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钜安京坤专项私募投资基金第二期2017年4月13号到一年到期了告知延期了,我想问问什么时间能兑付
这个只能问基金管理人了,一般私募基金延期都会出公告告知投资人的,公告里面通常会告知由于什么原因导致的延期,现在管理人做了哪些善后的工作以及产品的最新进展。
如果公告里面有说具体什么时间兑付,那么就以公告为准。如果项目出了问题进入资产处置或者司法程序或者其他的流程,也会告知预期时间或者召开投资人沟通会告知具体情况的。
如果购买的私募产品出现延期,要多和基金管理人多多的保持联系沟通,了解项目的最新进展和处置情况。
⑵ 私募基金公司倒闭后,投资人的钱怎么处理
每只基金都有托管银行。因为证监会规定的,基金必须有第三方托管银行管理基金的投资资金。基金公司倒闭只是影响基金公司的注册资金,不会影响基金的投资基金。但是只有基金投资管理很差的基金公司才会可能倒闭,那样基金的投资业绩肯定很差,投资人会亏本的风险。
如果基金公司真的倒闭,它所管理的基金清盘没达到清盘的条件,证监会会协调其他基金公司并购或者接盘管理;它所管理的基金清盘(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1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了,款项退回投资人的银行帐户。
⑶ 私募基金暴雷,代持的怎么办
私募基金暴雷了,那也没办法了,你手里持有的理财产品肯定会受影响,净值会下跌的。所以买之前要预测其风险。
⑷ 私募基金爆雷什么意思
就是因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跑路、失联等等原因造成购买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无法获得本金利息。
⑸ 为什么那么多小私募基金公司倒闭
小私募基金公司资金实力差,一两个大项目亏钱的话,公司就可能撑不住。
⑹ 我买的其它类私募基金兑付不了 怎么办
1、私募基金不能兑付,体现其风险性一面;
2、了解该基金是否合规操作,建议了解下基金法,如果不是合规操作,建议直接向行业协会投诉,以及报警。
⑺ 私募基金到期延期兑付怎么办
这不是正规的私募基金,这是以私募为名实施非法集资之实。你遭遇了非法集资,走集资参与人报案、登记、作证、参与刑事诉讼、等待参与分配之法律路径。
⑻ 私募基金爆雷后要不要向法院起诉,应该起诉谁
如果管理人等机构在私募基金募集、运作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或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且投资人无法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与管理人等就私募基金后续处置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时,投资人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关方承担责任,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一过程中,投资人可以考虑起诉哪些主体?或者说哪些主体可能需对投资人的损失承担责任?
1、私募基金管理人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主要源于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私募基金的募集阶段,管理人的义务主要体现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包括应当向合格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应当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测评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等。在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阶段,管理人的义务则主要体现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进行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并及时履行向投资人的信息披露义务等。
基于此,如果管理人在私募基金募集和投资运作过程中未尽到上述义务,并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投资人可要求管理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私募基金销售机构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自行销售也可以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实践中,较多投资人通过私募基金销售机构购买私募基金产品,与销售机构的相关人员有直接的联系,因此,当私募基金发生兑付危机时,投资人多倾向于联系销售机构了解情况。那么,投资人能否要求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机构并不负责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等工作,其义务及法律责任主要集中于私募基金募集阶段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销售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包括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等内容。如果销售机构在私募基金募集过程中没有尽到上述义务,投资人可要求销售机构在其过错范围内对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3、私募基金托管人
私募基金托管人的核心义务在于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以及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进行相应资金的划付。对于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指令,基金合同通常约定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拒绝执行,并履行通知、报告等义务。但托管人对管理人指令的审核义务一般仅限于根据基金合同、相关凭证等进行形式审核,而不承担实质审核的职责。除非托管人有明显的过错,一般情况下,投资人较难要求托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4、底层资产相关责任方
在私募基金投资到期后,如果底层资产相关责任方未履行对私募基金负有的义务,如回购方未履行回购义务、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等,则可能导致私募基金无法按时兑付。该等情况下,如果私募基金管理人跑路、失联或者管理人怠于对相关责任方追偿,很可能导致相关资产流失。那么,投资人可否绕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直接起诉要求底层资产相关方履行还款等义务以维护私募基金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呢?
对于有限合伙型基金而言,投资人通常作为有限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则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一般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限合伙人可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据此,在有限合伙型基金中,如果底层资产相关责任方未履行对私募基金的还款义务等,私募基金管理人又怠于行使对相关方的追偿权利,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可以为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对于公司型私募基金而言,投资人通常作为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他人侵犯公司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但除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投资人作为股东以自己名义起诉前需遵循特定的内部流程,即需先请求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提起诉讼,如果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的,投资人方可自行起诉。
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则相对复杂,不同于有限合伙型和公司型私募基金,契约型私募基金并无法律实体存在,投资人与管理人主要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形成合同关系。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人能否绕过管理人直接起诉第三方,目前的法律法规尚缺乏明确的相关规定。理论上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关系,有委托代理说和信托关系说两种观点。如果认为投资人和管理人构成委托代理关系,则投资人作为委托人可依据《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四百零三条的规定,向第三人主张相应的权利。而如果认为投资人和管理人构成信托关系,则投资人可依据《信托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即如果管理人作为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予以赔偿。
结语
辨险识财提醒:面对私募基金的爆雷风险,投资人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多样化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更重要的是,在购买私募基金产品前,投资人应当仔细了解相关风险,充分考虑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切忌盲目投资,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⑼ 如果私募基金公司倒闭了,我们的钱还能拿回来吗
倒闭会进入破产清算流程。
基金清算是指基金遇有合同规定或法定事由终止时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处理的善后行为。
基金合同终止时,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进行清算,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告。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一)基金清算小组
1.自基金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清算小组,基金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在基金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资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契约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资产安全的职责。
2.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资产的报关、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清算程序
1.基金终止后,由基金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资产;
2.基金清算小组对基金资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资产进行评估和变现;
4.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5.公布基金清算公告;
6.对基金资产进行分配。
(三)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四)基金剩余资产的分配
基金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清算费用后如有余额,按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清算的公告
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清算小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清算结果由基金清算小组于中国证监会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公告。
(六)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