构,以及资金结构的单一化都会对资金分配过程造成负面影响。

资金结构单一化的原因有很多。原因之一是,由于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用于支持教育基金会活动的社会财富还不够充足。第二个原因是,中国民众对慈善活动的概念和价值仍缺乏明确的了解。大家都习惯于向政府寻求救助。原因之三是,有关法规不利于非营利性组织和基金会的发展。在缺乏法规依据的前提下,非营利性组织不能擅自筹集款项,所以很难有大的发展。因此,教育基金会只能在不增加运作成本的情况下进行筹款活动,这使得它们不太容易接触到社会上的潜在捐款者,在没有多余支出,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待遇更高的情况下,教育基金会很难吸引有能力的专业工作人员。因此,很多非政府组织不得不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以弥补一般管理费和员工薪金方面的支出。未经法律规范的运作程序可能会阻碍教育基金会的发展。一旦政府政策发生变化,教育基金会就有可能受到影响,财务管理方面的失误甚至也会危及其的生存,混乱的内部管理同样会对非营利性组织的发展不利。这些因素又会直接导致教育基金会难以吸引国内外的捐款。

收入结构还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第一,政府的资金支持主要表现为财政拨款和补贴,而不是以项目导向的经费支持,其结果是基金会缺乏提高的竞争机制;第二,我国的基金会来自于企业的资金支持比例较低,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基金会与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第三,我国基金会的营业性收入比例太低,仅占总收入的6%左右。这一收入结构的后果是基金会在资金方面依赖于其他部门,从而形成了发展的瓶颈。事实上,作为非营利机构并不等于不能盈利,只是收入所得不得进行成员分红,必须用于公益事业。如1993年美国慈善性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来源中,服务收入的比重占71.3%,政府捐赠仅占8.2%,私人捐赠仅占9.9%,第四,收入结构过于单一化,限制了基金会资金的来源。

总之,在教育基金会中资金结构趋于单一化给基金会的发展代来了很大的问题,特别是大部分资金都是定向性资金,阻碍了高校教育基金会的灵活发展;有的高校基金会甚至只能依靠校友来维持生存,甚至有的高校在联系校友出资方面都十分困难,这种筹资渠道的单一化也容易造成资金在分配方面的困难。

(四)资金投资风险化
在现行我国法规、政策中,要求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进行保值增值工作,禁止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明确允许: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在经济学上,投资一般应考虑两方面的因素:安全性和效益性。投资的安全性包含项目内容和形式的合法性、项目的可行性、合作机构的信誉等;效益性主要指经济效益的高低,有时也包含社会效益。安全性和效益性都是投资的最高理想,也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两者之间通常是矛盾的,即通常说的利润越大,风险越高。[xv][⑮]对于基金会来说,安全是第一位的,其投资应该是安全性高、风险很小的。这是由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和机构的性质决定的。因此,原则上,基金会的投资不应过于追求高回报,或者说不能以高利润为首要目标,因为高利润后面往往隐藏着高风险。为了机构的生存、运转和发展,基金会的投资又需要获得较好的回报。按我国现行的法规政策规定,捐款的本金必须全部用于特定的公益事业,基金会的人员工资和办公费用只能从捐款的利息等收入中开支。基金会募捐先得宣传,需要作新闻,作广告,上门去游说,这些都需要花钱;捐款的管理和资助工作的落实也会发生大量费用。所有这些费用单靠3%~8%的管理费用是不够的,都得从捐款的增值收入中开支,这对于基金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压力。所以,基金会的投资又想追求较高回报。

世界上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基金会的基金又必须去投资,怎么办?只能是在尽量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寻求较高的收益。但说着简单,做起来很难,至少有两个原因:一是在一项投资实施之前,对其安全性、效益性的高低之判断如何能保证准确无误?二是安全性、效益性之间相互矛盾,如何寻求平衡,找到最佳或较佳结合点,实属不易。

当前社会和不少捐赠者对管理费用的收取不理解,他们普遍认为将钱捐给基金会是应该用到慈善事业上的,而不是给基金会工作人员发工资。这使得基金会在收取管理费用时存在一些误解和困难。所以虽然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是正当的,但是许多基金会都没有收取管理费用。实际上基金会负责人本身也对管理费用存在着误解,基金会的基本性质是筹资的慈善事业机构,但是慈善机构的性质和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是不矛盾的,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基金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可以从经费中提取适量的管理费,用于专家评审、基金管理等公务。提取数额不得超过上一年使用经费总额的3~8%,但可积累使用。根据国家规定,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就并不会改变基金会慈善事业的性质。但是部分基金会负责人将基金会工作过于高尚化、神圣化,认为在这里工作就必须高风亮节,无私无为,无欲无求,将收取管理费用误解为是借着慈善事业谋取私利的“丑事”。

公益机构运行成本是客观存在的。那么,在我国既没有志愿者文化传统,法律条文又不允许在捐款中列支工作成本的情况下,公益机构实际又是如何运行的呢?以希望工程为例。希望工程在其创造的“1+1”模式中规定:捐赠人捐款400元人民币并指定救助一名失学儿童完成小学学业,青基会向捐受双方提供各自的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使他们能够直接联系。这种将捐款全部用于受助者的公益项目运行模式,既所谓“零成本运行”带来的隐患,就是必须使用捐款之外的经费来支持这些捐款的使用过程,或者说,使得客观存在的机构管理和项目运行成本只能在项目捐款之外落实。比如,希望工程接受救助失学儿童的400元捐款,需要开据一张发票,然后装信封、贴上邮票寄出,这就是一块三毛八分的直接成本。随着希望工程越做越大,宣传筹资、项目评估、行政开支、人员工资等运行成本也越来越多,那么,是什么在支持着这个机构运行的呢?青基会的回答是,机构和项目运行“所需费用,都是通过基金增值和专项捐款来解决的。”公布的相关财务数据表明,从1989年至2001年的12年中,青基会没有在捐款中列支任何行政费用。甚至在2000年前,也没有在捐款中开支项目管理费用。1989年到2001年,中国青基会通过基金增值和专项捐款,获得经费收入(项目管理经费和行政经费)近8千万元,其中增值收入大约7千万元。而接受的可用于“专项工作经费”的捐款则非常少,12年累计只有6百万元,不到经费收入的8%。而这两种解决办法也并不是完美的。募集项目捐款之外专门用于项目运行的经费,这在捐受双方彼此并不完全信任的脆弱的捐赠状态下,是很难的。基金增值即通过投资增值获得项目管理和机构本身运行费用,这种做法又存在必然的商业风险和严重的道德风险。毫无疑问,运行成本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公益事业发展的一道门槛。

㈦ 请问大学生社团成立一元基金会的申请书怎么些

先学习基金会管理条例。

㈧ 求财务报告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急啊...

我国上市公司2008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
作者财政部会计司
时间2009-07-24 02:48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一、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分析
截至2009年4月30日,除ST本实B(200041)外,我国沪深两市共有1,624家A、B股上市公司如期公布了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通过对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综合分析,观察出我国经济运行存在以下显著特征:一是上市公司2008年增收不增利;二是上市公司存货、固定资产和银行贷款等资产减值损失巨大,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产能过剩,结构不合理;三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对上市公司业绩贡献显著;四是商业银行贷款增幅较大,上市公司资金比较充裕;五是我国虚拟经济规模较小尚未成熟,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有待提升。
(一)上市公司2008年增收不增利
分析表明,1,624家上市公司2008年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8.57%,2007年同比增幅24.07%,增幅下降了5.50个百分点。2008年净利润同比下降了17.34%,2007年同比增幅49.56%,增幅下降了66.90个百分点。2008年年末净资产同比增长8.03%,2007年同比增幅30.96%,增幅下降了22.93个百分点。1,624家上市公司2008年净资产收益率11.80%,比2007年(16.78%)下降了4.98个百分点,降幅达29.68%。
以上分析表明,我国上市公司2008年业绩出现了大幅度下滑,主要是营业总成本增幅超出了营业总收入增幅5.05个百分点,其中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度高于2007年,呈现出了增收不增利的显著特征。
(二)上市公司存货、固定资产和银行贷款等资产减值损失巨大,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产能过剩,结构不合理
1,624家上市公司2008年年末资产总额为487,005.21亿元,其中,1,597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资产总额为114,931.44亿元,27家金融类上市公司资产总额为372,073.77亿元。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3,963.48亿元,占利润总额的-35.63%,同比增加了2,384.11亿元,增幅高达150.95%。其中,1,597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08年末存货成本为18,309.23亿元,存货跌价准备累计金额为845.19亿元,2008年当年的存货跌价损失为690.00亿元,占存货跌价准备累计金额的81.64%;2008年末固定资产成本为39,727.29亿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为707.56亿元,2008年当年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为369.38亿元,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的52.20%。其中,14家上市商业银行2008年的贷款减值损失为1,356.04亿元,占其利润总额的27.88%,同比增加了482.89亿元,增幅达55.30%,部分上市商业银行2008年贷款减值损失增幅超过了150%,个别超过了250%。14家上市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累计金额为4,744.54亿元,2008年当年贷款减值损失占贷款损失准备累计金额的28.58%。
以上分析表明,上市公司2008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巨大,当年的资产减值损失均达到了历史新高,表现出产品销售不畅、存货积压严重,生产设备技术落后,产能过剩,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对上市公司业绩贡献显著
1,624家上市公司2008年实现利润总额(税前利润)11,124.88亿元,同比减少了3,122.49亿元,降幅为21.92%。实际负担的所得税费用为2,346.37亿元,同比减少了1,281.02亿元,降幅达35.32%,实际负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1.09%,比2007年的25.79%下降了4.7个百分点,企业的实际所得税负明显下降。2008年净利润降幅17.34%,低于利润总额降幅21.92%达4.58个百分点。
1,597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08年实现利润总额(税前利润)6,044.65亿元,实际负担的所得税费用为1,282.63亿元,实际负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1.22%,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08年净利润降幅较利润总额降幅减少了1.83个百分点。
27家金融类上市公司2008年实现利润总额(税前利润)5,080.23亿元,实际负担的所得税费用为1,063.75亿元,实际负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94%;金融类上市公司净利润增幅较利润总额增幅增加了11.45个百分点。
以上分析表明,我国企业包括上市公司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3%下调为25%,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明显减轻了上市公司负担,较大幅度提升了上市公司业绩。
(四)商业银行贷款增幅较大,上市公司资金比较充裕
1,597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08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8,630.67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818.13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2,599.39亿元,2008年年末总体现金流量净额为12,518.07亿元,表明1,597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滞留在银行账户的资金为12,518.07亿元。
1,597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08年实际从银行取得借款38,906.90亿元,同比增加10,048.49亿元,增幅高达34.82%。相关财务费用主要是利息费用为1,359.02亿元,同比增加了349.38亿元,增幅高达34.60%。1,597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08年末实际持有的货币资金为12,518.07亿元,比2007年末净增加了784.48亿元,增幅为6.69%。
14家上市商业银行2008年度发放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为25,921.22亿元,同比增加3,829.45亿元,增幅为17.33%。14家上市商业银行在2008年末持有发放贷款和垫款合计为169,231.87亿元,占14家上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的48.00%,同比增加24,391.08亿元,增幅为16.84%。
以上分析表明,商业银行贷款增幅较大,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08年末滞留在银行账户的资金达12,518.07亿元,反映出上市公司资金比较充裕。
(五)我国虚拟经济规模较小尚未成熟,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有待提升
虚拟经济通常是指证券、期货、期权等虚拟资本的交易活动。我国现阶段主要是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基础金融产品,在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中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依据资本市场公开交易价格即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
1,624家上市公司2008年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计为39,664.0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8.14%。其中,27家金融类上市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计为38,862.59亿元,占金融类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10.44%。14家上市商业银行2008年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计为30,110.07亿元,占上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的8.62%。2008年,1,624家上市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501.33亿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为-2,206.65亿元。14家上市商业银行2008年实现利息收入15,929.06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88.24%;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683.17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9.32%;营业收入主要依赖于存贷款利差收入,占比接近90%,中间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不足10%。
以上分析表明,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金融产品交易规模较小, 虚拟经济发展还不很成熟,金融创新不够,商业银行仍然主要从事传统的存贷款业务,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存在较大差距,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有待提升。
二、2008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是1,624家上市公司报告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唯一标准。本部分将结合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分析,从多角度研究上市公司2008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分析表明,企业会计准则2008年在上市公司得到了持续平稳有效实施。
(一)从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总体分析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上市公司根据统一的会计准则各项规定,按照统一的报表格式、列示项目、指标计算等编制了2008年合并财务报表和个别财务报表,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披露顺序、项目和内容在附注中提供了相关可比的信息。2008年年报数据与2007年的比较数据更具可比性,因为我国上市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8年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第二年。
根据收入等会计准则,1,624家上市公司确定了2008年实现的营业总收入119,134.75亿元、营业总成本110,843.15亿元、营业利润10,057.90亿元、利润总额11,124.88亿元和净利润8,778.51亿元,并与2007年同口径相关数据比较,分析得出了2008年增收不增利的结论。1,624家上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定2008年的资产总额为487,005.21亿元、负债总额为409,744.43亿元、股东权益总额为77,260.78亿元。年报分析得出的2008年上市公司巨额资产减值损失3,963.48亿元,主要由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贷款减值损失构成,其中,存货跌价损失690.00亿元是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确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69.38亿元是根据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贷款减值损失1,356.04亿元是按照贷款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摊余成本的差额并结合监管要求确定。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对上市公司业绩的贡献,是公司执行所得税会计准则反映的结果,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所得税会计准则,1,624家上市公司确定的所得税费用为2,346.37亿元,其中主要为当期所得税费用,也包括部分递延所得税费用。上市公司资金比较充裕以及虚拟经济规模较小尚未成熟等情况,是上市公司执行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反映的事实,根据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1,597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08年末实际持有的货币资金为12,518.07亿元;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1,624家上市公司2008年末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计为39,664.01亿元。
1,624家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均经过了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的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不仅对年报数据的可靠性提供了合理保证,而且表明了企业会计准则的持续有效实施。1,624家上市公司中,有1,511家公司的年报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审计意见,占比为93.04%。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仅有113家,占比为6.96%;其中,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有78家,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有18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上市公司有17家。由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四大)审计的111家上市公司中,仅有1家公司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从A+H股年报分析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2007年12月,我国内地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等效并签署了联合声明,此后两地又建立了会计准则持续等效机制。除联合声明规定允许存在的会计准则极少差异(如,按照内地会计准则部分长期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外,上市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A股财务报告和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H股财务报告应当相互一致。
1,624家上市公司共有57家同时在香港发行了H股。根据A+H股上市公司公布的2008年年报,57家A+H股上市公司2008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报告的净利润为5,442.23亿元,净资产为42,595.51亿元;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报告的净利润为5,572.49亿元,净资产为43,003.07亿元。内地准则报告的净利润小于香港准则报告的净利润130.26亿元,净利润差异率为2.39%;内地准则报告的净资产小于香港准则报告的净资产407.56亿元,净资产差异率为0.96%。2007年净利润差异率和净资产差异率分别为4.69%和2.84%,2008年净利润差异率和净资产差异率分别为2.39%和0.96%,与2007年相比分别下降了2.30%和1.88%。
57家A+H股上市公司的两地年报显示,导致A+H股上市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仍存差异的原因主要是两家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保单取得成本以及保险合同准备金差异。香港对于混合性合同分拆确认保费收入,内地没有进行分拆;内地对于保单取得成本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香港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内地对于保险合同准备金考虑监管要求,香港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量。这三项差异合计对净利润的影响为140.18亿元,对净资产的影响为675.81亿元。如果剔除现存两家保险公司差异后,净利润差异总额由130.26亿元缩小到-9.92亿元,净利润差异率由2.39%缩小到-0.18%;净资产差异总额由407.56亿元缩小到-268.25亿元,净资产差异率由0.96%缩小到-0.63%。两家保险公司存在的差异属于会计准则执行问题,我们已与有关部门协商,力争在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中予以消除。
以上分析表明,在两地建立会计准则持续等效机制后,财政部针对两地准则实施中的问题做出了消除差异的相关规定并提出了明确要求,2008年57家A+H股上市公司大幅度消除了原有差异,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差异率由2007年的4.69%和2.84%降为2008年的2.39%和0.96%。在剔除两家保险公司的执行差异后,按照两地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差异接近完全消除。这一事实进一步验证了两地会计准则等效的成果,而且从这一角度表明企业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得到了持续有效实施。
三、我国应对金融危机在会计准则方面的对策主张
2008年下半年,源于美国次贷引发的金融危机迅速席卷全球,并且波及实体经济。在本次金融危机爆发之初,美国和欧洲金融界某些银行家们将危机的原因归咎于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由此引起美欧乃至国际社会对公允价值会计的轩然大波,并已成为G20首脑华盛顿峰会的重要议题之一。本部分结合我国国情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建设与实施情况,特别是依据2007年分析报告,提出了应对金融危机在会计准则方面的对策主张。
(一)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应对金融危机在会计准则方面的举措
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部分金融界人士和国会议员认为,公允价值会计是引发金融危机的原因。2008年10月3日,美国国会通过了《2008年紧急稳定经济法》,责成美国SEC在90天内完成是否取消或暂停《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FAS157)》的研究工作,并向国会提交专项研究报告。
《2008年紧急稳定经济法》通过后,立刻在美国和欧洲市场乃至全球会计职业界产生了强烈反响。美国财务会计基金会主席在2009年10月2日正式致函美国参众两院、财政部和SEC,强烈反对这一做法,认为这是政治干预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将会损害美国会计准则制定的独立性和可信度,如果国会为了特殊团体的利益,通过立法手段来推倒会计准则,替代专家的会计职业判断,那么美国财务报告质量的改进将根本无法实现,资本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将得不到维护。美国消费者联盟、四大等也都表示强烈反对,认为这是“荒唐透顶的白痴行为”,是“否定现实”、“既欺骗投资者又欺骗自己的做法”。
美国FASB针对各方面对公允价值的争论,一方面坚决反对否定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不能因噎废食,同时冷静地分析了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在市场不活跃情况下存在的不足。为此,美国FASB先后连续发布了多个针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工作人员立场公告》,就市场不活跃情况下如何确定公允价值、如何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等,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南。
(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应对金融危机修订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针对金融危机引发金融界等有关方面对会计准则的批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数次发表声明和公告,支持美国FASB的立场,认为不应当将金融危机的根源归于公允价值会计准则,更不应当否定公允价值会计,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IASB和美国FASB的立场是一致的。
2008年10月13日,IASB迫于有关方面的压力,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39)相关条款进行了部分修改,适度放宽了对金融资产重分类的规定,允许在极为罕见的情况下对部分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从而改善公司的财务报告业绩。紧接下来,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盟、澳大利亚、新加坡、我国香港等)相继发布了金融资产允许重分类的类似规定,并自2008年第3季度开始实施。
IASB允许金融资产在某些条件下可以重分类的做法,也引发了不同的声音。瑞银集团决定不采用这一会计政策,认为即使对某些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财务报告仍然需要披露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对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投资者终归可以“透过现象看本质”,金融资产重分类的修改实质上是在“粉饰会计利润”。
(三)我国确定了不随国际会计准则变动而修改企业会计准则的对策主张
我国不属于直接采用国际准则而是与之趋同的国家,面对当时复杂的国际形势,需要及时对公允价值会计问题做出回应。事实上,我们一直在高度关注、密切跟踪美国、IASB和国际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动态,经过深入研究和慎重考虑,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2008年10月初,作出了以下基本判断,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主张:
一是公允价值会计不是引发美国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美国次贷引发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是美国社会超前消费、投资银行等机构对金融产品的过度创新、相关金融监管机构疏于监管。即使金融产品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危机也是不可避免的。会计准则反映客观事实,将金融危机与公允价值会计挂钩,实际上是某些银行家和政治家在转移矛盾和公众视线。
二是我国会计准则立足国情适度谨慎地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我国会计准则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负债等,规定了严格的公允价值限制条件。从2007年1,570家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得出的结论,企业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实施后,涉及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较小,影响甚微,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不到1%。尤其是美国过度创新的金融产品在我国基本不存在。
基于上述分析判断,我们主张“不跟风”,提出了不随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变动而修改我国会计准则的对策建议,即公允价值计量和金融资产重分类的规定均不作调整。2008年10月29日,我们向IASB表明了我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和对策主张。IASB明确表示赞同和认可,认为我国的做法不构成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也不影响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此外,美国SEC于2008年12月30日如期向国会提交的研究报告,也得出了与我们当初判断相一致的结论:不应当暂停或取消公允价值会计。
四、相关政策建议
我们以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分析了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涉及的分析对象虽然仅限于上市公司而不是全部企业,但也能够观察到我国当前经济运行中呈现的一些显著特征。针对这些特征和有关情况,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切实解决产能过剩问题,促进我国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分析表明,上市公司库存积压严重、生产设备技术落后价值减损,有效需求不旺,产品不能适销对路,根源在于产业结构不合理。
我们建议:我们要始终坚持贯彻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系列方针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结构不合理问题,同时也要防止产生新的结构不合理。在结构调整过程中,既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更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作用。
(二)重视发展虚拟经济,通过市场配置社会资源,发挥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如前所述,虚拟经济在我国现阶段由基础金融产品和少量衍生金融产品构成,其意义主要在于通过资本市场金融产品交易和投资者理性投资配置社会资源,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满足社会需求的领域。虚拟经济的成熟程度是发达国家的重要标志,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
本次国际金融危机源于美国,美国借助过度金融创新,引导其他国家投资者购买其金融产品,使全球资源不断流向美国。虽然美国国会通过了《2008年紧急稳定经济法》,白宫也拿出了8,000多亿美元救市,并采取了一系列强化金融监管措施,但在金融危机过后,美国不会停止金融创新。我们对此应当有清醒的认识。
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分析和2007年分析报告表明,虚拟经济在我国规模较小尚未成熟,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有待提升,商业银行仍然主要从事传统的存贷款业务。我国虚拟经济不很成熟还表现为资本市场总体上没有达到理性投资的程度,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购买股票不关心企业基本面,也得不到合理的投资回报,往往主要是为赚取差价。年报分析显示,有555家上市公司2008年没有进行利润分红,占1,597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的34.75%,表明我国实现资本市场理性投资任重道远。尽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提供的财务报告反映了企业基本面的情况,但真正使用财务报告进行投资决策可以说还没有成为主流。
我们建议:我国应当高度重视发展虚拟经济,不能因噎废食,在强化监管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发展金融创新业务,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同时重视调整和解决商业银行以传统存贷款业务为主体的状况。与此同时,应当正确处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实体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只有大力提倡自主创新,提升实体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真正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体经济的快速可持续发展又离不开虚拟经济,美国经济高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虚拟经济的促进作用。发展虚拟经济,引导机构投资者和社会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通过市场机制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企业会计准则在其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已成为现代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市场规则。
(三)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应当关注货币资金投向,防范信贷资金进入股市和房地产市场,助长泡沫和引发通货膨胀
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分析表明,1,597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08年从银行取得借款38,906.90亿元,2008年末滞留在银行账户的资金达到12,518.07亿元,呈现出上市公司资金比较充裕的明显特征。
在上述情况下,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这些资金很可能流入股市和房地产市场,导致股市和房地产市场虚假繁荣,助长泡沫和引发通货膨胀,造成我国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性,增加国家宏观调控的复杂性。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四成左右的中小企业因缺乏资金而破产倒闭,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我们建议:在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同时,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适时调整信贷资金投放的对象和领域,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放,强化信贷资金监管,切实防范信贷资金进入股市和房地产市场。

㈨ 如何批量获得某年度基金会财务报告数据

1)所有上市公司的年报、季报、半年报,以及一切公开信息,都可以在对应的交易所下载到。交易所目前仅提供企业2000年以后的财报下载。
2)上海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到上交所网站下载。
网站首页右上角,输入股票代码或企业简称,例如600519,或贵州茅台,点击查公告,然后在进入的页面里,选择要找的公告,点击「贵州茅台年报」几个字,即可下载到贵州茅台2013年年报全文。
3)深圳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到深交所网站下载。
在右上角公告查询栏目里,输入股票代码或股票简称,搜索即可。然后,选择公告类型和时间即可进行下载。
4)上市公司的年报,按照要求,需要在次年的4月30日之前披露。所以,可以输入2014-01-01至2014-04-30进行搜索。如果你要找的企业年报,居然不在这个区间,那可能属于因故不能在4月30日前披露年报的,会被交易所从4月30日之后停牌。无法按时披露年报,通常是警示信号。这种企业,建议新手不碰为好。

㈩ 大学教育基金会(社团法人,有投资业务范围)出资到股权投资基金或拟上市企业,有什么障碍有哪些例子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企字[1999]第173号)规定,社会团体自身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但社会团体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以作为公司股东或投资开办企业法人,但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的除外。
从规定上看,如果没有特别限制,投资企业法人是没有障碍的,尤其是业务范围里有投资一项。
从实践中看,也有投资拟上市公司的案例。比如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投资农行,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投资通鼎光电等等。
还不太掌握出资到股权投资基金的案例,有的地方工商局不允许作为基金会作为股权投资基金的合伙人注册,从规定上说也有道理,因为规定只允许投资法人,所以合伙制的投资基金按道理是不能投的。如果股权投资企业是按公司注册的,那理论上是可以出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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