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私募基金和信托公司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假设您有一笔钱想投资债券、股票啦这类证券进行增值,但自己又一无精力二无专业知识,钱也不算多,就想到与其他10个人合伙出资,就雇一个投资高手(理论上比我们高点的),操作大家合出的资产进行投资增值,牵头办这事。他牵头出力张罗大大小小的事,有关风险的事向高手随时提醒着点,定期向大伙公布投资盈亏情况等等,不可白忙,定期从大伙合出的资产中按一定比例提成给他,提成中的钱也有他的劳务费。上面这些事就叫作合伙投资。将这种合伙投资的模式放大100倍、1000倍,就是基金。
⑵ 私募基金和信托公司是怎样的一种机构
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指一种针对少数投资者而私下(非公开)地募集资金并成立运作的投资基金。由于国内私募基金还不合法,他们一般都以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的身份存在。操作方法比公募基金简单一些。但是风格更加强悍一些。
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从各个投资者处募集资金,然后将集合的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投资产生收益中的部分将分配给投资者作为回报.
也就是一种委托理财的活动,公司通过信托公司发行债券融资,而投资人通过信托公司购买企业债券,并委托信托公司作为投资人的股东代表参与公司的股东会议或董事会等决策机构,而投资人则按照债券发行时承诺的利息享受权益
⑶ 请问私募基金和信托基金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相互包含吗又有什么区别呢
信托基金就是基金在市场上募集有点困难、就借助信托的名号来募集资金,一般信托公司就收一个通道费用,不干涉、不参与、不负责的三不合作。风险完全有基金操盘者和投资人承担。
⑷ 私募基金和信托的区别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信托是一种法律安排,在这种法律安排下,你(委托人)把财产所有权交给别人(受托人),他运营这个财产,并把运营收益交给你指定的人(受益人)。至于受托人如何运营,取决于信托所依据的法律,以及信托法律文件里的约定。而基金是一种投资安排,也就是说一群人(可以是少数几个人,也可以是不特定公众)把钱以一定形式放在一起,按照一定方式去投资并享受收益。这里的“一定形式”有多种选择,可能是公司,可能是合伙企业,也有可能是信托。由上述分析可见,信托和基金的交集就是,投资者(信托的委托人)把钱集中起来,通过信托法律安排交给信托公司(信托的受托人)投资运营,投资收益根据比例分配回投资者本人(信托的受益人)。这种为了投资的信托安排通常称为“单位信托”。在上述交集之外,信托(传统上,在国外而言)还可以起到投资之外的其他目的,比如族财产传承、晚辈生活资金提供(著名例子之一是希特勒在奥地利学习美术期间,生活费用来自家族某位长辈投资的中投在线)。而基金除了信托模式,国际上常见的还包括公司形式(即钱全部投到xxx投资公司里,投资者是xxx投资公司股东,根据所持股权的等级与份额享受投资回报)、合伙形式(私募基金和对冲基金用的比较多)等。
具体来看,可从以下六方面区分: 1、在安全性方面 信托产品的安全性高于基金,风险较低。 2、投资渠道方面
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相当广,既可以投资证券等金融产品,也可以投资实业,而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目前数股票和债券居多,但也包含其他投资渠道范围。 3、法律方面
两者适用的法律有差别。 4、监管方面
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必须经过证监会的批准,运行中受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而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募集无需银监会的批准,但需要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在运行中接受银监部门的监管;
5、资金募集方面就信托而言,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异地推介集合信托计划的,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6、投资流动性方面
开放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回赎和转让都没有大的限制,封闭式基金,通常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动性也较强(但转让时通常折价较高)。而对于信托计划,在信托期限届满之前,不得回赎,但可以依法转让,流动性较差。
⑸ 私募股权产品,私募基金产品,信托,定融产品,信托,权益产品有什么区别求大神解
主要区别还是管理人不同
私募股权产品:私募基金公司管理
私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公司管理
以上两类都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查询可以直接到基金业协会查询!
信托:信托公司管理
信托公司全国范围内数量有限,多为国有
定融产品:各种不同规模大小的资管公司,咨询公司
权益产品是和上面按管理人分类不同的另一类分类方式。
投资起点不同
私募股权其实就是私募基金产品的一种,起点100万起
信托产品原来100万起,现在门槛降到30万起。
定融产品现在有5万起的。
投资方向区别
私募股权产品
顾名思义,投资公司股权,以期待公司未来估值上升获得超额回报。
风险较大,毕竟一家公司未来怎么样不得而知,典型的贾跃亭的乐视相关的股权。
但是,回报也是巨大的,比如被大家讲烂了的孙正义投资阿里巴巴,几万倍投资回报。
适合风险承受能力强的客户。
私募基金产品
是一个大类划分,私募基金产品分很多种。刚才说的私募股权也是私募基金的一种。主要按收益方式分为浮动型和固定收益型:
二级市场基金(投已上市公司股票,债券,期货等,投资团队帮你炒股),收益浮动。
固定收益基金(多数地产公司为了融资建房子给抵押给担保),收益固定
私募股权基金(上面说过了)
信托产品
依托信托公司的管理资质,横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
全国68家信托公司,私募能做的东西,信托都能做。所以信托产品分类也很多,收益浮动,收益固定的信托产品都有。
一般固定收益信托分为几个投向:
基建:投资人的钱通过信托公司借给政府,地方政府用钱去修路架桥建公园。
房地产:融创,恒大,碧桂园等等这些地产公司用投资人的钱去建房子。
资本市场:投股权,投股票,做海外投资。和上面私募部分的投资方向没啥区别。
定融产品
定融产品也是大同小异,主要是定融涉及一个地方性的交易所,在地方金交所备案,流程没私募和信托繁琐,所以发产品容易,投资起点也低。但是管理人的资质是一个需要核心考量的点。
总结,主要区别还是管理人不一样,信托产品管理人多为国企,央企,发展历史久,从改革开放以后国内就一直有。也是很多的主要选择,从规模上就看得出来,信托26万亿的规模,私募10几万亿,定融没统计过。
⑹ 私募基金和信托公司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私募基金是不是信托公司的投资顾问这个怎么理解
私募亦称直募,指的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资/金的方式。私募在中国是受严格限制的,因为私募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
信托即受人之托,代人管理财物。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委托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所以,信托和私募基金是相对的关系。即私募是先有项目再有资/金,而信托先有自己再有项目。
⑺ 私募基金不能认购信托计划和资管计划么
法律法规上是允许认购的,但是需要在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上有信托计划和资管计划,且需要穿透底层资产,比如股权类私募基金不能投证券类信托计划和资管计划,反之亦然,还有就是杠杆比例的限制
⑻ 私募基金和信托公司是怎么合作的
阳光私募基金均通过信托计划形式成立,其财产的管理与运用由受托人、管理人、托管银行、托管券商、其他服务机构共同完成。
信托公司承担资金安全这样一个职责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出具投资建议,实际上私募管理人是不会直接接触资金的。
⑼ 私募基金公司和信托公司有什么关系他们之间是如何展开合作的
没有任何关系,完全两类公司。目前私募基金与信托公司的合作基本是私募基金作为管理人、劣后级或投顾角色,信托公司进行产品的募集和发行,目前主要产品都集中于证券市场的二级市场直接交易及一级半市场。
⑽ 信托可以做私募PE的LP吗如果可以,那么PE投了项目之后,如果项目上市,这个应该是有障碍的吧
1.信托可以做私募PE的LP吗?
目前肯定不可以。
①监管层面:2008年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中证监会规定了企业ipo之前股东中不能有信托计划,但没有对PE的LP是否是信托计划予以规定,就从字面上来说,这个方案本身是有可行性的。但是,由于PE投资具备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监管部门就监管的角度是不允许IPO之前PE背后有信托计划的,并由银监会直接监控,所有此类信托计划不予报批。但目前中信信托,平安信托等从2011年开始就设立了相关的GP,在等待政策开放。
②信托层面:集合信托计划由于有隐形的兑付要求,基本都是以债性的项目为主,股性的项目也是自有一些交易对手非常强大,比如万科等,的房地产类较为常见,且此类项目容易测算回报率,回报率相对稳定,期限相对固定,与PE所对应的高回报高风险不对应,因此就信托本身而言他也不会对外接此类工作。也较少信托会有此类的创新业务部门。再者,如监管对其打开,信托对交易对手的选择也会非常严厉,一般他们自己设立GP为主,不会采用外部的GP,一个强大的GP肯定是有募集能力的,需要找寻信托做募集的,通常而言募集能力非常有限,GP本身实力一般不会太强。因此信托本身选择和这样的机构合作的可能性就非常小。
③类似项目:近来由于信托业的火暴,不少PE也转型做固定收益类的有限合伙,有的通过合伙制企业嵌套在信托里,即FOT(信托计划都为单一信托,信托公司不承担事实风险,有一定可能性误导客户);也有通过信托嵌套在合伙制私募基金里,即TOF,(金谷信托,之前与其股东信达资产旗下的投资公司有过此类型的产品)。这两者的形式由于很大程度上误导了客户,最终还是要信托承担责任,因此此类业务只要涉及到募集,做集合的,不管是FOT,TOF一律叫停。
2.有什么好的解决处理办法?
民营的PE要通过信托募资这个念头还是早点打消吧,体制是不允许贵族和平民联姻,这样的例子在中国金融市场数不胜数。即便你们联姻了,你们的孩子能否到这个世界上还是困难重重,有这个精力和时间对付这样的事情,不如采用更为按部就班的方式做好PE。
如今的PE业经过了发芽到全面PE,同时IPO的低迷,与PE的时间周期来看,目前做PE确实有较好的前景,好多之前的PE都要谋求退出,现在新的PE都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到一些经过三五年培养的优质企业。就募集的角度而言,PE本身为私募,是对特定人群的,这就要求GP本身的管理者具备一定的知名度,(这也是为什么薛老汉等人,用微博等工具加强自己知名度的原因之一),管理合伙人能依赖自己良好的投资业绩和知名度引来资金,这是最常规的。
如果一个PE不具备上述能力,那么本身他就是属于风险较高,且不确定性较强的PE,但也不是不具备募集的可能。最好的方式就是联姻一些民间的第三方理财。以GP配股的形式找到这些募集能力非常强的人,让其不仅享受到募集期内的固定财务顾问费用,更让其与GP的成长连体,这个方式是可以尝试的。(其实红杉资本前期募集资金也是依赖于诺亚财富这个第三方理财的)。只不过现在单纯的代销给第三方的动力是不够的,因此配股的方式是有效的刺激其为PE募集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