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私募基金的税收问题有哪些,直接私募如何纳税
直接私募需要缴纳增值税。征税方式分为两种,一是简易计税方法,二是一般计税方法;前者税率为3%,后者为6%。由于管理费属于私募基金的自营业务,一直都存在增值税,按6%交,所以咱就以6%来举例。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个表格,便于理解下面的例子。
看题:假设我成立了一家契约型私募基金,向客户收取了100万元管理费,另外买卖股票获利100万;买卖金融债获利100万。(假设进项税额为零,暂不考虑增值税附加税)
解:
1、管理费征税
100万元的管理费为直接收费金融服务,而这里的管理费就相当于增值税销售额。按照6%税率计算:
根据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那么应纳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1000000÷(1+6%)×6%-0]
约5.66万
炒股赚的100万元是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由于是契约型基金,则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1000000÷(1+3%)×3%
约2.91万
买卖债券赚的100万,同上也要征税:=1000000÷(1+3%)×3%
约2.91万
另外,咱们还要注意的是,债券还有利息,假设在持有期间收到金融债和国债利息均为10万元,那么这些利息也是要看“地位”征税的。
金融债利息的10万元相当于贷款服务的销售额,而“地位”高点的国债利息收入则是免税的。所以按照文件的简易计税方法3%税率计算纳税额:=100000÷(1+3%)×3%
约2910
当然,合伙型和公司型私募基金的征税方法与契约型本质上还是一样的,不同的则在于税率而已。
B. 私募基金要交税吗交什么税
需要进行纳税的。
私募基金公司交税包括:
1、印花税
主要是开立实收资本账户需要交纳的营业税金。
2、契税
与被投资方签立投资合同,需要相应交纳契税。
3、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由于是合伙制企业,基金本身不用交纳企业所得税,但是,有限合伙人往往由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组成,基金往往会需要代扣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私募基金层面的税收:
1、对于公司型基金,基金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收入因性质不同而税率不同。
2、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款规定,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于私募基金退出时转让股权的收益,则并入基金的应纳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私募基金公司交税优惠政策:
1、对于新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根据其注册资本的规模,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2、关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置办公用房等,给予购置补贴。同时免征契税,并免征房产税三年。
3、明确对个人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认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金融创新机构,享受相关财税优惠,包括高管个人所得税返还和办公场所补贴等。
对于合伙制股权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以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入股的参与利润分配和股权转让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4、鼓励地方商业银行开展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并购贷款业务,支持其依法依规以信托方式投资于股权基金。
C. 私募基金的收益需不需要缴税呢
私募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益暂不缴税。
D. 企业购买私募基金交税吗
企业购买私募基金不交税
企业购买私募基金取得的收益是交税的,而公募基金分红的部门可以不用交税,可以开个股票账户做着公募基金分红的避税。
E. 一文看懂:私募基金增值税怎么交
根据不同分类交税。
增值税是针对应税行为征收的间接税,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取决于其具体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财政部税政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也明确规定“应根据取得收益的性质,判断其是否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应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于“金融服务”的分类,私募基金增值税应税行为主要表现为:
(1)贷款服务
私募基金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等,均需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其中,上述的“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系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换而言之,如果私募基金投资于银行委贷、企业债券等取得的利息或具有利息性质的收入,应当缴纳增值税。考虑到私募基金管理人就“贷款服务”可取得的进项税抵扣有限,财税[2017]56号文之“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规定,实质上降低了“贷款服务”增值税税负。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私募基金因投资国债、地方政府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金融商品转让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收增值税。
鉴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已经明确将私募基金纳入证券投资基金范畴,私募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同样适用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至于私募基金因买卖外汇、非货物期货等其他金融商品取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则应当按照财税[2017]56号文计征增值税。
当然,私募基金在持有股票期间,可能会取得股票分红。由于股票分红不属于保本性收益,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该等股票分红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畴。
注:这里假设增值税附加=应纳税额×12%。实践中各地增值税附加率会有所不同。
(一)契约型私募基金A当期收到基金管理费50万元(无进项税额)。另外当期买卖公司债,买入价1000万元,卖出价1100万元。期间收到公司债利息50万元,另收到所持有国债利息30万元。
【1.管理费】
50万元为直接收费金融服务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1+增值税附加税率)
=[50÷(1+6%)×6%-0] ×(1+12%)
约3.17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
【2.债券买卖价差】
1100-1000=100万元为该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
=100W÷(1+3%)×3% ×(1+12%)
约3.26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3.债券利息】
企业债利息50万元为贷款服务的销售额,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
=50W÷(1+3%)×3% ×(1+12%)
约1.63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当期买卖地方政府债,买入价500万元,卖出价502万元。该有限合伙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债券买卖价差】
502-500=2万元为该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本案例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1+增值税附加税率)
=[20000÷(1+6%)×6%-0] ×(1+12%)
约1267.92元
纳税主体:该有限合伙企业。
F. 私募基金怎么扣税
(一) 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税法规定
公司制企业收益所得主要是资本收益,因此,调节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收益的税种主要是所得税。除了所得税外,私募股权投资企业要对其从事的管理、咨询服务业务还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另外还要缴纳一定的印花税
1. 对于私募投资基金层面的税收
对于公司型基金,基金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收入因性质不同而税率不同。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款规定,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于私募基金退出时转让股权的收益,则并入基金的应纳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对于私募基金投资人层面的税收
我国公司型基金中个人投资者从公司基金获得的收益,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2、3 条规定,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对于公司型基金中机构投资者,则视其所得税率分别处理:若机构投资者所得税率低于或等于基金税率,则不需纳税;若机构投资者税率高于基金税率,则需补缴所得税。
3. 税收优惠
在税收优惠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31 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7 条的规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按该创投企业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 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G. 一文读懂:私募基金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形式有公司制、有限合伙制,这两种形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作为独立纳税主体进行核算、缴税。小规模按3%的税率缴税,一般规模按6%的税率缴税。
H. 投资私募基金缴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负总局近日下发的“140号文”,明确“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整条通知的核心意思包含以下几层:
资管产品要缴纳增值税了。一直以来,资管产品的运作都处在税收监管的盲区地带,极少有资管、信托产品交税的记录。
参考《通知》第18条,该规定从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现在已经是年底12月份了,也就是说,前面7个月的增值税可能要补缴。这税到底怎么算,资管产品的合同该如何界定,这还真是个不容易说清楚的问题。
但是,私募投资者暂时免疫。现在我们来讨论一个关系到私募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问题了,就是对于目前的私募投资者来说,所持有的私募基金到底是否要缴税?
首先根据《通知》第一条:“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也就是说,只要不是承诺收益部分,都不用征税。参考目前的私募基金,实际上在2014年的时候,已经有规定私募基金不得承诺保本,因此就此条而言,所有合法合规的私募基金已经全部免疫,无需征税。
另外我们再看《通知》第二条: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
也就是说,所有资管产品持有到期就不征税,非持有至到期类征税。所以对于那些没有持续期的私募基金,将来或者存在缴纳增值税的可能,但目前请先参考第一条,所以你们还是不用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