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险法受益人
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中都是存在着受益人的,只是他们表达的方式不一样!因为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当然要考虑到被保险人身故这个假设了,故要指定受益人;而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只是考虑财产受损后,物的赔偿归谁所有,财产保险的受益人一般就是投保人,除非特别约定!
2. 财产险保单,合同中是否有受益人的规定呢
通常情况下,在财产保险的保险合同中,由于最终领取保险赔偿金的大多数都是被保险人本人,所以在合同中一般是没有受益人三个字的,财产险中享有受益人性质的人被称为索赔权益人。一般在保单特别约定中可以约定除被保险人之外的其他索赔权益人。
3. 财产保险合同中可否约定“受益人”
实践中,财产保险合同极少约定受益人,一般仅见于分期付款车辆的保险中。 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了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受益人。这条规定明确了受益人是人身保险的特有概念,不存在于财产保险中。可见财产保险保单中约定第一受益人的做法是欠妥的。 但财产保险的做法虽欠妥但却并不完全错误。这实际上是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效力的约定。 在贷款购买车辆的情形中,车主向银行贷款买车,必然该车辆需抵押于银行,银行便成为抵押权人。银行为贷款的安全必然要求车主为车辆够没车损、自燃等保险。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效力,即在担保财产灭失、毁损、征收等情况下,担保物权及于担保财产的替代物上。也就是说,在车辆全损的情况下,抵押权对保险金继续产生效力。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财产保单上约定第一受益人为银行实际为银行为保证抵押权的安全而对保险人的提示,但做法欠妥,或者说是用词不当,将人身保险中的概念移植到财产险中。为避免争议还是取消此种称谓,而明确注明抵押权人即可。 另外明确一点,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保险人工作人员对所有赔款均要求被保险人提供银行证明,这是错误的。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效力仅及于车损、自燃、盗抢等险种,且需全损,部分损失可以修复的不适用。而对于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险种则不再此列。
4. 财产保险合同能指定受益人吗,财产保险出险后
首先,从保险合同受益权的性质而言。受益权是指受益人对保险金的请求权即请求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为金钱给付的权利。很显然该收益权是一项财产性权利,而基于财产权的可转让性,被保险人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也可以通过转让使得第三人成为保险受益人。这是被保险人对自身权利进行自由处分,体现民法理论的意思自治原则。
其次,从财产保险的功能而言。财产保险的功能在于填补损害、禁止得利,是在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失后,保险人对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其进行补偿,使其恢复到损失前所处的经济状况,被保险人不能因赔偿而获得额外的收益。该原则的设立旨在防范借保险而为赌博行为的道德风险。而被保险人设立受益人的行为,并未发生额外的得利。被保险人将保险金请求权转移给受益人,对其自身而言也是一种变通的损害补偿。因为实践中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常具有某种利益联系。本案中所述的银行与黄某,正是基于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才将保险金请求权转移给银行,以确保在损害发生后能履行债务,这也是对被保险人利益损失的一种填补,只是这种方式突破了保险合同“谁投保、谁受损、谁受益”的传统经营规则,将被保险人的损害补偿结合实际需求灵活的分配到不同的主体上,也顺应当今更为多样化的投保需求。
再次,从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而言。保险合同作为民事合同,本身符合私法意思自治的原则。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对合同条款双方协商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禁止性规定、公序良俗等原则,合同即生效。因此,财产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填写保单时一致认可了受益人条款,并按约定履行合同,应受到法律保护。
5. 财产保险中有受益人的概念吗
肯定是有啊,你是受益人的含义还是成为受益人的条件呢?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指定或者依法具有保险金领取资格的人。《保险法》第21条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第三人,均可为受益人。
我是保险专业的,这是在我们的保险学概论里面的内容,不知道对你是否有用。
6. 财产保险合同受益人是否享有诉权
首先,严格来讲财产险中没有收益人的概念。根据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保险公司会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所以被保险就是你所说的受益人。但在保险合同中是不约定受益人的。只有很特殊的情况下才会有受益人,就是抵押物保险,第一受益人为银行。举个例子:你把你的房子抵押进行申请贷款,银行就有义务对抵押物的安全负责,这时银行为了降低风险就会要求你买一份保险将房子的损毁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因为这房子是你的,如果房子烧了,按照补偿原则保险公司应该给你赔款,但是这个房子你已经抵押给了银行,所以此时银行成为第一受益人,赔钱应该给银行。
7. 财产保险合同中约定受益人,被保险人是否享有诉讼资格
财产保险合同可以约定受益人,但并不是说明被保险人作为保险合同的相对方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被保险人承担了费用,应当享有对保险金的请求权。至于受益人,可以看做被保险人对自己权利的让与。
若实践中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主张保险金请求权时,合同中约定的受益人优先于被保险人,但是不能因为约定了受益人而否定被保险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8. 财产保险中有受益人的概念吗
买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受益,一但出险,保险公司就得理赔,有理赔就有人受益。依此推断,所有的保险都有受益人。
南京商法通免费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做为保险的标的,生存期间保险公司所给付的年金为被保险人,而被保险人的死亡赔偿金不可能是被保险人所得,为了保证当死亡赔偿金出现时发生财产争议影响理赔,《保险法》明确提出了受益人这个概念,明确规定在订立人寿保险合同时,必须明确死亡赔偿金的受益人,为避开死“死亡”这个不吉的字眼,简称为“受益人”。
而财产保险中不存在以上问题,且投保人一定是投保标的物(财产)的所权人,一但出险,赔偿的受益者只能是投保人,所以,没有必要以法律形式确定受益人,所以,在《保险法》中没有规定“受益人”。且又有一个法律解释中明确规定:“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因此,可以明确的说:财产保险中没有受益人。但也可以说;财产保险的投保人就是受益人。