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有什么用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成立于 1986 年,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会长:张业生(法人);副会长:资华筠 ;王效恭(秘书长)
10 年来,本会得到了有关领导部门和海内外有识之士的热情关怀和支持,筹集了一些资金。我们主要用于少年儿童文化、艺术、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国内外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交流及人才培养。如:
本会与文化部、福建省文化厅、厦门市文化局共同投资建造了 “ 华厦少儿文艺中心 ” 。
在河北省、陕西省的贫困山区投资建造救助失学儿童的两所小学。
与中宣部、文化部等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 为农村儿童送戏工程 ” 。
资助江西省杂技学员班训练经费;支援天津艺校戏曲班办学经费。
与有关单位联合拍摄两部儿童电视剧和一部《中国儿童戏剧艺术》多集专题片。
与文化部、全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委员会联合举办 “ 全国专业和业余儿童戏剧评奖 ” 。
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国内外少儿书法绘画比赛与展览。
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少儿文艺汇演和评奖活动。
组织中、日两国小朋友联合排演《孙悟空的魔笛》,在北京、东京两地上演。
组派中国儿童参加在日本举办的中、美、日三国小朋友联合演出;接待前苏联、美国、日本、中国四个国家的儿童联合演出团。
此外,本会先后组派了十几次少儿艺术团赴日本、泰国、英国、俄罗斯、马来西亚、韩国及台湾省 …… 等,进行友好访问演出,受到极为热烈的欢迎,展示了中国少儿文化艺术取得的光辉成就。
为迎接二十一世纪、培养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 期望海内外友好人士继续关怀和支持本会工作。在庆祝本会成立十周年之际,向 “ 把爱心献给孩子们 ” 的朋友们致以诚挚的谢意!
『贰』 急!!!!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
做梦?
『叁』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怎么样
像四川汶川地震的时候
儿童基金会就捐款捐了2000多万
『肆』 文化发展基金
不知你是要哪个发展基金的内容:
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创建于1996年12月,是北京作为国家文化中心和北京文化发展战略的需要,由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发起联合北京有关文化机构和新闻媒体创立,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和北京市民政局核准登记为公募性的基金会法人机构,是北京最有影响权威的基金会之一。
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宗旨是:以广泛联系海内外关心首都文化发展的社会团体、企业和人士,多方筹集文化发展资金,以各种形式资助、扶持、推动北京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推动文化创新,扶持文化新人,促进首都北京文化建设和文化交流,致力于首都北京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展示国家文化中心的魅力。
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成立以来,在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的关怀和市委宣传部的直接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通过各种开创性的工作,多渠道募集社会资金,为促进和繁荣北京的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具有四大功能:
(1)展示推广功能
通过开展各种文化艺术、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资助扶持北京市各类文化项目。增加文化发展基金募集力度,加强对优秀文化艺术项目的资助和支持,体现先进文化的展示推广主导示范作用。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和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北京文化消费需求也会进一步增大,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力度越来越大,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基金会将成为活跃的文化融资领域。
(2)吸纳资源功能
通过社会各界对北京文化发展的支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公益文化基金运作,把社会上有意资助公益文化的分散资金和资源集中起来,有效地投入到首都北京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中,为发展民族文化和开展文化交流做出积极的贡献。通过基金会的运作,可以使分散的资金发挥规模效应,使资助的风险得到有效的规避和化解,使资助者支持文化发展的良好愿望得以实现。
(3)鼓励创新功能
通过对原创性、创新性、实验性公益文化项目的资助和支持,有力地推动文化新人的成长,吸引更多优秀的公益文化项目向北京这个国家文化中心汇集。世界级大都市的发展证明:一个城市的文化实力,不但要看吸引文化人才的数量,而且要看推动原创的能量。随着北京奥运会的临近和人文奥运理念的实施,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需要筹集资金设立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艺术奖项,评选展示有国内外影响的优秀作品和艺术家,加大对文化艺术新人实施更有力的发展扶持。基金会积极鼓励文化艺术创新和培育文化艺术新人,突出中国特色和北京特点,为中国的和平崛起提供更多的文化动力和资源。
(4)扩大交流功能
推动北京与海内外的文化交流,吸收文化发展的最新成果。同时,通过与境外文化基金会的项目合作、相互委托、交叉资助,推动北京文化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和交流,与各国的优秀文化成果共同交流和发展。
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任务
·接受并管理社会捐赠资金,用于发展北京市文化事业。
·开展有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化素质的文化艺术活动。
·推动并资助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及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
·组织有关文化事业发展的专题调查研究和学术研究。
·评选并奖励为北京市文化建设及文化艺术交流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与个人。
·组织国际间文化艺术交流。
·资助北京市文化设施建设和文物古迹的保护开发。
·开展其它有益于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创建于1986年11月,是应上海文化事业发展战略的需要而建立的国内首家地区性(市级)文化类基金组织,也是上海地区成立最早、规模及影响最大的几家基金组织之一。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宗旨是:筹措文化发展资金,资助公益文化,推动文化创新,扶植文化人才,促进文化交流,致力于上海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基金会成立二十多年来,在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关怀和市委宣传部的直接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通过各种开创性的工作,多渠道募集社会资金,为促进和繁荣上海地区的文化建设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被誉为上海地区文化事业发展的"助推器"、"蓄水池"。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具有四大功能:
(1)主导示范功能
通过对优秀文化艺术项目的资助和支持,体现先进文化的主导示范作用。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和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社会上的各类文化基金和基金会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会越来越广,成为活跃的文化投资和融资领域。基金会将不同于社会上其他公益性、私人性、专业类基金会,以鲜明的政治导向、积极的社会效益、广泛的公益服务、国际化的操作规范,起到良好的主导示范作用。
(2)吸纳资源功能
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基金会运作,把社会上有意资助文化的分散资金和资源集中起来,有效地投入到文化事业的发展中去,为发展民族文化和人类进步而做出积极的贡献。特别是上海这样的国际大都市,涌动着密集的资金流和资产流,许多个人和机构也有资助文化发展的强烈愿望,但又顾虑政策风险、操作失误等诸多问题。通过基金会的运作,可以使分散的资金发挥规模效应,使资助的风险得到有效的规避和化解,使资助者支持文化发展的良好愿望得以实现。
(3)鼓励创新功能
通过对原创性、创新性、实验性项目的资助和支持,有力地推动文化新人的成长,吸引更多优秀的文化项目向以上海为中心的大都市群汇集。世界级大都市的发展证明:一个城市的文化实力,不但要看吸引文化人才的数量,而且要看推动原创的能量。迄今为止,上海所设立的大型文化艺术奖项,比如上海文学艺术奖,宝钢高雅艺术奖等,主要侧重于评选有国内外影响的优秀作品和艺术家,而上海更迫切需要的是对文化艺术新人实施更有力的扶持。基金会高高举起鼓励创新和培育新人的旗帜,会突出自己的鲜明特色,为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提供更多的文化资源。
(4)扩大交流功能
推动上海与整个长江三角洲及海内外的文化交流,吸收人类文化发展的最新成果。基金会的集资融资和文化资助的范围,将立足上海,又不限于上海,而是逐步扩大到整个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成为大江和大海交汇处一面鼓舞人心的文化旗帜。随着21世纪中国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一个包括江、浙、沪15个大中小城市,纵横绵延300公里,占全国国民生产总值15%以上、中国第一、世界第六的大上海都市群正在兴起。通过设立基金会,将更有力地吸纳"长三角"的资金和资源,促进"长三角"的文化协作、融合和创新,同时,通过与境外文化基金会的项目合作、相互委托、交叉资助,推动上海的文化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和交流,与各国的优秀文化成果共存共赢。
近年来,基金会还主办一系列在上海乃至海外具有全国重大影响的大型文化交流活动。如每年一届的"上海艺术博览会",“上海电子艺术节”等。
自2003年3月开始,本会进行重大改革,力求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规范的资助模式和运作机制。本会经过全面调整改革,接受政府委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原则,面向全社会开展公益文化项目资助、奖励、扶持贷款和(影视)投资(资助)。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以其独特的优势与海内外众多文化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与上海新闻、企业、文化艺术等社会各界建立广泛而又密切的联系,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办公地址:番禺路396号2楼,电话:62815037(总机)
『伍』 有很多文化基金会什么的,这里的基金是啥意思呀
基金通俗的说就是,你把钱给别人保管,然后让他给你理财,那种基金会是弄一些钱去干一些社会性的事情,不如慈善啊什么的
『陆』 艺术公益基金会不达到注册标准就是违法吗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条件: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柒』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基金会功能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具有四大功能:
(1)主导示范功能
通过对优秀文化艺术项目的资助和支持,体现先进文化的主导示范作用。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和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社会上的各类文化基金和基金会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会越来越广,成为活跃的文化投资和融资领域。基金会将不同于社会上其他公益性、私人性、专业类基金会,以鲜明的政治导向、积极的社会效益、广泛的公益服务、国际化的操作规范,起到良好的主导示范作用。
(2)吸纳资源功能
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基金会运作,把社会上有意资助文化的分散资金和资源集中起来,有效地投入到文化事业的发展中去,为发展民族文化和人类进步而做出积极的贡献。特别是上海这样的国际大都市,涌动着密集的资金流和资产流,许多个人和机构也有资助文化发展的强烈愿望,但又顾虑政策风险、操作失误等诸多问题。通过基金会的运作,可以使分散的资金发挥规模效应,使资助的风险得到有效的规避和化解,使资助者支持文化发展的良好愿望得以实现。
(3)鼓励创新功能
通过对原创性、创新性、实验性项目的资助和支持,有力地推动文化新人的成长,吸引更多优秀的文化项目向以上海为中心的大都市群汇集。世界级大都市的发展证明:一个城市的文化实力,不但要看吸引文化人才的数量,而且要看推动原创的能量。迄今为止,上海所设立的大型文化艺术奖项,比如上海文学艺术奖,宝钢高雅艺术奖等,主要侧重于评选有国内外影响的优秀作品和艺术家,而上海更迫切需要的是对文化艺术新人实施更有力的扶持。基金会高高举起鼓励创新和培育新人的旗帜,会突出自己的鲜明特色,为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提供更多的文化资源。
(4)扩大交流功能
推动上海与整个长江三角洲及海内外的文化交流,吸收人类文化发展的最新成果。基金会的集资融资和文化资助的范围,将立足上海,又不限于上海,而是逐步扩大到整个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成为大江和大海交汇处一面鼓舞人心的文化旗帜。随着21世纪中国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一个包括江、浙、沪15个大中小城市,纵横绵延300公里,占全国国民生产总值15%以上、中国第一、世界第六的大上海都市群正在兴起。通过设立基金会,将更有力地吸纳长三角的资金和资源,促进长三角的文化协作、融合和创新,同时,通过与境外文化基金会的项目合作、相互委托、交叉资助,推动上海的文化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和交流,与各国的优秀文化成果共存共赢。
近年来,基金会还主办一系列在上海乃至海外具有全国重大影响的大型文化交流活动。如每年一届的上海艺术博览会,“上海电子艺术节”等。
自2003年3月开始,本会进行重大改革,力求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规范的资助模式和运作机制。本会经过全面调整改革,接受政府委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原则,面向全社会开展公益文化项目资助、奖励、扶持贷款和(影视)投资(资助)。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以其独特的优势与海内外众多文化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与上海新闻、企业、文化艺术等社会各界建立广泛而又密切的联系,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
『捌』 文化部最近成立什么基金会
为推动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扶持艺术繁荣发展,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文化部、财东政部联合成立了国家艺术基金。
国家艺术基金是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的一项公益性基金,于2013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文化部部长蔡武任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首任理事长。
国家艺术基金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
『玖』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的捐赠管理
关于鼓励社会捐赠的管理办法
为充分利用社会团体自身的优势,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募集资金的办法发展事业,广泛争取 海内外热爱和关心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团体和个人的支持与赞助,组织、资助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合作的创作类、展演活动类、研究出版类和综合类项目,培养优秀 文艺人才,促进中国文学艺术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国家鼓励公益事业的发展,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的捐赠,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的保护。
第二条按照《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章程》规定,我会接受海内外、社会各界团体和个人捐赠的款物,捐赠应本着自愿的原则,双方协商,互利互惠。
第三条向我会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向我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 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二、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法律规定向我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方 面的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五条)。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中华人民共和 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境外向我会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物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六条)。
第五条本会对支持中国文学艺术发展的捐赠团体或个人,将通过多种形式予 以鼓励。为保证捐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凡向我会捐款捐物,均需双方签订捐赠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捐款需待捐赠款项进入我 会指定账号,捐物需双方办理物品交接手续。我会需向捐赠团体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并根据捐赠情况举行捐赠仪式大会或新闻发布会,授予荣誉称号,进行相应的 社会媒体宣传(此项须事先征求捐赠人意见并尊重捐赠人意愿)并履行捐赠协议中我会所承诺的回报条件。
第六条本会与合作方将严格按照资助款、捐赠款的用途,设立和募集相应的 各类基金,签订设立专项基金的合作协议及相应的名称和具体的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基金的使用范围和审批手续,定期向合作方提供专项基金的资金情况报表。遵照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本会各项基金接受国家民政部统一的年度检查。
第七条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具有健全的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本会有权对各类基金的使用和实施过程进行考察、监督。各类基金在项目实施后,被资助的单位,均需提供基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和帐目清单。
第九条本会基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章程》和《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接受本会监事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理事会。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
二○○八年九月八日
『拾』 中国艺术节基金会与哪些企业合作过
中国艺术节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于1988年9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登记注册成立。基金会的宗旨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国家政策,筹措文化艺术发展资金,扶持和资助公益文化活动,推动文化创新,引导和发展文化市场,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