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私募股权基金激励的激励机制有哪些
私募股权的激励主要是从管理产品的超额盈利分成上进行体现。也就是产品收益率越高,能分得的奖励就越多。
Ⅱ 求高人指点,我销售阳光私募证券基金,100万一份,怎样的奖励制度适合我呢若是销售经理应如何奖励谢!
私募销售完全是看业绩说话的,谁的资源多谁就拿得多,按劳计件。有些是按管理费一定比例提成,有些是按销售额阶梯提成,比如我们公司就是按销售1%起点提成。达到一定量就是最高2%了。
Ⅲ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激励机制包含哪些内容
(1)经济利益激励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普通合伙人的报酬,分为固定报酬和变动报酬两个部分。固定报酬是按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总额或己投资资金的2%一3%收取的管理费。变动报酬就是股权上市或出售投资后取得的一定比例(一般为15%一20%)的收益提成,即剩余索取权,也就是说,普通合伙人虽然只投入合伙企业l%的资金,却享有15%一20%甚至更高的投资收益提成,这可以认为是普通合伙人知识资本(专业特长、经验和业绩)的注入,从而要求的相应资本权利。这种采取期权形式的报酬结构,能够给普通合伙分很大的激励作用。
(2)权力与地位激励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治理机制独特,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投资资本的运营,不得干预普通合伙人的经营活动,否则将丧失有限责任的保护。而普通合伙人全权负责创业资本的运营和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其知识、经验,享有投资业务的控制权。合伙协议还授予普通合伙人监督有限合伙人按时缴纳出资的权力,如果合伙人无故违背出资的承诺,拖欠或者拒绝缴纳承诺的资本金额,将会受到处罚,如降低其股份比例、限制他们撤回已投入的资金等。这种机制充分保障了普通合伙人的创造性、独立性,有利于调动普通合伙人的积极性。
Ⅳ 私募基金受托管理人可以提取业绩奖励吗
按照商品经济理论,这也是市场交易行为,当然要予以回报。因为管理人要付出时间、精力等等,而且给投资者带来回报。只是业绩提成的比例不一样,这要双方签署的合同来规范。
Ⅳ 如何激励你的私募基金经理
绩效分成兑现机制初探
汉坤律师事务所 王勇谭逸 张楚淇 / 文
作为一个高智力、高回报的行业,私募基金业不断吸引着金融界一些最聪明的投资经理们投身其中,而一个私募基金如何能吸引和保有高端人才、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金是否有一个能使投资经理个人与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利益高度一致、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不久前的鼎晖创投合伙人王功权私奔事件,也引起了包括基金投资人在内的业界人士对包括基金管理人激励机制在内的一些非常隐秘的基金管理人内部利益安排的关注。本期汉坤私募基金法律评述分以下五个部分对私募基金最主要的激励机制-绩效分成-在国际基金和国内基金中的运用进行介绍和分析:概述;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时间表;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时间表的调整;在税收穿透实体中的绩效分成分期兑现;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比例的安排。概述
绩效分成指基金管理人从基金获得的、以基金净收益为计算基数、基于其对基金的贡献而非其对基金的出资而取得的收益。业界通常绩效分成的比例为基金管理人所管理之基金投资净收益的20%。
基金管理人从基金获取绩效分成的相关制度为基金层面绩效分成分配机制,基金管理人的职业投资经理从基金管理人分享绩效分成的相关制度则为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机制。一个有效的基金层面绩效分成分配机制可使基金管理人与基金的投资者利益保持一致,而一个有效的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机制则可使职业投资经理与基金管理人的利益保持一致,因为绩效分成的合理分期兑现可以确保职业投资经理在基金的整个存续期内均保持积极性。出于上述考量,尽管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时间表是基金管理人高度机密的内部安排,但某些基金会应有限合伙人的要求向其作一定程度的披露。
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时间表
不同的基金管理人对绩效分成的分期兑现时点、节奏等事宜的存在不同需求。多数情况下,绩效分成的分期兑现时点与相关基金的投资期相联。需特别注意的是,来自于各个不同基金的绩效分成应独立地就相关基金进行分期兑现。最简单的绩效分成分期兑现时间表将与投资期相匹配,在投资期内每月或每年分期兑现等额的绩效分成。绩效分成分期兑现的其他方式则包括:在基金交割时便立即兑现一定比例,作为对在基金募集过程作出过较大贡献的职业投资经理的奖励;绩效分成保留10%-20%,到基金解散时方进行分期兑现,以吸引职业投资经理在整个基金存续期内均持续为基金服务;采用简单直线法分期兑现,在基金存续期中的每月或每年分期兑现等额的绩效分成;在分期兑现期的前期每期将较少份额分期兑现,在后期每期将较大份额分期兑现。
Ⅵ 私募基金风控规则有哪些
对单个私募基金的风险控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分段投资
分段投资是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有效控制风险,避免企业浪费资金,对投资进度进行分段控制,投资资金的划拨要按照项目进程分阶段进行,而不要一次到位。
2股份比例调整
在项目投资中,私募股权基金运用复合型的金融工具,如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附认股权债券或其组合等,进行投资中的股份比例调整,从而降低自己的风险。
3合同制约
事前约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是所有商业活动都会采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风险规避措施。为防止企业不利于投资方的行为,保障投资方利益,投资方会在合同中详细制定各种条款,如通过制定肯定性和否定性条款来规定企业必须做到哪些事情,哪些事情不能做,通过合同制约防止企业做出不利于投资者的行为,投资合同还可以设置条款保障投资者变现投资的权利和方式,股份比例的调整条件条款,追加投资的优先权,防止股份稀释等。
4违约补救
一般来说,在项目投资初始时期,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接受少数股权的地位,而项目公司管理层控制大多数股权,但投资方可以与项目公司签订一份投票权协议,以保持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的特别投票权。此种情况下,私募股权基金可对项目公司提出严厉要求,通常的惩罚或补救措施有:调整优先股转换比例,提高投资者的股份,减少项目公司或管理层个人的股份、投票权和董事会席位转移到私募股权基金手中,解雇管理层等。
5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和对赌协议
为了激励目标公司的管理层,私募股权基金往往设立一些条款,当公司的经营业绩达到一定的目标,可以依据这些条款对管理层进行股权的奖励或者惩处。对管理层实行股权激励最常见的是对赌协议的约定与操作。
Ⅶ 私募基金股权投资收益分配是怎样的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确定依据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其中,GP是一般为基金管理公司,拥有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主要提供基金的投资和运作管理,并提供较小的出资。而LP提供绝大部分的资金,且一般情况下并不参与基金的投资和运作管理。从盈利点看,GP主要通过提供良好的投资管理和决策,实现基金的盈利基础上,获得投资报酬;而LP则通过提供资金获得投资回报(保值和增值)。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确定依据就是集中在:如何将GP和LP的利益有效捆绑在一起、如何对GP进行有效激励、如何实现投资人资金保值增值愿望。
二、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介绍
根据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确定依据的探讨,目前PE行业基本上形成了以优先返还出资人全部出资和优先收益--GP激励--按比例分配为顺序的收益分配模式。具体为:将投资退出的资金按照出资比例将出资优先返还给全部出资人,并按照8%年化复利优先向投资人分配(该分配原则系考虑资金占用的利息,简称资金占用费),以实现全部投资人出资的保值。然后,按照 “追赶条款”,以在满足LP投资保值的基础上,对GP进行激励。即,将对投资人的优先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全部向GP分配或按比例在GP和全部投资人之间分配,直到GP所分部分与全部投资人累计所分部分的比例为1:4.然后,在这个分配基础上还有剩余的,就直接按照GP分配百分之二十,全部投资人分配百分之八十比例进行最后一轮分配。须说明的是,“追赶条款”的设计目的是对GP进行有效的激励,为了充分实现该条款的目的,一般情况下,LP与GP在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百之间确定追赶比例。即如果确定百分之百的追赶比例,那么就意味着,投资人按照8%年化复利优先分配后,将暂停分配,剩余部分将全部用于向GP分配,一直到GP所分部分与全部投资人累计所分部分的比例为1:4;如果追赶比例小于百分之百的,那么,投资人按照8%年化复利优先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将按照比例在GP和全部投资人之间同时进行分配,一直到GP所分部分与全部投资人累计所分部分的比例为1:4.可见,如果GP未能给基金创造足够的收益,且不按照百分之百的追赶比例分配的话,GP将获得少于投资收益百分之二十的分配,为实现更多的分配,GP须提高投资和运作基金的管理能力,这就起到了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