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是公司自己的规定。保险代理人不是员工,不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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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的通知》中说:(一)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招募代理制保险营销员时,在广告、宣传手册及口头宣传和解释中应当明确说明招募的是代理制保险营销员而非公司员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是在招聘公司员工,或者承诺将其转为公司员工。(二)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招募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的活动应当与公司员工招聘活动分开进行。三、规范个人保险代理合同管理制度(一)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在个人保险代理合同显著位置明示不属于劳动合同,并经保险营销员确认
⑵ 太平洋保险公司考勤制度
保监委没有要求每一个代理人每天出勤、打卡、学习。部门要求你出勤,也是为了员工的技能和专业学习。您真要较真,也可以在当地保险行业协会举报,电话要您自己查。但是,保险行业是一个需要永续学习的行业。你不能参与部门的学习,如何能够每天都在服务和技能上有进步呢?一天不来,两天不来,一个月不来,您自己都没有对这个行业的热情了。您说呢?
⑶ 考勤管理制度
我给你一个考勤制度 你看一下 怎么样。
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严禁代人打卡。每个月推荐全勤员工,进行公布表扬和奖励100元,所谓全勤是全月没有迟到,早退,请假。延迟半小时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半小时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加班:7:00-10:00
一. 迟到、早退、旷工。
具体规定:
1. 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迟到,而累计迟到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迟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过30分钟,当旷工1小时处理。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2. 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处理。
3. 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但仍应处罚,超出此数员工按10元/次处理。
4. 员工漏打卡需填写《员工漏打卡情况说明》,部门主管确认工时后,由行政部作相应处理。
5. 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贯彻,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主管违规核准缺勤,隐瞒员工缺勤情况等,按违规员工应扣金额双倍处罚。
6. 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并监督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许代打、不允许手写、涂改,打完卡应按编号放在相应位置。对代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给予30元/人次经济处罚(罚款对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员带打卡,则给予50元罚款并停岗处理。
7. 上班时间内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规定凭放行条交到保安室才能离厂(各部门员工向部门主管请示批准,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向总经理请示批准,)。放行条应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和行政签名确认方可生效。否则当旷工半天处理。
8. 若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外出无法报告,应向行政人员请假备案
二. 请假
1.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主管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
2.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 当月请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 当月请假2天以上没有全勤。
5. 员工身体不适请病假,须告知主管,填写[请假条]交给主管签名同意,遇紧急情况先电话通知主管同意批准,病后上班应补回[请假条]。否则当旷工处理。
6. 病假的请假条应附带医生证明,医院病历表正本,医院发票。(经审核无误后退还)
三. 旷工
1.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2.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3天(24小时)者被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罚。
⑷ 保险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保险行业考勤管理制度是很严格的,与人性化是两个世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