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后资管新规时代,私募基金是机遇还是挑战
资管新规还没出台,目前证券公司都纷纷回归主业做经纪类业务了。目前国内的金融市场正在被正规化,很多踩界的事情都干不了。资管何去何从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论。但是目前其他类私募基金协会这个也停止了备案,只有股权投资类的私募基金可以操作。其实私募基金最本质的投向还是股权类,有GP和LP模式,沿用国外的模式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其实承担了巨大的风险,毕竟LP的资金都是打到私募基金的募集账户,如果投资亏损,LP肯定会给GP施加巨大的压力。其次私募基金的募集存在较大的困难,投资门槛很高,返点也高,相应的风险也会增加很多。
现在有种玩法是定向融资计划,是在地方交易所备案的,但是主要只针对于纯政信的债权项目。这种玩法投资人的合同是直接和融资方签署的,跳开了中间的管理人角色,可以说是利润最大化了,2018年4月份以来,债权类项目做的比较火的就是这个模式,投资门槛也就20万元起步,收益和私募基金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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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文看懂:私募基金增值税怎么交
根据不同分类交税。
增值税是针对应税行为征收的间接税,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取决于其具体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财政部税政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也明确规定“应根据取得收益的性质,判断其是否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应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于“金融服务”的分类,私募基金增值税应税行为主要表现为:
(1)贷款服务
私募基金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等,均需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其中,上述的“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系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换而言之,如果私募基金投资于银行委贷、企业债券等取得的利息或具有利息性质的收入,应当缴纳增值税。考虑到私募基金管理人就“贷款服务”可取得的进项税抵扣有限,财税[2017]56号文之“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规定,实质上降低了“贷款服务”增值税税负。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私募基金因投资国债、地方政府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金融商品转让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收增值税。
鉴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已经明确将私募基金纳入证券投资基金范畴,私募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同样适用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至于私募基金因买卖外汇、非货物期货等其他金融商品取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则应当按照财税[2017]56号文计征增值税。
当然,私募基金在持有股票期间,可能会取得股票分红。由于股票分红不属于保本性收益,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该等股票分红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畴。
注:这里假设增值税附加=应纳税额×12%。实践中各地增值税附加率会有所不同。
(一)契约型私募基金A当期收到基金管理费50万元(无进项税额)。另外当期买卖公司债,买入价1000万元,卖出价1100万元。期间收到公司债利息50万元,另收到所持有国债利息30万元。
【1.管理费】
50万元为直接收费金融服务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1+增值税附加税率)
=[50÷(1+6%)×6%-0] ×(1+12%)
约3.17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
【2.债券买卖价差】
1100-1000=100万元为该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
=100W÷(1+3%)×3% ×(1+12%)
约3.26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3.债券利息】
企业债利息50万元为贷款服务的销售额,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
=50W÷(1+3%)×3% ×(1+12%)
约1.63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当期买卖地方政府债,买入价500万元,卖出价502万元。该有限合伙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债券买卖价差】
502-500=2万元为该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本案例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1+增值税附加税率)
=[20000÷(1+6%)×6%-0] ×(1+12%)
约1267.92元
纳税主体:该有限合伙企业。
3. 资管新规银行理财可以投私募基金么
理论上是不可以的,但是银行会给私募基金做配资,这也是为什么银行理财的收益要低于私募基金
4. “资管新规”出台了三年,如今的资管行业进入到什么阶段
经历了调整期,现在的资管行业逐步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如今资管产品总体较为旺盛。中国基金业协会日前发布的2020年资产管理业务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资管业务总规模达到约58.99万亿元,较2019年年末的52.23万亿元增长了6.76万亿元,涨幅约13%。受益于市场行情,公募基金规模增长最猛,达到19.89万亿元,占比为33.72%;其次是私募基金规模为16.96万亿元,占比28.75%。
中国人民银行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将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年底,资管行业转型进入新拐点,特别是对于日益火爆的公募基金,需要不断地加强自身能力的建设。
国泰元鑫资产认为,如同中国经济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阵痛期一样,基金资管行业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一、国家金融政策及监管环境的变化,行业需要时间去适应和消化;二、行业生态环境的变化,各公司商业模式的转换需要时间去磨合和沉淀;三、商业模式的新旧转换,企业的治理结构、制度流程以及专业团队也需要时间去调整和锻造。总结国泰元鑫的观点:未来基金资管行业最终还是会转向内涵式发展,主要是通过内部的深入改革,激发活力,增强实力,提高竞争力,在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中,实现实质性的跨越式发展。
5. 资管新规对私募基金有何影响
再也没有保本基金
6. 资管新规对私募股权基金有哪些影响
首先,从资金端来看,资管新规向上穿透了合格投资者。
新规中对于“合格投资者”的定义: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其次,资管新规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产品设计和交易结构也会产生深远影响。
新规中规定,“重点针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严重、投机频繁等问题,设定统一的标准规制,同时对金融创新坚持趋利避害、一分为二,留出发展空间”,“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等。而这意味着此前市场上常见的“银行理财+私募基金”、“保险资管+私募基金”、“非金融机构+私募基金”等模式都将被禁止。
第三,资管新规向下穿透了底层资产,私募股权基金资金池运作被禁止。
资管新规明确“实行穿透式监管,对于多层嵌套资产管理产品,向上识别产品的最终投资者,向下识别产品的底层资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除外)”,“为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金融机构应当强化资产管理产品久期管理,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期限不得低于90天。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
第四,相关产业基金或将迎来发展机会。
资管新规中表示,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通过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要求的领域。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资金支持经济结构转型,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降低企业杠杆率。
7. 资管新规昨日正式通过,私募基金将受到哪些影响
重点增加了对资金池的整治,严格定义了期限错配和刚性兑付;禁止开放式产品投资股权类资产;再次强调第三方独立托管,但可以由关联公司为资管子公司进行托管;同时提高了私募产品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
8. 资管新规后,私募基金还能做债吗
可以,只是需要看具体的这只私募基金是否可以,并不是所有的私募基金都可以,债类私募基金相对安全很多,但是也要看具体是什么基金公司的产品,我司就有您要是感兴趣可以私信或电话具体了解
9. 资管新规下 私募基金怎么变
我觉得私募基金的初衷就是为了更好的帮助有价值的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支持,在他们的成长中让投资人获得收益。无论怎么管理,这个初衷是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