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理财范围包括哪些
(一)赚钱--收入
一生的收入包含运用个人资源所产生的工作收入,及运用金钱资源所产生的理财收入;工作收入是以人赚钱,
理财收入是以钱赚钱,由此可知理财的范围比赚钱与投资都还要广。包含:
① 工作收入:包括薪资、佣金、工作奖金、自营事业所得等。
② 理财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房租收入、股利、资本利得等。
(二)用钱--支出
一生的支出包括个人及家庭由出生至终老的生活支出,及因投资与信贷运用所产生的理财支出。有人就有支
出,有家就有负担,赚钱的主要目的是要支应个人及家庭的开销。包含:
生活支出:包括衣食住行育乐医疗等家庭开销。
理财支出:包括贷款利息支出、保障型保险保费支出、投资手续费用支出等。
(三)存钱--资产
当期的收入超过支出时会有储蓄产生,而每期累积下来的储蓄就是资产,也就是可以帮你钱滚钱,产生投资收
益的本金。年老时当人的资源无法继续工作产生收入时,就要靠钱的资源产生理财收入或变现资产来支应晚年所
需。包含:
① 紧急预备金:保有一笔现金以备失业或不时之需。
② 投资:可用来滋生理财收入的投资工具组合。
③ 置产:购置自用房屋,自用车等提供使用价值的资产。
(四)借钱--负债
当现金收入无法支应现金支出时就要借钱。借钱的原因可能是暂时性的入不敷出、购置可长期使用的房地产或
汽车家电,以及拿来扩充信用的投资。借钱没有马上偿还会累积成负债要根据负债余额支付利息、因此在贷款还
清前,每期的支出除了生活消费外,还有财务上的本金利息摊还支出。包含:
①消费负债:如信用卡循环信用、现金卡余额、分期付款等。
②投资负债:如融资融券保证金、发挥财务杠杆的借钱投资。
③自用资产负债:如购置自用资产所需房屋贷款与汽车贷款。
(五)省钱--节税
在现代社会中,不是所有的收入都可用来支应支出,有所得要缴所得税、出售财产要缴财产税、财产移转要缴
赠与税或遗产税,因此在现金流量规划中如何合法节省所得税,在财产移转规划中如何合法节省赠与税或遗产
税,也成为理财中重要的一环,对高收入的个人更成为理财首要考虑。包括:
① 所得税节税规划
② 财产税节税规划
③ 财产移转节税规划(该项目前境外较多采用)
(六)护钱--保险与信托
护钱的重点在风险管理,在指预先做保险或信托安排,使人力资源或已有财产得到保护,或当发生损失时可以
获得理财来弥补损失。保险的功能为当发生事故使家庭现金收入无法支应当时或以后的支出时,仍能有一笔金钱
或收益可弥补缺口,降低人生旅程中意料外收支失衡时产生的冲击。为得到弥补人或物损失的寿险与产险保障,
必须支付一定比率的保费,一旦保险事故发生时,理赔金所产生的理财收入可取代中断的工作收入,来应付家庭
或遗族的生活支出,或以理赔金偿还负债来降低理财利息支出。此外,信托安排可以将信托财产独立于其他私有
财产之外,不受债权人的追索,有保护已有财产免于流失的功能。包括:
① 人寿保险:寿险、医疗险、意外险、失能险。
② 产物保险:火险、责任险。
③ 信托。
B. 理财的年化收益在多少范围是安全的
投资p2p理财产品的朋友们,不外乎两个目的,一,保值,二,增值。要达到这两个目的,我们就必须要了解,p2p理财年化收益达到多少是能保值的,那么只要超过了这个值就一定是能增值的了。如果这样说的话,那是不是有一个这样的逻辑,我只要寻找高收益的平台投资就行了?非也,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这个高风险可能不仅让你没有赚到钱,还血本无归。所以我们并不是要盲目寻找高收益的平台,而是要寻找收益又合理又安全的平台。
那么,p2p理财年化收益在什么样的范围内才是安全的呢?首先我们要了解我国今年的通货膨胀率,据不完全数据统计,我国今年的通胀率已经达到了7.5%,这就意味着,你寻找的p2p平台年化收益必须是要超过7.5%的,如果没有跑赢通胀,那你的资产就是在缩水。
现在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一个p2p平台年化收益要超过7.5%才是值得我们投资的。7.5%这个数字呢,是目前p2p行业比较普遍也比较稳健的收益,但我们是不是就止步于7.5%了呢?非也,我们的第二个目的就是在保值的基础上增值啊,所以我们还是要寻找年化收益更高的平台,那么,一个p2p平台的年化收益到了多少就危险了呢?我们一起来分析。
我们知道我国的p2p平台的本质是金融中介服务平台,也就是将你投入进来的钱借贷给别人。其实现在很多平台都是先有真实借款人,再出标的让你投资,这也就是防止资金池的出现,这里我们就不用过多的篇幅来说这个事情了。
目前央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是5.35%,民间借贷利率如果高于央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的话,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高利贷了。那目前来说,民间借贷利率最高就不得超过21.4%。在21.4%的情况下,减去理财端和贷款端的员工提点和工资占2.5%,职场租赁和运营成本1.5%,坏账率4.5%,就只剩下12.9%了,我们可以化零为整,将这个年化收益确定到13%。所以,13%左右的年化收益是除去了p2p平台的人工成本和运营成本之后一个比较安全的收益,维持一个这样的年化收益对于一个真实运营的p2p平台是没有太大难度的,如果超过这个收益的话,平台就很容易产生经营困难或者兑付困难等问题而倒闭、跑路,这对我们投资人来说风险就非常大了,甚至可以说,这个风险是我们无法承受的。
p2p理财年化收益在什么范围内是安全又可靠的呢?如果你对以上的分析没有耐心看,那小掌直接告诉你答案:7.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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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理财产品年化收益多少受法律保护
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借款利率超出24%的部分,法律不予以保障。那么现在这些利率过高的平台,算上其运营成本,就只存在两个可能:要么平台在亏本,要么借款人利率超出24%。不管是哪种情况,对投资人来说都是极其危险的。
一般情况下,像投理 想这种风险较低的车贷理财,最高也15.6%的收益而已,所以出现高息就一定要谨慎。
(3)理财收益范围及法律扩展阅读:
申购基金:
定期定额申购基金很适合工薪族达到强制储蓄的目标。已上市的各种开放式基金的数目已达到上百只,它们的主发行渠道就是银行。
那么,经常光顾银行的工薪族,不妨选定其代销的某只基金,跟银行签订一个协议约定每月扣款金额,以后每月银行就会从你的资金账户中扣除约定款项,划到基金账户完成基金的申购。
这种方式有利于分散风险,长期稳定增值。这种投资法,不必掌握太多的专业知识,不必费心选定购买的时点,只需耐心一些坚持中长期持有,并且在一般情况下,基金定投的收益会高于零存整取的利息。正因为此,它甚至是工薪族为孩子储备教育金或筹划养老金的一个优良选择。
定期定额买基金,选定哪只基金特别重要。一般来说,这种投资方式适合股票型基金或偏股票型混合基金,选择的重要标准是看它的长期赢利能力。
D. 理财的范围
1. 一生的收入包含运用个人资源所产生的工作收入,及运用金钱资源所产生的理财收入;工作收入是以人赚钱,理财收入是以钱赚钱,
2.理财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房租收入、股利、资本利得等。 当期的收入超过支出时会有储蓄产生,而每期累积下来的储蓄就是资产,也就是可以帮你钱滚钱,产生投资收益的本金。年老时当人的资源无法继续工作产生收入时,就要靠钱的资源产生理财收入或变现资产来支应晚年所需。包含:
1.紧急预备金:保有一笔现金以备失业或不时之需。
2.投资:可用来滋生理财收入的投资工具组合。
3.置产:购置自用房屋,自用车等提供使用价值的资产。 当现金收入无法支应现金支出时就要借钱。借钱的原因可能是暂时性的入不敷出、购置可长期使用的房地产或汽车家电,以及拿来扩充信用的投资。
借钱没有马上偿还会累积成负债要根据负债余额支付利息、因此在贷款还清前,每期的支出除了生活消费外,还有财务上的本金利息摊还支出。包含:
1.消费负债:如信用卡循环信用、现金卡余额、分期付款等。
2.投资负债:如融资融券保证金、发挥财务杠杆的借钱投资。
3.自用资产负债:如购置自用资产所需房屋贷款与汽车贷款。 在现代社会中,不是所有的收入都可用来支应支出,有所得要缴所得税、出售财产要缴财产税、财产移转要缴赠与税或遗产税,因此在现金流量规划中如何合法节省所得税,在财产移转规划中如何合法节省赠与税或遗产税,也成为理财中重要的一环,对高收入的个人更成为理财首要考虑。包括:
1.所得税节税规划;
2.财产税节税规划;
3.财产移转节税规划(该项境外较多采用)。 护钱的重点在风险管理,在指预先做保险或信托安排,使人力资源或已有财产得到保护,或当发生损失时可以获得理财来弥补损失。
保险的功能为当发生事故使家庭现金收入无法支应当时或以后的支出时,仍能有一笔金钱或收益可弥补缺口,降低人生旅程中意料外收支失衡时产生的冲击。
为得到弥补人或物损失的寿险与产险保障,必须支付一定比率的保费,一旦保险事故发生时,理赔金所产生的理财收入可取代中断的工作收入,来应付家庭或遗族的生活支出,或以理赔金偿还负债来降低理财利息支出。此外,信托安排可以将信托财产独立于其他私有财产之外,不受债权人的追索,有保护已有财产免于流失的功能。包括:
1.人寿保险:寿险、医疗险、意外险、失能险、养老险。
2.产物保险:火险、责任险。
3.信托
4.基金定投
E. 个人理财的范围是什么
指存款,买基金,银行的理财产品,股票,还有投资黄金,白银,收藏钱币或其它收藏品,集邮等等。
F. 企业销售理财产品法律法规
请您详细说明问题,以便可以准确的给您回复。
理财产品通常都不保本。您可以根据理财产品的期限,收益,风险等级等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目前,我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在主页上有公布,您可以进入主页,点击“理财产品”-“个人理 财产品”-“搜索”,分类您需要的产品信息。如需建议,请联系客户经理了解。(温馨提示:购买前请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
G. 理财收益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
理财收益:合法的,收法律保护。违法的受法律约束,不收法律保护。个人理解,仅作参考。
H. 银行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法规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外资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和托管业务市场准入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I. 投资理财政策法规有哪些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
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
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
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
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依照
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
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
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
算财产。
第七条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
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
不得相互抵销。
第八条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
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第九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管理、运用基金财产,应当恪尽职守,
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基金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基金
从业资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
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十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可以成立同业协
会,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关系,提
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第十一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依法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实施监
督管理。
第二章基金管理人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
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担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务院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三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
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
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
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
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
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
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
到法定人数;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
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
他设施;
(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
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
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四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应当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
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条件和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
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
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修改
章程或者变更其他重大事项,应当报经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
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
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
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基金
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
(一)因犯有贪污贿赂、渎职、侵
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罪,被判处刑罚的;
(二)对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因经
营不善破产清算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
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厂
长、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自该公
司、企业破产清算终结或者被吊销营业
执照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三)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I
期未清偿的; l
(四)因违法行为被开除的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交易
所、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的从业人
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五)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执业证书
或者被取消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和
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从业人员、
投资咨询从业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
事基金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 基金管理人的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证券投资
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和三年以上与其所任职务相关的
工作经历。
第十七条 基金管理人的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者改任,应
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I
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任职条件进行审核。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
事、经理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担任基
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
职务,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第十九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
下列职责:
(一)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
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
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
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
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收益;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
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七)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
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
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
行为:
(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
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
基金财产;
(三)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四)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
收益或者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