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国家助学金(中专)的发放及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保定市教育局
关于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六日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
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冀教财[2008]2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决定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高等学校附设的中专部、技工学校)。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各市、县及中等职业学校是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是否成立专门资助机构,并指派专人负责资助工作;是否制定相关的工作办法等。
(二)资助资金落实及管理情况。各市、县是否按规定比例落实配套资金,是否存在用中央或省级专项资助资金抵顶市、县配套资金的情况;各市、县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是否实行分账核算,是否做到专款专用。
(三)国家助学金拨付、发放情况。各市、县是否足额拨付所属学校国家助学金;各中等职业学校是否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方式发放助学金,是否存在直接发放现金等情况。
(四)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情况。各有关单位上报的资助人数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报学生资助人数、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是否全部得到资助。
(五)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经费情况。各中等职业学校是否从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了资助经费,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步骤
本次检查,采取市、县和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自查,省级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白纠阶段。该阶段从2008年1月5日起,至
2008年1月25日结束。各市、县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各市、县要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及驻地民办中职学校进行检查。各有关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处理。
(二)重点检查阶段。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县、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的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整改处理阶段。各市、县和有关学校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检查的有关要求
(一)2007年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工作实施的第一年。开展这次专项检查,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资助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财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相互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完成本次检查工作。
(二)各市和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边检查、边纠正的原则开展工作,特别是对受助学生人数和受助资金使用等,要作为检查的重点。对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认真整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和发放工作,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检查中发现虚报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助学金专项资金,或挤占、截留、挪用助学金的,将对该市或学校采取缓拨、减拨、甚至停拨以后年度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等措施,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三)2008年1月30日前,各市将自查报告以教育、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三部门正式文件的形式,联合上报省教育厅财务处、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各一份;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自查报告以学校正式文件形式,按学校性质分别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处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
二〇〇八年一月四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冀教财[2008]2号)文件要求,请各县(市、区)现对检查内容进行补充通知:
1、各中职学校根据本次中职助学金发放工作隶属关系,于2008-1-23日前将自查报告及电子稿上报所属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管学校报市教育局财务处。
2、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人员对所学校中职资助工作进行检查根据下属学校上报自查报告及本县(市、区)检查工作撰写本县(市、区)中职资助工作自查报告,并于2007-1-25日下午5:00前报市教育局。电子稿请发[email protected]。
3、自查报告内容根据(冀教财[2008]2号)文件要求进行撰写。未尽事宜请参照省文件通知。
4、请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属学校(含民办、部门办)按时上报,本次上报及时与否将与2007年年终考评评先相挂钩。
2. 助学金对学生有什么好处
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的完成学业,是对于在合格的高等院校注册上学的学生支付学校开销方面提供的财务支援。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2)好助学基金的规范管理扩展阅读:
助学金的资助标准:
根据《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第五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六条: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3. 怎样申请助学基金啊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为经济贫困的大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只要获得了国家认可的高校录取通知书,且满足国家对贫困家庭的要求,即可申请办理。
1、提出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去后找到“贷款申请”,点“新增”,填写信息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2、资格审查。如果是首次申请贷款,则需要带着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如果是续贷则不需要再次审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3、签订贷款合同。盖完章之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此条答案由有钱花提供,希望对您有帮助。有钱花作为度小满金融(原网络金融)旗下的信贷品牌,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最高可借额度20万。
4.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主要理由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主要理由或是条件:
1、单亲家庭,经济来源少,收入低。
2、父母其中一方丧失劳动力,经济收入维持不了整个家的开支。
3、家庭经济收入低,经济来源少的家庭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4)好助学基金的规范管理扩展阅读: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5. 助学金工作总结怎么写
助学金工作总结
近几年,随着我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人数也不断增加。一些来自农村的贫困、单亲、老弱病残家庭的学生在学习之余还在为学费、生活费担忧。这些学生入学后在学习、生活、心理上都面临巨大的压力。关注他们的生活、学习、心理健康教育,对他们经济上的资助、心理上扶持、培养他们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增强他们的自信心,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对待生活、学习的困难并最终顺利完成学业,是每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校非常重视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保证每个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加强了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管理,完善了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各项制度,逐步形成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相结合,物质帮助、精神帮助、心理帮助相结合,奖励与资助相结合,国家资助,学校资助相结合的完整扶助体系,现将我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把国家助学资金管好、用好,使符合条件的学生得到资助,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给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发挥资助政策的最大效益,学校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规定,成立了大学生资助服务中心。通过资助中心下发助学金要求及格式,再由各系成立的资助服务部门负责。通过领导与学生之间的配合共同完成学生的助学金工作。
二、大力宣传国家政策,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为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学校努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向学生宣传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安排班主任老师开班会了解国家助学金政策。并通过讲座、座谈会等方式使在校学生详细了解政策,做到深入人心。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
1、召开班主任会议,宣传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班主任学习文件精神。班主任在班级组织学生学习文件中申请条件相关章节,本着学生自愿申报的原则填写申请表,申请学生出具相关证明,确定班级的资助对象范围。
2、班主任成立以班主任为代表学生评审小组,根据申请表及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各班报上名单后,由系里领导审核并进行为期5-7天的公示,若无人有异议,则按此进行评选。
4、评审结果报送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由学生资助中心审批。
四、加强资料管理,规范资助档案
资助办公室按照政策法规、助学金申请、审核评定、资金发放四类,将各类助学金资料分类存档,建立完整的助学金档案,将每个受助的学生按年级建档。
助学金是为了让一部分贫困生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同时鼓励贫困生更加积极学习,成为国家栋梁。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大学生又是将来国家人才储备的生力军,因此,高校的助学金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既关乎国家人才战略和育人方针的实施,也关乎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学习热情激情的激励。
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教育是个长期的过程,伴随教育的扩大化,高校的资助体系其实应该是一个有效的机制体系。
6. 如何管理我的扶贫助学基金
与有关部门联系,再考察一下,来确认
7. 助学金的标准
学生要求为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且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符合要求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好助学基金的规范管理扩展阅读:
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及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
级财政、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要切实加强国家助学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
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中提取的具体比例由财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门确定,地方所属普通高中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