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理解私募基金高管不得在非关联私募机构兼职
为了防止利益输送的行为发行,私募机构的高管不能在无关联关系的其他私募机构兼职,做到专业经营的要求
② 私募基金高管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取得相关资质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1、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系指公司型企业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人员,以及合伙型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人员私募基金行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是私募基金行业的精英,也是重要的自律管理和行业服务对象。私募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应充分珍视个人诚信记录,诚实守信,自觉加强自身诚信约束和自律约束,防范道德风险。
2、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3、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如何取得相关资质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1、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2、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此类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
3、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或者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
③ 作为公募基金公司的高管,这个高管可以在其他公司也持股吗
序言:随着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公民的生活负担也在相应的增加。如此的时代背景下,孕育除了斜杠青年这一网络词语。即一人身兼多职,拥有多个社会身份。那么已经身为公募基金公司的高管,他还可以在其他的公司持有股份吗?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进行分析。
三、公募基金人员离职进入私募基金工作需要静默期。那么作为私募基金的高管人员,能否在其他公司兼职呢?基金协会也没有明确的规定,禁止高管人员进行兼职,兼职兼职行为是可以出现的。但公募基金的高管人员与私募基金的高管人员在认知实习工作要求具有差异。公务人员的业务经验相较于私募基金的高管人员来说是更加丰富的,此许多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员间是从公募基金中招聘的。但是由于基金事关经济活动,基金协会的监管政策要求公募基金的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如果想要从事私募基金的工作,需要等待,为期三个月的静默期。
④ 为什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法第53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第151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监事的职能就是对董事、高管进行监督。如果董事、高管做出损害公司的行为,监事或监事会有义务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那么,董事、高管如果兼任监事,监事的职能无法履行。
对公司的运营造成极大的危害。
⑤ 公司高管兼职的法律规定
公司高管兼职有以下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就兼职行为本身来说并不违法,但是如果因为兼职实施了其他的违法行为,
比如泄露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虚假出资、职务侵占等那就构成违法甚至可能是犯罪。
(5)私募基金高管是否可以兼职监事扩展阅读
公司法高管任职法条的规定
《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经济犯罪或剥夺政治权利5年
第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⑥ 私募基金投资经理能兼职吗
私募基金投资经理是要经过严格挑选招聘出来的,需要很好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文凭才可以应聘,兼职是做不了的。
⑦ 私募基金备案高管人员以及基金经理有何资质要求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条的规定,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的取得方式已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六)》中进行了解答。
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次申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变更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
同时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类型等申请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其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高管人员和基金经理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已登记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自查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下一步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按照《基金法》的规定,对基金从业人员进行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机构整改。
(7)私募基金高管是否可以兼职监事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依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
第四条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⑧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必须要劳动合同吗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主要关键点在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的职位是否可以兼职,如果是兼职,则劳动合同不是必须选项。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一职是否可以兼职,一直是讨论热点。由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岗位好多种,所以以下条件又成了判定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是否要签劳动合同的关键因素:
该高管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建立的应该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满足该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关系。
该工作关系不同方式的安排不应当损害基金管理人特别是不应当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当投资者或基金管理人利益因该高管原因遭受损失时,投资者或者基金管理人可以有效防控、追责,不应当因为工作关系安排不当导致的追责障碍,或者最后获得的赔偿标准低于正常劳动合同关系赔偿标准。
该高管工作关系安排,及发生损害投资者利益或触犯基金业协会监管规则时,协会可以有效监管并处罚。不会因为不当工作关系安排导致监管困难及追责困难。
如果以上各点均满足,那么必须要劳动合同来维护。
⑨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2、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3、具有3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督察长还应当具有法律、会计、监察、稽核等工作经历;
4、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
5、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9)私募基金高管是否可以兼职监事扩展阅读
独立董事还应当条件:
1、具有5 年以上金融、法律或者财务的工作经历。
2、最近3 年没有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股东单位、与似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以任职。
3、与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事、监事、基金经理、财务负责人没有利害关系。
4、直系亲属不在拟任职的基金管理公任职。
⑩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能不能兼职
您好,不能兼职的。因为在2016年11月23日晚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协会)明确表示,私募找外部人员“挂靠”的行为,违反了私募登记备案相关办法,一经查实,个人和私募管理人都将受到处分。同时,协会强调,已通过考试的人员不必找机构“挂靠”,可以先由个人直接向协会申请注册。此外,协会还表明,私募高管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对频繁变更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管,协会将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