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私募备案法人和股东都变了重大事项好变更么
专项法律意见书的重点内容
1、变更缘由说明,律师需要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情况就重大事项的变更理由进行详细陈述,主要说明变更的原因以及变更的整个过程,不能简单指向变更结果。
2、核查资料,律师需要就变更事项详细核查相关文件资料,如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执行董事决定、公司章程、有限合伙协议及工商变更登记档案等资料。
3、现场谈话,律师需要对变更事项的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访谈,并留存访谈照片、录音及制作《访谈笔录》。
4、征信查询,律师需要通过登录相关网站进行查询以及根据相关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对变更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等人员进行征信查询。
5、人员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提供变更后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详细的履历信息、毕业证书以及基金从业资格等文件资料。
6、信息披露,私募基金管理人如尚未备案产品,应当承诺将在产品筹备及介绍说明文件中,准确披露变更后的基本信息,不存在虚假、隐瞒的情形;如已备案产品,应当已通过公示、通告、直接联络等方式向投资者完整披露。
7、新关联方,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重大事项变更是否存在新的关联方(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机构或相关服务机构);若有,需要列明关联方基本信息、工商登记等基本资料,并说明该关联方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8、变更控股股东,律师还应详细描述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情况,列明变更后完整的股东资料、出资和实缴信息;同时说明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有直接或间接控股或参股的境外股东;若有,应说明穿透后其境外股东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
9、变更实际控制人,律师还需要核查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具有实际控制人;若有,应说明实际控制人的身份或工商注册信息,以及实际控制人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制关系,并说明实际控制人能够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起到的实际支配作用。
10、变更法定代表人,律师还需要核查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从业资格,并对其取得的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同时需详细描述法定代表人的履历信息及工作能力。
⑵ 私募基金是法人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只是一个名称,基金管理人才属于法人组织(可能是几个人组成),注册的私募基金公司会有一个法人代表(只有一个人)。
基金管理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如《基金办法》中规定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2、与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管理人员上相互独立
3、有完整的组织结构
4、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
5、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设立基金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⑶ 现在申请私募基金备案对法人及高管最新要求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3)私募基金更换法人扩展阅读:
主要特点:
实行事后登记备案,开展行业自律管理。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
一是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是行政许可,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所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是基金业协会将对外公示管理人、基金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若发现基金管理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基金业协会举报投诉。
协会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及其他违反自律规则的行为,将采取自律处分措施,对于情节严重或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证监会处理;
三是建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跟踪记录其诚信信息,建立私募基金行业诚信体系。
⑷ 如何说明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涉及买卖壳
一般协会对这方面的要求很严,协会变更会涉及到约谈,看该公司的风控、法人、实际控制人的资格,一般从教育、从业经历来判断,主要就是确认是行内人,确实要做项目的。
⑸ 私募基金备案法人变更条件有哪些
法人须有基金从业资格证,法人尽量少在其他企业担任职务或占股。
⑹ 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的更新要求有哪些
私募自营店为您解答: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下列重大事项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一)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
(二)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
(三)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信托人发生变更;
(五)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⑺ 私募基金管理办法 法人代表要求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身份证、个人简历 1 份及一寸照片2张;
2.股东出资人身份证明;
3.章程(合伙协议书)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4.企业住所证明;
5.投资者注册资本(出资额);
6.《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人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7.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要加该法人单位公章);
8.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9.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
11.股东资格证明;
12.《指定(委托)书》;
13.《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注册基金公司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这几部法规进行规范。具体条件如下: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 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基金公司注册办法: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海契石:四零零-零九零-零六五零,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指定(委托)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
5.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6.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⑻ 私募基金业协会法人变更信息提交错误如何撤回
基金业协会驳回后修改补正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第三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提供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所需的文件和信息,保证所提供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登记
第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第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第七条 登记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
穿骇扁较壮记憋席铂芦申请登记期间,登记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基金业协会并变更申请登记内容。
第八条 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