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结婚后老公用他婚前的钱,买基金赚了很多,这个收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老公用他婚前的钱买基金赚了很多,这个收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我们要懂得婚姻的本质,在婚姻中努力将自己的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也要能够合理的进行磨合,不要将所有的目光都放在经济上,这样长久下来就会变成金钱的傀儡,我们要做感情的主人,但是不能因为金钱而被生活摆布,金钱固然是重要,但是两个人一路走来的感情才是人生中最具意义和重要的事情,与其纠结结婚后老公用他婚前的钱,买基金赚了很多,这个收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不如趁着纠结的时间为家庭努力,多提升自己,让自己变得强大而优秀。
2. 婚前投资,婚后得到收益,此收益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投资婚后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得看投资收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不同的内容会有不同的结果。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3、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4、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3. 离婚时婚前购买的基金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又进一步规定: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归一方所有。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区分投资收益和自然增值,按照《辞海》上的解释,投资即为企业或个人以获得未来收益为目的,投放一定量的货币或实物,以经营某项事业的行为。根据是否直接投资于企业经营活动可将投资区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自然增值,字面解释属于不需要人为操作而自然增加的价值量,此过程排除夫妻一方或双方人为因素对财产价值产生的影响,即财产所有人并未将原有财产投入到价值再生产的过程中,财产增值的原因纯属外在的市场因素造成,非主观意愿所能控制。
4. 第一次买基金,基金的收益是怎么计算的
第1次购买基金的时候,这个基金的收益其实是相对于我们购买的这个金额来说的,还有基金的这种涨跌幅情况来计算的。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基金在一天之内涨了10个点,那么如果说这个时候我们有1000元的本金买入到这只基金中。那么一天所能获得到的收益就是1000乘以1加10%,就是我们的本金加上收益一共是1100元。基金的收益就是100元,实际上就是基金的涨跌情况去乘以我们的本金,然后再加上我们的本金。基金涨跌情况相对来说是比较好去计算的,只是这个涨跌情况也是很难去控制的。
5. 婚前买的股票,基金和信托,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股票婚后收益是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该规定明确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收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的,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后的增值或贬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但本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在婚后的而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