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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保险管理

发布时间:2021-03-28 10:13:47

㈠ 如何加快发展农业保险的几点建议

为更好地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建议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建议尽快颁布实施《农业保险条例》,使农业保险发展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颁布《农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明确农业保险在国家农业保护支持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参与主体、受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政府在开展农业保险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避免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或因财政困难而忽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系统稳定的制度安排。

(二)健全农业保险的管理体系。农业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责任大。在全国层面,在国务院的统一协调下,明确各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适时建立统一领导的农业风险管理机构,统筹全国农业保险发展。加强对农业保险风险的研究,整合我国的气象、水文、农业生产数据,为农业保险和农业再保险产品定价提供统一的数据平台。在地方层面,建立以政府牵头,农技部门、保险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户等多方联动作合作平台,将风险补偿机制与科技服务机制、农业保险与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在一起,建立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三)完善农业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导保险公司增强农业保险合规经营意识,建立健全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保险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对保险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参与农业保险业务的基层政府和农业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制度要求提取相关费用。建立纪检监察、审计和保险监管等部门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治理农业保险业务领域违法违规、弄虚作假问题。

(四)进一步改进财政补贴办法。完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继续加大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的财政补贴分担比例,尽量取消县市的财政补贴分担;实行适度差异化的补贴方式,中央财政应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生猪等畜禽生产和调出大省的财政补贴力度;对农业保险承办机构提供一定的费用补贴,改进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式,将部分种植业、养殖业的财政补贴资金转化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五)健全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我国农业保险需求巨大,业务不断拓展,应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发展相互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探索由政府成立非营利性的专业农业保险公司,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
不断提高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对重点农产品进行统保,以避免逆向选择,更好地分散风险,降低参保农户负担。例如,全国范围内探索对小麦、水稻、棉花、生猪、奶牛等战略性农产品资源进行统保。

(六)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国家大灾保险基金,构建商业再保险和国家再保险相结合的、多层级的大灾风险分担机制。充分调动国内外再保险公司的积极性,积极利用再保险机制,分散农业保险经营风险。条件成熟情况下,可考虑成立专门的农业再保险公司。同时在设立大灾基金、再保险安排、资源配置与投入、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农业保险是国家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是为了扶持和保证农业的安全生产而制定的,主要是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和保险公司的能动作用综合发挥作用才能加快农业保险的发展

㈡ 财政部如何支持农业保险发展

2018年7月30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共同印发《关于将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种业发展。财政部称,下一步,将继续积极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逐步构建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分散机制。

(一)保险标的。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目录的制种为,符合《种子法》规定、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或经当地农业部门备案开展的水稻、玉米、小麦制种,包括扩繁和商品化生产等种子生产环节。保险责任除普通的自然灾害、病虫害外,还包括其他可能导致质量损失的各类风险,如花期不遇、自交结实等。

(二)补贴比例。为保持政策统一,补贴比例按照《办法》规定执行,即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兵团、中央直属垦区、中农发集团等中央单位补贴65%。

(三)保险金额。与普通大田作物相比,制种生产成本已处于相对较高水平,针对制种的农业保险技术也较为复杂。在开展初期,为有效规避道德风险,制种保险的保障水平为直接物化成本,暂不包括地租成本和人工成本,后期可随着试点经验的积累,研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四)部门协同。《农业保险条例》提出,我国农业保险按照“协同推进”等原则开展,尤其在制种保险中,确认保险标的、厘定保险费率、认定保险责任等诸多方面,专业性较强,需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同时,为有利于投保农户等更好理解保险合同内容,保险经办机构应使用保险监管部门统一发布的示范性条款。

(五)工作要求。各地应当根据《通知》规定,及时调整和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切实把制种保险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㈢ 如何确保农业保险工作规范操作,安全运行

、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深刻内涵“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前提.要通过高产高效、优质特色、规模经营等产业化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二是建设村镇、改善环境.包括住房改造、垃圾处理、安全用水、道路整治、村屯绿化等内容. 三是扩大公益、促进和谐.要办好义务教育,使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并受到基本教育;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农民享受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要加强农村养老和贫困户的社会保障;要统筹城乡就业,为农民进城提供方便. 四是培育农民、提高素质.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要发展农村文化设施,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要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引导农民主动有序参与乡村建设事业. 具体而言,所谓“新农村”包括5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范畴.即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各具民族和地域风情的居住房,而且房屋建设要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水电、广播、通讯、电信等配套设施要俱全,让现代农村共享信息文明;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尤其是在环境卫生的处理能力上要体现出新的时代特征;使农民具备现代化素质,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农民”;要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实现这五句话提出的要求,就是农村各方面实现协调、全面发展的过程. ——“生产发展”,新农村的物质基础 .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生产发展.“十一五”时期,农业要加大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在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的过程中,一方面协调粮食与其他作物的比例,力保我国的粮食安全;另一方面协调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家一户的农民由于生产生活分散,信息不灵,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带领农民致富过程中有很大优势,要鼓励发展各种类型的新经济组织,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生活宽裕,新农村建设的核心目标 .要达到生活宽裕的目标,就是要千方百计开辟各种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乡风文明”,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乡风文明本质上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内容包括文化、风俗、法制、社会治安等诸多方面.从我们先情况来看,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较快,但文化生活却单调乏味,同时一些不良文化有所抬头.农村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还不适应,与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适应,主要问题是文化基础设施落后,现有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文化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因此,如何使广大农民过上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 ——“村容整洁”,改善农民生存状态 ,新农村建设中“村容整洁”的要求,最主要的是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 ——“管理民主”, 完善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是实现乡村管理民主的关键所在. 不要将新农村建设片面理解为就是兴建新村庄,只注重农村房子是否整齐划一,道路是否宽阔等表面的东西.决不能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成农村新一轮的大拆大建,不能片面追求“村容整洁”,不能单一追求某一方面的增长. 不能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建设混同起来.农村有农村的特点,有的地方按小城镇的要求搞农村建设,最后搞得不城不乡,反而不利于改善农村的生产和生活.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着力解决制约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 ,一定要把握好五个“坚持”原则:一是坚持发展经济,富裕农民;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四是坚持循序渐进,务求实效;五是坚持节余资源,持续发展. 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农村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是,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做好“三农”工作的新平台,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促进农村经济更大更快更好发展的新载体.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区域.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没有全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加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方针,立足于城乡全体居民,让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群众参加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农村与城市统筹发展、城市化与工业化联动发展、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必将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再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生动实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农业经济,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素质,丰富农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鲜明特征,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生动实践. 三、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要大力推进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培育主导产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 首先,选准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对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进行全面的优化升级.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遵循广开思路、广辟渠道、多种经营、突出特色、搞活经济、提高效益的原则,按照调高、调优、调出质量和效益的方向,充分利用区内、区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通过区域布局调整,优化资源配量,发挥资源优势,尽快形成优势产区和产业带;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加快实现农产品由产量型向质量型、专用型和高附加值型、高回报率型发展;通过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城市转移,广泛合理地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业内部结构的合理化和产业化的良性循环. 其次,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尤其是乡镇企业中的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努力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也是农业发展的一大优势和潜力所在.今后,我们应该以发展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积极发展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按照多层次、多样化的原则,适应市场的不同需求,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既要面向城市市场,又要注意满足农民要求;既要发展大规模的加工业,又要发展具有地方风味和特色产品的小企业,使农产品加工业真正成为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导产业之一. 第三,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促进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化、规模化发展.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把优势农产品做大做强,集中力量培植名优品牌,以增强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2、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多渠道转移,扩大农民就业和增收空间. 多年的实践证明,把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拴在土地上,农民难以富裕起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减少农民,要繁荣农村必须推进城镇化.因此,必须尽快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格局,加快城镇化步伐,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乡镇企业、小城镇和城市转移,逐步减少农民,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村人均资源占有量,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发展的良性互动.一要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以县城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心建制镇为重点,健全小城镇的居住服务、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小城镇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正确引导乡镇企业向城镇集聚、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流动和到城镇就业,注重发挥小城镇带动经济发展的功能;二是以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等农村服务业为重点,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实现农民就地转移;三要组织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利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如防止拖欠工资,改善劳动环境,保障农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取消所有歧视性和限制政策.在长期内,要竭尽全力搞好农村教育事业,一则要大力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使更多的农民子弟尽快通过高考升学实现高层次的转移;二则通过职业教育培养更多社会急需的合格的技工型人才,为实现农村劳动力第二层次转移创造良好的条件. 3、加大对“三农”投入和服务,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 要求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不断加大农业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改造和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依法有偿合理有序开发水资源.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村村通电话”工程.抓好农村基础设施、整村推进项目建设,推进以特色种养和龙头企业带动为主的产业化扶贫开发,改善贫困村群众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全面整合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的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能力,加大服务力度,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4、加快农村通讯及信息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 加快农村通讯及信息设施建设,特别是互联网的建设,通过互联网搜集现代农业科技和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价格变动趋势的信息,建立相应的预测预报系统,定期向农民发布相关的信息,真正使农民的农业生产与国内外的市场紧密联系起来,使农产品的生产更好地适应区内外市场的消费需要. 鼓励龙头企业和营销大户拓展经营网络和销售空间.实施能人带动战略,加强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培育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 5、协调发展,走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道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把可持续发展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坚持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要切实搞好退耕还林工作,加大林业综合开发力度,促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加强对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坚持资源合理开发与节约并重,增强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6、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建设. 一是尽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基本法规.这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功能就是稳定农村社会和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缓和农村的各种社会矛盾,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能依法有序地进行,为农村人口提供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二是多渠道筹措农村统筹基金及养老基金. 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生存状况,使城乡更加协调发展.三是对农村统筹基金及养老基金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及使用. 7、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二是狠抓农村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培育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充分利用骨干培训、新闻媒体、法律工作者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和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的能力.三是实行村民自治,规范建章立制.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让群众自我教育,干部自我约束.以村务大事民主决策制度为突破口,解决农村热点、难点问题,从而提高农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民主权利,制定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四是加强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经济稳定.要加大对农村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要齐抓共管,共创共建,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搞好农村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经济稳定.五是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把阶段性集中整治与日常性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开展各项积极向上的群众评比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新农村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8、加强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提高农民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工作的资金投入,对农民进行多方面的培训,一是面对市场为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新技术,了解新信息,增强致富发展的本领;二是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学习法律知识,真正达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和谐社会”不仅是一种状态,更是一种视角千百年来,中国一直在追求政治和谐、社会和谐.我们今天倡导的“和谐社会”,其中的“和谐”二字不只是指社会的一种状态,更重要的是提示人们,从“和谐”这一视角对社会进行分类,用“和谐”为“社会”作定性.因此,引导人们从“和谐” 这一视角去审视社会,思考和认识社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认识前提. 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六个基本特征告诉我们:第一,科学的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的综合体.和谐社会既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完全联系在一起的,它们既是并列关系,又是包含关系. 第二,和谐社会既是目标也是过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我们的一个治国理想,又是一种治国方略、治国机制,同时也是一种治国结果,实际上就是政通人和、国泰民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静态的完美,而是动态的协调,是目标与过程的统一.作为目标,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是完全一致的,与小康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任务是完全一致的.作为过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具体的、历史的、是分阶段、有层次的,不是中一蹴而就的,决不能操之过急,急于求成. 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讲物质利益原则,又要注重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在注意解决各阶层利益矛盾的同时,要注重全民族的整体素质,共同营造遵章守法、诚信友爱、开拓进取的良好社会环境. 人尽其责,诚实守信“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这是李白《侠客行》的诗句,形容承诺的分量比大山还重,极言诚信的重要.中国是个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诚信一向是中国人引以为豪的美德,“人无信而不立”.诚实守信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中国,崇尚"诚信"的文明源源流长,早在几千年前,孔子就说过:“人而无信不只其可”,延伸之意就是:“信,则知其可”.千百年来,人们讲求诚信,推崇诚信.诚信之风质朴淳厚.远在三国时期,刘备三顾茅庐的故事每个人可能都听说过:诸葛亮辅佐刘备并受托孤之重任,正如《出师表》所言:“追先帝之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一心为汉,七出祁山,耗尽毕生心血,留下千古美名.什么是诚信?诸葛亮就是诚信.诚实守信,能够履行承诺而取得他人信任.诚信也是道德建设的根本,是一种非常宝贵的素质.我国素有“一诺千金”之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但在现在的社会,有些人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在生活中迷失了自己,图一时之快,置后生于不顾,拼命透支自己已经不多的诚信,可想而知,这种行为的后果就是沦为成克杰之流:遗臭万年!在中华几千年历史中,有许多关于诚信的论述,也流传着许多诚信的故事.这些宝贵的论述,在今天也能给我们深刻的启示.诚信是一切道德赖以维系的前提.失信于人,什么工作也就开展不起来.古语曰:索物于暗室者,莫良于火;索道于当世者,莫良于诚.也就是说最好借助于光亮在黑暗中取物;而只有诚信,才能取信于天下.“得道多助”古人尚能如此明白,而作为我们,当代的中学生,更应该诚信做人!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黄金时期,是人生中至真至纯至美的时期.而诚信又是最容易而又最不应该让人忽视的美德,我们应该把诚信作为人生中的一个坐标,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诚信对人,诚信对己,诚信就像一轮圆月,惟有与高出的皎洁相伴,才能衬托出对待生命的态度;诚信就像一个砝码,在生命的天平上,放上他,摇摆不定的天平就会稳稳地倾向他;诚信更像是高山之水,能够在浮动的社会里,洗尽铅华,洗尽虚伪,露出真诚.所以我们应该在全社会大力提倡诚信,为社会风气的净化,尽一份自己的责任! 人生,漫漫长路远,纷繁诱惑多.人,作为微小而孤独的个体,在人生的选择题前,无可避免地徘徊起来.在一个又一个渡口上,在一次又一次险象中,人,究竟能选择什么,该选择什么? 选择诚信.因为它比美貌来得可靠.没有美貌的人生或许是没有足够亮点的人生;但若没有诚信的人生则足以是没有一丝光明的人生.你可以不是潘安,你也可以不是西施,但你不可以失去别人对你基本的信任.“人,以诚为本,以信为天.”没有诚信,生存世间的你可要作一粒悬浮其中的尘粒? 选择诚信.因为它比机敏来得憨实.诚信好比一个乡间小伙,他每日只知弓着黝黑宽阔的脊梁在人生的沃土上默默耕耘;机敏则更像一个电脑黑客,他总是那样才思敏捷,头脑灵活,却总是不露真相叫人紧张.在人生的剧本里,一位老实踏实的演员总要比一个奸诈精怪的角儿更受观众青睐. 选择诚信.因为它比金钱更具内蕴.举着“金钱万能”旗号东奔西走的人生注定是辛苦乏味的人生,满身的铜臭最终带来的也不过是金钱堆砌而成的冰冷墓穴;而诚信,能给人生打底润色,让人生高大起来,丰满起来,它给生命灌注醉人的色泽与丰富含蕴,让生命在天地之中盈润注目,善始善终. 选择诚信.因为它比荣誉更具时效性.没有一蹴而就的业绩,没有一成不变的江山.没有人可以顶着荣誉的光环过一辈子.荣誉是短暂的,它只是人生旅途上一小片美丽的风景,它再美丽,也只是一小段的人生;但诚信是培植人生靓丽风景的种子,你一直耕耘,就会一直美丽,你将诚信的种子撒满大地,你的人生将会美丽到天长地久. 选择诚信,是正确之选.在你一一权衡过后,在你层层过滤之后,你会猛然发现,在人生面纱下最迷人的,原来是那最没有矫饰、最朴实不花哨的诚信!你会发现,没有了诚信,生活原来是那样的索然无味! 在人生与风浪的洗礼中,有了诚信,你就用最阳光的心情高唱吧.若为人生故,诚信不可抛回答者: 集星 - 助理 二级 2-14 09:54 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高峰,就一刻也不能离开理论思维.马克思主义是人类思想史上最伟大的理论,是推动社会进步、实现人类解放最锐利的思想武器.它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郑重地把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在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相结合过程中,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先后创立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这一系列理论成果中,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党的十七大把它们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是继毛泽东思想之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次历史性飞跃. 5 忆改革开放,现中华雄威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使祖国母亲彻底摆脱了被压迫的境地,中国这头东方睡狮开始慢慢觉醒,但却步履维艰,直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从此改革开放的春风使中华大地再次焕发了活力,中华民族终于踏上了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 30年的征程,中华民族以崭新的姿态重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30年的沧桑巨变,30年的光辉历程,铸就了一个民族近百年的梦想! 改革开放的30年,是中国经济迅速蓬勃的30年!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78年到2006年间,中国经济总量迅速扩张,增长近60倍!中国的经济成就不仅写在了中国历史之上,也在世界历史上刻下了辉煌的一页,过去25年全球脱贫所得成就中,近70%的成就归功于中国! 改革开放的30年,是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的30年!自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华民族犹如钢铁长城一般坚不可摧!97年香港回归,99年澳门回归;1998年面对南方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水,2003年面对让人闻风丧胆的非典疫情,2008年面对十几个省份百年不遇的冰雪灾害,中华儿女众志成城,手挽手将一个个磨难阻击在脚下! 改革开放的 30年,是教育事业稳步发展的30年!1983年,邓小平同志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对世界,面对未来!伴随着教育规模的发展,更有越来越多的中华儿女在世界高精尖人才中占据着日益重要的位置! 改革开放的30年是中国航天事业不断创新的30年!从1979年远程火箭发射试验成功,到2003年“神五”升天,首次载人航天飞行成功,再到2005年神舟六号载人航天卫星顺利返回,中国航天人在摸索中让祖国一跃成为航天科技强国!2008年,我国首颗探月卫星“嫦娥一号”发射升空,炎黄子孙的千年奔月梦成为了现实! 改革开放的30年,也是我国体育事业蒸蒸日上的30年!中华体育健儿奋勇争先;奥运大幕在中华大地上拉开,我们已成为奥运的主人! 我们坚信,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必将出现一个又一个辉煌的30年!中华民族的崛起,必将让世界为我们自豪!

㈣ 加强农业保险的主要服务措施有哪些

第一、贯彻落实好《农业保险条例》。《条例》强化了农业保险顶层设计,确立了农业保险经营基本规则,但相对还比较“粗放”,许多方面需要制订相应的配套政策和规章制度来完善和细化。市场主体管理方面。刚开始做农业保险时,保险机构普遍感觉很难做,不愿参与进来。近年来中央财政进行保费补贴,也没有出现大面积的自然灾害,农业保险经营情况比较好,财务可持续性也比较强,许多保险机构开始要求加入农业保险经营。为促进农业保险的长远健康发展,我们将制定农业保险经营的基本要求,不仅要考虑资本实力,还要考虑专业化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如理赔的快慢、防灾防损能力、农业数据积累和信息处理能力等。监管部门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公司目录,供投保农户选择。农业保险政策性很强,我们要研究引导市场主体实现高层次、适度竞争的新途径、新方式。产品管理方面。很多专家学者认为尽管农业保险不是完全的公共产品,但财政补贴占到保费的60%到80%,也可视为准公共产品,况且农业保险还承担着巩固农业地位的重要任务。所以相对于其他保险产品而言,农业保险产品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做到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以往谈到保险时,大家都知道被保险人可能会有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问题,如某一部分客户因为知道自身健康状况下降或者财产更容易受损,从而比正常客户更加积极向保险公司投保以转移风险。保险机构同样可能存在这样的问题,比如在开展农业保险时选择利润较好或容易经营的产品,使得农民真正迫切需要的农业保险产品缺位或发展不足,或是故意将产品条款设计得很复杂,搞一些陷阱在里面,这种行为如果出现,将对中央惠农政策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对此我们必须高度关注,坚持“零容忍”的监管标准。我们正在考虑制定示范性条款,保险责任要广,保障程度要高,理赔条件要简,费率水平要低,这样才会对农户有吸引力。我们将定期将已审批备案的产品向社会公布,方便各方监督。服务体系方面。保险服务特别是理赔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户和各方对农业保险的评价。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农业保险理赔标准和理赔服务评价体系,譬如赔款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到农户手中等,要通过高效优质的理赔服务使中央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我们正在研究制定鼓励保险机构加大投入,特别是对基层服务体系投入的长效激励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完善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将保险服务推进到田间地头,推进到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第一线。推动保险公司除了灾后及时便捷的支付赔款外,还要给农户提供诸如风险预警、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专业增值服务。如有的公司在台风来临前,出资协助农户将设施大棚的薄膜割掉,帮助农户降低灾害损失。
第二、强化农业保险监管。农业保险经营中有大量的财政补贴,对保险公司真正做到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检查中我们发现,地方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和经办机构不引导农民进行真实投保,而是通过虚假投保、虚假理赔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使得中央的惠农政策难以落到实处。针对这一现象,2014年保监会将完善相关监管规定,以合规性为重点组织对农业保险的专项检查,加大对农业保险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将这种苗头打击下去,务必使中央惠农政策不在中间环节被截留。
第三、切实防范风险。农业保险风险的特点是频率高、年度间分布不均衡、与天气等自然因素高度相关。2012年北京“7·21”暴雨,北京市农业总量并不大,结果也赔了7000万元左右。今年东北洪涝灾害,农业保险仅黑龙江一省赔付就超过27亿元。因此必须通过完善制度,引导保险公司做好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安排,不能令其存有侥幸心理,觉得连续几年都没发生大灾就不去做再保险安排。另外,相关部门制定的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保监会将每年对大灾风险准备金计提、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公司及时足额提取。
第四、鼓励支持创新。农业保险的经营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真正做得成功的国家地区不多,而美国、日本、法国等比较成功的国家都给予了大量政府补贴,这是因为农业是特殊的弱质产业,农业保险的风险难以控制,包括自然风险、道德风险、市场风险等。我国除以上风险外,还有一个特点,即我国农业大多数还是分散的、小规模的生产方式,不像美国等国家是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这使得我国农业保险在承保、查勘、定损、理赔和风险管控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困难。下一步,还是要通过创新的方式和思路,做到既能降低风险和成本,又能提高理赔服务的质量。例如,通过新技术的应用,使农业保险得到可持续发展。有的保险公司建立自己的高炮队,实施人工降雨防雹工作。有的保险公司配备了无人驾驶飞机,除了便于查勘理赔之外,还协助政府统计灾情作出预判。所以要鼓励和支持农业保险机构进行创新,监管部门要以最大的宽容度来对待创新和创新可能带来的问题

㈤ 2017年涉农保险工作思路

农业保险工作总结与计划
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固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以及基层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促进我县农业生产和发展,特别是对各种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xx年我县承保了玉米、小麦、奶牛、能繁母猪和育肥猪5个农险品种,共有8个镇乡xxxx万农户参保,收取保险费(含财政补贴)xxxx万元,其中农户缴费xxxx万元,占总保费的xx%;中、省、市三级财政补贴xxxx万元,占总保费的xxxx%;全年赔款支出xxxx万元,赔付率达到xx%。现就我县201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了完整而且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我县由分管保险工作的副县长挂帅,成立了以农办﹑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为保证农业保险顺利实施,全县15个镇乡还建立了相应的农业保险推广站,组建了农险代办队伍,聘请了乡镇农业中心种殖业技术骨干和畜牧站养殖业技术骨干为乡级推广员,村组干部分工协助,进行农业保险的业务拓展和现场查勘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农险专项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较多,覆盖面广,受益范围宽,政策性强,让广大农民朋友及时了解、认识、接受这项富民惠民的政策,必须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今年我们积极与广播电视台联系,制作农险专题节目,考虑到农民朋友收看习惯,在合适的电视频道和时段滚动播出;同时结合抽样调查问卷的形式,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摸清农村基层情况,从险种宣传,动员投保,到现场赔付,深入细致地宣传与报道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使全县农民真正体会到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稳定农民收入、分担农业风险的惠农政策。
三、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保费收缴和赔付方便及时。我们按照被保险农作物的栽种面积和生猪存栏量,确定当年承保面,结合各个镇乡实际情况,落实保险品种的承保目标,承保签单方式实行“相对集中”原则,即以整乡、村为单位整体集中投保和承保,禁止接受成数投保、比例投保。细化保单签订程序和手续,在保费的收取上,支公司到各乡镇现场核实清单收取保费。在查勘理赔方面,由于农业保险的灾害事故涉及面广,发生频繁,如何及时查勘﹑准确理赔是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关键。我们制定了全县的灾害理赔具体实施细则。在灾害理赔上,赔付与保费收取﹑与保险时段﹑与实地查勘的损失情况挂钩,做到灾害事件真实,灾害损失准确,查勘理赔及时。市、县二级公司都建立了赔案复查制度,进行抽查和自查。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同时对于所有的赔付案件进行公示和举报制度。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农业保险经营管理费用不足。农业保险承保、理赔面广分散,涉及到农村群众千家万户,从客观和主观上必然增加经营成本。建议政府适当提高经营费用标准,增加必要投入,以有效鼓励保险企业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稳定企业经营,为增强我省“三农”抗灾救灾能力提供服务。
(二)农业保险管理水平和工作技能有待提高。农业保险政策性、技术性很强,如果经营农业保险不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势必影响经营质量和成果,当前部分从业人员缺乏经验和技能,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建议政府主管部门主动与保险企业之间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加强培训交流,通过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我省农业保险试点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理赔服务工作不够畅顺。生猪(能繁母猪)保险理赔工作跟不上的原因主要:一是县市畜牧兽医部门在出险检验工作时协调不够,或存在只勘查不出具检验结果证明,或有时直接向农户收取检验费用,从而引发农户产生意见;二是由于基层单位业务人员有限,加上养殖场地、保险标的分布在乡村以及边远地区,造成查勘定损不够及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出面协调,明确县级畜牧部门特别是乡镇一级的畜牧站(所)主动支持能繁母猪出险检验工作。
五、明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思路
20xx年,我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政府以及总公司关于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的精神,提高服务能力,发挥我司在支持“三农”中的行业优势和作用。
(一)加大农网建设力度,加快农网建设步伐。为确保明年农业保险工作积极稳健发展,我司将进一步加快农村网点建设步伐,抓紧实施营销增员计划,拓展农村保险市场,不断扩大农村或农业保险覆盖面,切实为“三农”提供必要的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
(二)扩大农业保险宣传,提高农村群众的保险意识。
在市分公司的支持和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协助下,认真开展宣传工作,使农村广大群众认识保险,了解保险,接受保险,到主动自愿参加保险;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承保面。
(三)加大风险管控力度,确保业务可持性经营。一是严格把好承保质量关,做到现场验标,风险评估,防止“病从口入”;又要严把理赔质量关,规范工作流程,保证第一现场查勘,防止假案错案,防止道德风险发生。二是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取得人力和技术上的支持,弥补因基层单位人员、专业技能方面的不足,避免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被动局面,确保农业保险试点业务可持续经营。
(四)积极做好政府营销,争取政策支持。开展农业保险,在很大程度上都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行政推动。因此,结合实际,加大对当地政府营销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各级政府以及职能主管部门的支持,通过借助政府的行政能力,积极推动我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稳步发展。

望采纳我的回答。

㈥ 如何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为更好地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建议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
建议尽快颁布实施《农业保险条例》,使农业保险发展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颁布《农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明确农业保险在国家农业保护支持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参与主体、受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政府在开展农业保险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避免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或因财政困难而忽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系统稳定的制度安排。
(二)健全农业保险的管理体系。
农业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责任大。
在全国层面,在国务院的统一协调下,明确各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
适时建立统一领导的农业风险管理机构,统筹全国农业保险发展。
加强对农业保险风险的研究,整合国的气象、水文、农业生产数据,为农业保险和农业再保险产品定价提供统一的数据平台。
在地方层面,建立以政府牵头,农技部门、保险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户等多方联动作合作平台,将风险补偿机制与科技服务机制、农业保险与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在一起,建立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三)完善农业保险经营管理行为。
引导保险公司增强农业保险合规经营意识,建立健全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
保险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对保险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参与农业保险业务的基层政府和农业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制度要求提取相关费用。
建立纪检监察、审计和保险监管等部门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治理农业保险业务领域违法违规、弄虚作假问题。
(四)进一步改进财政补贴办法。
完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继续加大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的财政补贴分担比例,尽量取消县市的财政补贴分担;
实行适度差异化的补贴方式,中央财政应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生猪等畜禽生产和调出大省的财政补贴力度;
对农业保险承办机构提供一定的费用补贴,改进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式,将部分种植业、养殖业的财政补贴资金转化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五)健全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国农业保险需求巨大,业务不断拓展,应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经营主体。
积极探索发展相互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
探索由政府成立非营利性的专业农业保险公司,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不断提高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
对重点农产品进行统保,以避免逆向选择,更好地分散风险,降低参保农户负担。
例如,全国范围内探索对小麦、水稻、棉花、生猪、奶牛等战略性农产品资源进行统保。
(六)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国家大灾保险基金,构建商业再保险和国家再保险相结合的、多层级的大灾风险分担机制。
充分调动国内外再保险公司的积极性,积极利用再保险机制,分散农业保险经营风险。
条件成熟情况下,可考虑成立专门的农业再保险公司。
同时在设立大灾基金、再保险安排、资源配置与投入、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农业保险是国家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是为了扶持和保证农业的安全生产而制定的,主要是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和保险公司的能动作用综合发挥作用才能加快农业保险的发展

㈦ 农业保险重科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建议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
建议尽快颁布实施《农业保险条例》,使农业保险发展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颁布《农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明确农业保险在国家农业保护支持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参与主体、受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政府在开展农业保险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避免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或因财政困难而忽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系统稳定的制度安排。
(二)健全农业保险的管理体系。
农业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责任大。
在全国层面,在国务院的统一协调下,明确各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
适时建立统一领导的农业风险管理机构,统筹全国农业保险发展。
加强对农业保险风险的研究,整合国的气象、水文、农业生产数据,为农业保险和农业再保险产品定价提供统一的数据平台。
在地方层面,建立以政府牵头,农技部门、保险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户等多方联动作合作平台,将风险补偿机制与科技服务机制、农业保险与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在一起,建立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三)完善农业保险经营管理行为。
引导保险公司增强农业保险合规经营意识,建立健全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
保险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对保险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参与农业保险业务的基层政府和农业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制度要求提取相关费用。
建立纪检监察、审计和保险监管等部门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治理农业保险业务领域违法违规、弄虚作假问题。
(四)进一步改进财政补贴办法。
完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继续加大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的财政补贴分担比例,尽量取消县市的财政补贴分担;
实行适度差异化的补贴方式,中央财政应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生猪等畜禽生产和调出大省的财政补贴力度;
对农业保险承办机构提供一定的费用补贴,改进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式,将部分种植业、养殖业的财政补贴资金转化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五)健全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国农业保险需求巨大,业务不断拓展,应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经营主体。
积极探索发展相互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
探索由政府成立非营利性的专业农业保险公司,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不断提高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
对重点农产品进行统保,以避免逆向选择,更好地分散风险,降低参保农户负担。
例如,全国范围内探索对小麦、水稻、棉花、生猪、奶牛等战略性农产品资源进行统保。
(六)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国家大灾保险基金,构建商业再保险和国家再保险相结合的、多层级的大灾风险分担机制。
充分调动国内外再保险公司的积极性,积极利用再保险机制,分散农业保险经营风险。
条件成熟情况下,可考虑成立专门的农业再保险公司。
同时在设立大灾基金、再保险安排、资源配置与投入、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农业保险是国家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是为了扶持和保证农业的安全生产而制定的,主要是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和保险公司的能动作用综合发挥作用才能加快农业保险的发展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㈧ 如何理解和落实国务院的拓展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这一决定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制度有待完善。中央财政补贴的险种,很多都需要省级以下财政层层配套,有的险种基层有强烈需求,中央也有政策,但由于省级财政没有配套,就无法开办。
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后,《意见》再次指出,“完善保费补贴政策。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的县级保费补贴”。业内人士表示,这对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是一项重要的进步。
“减少或取消县级保费补贴将促进农业保险的规范化经营,不仅有利于促进县级政府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积极性,扩大农险覆盖面,也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经营。”一家大型财险公司农业保险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此外,《意见》要求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增强对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的抵御能力。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多年提及农业保险大灾风险问题。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准备金主要是经营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从保费或者盈余中提取,远远不足以应对当前的风险。“行业多年的积累有可能一次大灾全部搭进去。比如在去年的东北洪涝灾害中,承保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阳光农业保险公司,在前9年一直风调雨顺的情况下共积累了4.66亿元的准备金,但此次灾害如果不是进行了再保的话,可能就会赔不起。”保监会财产险监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财政部发布的农业保险大灾准备金管理办法,对保险企业大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等方面进行了相应规定。但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仅靠企业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关键是中央和省级,大灾基金如何筹资、由谁管理,希望政府尽快在这方面出台相应安排。”庹国柱表示。
在“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方面,《意见》指出,稳步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生猪和蔬菜价格保险试点,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试点。创新研发天气指数、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
“从美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来看,价格保险是未来农业保险发展的趋势。”庹国柱表示。目前,包括平安产险、安华农险在内的多家保险公司都在价格保险上有所尝试。尽管目前国内对价格保险的尝试还需进一步完善,但庹国柱对价格保险的发展寄予希望:“这代表未来农业保险发展的方向,一旦相关条款机制完善,可能会改变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大多只能保成本的局面。”
在“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部分,《意见》还提出,要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授信要素,探索拓宽涉农保险保单质押范围。近年来,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庹国柱认为,在发展此类保证保险创新农村抵(质)押担保方式的同时,也可探索保险公司直接为农民提供小额贷款的模式,“这样会使农民贷款成本降低,同时保险公司风险可控性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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