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怎么样
简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或银监会;英文: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英文缩写:CBRC)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中国银监会系统在全国有四级组织机构,其中:银监会机关在北京市金融街,内设27个部门。除会机关外,银监会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会城市以及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5个计划单列市设有36家银监局,在全国306个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设有银监分局,在全国1730个县(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设有监管办事处,基本覆盖了全国各层级行政区域,全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② 新组建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用是什么
4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北京挂牌,标志着新组建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运行。多位业内专家表示,银保监会的合并,是我国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有助于强化综合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是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一项重要举措,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银保监会近日表示,今年一季度,银行保险业监管部门采取有效监管措施,防风险、治乱象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巩固了资金脱虚向实的成果,推动银行保险业实现了稳健运行和良好开局。银行业资产规模稳步增长,流动性进一步增强,贷款质量保持稳定,资本和拨备稳中有升,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提升。保险业发展主动转型,结构进一步优化,保障型业务平稳增长,服务大局能力进一步增强,资金运用平稳提升,行业偿付能力不断优化。
③ 银监会主席=证监会主席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保监会主席 中国银行行长 那个官大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级别比较高,属于副国级干部。银监会主席、证监会主席、保监会主席、中国银行行长都是一样大,属于正部级干部。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制定金融法规和货币发行的权利。对金融系统的处理,各级地方政府不得干预,实行独立核算,其行长由国家主席提名,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
中国银行和银监会,一个具体负责银行业务,一个负责监督和管理。级别没有差别。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监管银行、证券、保险行业的金融机构。地位是平等的,级别也是一样的。
④ 保监会 银监会 证监会的主席分别是副的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2003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保监会由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改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并相应增加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和人员编制。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15个职能机构,并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设有35个派出机构。
1、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
2、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3、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4、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5、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6、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7、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8、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9、制定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席吴定富,副主席李克穆,周延礼,杨明生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席刘明康,副主席 蒋定之,蔡鄂生,郭利根,王兆星
纪委书记王华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中国证监会设在北京,现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纪委书记1名(副部级),主席助理3名;会机关内设18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根据《证券法》第14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五)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八)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九)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十一)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十二)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尚福林:主 席
范福春:副 主 席
李小雪:纪委书记
桂敏杰:副 主 席
庄心一:副 主 席
姚 刚:副 主 席
刘新华:主席助理
姜 洋:主席助理
朱从玖:主席助理
⑤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的局领导介绍
组织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机要、文秘、文档、信访、保密、信息综合、信息披露、外事、新闻报道、金融许可证管理、现场检查项目管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测试、安全保卫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史江平 负责辖内金融债权管理,承担行政处罚的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承担天津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银行业金融创新相关工作的分析、研究、推动。
主要负责人:梁立 负责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及辖内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分支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对法人机构行使属地监管职责;依法审核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牵头管理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
主要负责人:陆晖明 负责辖内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分支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依法审核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类业务(含个人房贷)的汇总分析。
主要负责人:崔永宝 负责渤海银行、天津银行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行使属地监管职责和联动监管职责;依法审核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实施推动工作。
主要负责人:任凤泽 负责辖内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配合属地局行使联动监管职责;依法审核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理财、银行卡业务、代理保险、代理基金等跨市场业务的汇总分析。
主要负责人:付志刚 负责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配合属地局行使联动监管职责;依法审核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组织推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的汇总分析。
主要负责人:张蕾 负责辖内外资银行法人及分支机构、外国银行代表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对法人机构行使属地监管职责和联动监管职责,对分支机构配合属地局行使联动监管职责;依法审核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主要负责人:郑小红 负责辖内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三类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依法审核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银团贷款的推动工作。
主要负责人:时永顺 负责辖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依法审核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主要负责人:王文刚 负责辖内农村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行使属地监管职责;依法审核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业务的汇总分析,负责农村金融改革和金融服务的推动工作。
主要负责人:刘书刚 负责制定、组织实施银行业监管统计制度并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天津市经济、金融信息进行搜集、汇总、统计、研究分析,及时向银监会报告有关信息;向政府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制定被监管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被监管机构信息科技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及现场检查;及时报告、处置信息科技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本局信息系统建设并提供科技支持。
主要负责人:毕荣 负责本局财务会计工作;编制本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本局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和会计事务协调工作。
主要负责人:姚彤 (党委组织部)
负责本局干部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员工培训、退休干部管理、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李俊强 (纪委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本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组织实施本局执法监察工作;领导本局监察(纪检)工作;对有关金融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局内部审计工作。
主要负责人:连东青 党委宣传部
负责本局党群工作;本局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本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主要负责人:王跃光 负责管理本局国有资产、承办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购置等工作;为本局提供后勤服务保障。
主要负责人:刘俊奇
⑥ 中国人民银行主攻什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什么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在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以后更多的是宏观管理职能,而中国银保监会负责具体的行为监管。
⑦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成立于2003年4月,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
银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各司其职,互相补充。
中国人民银行着力确保货币政策的实施,而银监会的职责是监督和维护商业银行的利益。
银监会的成立是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重大变革,标志着我国金融业中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框架最终完成。
⑧ 保监会 银监会 证监会的主席分别是
保监会主席是项俊波,银监会主席是尚福林,证监会主席是肖钢。
肖钢,1958年8月出生,江西吉安人,出生于湖南长沙,法学硕士。现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1981年开始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1989年5月至1996年10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司长等职务。1996年10月至2003年3月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及副行长,并于此期间先后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司长、货币政策司司长、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自2003年3月至2004年8月任中国银行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2004年8月至2013年3月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2003年5月至2013年3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董事长。2013年3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是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证监会的全称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四)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五)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六)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七)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八)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九)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十一)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十二)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⑨ 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什么区别
中国银保监会乌兰察布监管分局,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乌兰察布监管分局是一个单位,前者是一种简称,后者是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