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当地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准备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材料;
3、当地工商局递交材料;
4、领取营业执照;
5、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6、国地税务报到;
7、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PS:目前国内对于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有严格的把控,很多地区都不能注册了。这个要到当地工商局咨询一下。
B. 我想成立私募基金公司有什么条件
如果是想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搞私募业务,需要一家投资类公司,目前青岛、杭州可以新注册,其他地区可以转让一家,很多地方要想注册的话必须要有相关部门批复才可以。
C.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怎么设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公司章程、注册资本;
2、名称符合法律规定,未经登记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未经核准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从业人员;
5、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八条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第九十条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十六条
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期限、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等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D. 如何成立一家私募基金公司
主要监管规则:
1、不设行政审批
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设立,不设行政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厉打击以私募基金为名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
2、必须登记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登记,私募基金应当依法备案,备案机关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址为http://www.amac.org.cn/。
按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登记。私募基金在募集设立后20个工作日内,应申请备案。
目前,基金也协会一般会在3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并公示。
3、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
严格限制投资者人数:有限合伙、有限公司制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契约制不得超过200人。
严格限制募集方式:仅限于私募。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4、严格界定合格投资者,禁止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人募集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前文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此类合格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视为合格投资者。
5、要求基金托管
除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如果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上述文件应约定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6、禁止保底保收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7、禁止汇集他人资金投资
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8、允许契约型私募
允许私募基金以合伙制、公司制和契约制存在。
9、对注册资本无强制要求
对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基金规模,不设最低出资额要求。
10、基金业务可外包
私募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可依法外包。
外包服务机构也应遵守对私募基金的监管规则。
11、建立分类公示制度
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填报的管理规模、运作合规情况、诚信情况等信息,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分类公示。
对运作不规范的基金及基金管理人也予以公示,以提示投资者。
12、未经登记备案,不允许参与证监会体系内的投资业务
目前,已明确要求中介机构核查参与证券发行的私募基金是否完成登记备案。证监会将进一步要求中介机构核查重大资产重组中的私募基金是否完成登记备案。
13、严格禁止并强化打击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E. 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 规定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基金产品的备案制度,基金募集完毕后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
2.
规定合格投资者制度,非公开募集基金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应达到规定的收入水平或者资产规模,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1)个人投资者的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机构投资者的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2)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3. 规定基金的投资运作、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内容主要由基金合同约定,以自律管理为主;
4. 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禁止进行公开性的宣传和推介;
5. 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 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达到规定条件的,经监管机构核准,可以从事公募集金管理业务。
其它要求可以具体查看证券投资基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