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企划岗 负责培训内容、培训方案的制订
培训管理岗 负责培训方案的实施、过程管理
培训督导岗 负责培训效果的检查、指导
⑵ 保险经纪人的岗位职责
1、发现潜在客户的保险需求,争取成为客户认可的保险经纪人;
2、对客户面临的风险进行调研、查勘,提供风险评估报告;
3、针对客户面临的风险制定风险管理方案,其核心为保险方案;
4、协助或代表客户进行保险采购,选择合适的保险人和保险方案;
5、协助客户办理投保、缴费等手续;
6、审核保险协议、保险合同、保险单等技术文件;
7、对客户保险相关人员进行保险培训,告知保险方案内容、被保险人义务、保险报案方式、保险公司及经纪公司联系人等重要保险事宜;
8、发生保险事故后,协助客户报案、收集报案材料、查勘现场、代表客户与保险公司谈判等;
9、日常联系、定期报送保险服务情况等其他工作。
⑶ 保险经纪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第六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第一百二十七条 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应当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其他代理事项。
第一百二十八条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
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第一百三十条 因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第一百三十二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第一百三十三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应当有自己的经营场所,设立专门账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或者经纪业务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第一百三十四条 保险代理手续费和经纪人佣金,只限于向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支付,不得向其他人支付。
第一百三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设立本公司保险代理人登记簿。
第一百三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不得唆使、误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本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适用于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⑷ 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制度
早在1556年,西班牙国王菲勒二世就颁布了有关对保险经纪人加以管理的法令,该法令确认了保险经纪人制度,并规定保险经纪人不得在保险业务中认占份额,可见对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在其诞生之初就出现了,发展到现在,监管措施方式主要分为法律监管和自律管理两种。
在保险经纪人力量最强大历史最悠久的英国,国会于1977年通过了《保险经纪人注册法》,规定了保险经纪人的申请资格、注册、保证金、业务范围、基本原则、保险经纪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对保险经纪人的监管措施等,随后依法成立了保险经纪人注册理事会,成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经纪公司和注册监管机关,在1987年被授权成为法定保险经纪人职业认证机构。保险经纪人注册理事会后来颁布了经营法,对保险经纪人的信誉、宣传及服务进行监管。注册理事会对保险经纪人最严厉也是惟一的处罚办法就是将违法者除名,除名后的公司或个人不得再利用保险经纪人名义从事经纪活动。在美国,各州《保险法》都有适用于管理保险经纪入的法律规定。除了联邦政府和各州的立法规范外,政府还在各州委任了许多负责管理和监督保险业的保险特派监督官,他们有权对违规的保险经纪人发出警告、进行罚款,责令暂停整顿甚至建议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国外保险经纪人发展较快,保险经纪人的数量、业务范围及影响程度都非同昔比。除了管理机关的监管外,成立保险经纪人的同业组织进行行业自律也是一个鲜明特色。保险经纪人的同业组织主要通过建立保险经纪协会等形式,在保险经纪行业内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它的有效管理能够促进保险经纪业健康有序发展。有些国家如英国、韩国、日本还特别规定保险经纪人必须参加保险经纪人同业组织,否则就限制或者不准从事保险经纪活动。英国在1978年成立了由保险经纪人选出的保险经纪人代表组成保险经纪人协会。美国1996年2月,全国保险经纪人协会起草了一份《保险经纪人示范法规》,引导和推动保险经纪人制度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
⑸ 保险经纪人的经营管理
国外规定保险经纪人的经营范围包括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以及再保险。
在美国,保险经纪人可以分为销售财产和责任保险的经纪人和营销人寿保险经纪人两大类。一般允许地区、全国和全球性的保险经纪公司兼营财产和责任保险,团体人寿和健康保险的经纪业务,并可安排再保险。但在人寿保险营销方面,美国保险中介以保险代理人为主,在一些州(如纽约州),特别规定保险经纪人不得办理人寿保险与年金保险业务。
在韩国,保险经纪人主要分为人身保险经纪人和损害保险经纪人,允许二者兼营,前提要分别取得人身保险经纪人和损害保险经纪人的执业证书。但在韩国。严格禁止保险经纪人兼营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精算人及理赔理算人的业务。相比之下,英美国家规定相对宽松,允许个人保险经纪人兼营保险代理业务。
作为中介的保险经纪人主要以收取佣金为利润来源,各国对此有不同的规定。在英国,佣金率是由保险人和经纪人协商确定,监管机关不规定佣金率的幅度。如果投保人要求获知保险人所支付的佣金金额,保险经纪人应及时向投保人披露。在美国保险经纪人根据不同的险种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一般收取佣金的方式主要是按照保险费比例支付佣金或按赔付率支付利润分享佣金。佣金支付标准通常根据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性质和种类等因素不同分别来确定。
现在英国也逐步采用了双方通过讨价还价协商收取佣金的制度,在韩国,保险经纪人的佣金由保险人支付,保险经纪人需将佣金等相关内容进行记账,以供投保人查阅,法律禁止保险经纪人向投保人收取中介手续费或其他费用。
⑹ 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代理人有何区别
现在有不少朋友都想通过买保险来规避生活中的风险,而市面上的保险产品种类越来越多,让人眼花缭乱,大部分人在买保险时,都会因缺乏对保险的了解,需要咨询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经纪人,那么大家有没有思考过,买保险应该找代理人还是经纪人?
要想知道买保险究竟是找代理人还是经纪人,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这两者的区别,所谓保险代理人,是直属某一家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他只能售卖所属保险公司的产品,如果售卖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那么属于飞单,是会遭到处罚的,而保险经纪人不属于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属于保险经纪公司的销售人员,可以售卖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
目前我国的保险代理人素质良莠不齐,如果通过代理人来购买保险,你可能遇到非常专业的资深代理人,也可能会遇到为了自己的销售业绩,而夸大保障范围不太靠谱的代理人,所以如果是通过代理人来买保险,大家一定要自己仔细阅读保险产品的相关条约,不可盲目听信代理人的意见。
而保险经纪人最大的优势就可以提供多种产品供消费者选择,由于一个保险经纪人对接的可能是十几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所以往往可能更能从客户的角度来分析,为其选择到更适合的产品,但保险经纪人也是需要通过销售保险来获取业绩佣金的,所以这中间就无法避免会和消费者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不排除有些保险公司可能将保险经纪人发展成自己的员工的情况。
总的来说,无论是通过保险代理人还是经纪人来买保险,都各有利弊,最关键的还是要消费者自己要货比三家,仔细阅读保险产品的各项条件,根据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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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成为一名保险经纪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这其中的中介服务包括
风险全面管理
风险咨询
风险查勘和评定
为投保人制定保险方案
协助保险人购买保险
索赔服务
以及
风险管理的相关培训和咨询等等
在我国
保险经纪人只能以公司的形式存在
从事保险经纪人
需要考取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
但考试并不是很难
保险经纪人相当于一个中介咨询行业,有比较大的职业责任风险,所以需要相对专业的知识于技术
保险经纪人在国外是保险市场上的主要保费实现者之一,不过在我国现在还处于刚刚发展阶段。主要集中大型的财险、工程保险上。如果是很复杂的风险状况,比如说大型集团企业、工程保险选择保险经纪人是很不错的选择。在我国,最好选择市场排名前30
的保险经纪公司
⑻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有义务加强对保险经纪人的培训和管理 是对还是错
错误,应该是保险行业协会对经纪人进行管理和培训吧,经纪人不属于保险公司雇员,不受保险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