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是事业单位。
主要业务如下:
1、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
2、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1)青海省医职工疗保险管理局官网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B. 青海省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局成立于哪一年
青海省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局坐落于地址,交通极为便利,我们的业务活动有:负责全省医疗保险业务指导,本单位是国有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 0 资产总计: 0 ,我们将以国家级信用为你提供相关业务,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
会员类型: 普通会员(未实名认证)
主营项目: 负责全省医疗保险业务指导
营业额: 资料待更新
注册资金:500万以上
员工人数:80人以上
法人代表:杨玉琳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24号
单位注册时间:不详 <<纠正以上信息>>
扫描保存单位二维码信息
对不起啊我也没找到,不过你可以问人家客服。或者打电话咨询一下吧。
很抱歉我没给你找到答案
C. 怎样在网上查询职工医疗保险
个人医保账户的查询:
1、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个人社保查询”、“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
2、拨打社保电话12333查询;
3、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各社会保险服务网点,在窗口办理个人医保账户查询业务!
个人账户包括当年资金和历年资金。当年资金是指当年度内预设的个人账户资金,历年资金是指历年累计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
个人账户当年资金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含急诊,下同)医疗费及在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药的费用。
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内,按规定应由个人自负或自理的普通门诊、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药的费用。
自负是指门诊、住院起付标准和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按比例承担的费用;自理是指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和乙类医疗服务项目,以及其他需先由个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参保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可按规定使用其个人账户。在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暂停使用。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转为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实际结余资金可按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继续使用。
在外地工作或居住1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以下简称驻外人员)较多的参保单位,其驻外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委托参保单位管理。参保单位在每年的12月份到市医保经办机构为其驻外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后,其相关人员次年的个人账户资金由市医保经办机构按月拨给参保单位。上述人员在办理驻外终止手续后,其个人账户停止拨付参保单位。
D. 我想请问一下,机关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为什么在社保网上查不到。应该去什么网站查如何查
事业单位编制社保保险部分,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不是进入个人账户的,而查询社保医保,只能查到个人账户的。各地区不同,有些地区事业单位编制养老金实行视同缴费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合理负担。财政、单位负担部分,按本单位上年度在职人员工资总额与退休费总额之和的9%缴纳;个人负担部分,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总额或退休费的2%缴纳。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由财政、单位按每人每年2400元缴纳。
各区县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比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4)青海省医职工疗保险管理局官网扩展阅读:
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帐记载、专款专用。
第十条、专户储存的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分别记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和个人医疗帐户。医疗保险基金及其利息免征税费。
第十一条、记入个人医疗帐户的医疗保险费包括:
(一)个人按年工资总额的2%缴纳部分;
(二)财政、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按本人年工资总额的3%,年龄在45岁以上按4%,1993年底工资改革以前退休的按5%提取的部分。
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但设立个人帐户,基数按每人1200元记入,年终若有节余,按节余额50%返还本人。
第十二条、建立个人医疗费用明细帐,由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每季末结算一次。
个人帐户中的医疗保险费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工作人员工作变动,个人帐户随人转移。
E. 怎样查自己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一、 电话查询,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二、 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三、终端查询。参保市民可通过该终端进行社会保险查询、社保卡服务、个人权益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等多项功能的操作。"
F. 怎样在网上查询职工医疗保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小诺解答:
您好!
在网上查询职工医疗保险,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打开浏览器然后搜索本人所在城市办理的医保卡官网网站;
2、找到以后直接进入,然后找到【信息查询】模块点击进入;
3、接着点击【个人医保查询】进入开始查询;
4、然后在查询入口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者医保卡卡号和密码进行查询即可。
G. 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1998年发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1999年发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发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发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
此外各地还有一些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