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介绍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CHINA LEGAL AID FOUNDATION,CLAF)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7年在民政部依法登记成立的公募基金会,是国内唯一一家致力于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2.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标志应该怎么来设计
用手
援助,支援、帮助之意,所谓用手即表达用手绘制,同时意味着伸出援助之手!
3. 中国有多少个基金会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国青少年基金会 中国妇女基金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中国教育基金会 中国孔子基金会19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20中国电影基金会21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22中国青年基金会23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24中国医学基金会25中国福利基金会26中国残疾人基金会27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28中国癌症基金会29中国老龄基金会30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31中国光华基金会32中国绿化基金会33中国希望工程基金会34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35中国禁毒基金会36中国爱心基金会37中国留学基金会38中国老年基金会39中国儿童发展基金会40中国航天基金会41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42中国青年创业基金会43中国抗癌基金会44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45中国口吃基金会46中国之友基金会47中国红十会基金会48中国环保基金会49中国发展基金会50中国国防基金会51中国环境保护基金会
4.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英文翻译
China Legal Aid Foundation
他们的官网上有。
不明白的再问哟,望及时采纳,多谢!
5. 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工作好不好
现在这个年代有工作就是好的了,就不要挑剔了。
6. 国家司法部法律援助基金会是什么级别
基金会不应有行政级别,如果便套可套上司局级或副司局级。
7.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什么的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是为了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司法公正、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接受国(境)内外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并进行管理运作而成立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非营利法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于1997年5月26日。
宗旨:保障全体公民享受平等的司法保护,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任务和工作范围:接受国(境)内外社会各界捐赠;募集、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资金;宣传国家的法律援助制度,促进司法公正;为实施法律援助、保障公民平等地享受法律保护提供资金支持;开展与基金会宗旨相关的咨询服务、专业培训和国际交流。
资金的用途:依照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组织,对符合受援条件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或非诉讼事项的当事人提供获得法律服务的资助。
监督:基金会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捐赠人的意愿和要求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资金。在资金的募集、管理、使用等方面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尤其是捐赠人的监督。定期公布信息。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第三方评估。
8. 找什么部门可以得到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法律援助应该找的部门
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设有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协调、组织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地方,由司法局指派人员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本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实施法律援助。 其他团体、组织、学校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由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监督。
9.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属于什么级别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7年在民政部依法登记成立的公募基金会,是目前我国唯一一家致力于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宗旨是保障全体公民享受平等的司法保护,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任务是募集法律援助资金,为实施法律援助提供物质支持,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望采纳,谢谢!
10. 法律援助找政府哪个部门
到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设有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协调、组织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地方,由司法局指派人员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本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实施法律援助。 其他团体、组织、学校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由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监督。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我国的法律援助机构已基本形成了四级组织的架构:
1、在国家一级,建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对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指导和协调。
1997年5月26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北京正式成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负责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制定全国性的法律援助规章制度,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事宜,开展与国外法律援助团体及人士的交流活动等等工作。
同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主要职责是募集、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基金,宣传国家的法律援助制度,促进司法公正。其基金来源主要包括国内社团、企业、商社及个人的捐赠和赞助;基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购买债券和企业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收益等。
2、在省级地方,建立xx省(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所辖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指导和协调。
3、在地、市(含副省级)地方,建立xx地区(市)法律援助中心,行使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和组织实施的双重职能。
4、在具备条件的县、区级地方,建立xx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地的法律援助工作。不具备建立法律援助机构条件的地方,由县(区)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