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问: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在没到封闭期客户要求提前兑付。基金公司要求按照合同。扣客户本金的2%合理吗
通常来说私募基金是不可以提前申请赎回的。
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提前赎回的条款可以按照合同条款来执行
② 私募基金到期不兑付,还要补签合同怎么办
可以的,去年7月,国家证监会已经开始颁发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正规的私募基金的所有项目都需要国会审批才可以募集,因此受到严格监管,私募基金兑付出现问题,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③ 私募基金到期不兑付,怎么办
私募基金暴雷主要是因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众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存在操作不规范、挪用资金等乱象,脱离托管机构运行、投向难以监管。在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情况下,一般需要要先刑后民,在刑事程序没有结束前,投资者无法通过法院民事诉讼要求偿还投资损失。在该种情况下,投资者可选择以下路径追回投资损失:
1、要求销售方承担责任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等。销售机构在推介私募基金产品时未能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和投资人的实际状况履行适当的告知说明义务,未能确保投资人在充分了解投资标的及其风险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销售机构存在具有重大过错,销售机构应对投资人受有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是投资人和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签署协议,约定担保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保本金额承担的保本清偿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合同。实践中常见的形式还有担保函、担保书、承诺函。在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出具含有清偿投资本息内容的书面文件的,投资人可向出具方要求承担上述清偿义务。
上述路径可有效避开先刑后民的程序障碍,直接要求基金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承担清偿责任,从而快速实现投资损失追回,当然最终追回的资金以第三方的清偿能力为限,一般的销售机构如银行和证券公司均不需考虑清偿能力。
④ 私募基金到期延期兑付怎么办
这不是正规的私募基金,这是以私募为名实施非法集资之实。你遭遇了非法集资,走集资参与人报案、登记、作证、参与刑事诉讼、等待参与分配之法律路径。
⑤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在没到封闭期客户要求提前兑付。基金公司要求扣客户本金的2%合理吗
私募基金就己经违法,客户要求提前兑付,完全合情合理,凭什么还要扣夲金2%,最客气不要你利息就不错了,就是银行的定期存款,提前支付,还按活期付息的,他们假如执意这样做,走法律的渠道,去法院起诉他,看他符合国家那条律条
⑥ 买的私募基金到期了不兑付怎么办
报警经侦电话是110,当然您的确定您的私募真的到期才行
⑦ 买的私募股权基金到期未兑付,现在要跟我们签代偿协议,是先签再起诉,,还是不签起诉
应当先起诉,确权后保全有限合伙基金企业及担保公司的财产,然后为执行做准备。否则别人先起诉执行的话你的债权就后于别人清偿。
⑧ 私募基金到期不兑付的情况是怎样的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如果当事人有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基金公司有违约等行为等证据,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1)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2)“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3)“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4)“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