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们公司去年年底购买了一款非保本的金融理财产品,持有期间按照收到的利息收入缴纳了增值税
企业符合条件的已征增值税税款,可以抵减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同时文件第十八条规定,本通知除第十七条规定的政策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征的应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三条规定,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的“此前已征的应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应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税业务已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以该业务对应的销项税额抵减以后月份的销项税额,同时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二)应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税业务已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以该业务对应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纳税人已就应予免征或不征增值税业务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回后方可享受免征或不征增值税政策。
所以,企业符合条件的已征增值税税款,可以抵减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B. 单位购买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不需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C. 理财收益如何计算增值税
银行可以说是大家最信赖的金融平台了,存款放银行,买国债找银行……背靠央妈,就能保本保息,衣食无忧了。曾经的你可以这样想想,但之后不行了!
从今年开始,我国的资产管理产品要全面进入征税时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资管产品管理人要对资管产品运营业务的收益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以后我们投资理财赚的钱,除了进自己口袋,还要分另一部分无条件上缴。想一想就有点不甘心呢!
是谁在要我们的钱?
资管产品管理人,简单讲就是管理我们资产的平台/人,能帮我们投资赚钱的平台/人,其中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
资管产品,顾名思义就是能赚钱的产品,它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等。
而众多的资管产品中,我们最常接触到的就是银行理财产品。在这里,银行就相当于资管产品管理人,银行理财产品就相当于资管产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若属于保本投资收益,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若属于非保本的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D. 营改增后浮动非保本理财收益是否交增值税
理财不用交税吧
E. 单位从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我怎么判断是保本,还是非保本)是否缴纳增值税。
您好
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会有提示 提示是保本还是非保本产品
F.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五)金融服务。
......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
十八、本通知除第十七条规定的政策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征的应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G. 银行的理财产品每年取得的收益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银行不会代您交税的,若是涉及到交税,需要您自行操作。
H. 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需要交增值税吗
非保本类型的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不用缴纳增值税,具有保本收益类型的理财产品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规定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
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五)条规定,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8)非保本理财收益增值税扩展阅读:
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保证收益理财产品的收益是固定的,到期后就可以获得协议上规定的收益,反之为非保证型。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保证和浮动说明了银行承担的风险不同。保本类理财在协议中会有银行承诺,无论发生任何问题银行保证客户到期可以拿回全部本金。
非保证型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指银行按照约定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产品,反之就是非保本型。
非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不承诺理财产品一定会取得正收益,有可能收益为零,不保本的产品甚至有可能收益为负。一般银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的风险仅次于储蓄风险,是追求稳定收益的稳健型客户的最佳选择。
I. 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需要交纳增值税吗
不需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第二条相关规定: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的产品,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9)非保本理财收益增值税扩展阅读: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注意事项:
1、要明确银行理财产品不是存款是有风险的:在打破刚性兑付的资产新规出台以后,银行的理财产品风险就是实实在在的。因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有风险意识。
2、要明确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等级:银行理财的风险等级分为五级,分别是R1到R5, R1代表谨慎型投资者、R2代表稳健型投资者、R3是平衡型投资者、R4是进取型投资者、R5是激进型投资者。
3、根据投资风险等级投资相应等级的理财产品:根据投资风险等级明确自己的购买理财产品的目标和可能承受的风险损失程度,再根据结论购买相应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切莫贪图高收益购买超出承受程度的高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理财产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投资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家税务总局
J.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非保本收益是否缴增值税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五)金融服务。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根据《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十八、本通知除第十七条规定的政策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此前已征的应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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