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和 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 是一个概念么如果不同有什么区别
二者不是一个概念。辨析如下:
1、房地产是两种基金的投资领域,这是相同点。
2、不管投资领域是什么,私募基金主要包括三种形式:
a、公司制
b、信托制(契约制)
c、有限合伙制
私募信托投资基金是上述的第二种。因此,私募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的一种。注意,这里的信托投资基金前有“私募”二字。
3、除开私募的,信托基金还有很多是公募的,目前A股市场上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都是信托基金,所以理论上,也有公募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所以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和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虽有交集,但不是一个概念:
后者包括私募信托投资基金、私募公司制基金和私募有限合伙制基金;
而前者既包括私募信托投资基金,也包括公募信托投资基金。
前者是从组织方式来分类的一种基金形式,后者是以募集方式来分类的一种基金形式。
『贰』 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和REITS区别
1、性质不同
REITS一般指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房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
房地产投资基金是从事房地产的收购、开发、管理、经营和营销获取收入的集合投资制度。
2、要求不同
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是不公开的,对投资人有严格限制,比如资产要求很高,百万级起投,投资期限几年。
REITs门坎相应低得多,面向公众开放,有些几千元起。
3、关系不同
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是股权关系。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信托关系。
『叁』 买私募房地产基金好还是量化对冲基金好
不好绝对的说哪个更好,房地产基金通常是固定收益类的产品而量化对冲类的产品则是浮动收益类的产品,前者收益较低风险也较低,但是后者收益高风险也大,因此需要根据投资者的风险偏好进行选择
『肆』 要如何投资房地产私募基金
房地产私募基金(或称: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对所选定项目进行投资决策时,要充分考虑退出方式,以及如果不能按时退出,将采取何种措施保障资金能够安全收回。基金管理公司将根据项目的特点设计出安全的退出方式,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后执行。房地产私募基金退出方式一般包括以下五种:
(1)在资本市场出售股票:这种方式针对基金对拟上市房地产公司的投资。
(2)房地产投资项目清算:以股东身份参与投资某房地产项目,项目建成销售后,基金根据投资比例收回投资成本并分配利润。
(3)原股东承诺回购:基金在投资之初即和原股东签订协议,确定回购方式(譬如回购时间和回购价格),这是基金退出项目常见的一种形式。
(4)企业间兼并收购:在有收购意向的第三方和被投资企业股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基金实现退出。
(5)通过以上两种或多种方式组合的形式退出:譬如, 在约定期限内能够上市,则通过资本市场退出;期限内不能上市,则由原股东按照每年约定回报对基金所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
『伍』 手里面有闲钱是买房好还是理财好
这个要看情况,如果不是刚需,还是理财更好。对于很多人来说,房子是刚需。比如已经步入社会几年,有了一定积蓄的白领,他们在城市里需要一套自己的房子,才能更方便他们在城市的生活;或者刚结婚的小两口,需要属于他们自己的婚房;再或者,由于家里多了一些成员(比如长辈或者孩子),从而需要更加大的居住环境才能住得更舒服,这样的是需要首先考虑买房的。『陆』 房地产私募基金的房地产私募基金的特点
从基本的组织结构来看,房地产私募基金和传统的Pre-IPO类的私募股权基金类似,均以架构上最为灵活、成本上最为经济的有限合伙制为主。但是,除星浩资本等极少数具有相当品牌效应和规模的基金外,市场上现存的大部分房地产私募基金仍存留不少“信托”特色,从而构成目前境内房地产私募基金的独有特点。简单归纳,主要特点有:
1. 多固定收益,少浮动收益
与传统的Pre-IPO类的私募股权基金不同,房地产私募基金极少采用纯浮动收益结构。相反的,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发起人(主要是融资方)会通过基金架构和交易结构的设计,或多或少地给予投资人固定收益的承诺。
事实上,出于现阶段房地产行业波动明显的特征,一般的房地产私募基金如不采用固定收益模式就很难排除投资人的风险顾虑,进而对基金募集造成很大障碍。反之,对房企而言,如房地产行业反弹后持续走好,固定收益的基金模式将确保其取得项目开发的大部分利润。
2. 多优先、劣后结构,少同股同权结构
作为给予投资人固定收益承诺的一种方式,房地产私募基金一般会借鉴信托的“优先、劣后”结构。简单而言,房地产私募基金的投资人一般均为“优先级合伙人”,在优先级合伙人出资总额的基础上,房企本身或基金管理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将“配比”20%-30%的资金作为“劣后级合伙人”;在优先级合伙人全部收回其投资本金和按固定收益计算的投资回报前,劣后级合伙人将不得取回其出资,也不得分配任何收益。上述表述原则上都会在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合伙协议》中有所体现,相当于有融资需要的房企在基金架构内给投资人做了一定程度的担保。值得关注的是,部分房地产私募基金已逐步开始向社会募集劣后级合伙人。如这种模式得以推广,则不仅房企的资金和担保压力将大大降低,房地产私募基金的受众面也将得以扩大,从而更好地符合不同收益需要和不同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者的需要。
3. 多夹层投资,少股权投资
房地产私募基金业目前主流的投资模式都是采用“股权 债务”的“夹层投资”的方式,即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持有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后,再以股东身份向项目公司做股东借款。由此导致的退出方式是:债权部分,还本付息;股权部分,由开发商回购。原则上,双方会签订一个固定的回购协议,比如约定一年之后以什么样的价格回购股权。
『柒』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和 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 是一个概念么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简单来讲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从国际惯例来说,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性质上属于公募基金,是对外公开发行的;而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是非公开募集资金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投资与管理,所以两者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一个概念,是有区别的
『捌』 什么是房地产私募基金
房地产私募基金是从事房地产的收购、开发、管理、经营和营销获取收入的集合投资制度。
它可以被看成是为投资者从事其自身的资金和管理能力所不能及的房地产经营活动的一种融资形式。房地产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证券的方式,募集投资者的资金,委托给专业人员专门从事房地产或泛地产抵押贷款的投资,投资期限较长,追求稳定连续性的收益。基金投资者的收益主要是房地产基金拥有的投资权益的收益和服务费用。基金管理者收取代理费用。
『玖』 房地产私募基金的优势
以获得投资收益为目的的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提供者之所以不采用“单个投资制度”直接投资房地产项目,而是通过“集合投资制度”间接从事房地产投资,是因为房地产投资基金具有流动性高、变现能力强、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降低交易成本、运作规范的特点,具有“单个投资制度”所无与伦比的制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