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基金分红是收益分配基准日还是权益登记日为准
1、权益登记日
基金公司在准备分红之前,首先需要一个登记日统计参加分红的人数以及需要分红的金额。那么这个日期就是我们说的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就是基金分红的前期准备,如果没有权益登记日,那么也不会有基金分红。这里有一点要说明,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基金无法获得分红,因为当天购买的基金会按照分红后净值处理。
2、除息日
除息日就非常关键了,除息日当天基金公司会从基金的资产扣除红利。具体的做法就是在基金份额净值里扣除每一份基金的分红金额,这时候我们就会看到基金份额净值下降,但是这个是不影响你的基金预期收益的。
3、红利发放日
经过权益登记日、除息日以后,终于迎来了红利发放日。这一天基金公司会统一发放基金红利,不管是选择现金分红还是选择红利再投,都是在红利发放日当天收到红利。
以上三个日期就决定了基金分红时间,但是如果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那样即使赎回金额没有当天到账,也是无法获得红利的。所以请确定你投资基金的权益登记日,不要漏领了你应该获得的基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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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文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形式,每年至少一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对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只规定:“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应当根据基金契约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因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对开放式基金也将有指导意义。
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基金资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应计入收益。而基金净收益则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等项目后的余额。
因此,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开放式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基金收益每会计年度分配一次,目前应采用现金形式分配;
3、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此外,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应载明基金收益范围、基金净收益、基金收益的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经基金托管人核实后,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尽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基金应以现金分红,但在国外,基金通常还有另一种分配方式,这就是再投资方式。再投资方式是将投资人分得的收益再投资于基金,并折算成相应数量的基金单位。这实际上是将应分配的收益折为等额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人。许多基金为了鼓励投资人进行再投资,往往对红利再投资低收或免收申购费率。随着基金业的日益发展和成熟,再投资方式的分配形式也必将被我国的开放式基金采用。
当然,不同基金都将在各自的招募说明书中明确规定自己的收益分配原则及方式,为投资人提供投资参考。
Ⅲ 请问。基金的收益分配基准日是什么时候
是有董事会确定的,权益登记日:董事会每个季度(或每隔固定的时间)会开会讨论将公司的盈利(有的情况下)中的多少部分,以“现金股利”的形式“派发”给股东,如果宣布了要派发股息,那么董事们还要设立一个“登记日”(Date of record ),意思是在那一天之前登记的股东才有权利获得股息,任何在那一天之后购买股票的人,都必须等到下次宣布派发股息时候才能得到。一般,股票的价格在登记日后的“交易日”里会有所下降,其幅度相当于股息的金额,换句话说,就是从那天后,股票就被“除息”了。当然买卖股票的日子,就自然是交易日了,基金开放日,是允许投资者从共同基金中认购和赎回的日子。
Ⅳ 请问。基金的收益分配基准日是什么时候
由于基金分红的不确定性等原因,收益分配基准日都是基金公司在合同中自己规定的如华安基金基金分配中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收益分配基准日以及该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Ⅳ 基金分红是以权益日为主还是收益分配日!
权益登记日那天收市后仍处于基金份额的,才会享受基金分红
Ⅵ 基金分红基准日是什么时候是一年一次吗
Ⅶ 基金收益分配的方式有哪些
你好,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一般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Ⅷ 基金如何进行收益分配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37 条规定,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 。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由基金合同约定。第56 条规定,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运作活动,有下列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基金管理人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相关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可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 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本办法第37 条、第38 条的规定进行收益分配。
Ⅸ 基金如何进行收益分配
(1)确定收益分配的内容。确切地说,基金分配的客体是净收益,即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费用一般包括:支付给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费、支付给托管人的托管费、支付给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费用、基金设立时发生的开办费及其他费用等。一般而言,基金当年净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资当年净亏损,则不应进行收益分配。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收益和费用数据都须经过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方可实施分配。
(2)确定收益分配的比例和时间。一般而言,每个基金的分配比例和时间都各不相同,通常是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基金契约或基金公司章程中事先载明。在分配比例上,美国有关法律规定基金必须将净收益的95%分配给投资者。而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则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在分配时间上,基金每年应至少分配收益一次。
(3)确定收益分配的对象。无论是封闭式基金还是开放式基金,其收益分配的对象均为在特定时日持有基金单位的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通常需规定获得收益分配权的最后权益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结束后列于基金持有人名册上的投资者,方有权享受此次收益分配。
(4)确定分配的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①分配现金。这是基金收益分配的最普遍的形式。②分配基金单位。即将应分配的净收益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者。这种分配形式类似于通常所言的"送股",实际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资本总额和规模。③不分配。既不送基金单位,也不分配现金,而是将净收益列入本金进行再投资,体现为基金单位净资产值的增加。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仅允许采用①种形式,我国台湾省则采用①和③相结合的分配方式,而美国用得最多的方式却是①和②。
(5)确定收益分配的支付方式。这关系到投资者如何领取应归属于他们的那部分收益的问题。通常而言,支付现金时,由托管人通知基金持有人亲自来领取,或汇至持有人的银行账户里;在分配基金单位的情况下,指定的证券公司将会把分配的基金单位份额打印在投资者的基金单位持有证明上。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尽管基金通过组合投资分散风险,通常能使投资者以较低的风险(比股票低)获得较高的收益(比债券高),但是,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的未来收益是不作任何保证的。事实上,某些基金由于管理人运作不成功,也会发生收益极低甚至亏损的情况。
Ⅹ 基金收益分配的频率
在收益分配的频率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和实践做法也不尽相同,有每年分配1次的、至少每年分配1次、每半年分配1次等,总的来看,收益分配的次数越少,手续越简单。但因为基金类型、投资者种类和偏好的差异,多数基金都有灵活的收益分配方式,以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要。
我国《暂行办法》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应当每年至少1次。现在所有的封闭式基金中,只有基金泰和每年分配2次,其他基金每年分配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